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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 最快一年後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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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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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9.09.29 05:38 am 
 
台灣人有機會「以房養老」了。金管會主委陳?昨天在立法院明確表示,將尋求跨部會合作,研議國外推動的「反向抵押貸款(reverse mortgage)」,即「以房養老」機制。陳?說,這是個社會福利制度,最快一年後應可推出。

所謂「以房養老」,就是有房子的老年人,可將房子賣給金融機構,拿回資金養老。在台灣會怎麼推動?陳?說,金管會規畫是,銀行及保險公司都可承做,依國外經驗,像美國是六十二歲的老年人可把房子「賣」給銀行,台灣可能訂在六十五歲。

衛生署長楊志良日前提出「以房養老」概念,主張老人將房子抵押給金融機構,然後定期定額每月領回養老金。陳?透露,其實金管會的「前前任主委」(應是胡勝正)就曾考慮推動,但當初定位為單純的金融商品,因可行性低而未推出。

陳?說,包括內政部、經建會等已與金管會初步開過會,大家推動意願都很高,政府共識是「以房養老」是社會福利機制,在不修法、但政府需編列社福預算的前提下,應可在一年後推出。陳?說,編了這筆社福預算,可降低其他開銷,不會加重政府財政負擔。

陳?說,台灣目前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已占總人口的一成,按照聯合國標準,六十五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百分之七,就屬高齡化社會,加上台灣自用住宅比率高,規畫「以房養老」機制,可讓有房子的老年人有錢養老。

目前美國、日本、澳洲、新加坡等國實施類似機制,陳?說,澳洲有政府介入擔保,且澳洲人口兩千四百萬人、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也占總人口百分之十,與台灣相仿,台灣會多借重澳洲經驗。

陳?說,美國雖然推動早,但曾失敗,現在政府機構介入,將制度改良,老人把房子賣給銀行拿回資金,當這筆資金用到九成五人還健在時,就由政府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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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掛零 江揆:不行就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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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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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4.01.19 02:26 am
 
政府試辦以房養老政策即將滿一年,但老人申請參加以房養老政策至今仍「掛零」。這項空前「低績效」的政策,動用了九千四百多萬的經費,卻一直未能讓老人受惠,行政院長江宜樺最近終於說話了,他在行政院社福推動小組會議上,指示衛福部盡快提出評估檢討報告,如果不行就盡快做調整。

據了解,江宜樺做了雙軌指示,除指示衛福部提出評估報告,也請金管會研議,若以社福方式推以房養老不可行,金管會可研議評估,是否直接採商品方式進行。

據了解,以房養老政策於去年三月一日施行,至今已經過二次申請公告,雖然諮詢電話達二百多通,衛福部也在二次公告後,主動篩選有可能符合這項政策條件的老人,發現有十一位獨居老人的不動產,都未超過公告現值,也就是符合中低收入標準,但經地方政府進一步了解,十一位老人並沒人有意願。

由於政府推動以房養老政策之初,就是規劃以社福方式進行,排除採商業產品方式,各金融機構也都在觀望,若政府試辦有結果,老人參與很踴躍,業界可借重政府的經驗,投入「銀髮族產業」。

據了解,衛福部辦理以房養老政策至感辛勞,就有科長在內政部「十年住宅計畫」的討論會上,表達想終止這項政策,並將內部意見反映至行政院。江揆最近利用社福推動小組會議的場合,指示衛福部、金管會進行評估盡快處理。

衛福部官員表示,以房養老政策,主要關鍵問題都卡在「法定繼承人」的資格限制,衛福部雖曾考慮解套方式,讓同一戶夫妻配偶都是老人的身分下,同意加入以房養老方案。

衛福部也曾考慮,現行申請門檻以低收入戶標準的一點五倍,擬再調高到低收入戶二倍,以符合政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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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太嚴苛? 以房養老無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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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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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3.05.09 03:15 am 
 
朝野立委昨天指「以房養老」試辦方案的資格太過嚴苛、試辦時間太長,導致太多老人「看得到吃不到」;內政部次長曾中明坦承,目前僅有四十五位提出諮詢,但沒有一人申請,未來會檢討。

立法院社環委員會昨天邀內政部等相關單位官員,報告以房養老制度;曾中明說,試辦以房養老累積實務經驗後,將評估擴大可行性,也可能規劃成商品,移轉金融保險業繼續推動。

立委林佳龍表示,以房養老有限制多、試辦久、人數少三個特點,導致很多人看得到吃不到,將提案放寬試辦人數,而且試辦期間,由五年縮短為三年。

立委王育敏質詢時也說,以房養老的立意良好,但資格過於嚴苛。被子女遺棄的老人、貧困老夫妻過去有小孩,但小孩意外死亡等,這些人都需要幫忙,但不符資格,「到底這個制度是要服務誰?」

曾中明表示,因為是試辦,又是福利型、公益型以房養老,才會將條件限縮較為嚴格;當初規定無法定繼承人,是考量財產繼承問題,因此把對象單純化。

曾中明指出,從五月一日受理申請到昨天才八天,但諮詢電話很多,已有四十五位老人諮詢,但還沒有一人提出申請,內政部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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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試辦 明起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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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2013.04.30 02:50 am 
 
內政部昨天表示,今年度「以房養老」(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政策,將於明天起至七月卅一日受理申請,這項政策為試辦性質。

「以房養老」就是協助老人將房產轉化為按月領取的現金,提供老人更多經濟保障選擇,以安定老年生活。內政部訂今年三月至一○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止為試辦期,總人數至多一百人。因已完成相關籌備作業,自明天起受理申請。

申請人應檢附的文件,包括申請書、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最近一個月內的建物及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或最近一個月內的財產歸戶清單。

相關申請條件、申請書表及規定,可到內政部社會司網站點選「公告專區」項下的「以房養老」專區查詢、下載(http://www.moi.gov.tw/dsa/);也可直接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或社會處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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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 春節後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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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3.01.27 02:33 am 
 
行政院政務委員薛承泰昨天表示,「以房養老」試辦方案在農曆春節後即可開放申請。全國六十五歲以上、中低收入的獨居老人、無繼承人,將列為優先對象;試辦後五至十年,可以全面開辦,潛在商機甚大。

薛承泰明天將主持「以房養老試辦方案」審查。他表示,為讓制度單純化、好推展,開始以一百位有意願的老人為試辦對象,各縣市可依中低收入不動產限額審查申請案,如台北市約七百七十六萬元;這項計畫開放六都十六縣市老人申請。

薛承泰說,推動此新制,一方面希望讓金融業者有學習操作「以房養老」的經驗,另一方面可活化國內不動產,未來可將「完成契約」的不動產,規劃為社會住宅或有效用途,政府不必花很多的錢。

薛承泰說,台灣的不動產擁有率很高,有些獨居老人無所得,但是有不動產,若把不動產交給政府估價,以契約方式,老人取得終身現金給付,足以養老。未來對「回收」的不動產用途,是否考慮「不動產證券化」,都是可以思考的方向。

薛承泰說,試辦計畫也將結合長照,一旦獨居老人失能,經由評估可獲額外居家照護協助,讓老人得以「在地老化」。若契約中老人死亡,則依民法終止契約,先公告不動產,再由國家收回不動產。

「以房養老」試辦計畫,依簽約時不動產價格、老人年齡、性別,試算出終身月領現金給付,平均終身月領約一點六萬元,男性比女性多約兩千元,政府保障卅年。內政部將在審查時提出財務精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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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以房養老 五都優先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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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3日電】 2012.11.03 08:59 pm 
 
內政部社會司長簡慧娟今天表示,「以房養老」初步規劃以65歲以上老人做為試辦對象,並以五都優先試辦。

至於何時開始試辦?簡慧娟指出,包括如何執行、執行流程、不動產由誰鑑價等細節尚未敲定,且精算報告也尚未出爐,因此內政部朝11月試辦努力。

內政部去年宣布將以公益彩券回饋金新台幣3300萬元,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擬自今年起試辦「以房養老」逆向抵押貸款制度專案,針對有房產、無繼承問題的65歲以上獨居老人辦理,預估100個名額。

簡慧娟晚間受訪表示,初步規劃年滿65歲以上、無繼承人、名下有供自己居住的不動產者,做為試辦對象,並以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與台南市5個直轄市優先試辦。

是否限制不動產要在一定金額以上?簡慧娟說,這部分意見不一,尚未決定。

她說,申請人的不動產抵押給內政部,貸款期限30年;資金主要來源是公益彩券回饋金,今年爭取到3300萬元,明年有3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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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比照國宅貸款 以房養老對象擴及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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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2.10.16 02:57 am 
 
內政部昨天邀集相關單位討論「以房養老」細節,適用對象擴及全省,資格為六十五歲以上、名下有不動產但無繼承人者,戶數仍是一百戶。因預算有限,計畫將由政府先行試辦五年,長期希望比照美國等發展成商業模式。

相關人士表示,國內有不少老人因名下有財產,無法領社會救助,卻缺現金生活,「以房養老」對象將以無法符合政府補貼者為主。初步規劃,利率將比照國宅貸款,即依中華郵政兩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碼零點零四個百分點,現行利率為百分之一點四一五。

相關人士解釋,以房養老是採類似保險的概念,即終生給付,且活越久領越多;但貸款人中途若出現繼承人或結婚,就要立刻終止契約,且先前領取的錢必須全數償還。

同時,貸款者三年內不能提前清償,倘若提前償還,將比照銀行房屋貸款的模式,收取一定比例的違約金。目前規劃,若貸款第一年即償還,將收取貸款額度百分之零點五的違約金、第二年為百分之零點二五,第三年則是百分之零點一二五。

此外,相關人士也指出,由於各縣市生活水準不同,這項貸款每月請領的金額有一定的上限,至於如何訂定相關標準等細節,還要再研究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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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 雙北高雄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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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陳美君/台北報導】 2012.02.15 05:16 am 
 
行政院決定今年試辦「以房養老」。行政院長陳?昨(14)日表示,將以逐步試辦方式推動。根據規劃,試辦規模為100人,並優先以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等三市為試辦地區。

陳?指出,以房養老在國外叫做「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reverse mortgage)」,是結合社會福利保險及金融手段,以照顧老年人的生活。「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採公益型態,由政府出資。內政部已爭取到今年公益彩券盈餘將挹注「以房養老」3,300萬元經費,並初步選定土地銀行為代辦金融機構。

土地銀行指出,初步將鎖定台北市、新北市和高雄市試辦100戶,讓擁有房產卻無依無靠的赤貧老人,可藉由房產抵押獲得養老金,生活不致陷入困境。

土銀表示,符合申請資格的基本條件為65歲以上的單身老人,名下有不動產,但價值超過500萬元以上、無繼承人、非低收入戶,無法申請老人津貼者。

單身老人可將房屋抵押給金融機構後,依房屋貸款金額,按月領取一筆現金養老,直到契約結束。內政部表示,支付年限最高30年,並得變更或延長支付年限,雖然優先以三大都會區為試辦地區,不排除其他縣市參與。

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指出,今年試辦「以房養老」是既定政策,至於確切開辦時間點將視規劃作業進度而定;行政院政務委員薛承泰強調,試辦至少二、三年後才可能全面實施。

陳素春說,近期將邀專家學者,協助分析精算風險,包括在僅有的生命餘年抵押不動產的風險、每月給付多少現金,及老人「高壽」後如何將不動產移轉給國家,制度上都需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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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 明年起65歲可申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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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 2011.05.20 09:19 am 
 
因應高齡化社會,政府將於明年試辦「以房養老」業務,初步規劃年滿六十五歲的老人即可申貸,銀行每個月會固定給付一筆現金,申貸人「活多久,領多久」,不必擔心年老後有房子卻沒有現金。

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說,明年起預估先試辦一百個名額。

金管會官員昨天表示,內政部社會司已規劃明年試辦「以房養老」業務,初期可能鎖定都會區,如台北市或新北市地區等;而試辦對象將優先鎖定擁有房地產價值五百五十萬元以上、既沒存款收入又無子女繼承,因持有房屋而不符合低收入戶資格的近貧老人。

但官員說,貸款成數、利率如何估算等細節尚未敲定,若參考國外的經驗,可能會根據房屋的價值、借款人的年齡等條件;而以房養老的貸款成數,通常會比一般的房屋貸款低,利率則會比一般的房貸高。當貸款到期後,借款人可選擇還款,也可以賣掉房子;如果房子的售價不夠還借貸金額時,不足額部分就由政府承擔。

給付年限方面,目前政府考慮採用兩種方式,一種是「給付到契約結束」,另一種則是「訂定給付年限」,如十年、廿年或卅年等。官員解釋,所謂給付到契約結束,可能是借款人過世,或搬離居住地等情況。

除了推動「以防養老」措施, 金管會也鼓勵保險公司推出適合老年人的長期看護險、健康險,以及年金保險,以配合內政部的「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以及「人口政策白皮書」,提升對老人的照顧。

政府蓋屋 平價賣弱勢

【記者鄭宏斌/台北報導】內政部昨天通過「住宅法」草案,建立住宅補貼制度,並推動社會住宅與合宜住宅;其中社會住宅只租不賣,以混居方式,讓青年學生、社會新鮮人及特定資格的弱勢家庭,生活在同一社區。合宜住宅則由政府招商興建,以平準價格出售給一定所得以下的無自宅家庭。本案將送行政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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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 後年起活多久領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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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玉君/台北報導】 2010.10.25 03:26 am 
 
行政院通過「以房養老」政策,六十五歲以上單身、無子女,但擁有房地產的近貧老人,後年起,將房地產抵押給政府,就可「活多久,領多久」,按月領取固定生活費到死亡。行政單位初估,符合資格的老人不到五千人,試辦經費在一億元左右。

衛生署長楊志良提出的「以房養老」構想,已經行政院正式核定,並交由內政部設計定型化契約及相關執行細節。「以房養老」將成為政府社會福利政策的一環,採「政府出資、銀行代辦」方式進行。

行政院官員指出,以房養老的適用對象為全台六十五歲以上單身、無子女(無繼承問題),且因為擁有房地產而無法符合低收入戶資格的近貧老人。

行政院已行文各地方政府協助調查符合資格的人數,若以內政部去年數據,全台六十五歲以上近貧老人約八千多人來看,扣除沒有房地產者,估計可適用人數不會超過五千人,試辦初期經費可望控制在一億元內,並由內政部自行籌措財源。

至於領取方式,則是終身按月領取固定生活費,即「活多久、領多久」,不像一般民間抵押習慣,會有領取年限。

行政院官員說,若對領取年限設限,會失去照顧近貧老人經濟安全的用意,但也因為是領到「終身」,銀行業認為風險過高,不願意自行承辦,最後是採取由「政府出資、銀行代辦」的方式進行,代辦的銀行將從中抽取代辦手續費。

官員說,符合申請「以房養老」的近貧老人,自後年開始,可以向政府指定的代辦銀行申請,將自己擁有的房地產估價,並抵押給政府。

舉例來說,若房屋價值估計為六百萬元,雙方約定每月固定給付兩萬五千元的生活費,原本政府只需要透過銀行給付二十年,但如果申請人二十年後依然在世,政府會繼續負擔每個月生活費,超過廿年後的經費支出,即與代辦銀行無關。

但如果申請人提早過世,例如申請後十年就過世,由於申請人沒有繼承問題,所以其所抵押不動產剩餘的三百萬價值,則由政府自動接收,該不動產也將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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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 最快年底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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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黃國棟/台北報導】 2010.08.18 08:44 am 
 
行政院經建會主導,橫跨內政部、金管會與財政部的「以房養老」方案已成立專案小組。

專案小組將爭取彩券公益盈餘來試辦公益性逆向抵押貸款方案(Reverse Mortgage),最快今年底試辦。

金融業者表示,若政府建置完整配套措施與規模經濟,銀行與保險業者樂意投入這塊新商機。

公股行庫表示,政府曾要求公股銀行研擬「以房養老」相關辦法,銀行放款並非難事,但需搭配社會福利制度、賦稅等相關配套。

若相關配套未出爐就趕在年底前實施,可能造成社會資源分配不均等問題。

銀行主管表示,房貸是銀行主要產品,加上配合政府房市降溫措施,公股銀行已陸續加強鑑價制度,鑑價結果十分貼近市場資訊,利率水準也不會與市場脫勾。

因此,對辦理相關政策的房屋鑑價和利率定價,銀行有信心可計算出合理水準。

台灣金融研訓院昨(17)日舉辦「以房養老制度於高齡化社會運用」研討會。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美、日、英、新加坡等國推出的以房養老政策,主要分逆向抵押貸款方案、售後租回年金屋方案及社會照護服務方案三種,其中又以逆向抵押貸款方案為主。

張金鶚建議,行政院成立專案小組後,應草擬「以房養老條例」,將涉及的銀行法、保險法、賦稅制度、信託法等相關法令一併在以房養老條例中明確規定,同時將現行三項「以房養老」方案清楚載明,讓銀髮族群可依自身情況來選擇合適的方案。

銀行公會授信委員會主任、土地銀行副總經理阮劍平指出,美國的逆向抵押貸款行之多年,不僅是社會福利,更成為新的金融商品。

但是,國內仍在研擬階段,且相關法令配套尚未完備。

像是銀行利率風險、呆帳風險、及銀行會計認列、稅賦等問題,都需有更明確的法令規範,未來才能從社會公益跨進市場化。

新聞辭典》逆向抵押貸款

逆向抵押貸款又叫反式貸款,指房屋所有權人透過將房產所有權移轉給銀行,換取每月固定向銀行取得資金的權利。

和一般貸款是民眾向銀行借錢取得不動產所有權,再每月還款給銀行的方式剛好相反。

逆向抵押貸款也可視為一種抵押,例如規定65歲以上的老人將房地產抵押給銀行,獲取生活零用金,當老人過世後便由銀行持有房產。

政府則扮演協助成立專責諮詢機構、監督銀行收取手續費與保費情況的角色,監督業者訂約內容是否合理。

依國內初步設計,如果銀行取得的抵押權規模夠大,可透過發行金融資產抵押權證券化商品的方式,提高銀行資產流動性,或轉售抵押權給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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