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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預算案/單年度最高紀錄 國庫明年舉債五千億
2009/08/21 08:11 瀏覽1,833|回應13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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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9.08.21 04:40 am

圖/聯合報提供

行政院會昨天一口氣通過九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九十九年度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及石門水庫整治特別預算案,由於國庫空虛,籌措財源空前困難,歲出入差短全以舉債弭平,共舉債四千六百六十億元,創下史上單一年度舉債最高紀錄。

再加上為期三年的莫拉克颱風重建特別預算一千億,此項預算保守估計今年得舉債三、四百億,總計今年中央政府將達五千億元的債務大關。

九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歲入雙雙負成長。歲出一兆七千三百九十八億,負成長百分之七點二;歲入一兆五千五百廿億,負成長百分之三點九。歲出、歲入差短連同債務還本,需融資財源二千五百卅八億,連同債務還本,全都以舉債弭平。

九十九年度總預算的政事分配,教科文居首位,社福居次,其次為國防、經濟發展支出,一般政務占第五位。國防支出減少了一百九十四億元。

主計長石素梅指出,明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是以百分之三的經濟成長編列,雖然經濟支出占第四名,較今年減少一成九,但如加上擴大公共建設預算一千九百廿二億、治水預算二百億與營業、非營業基金所編的公共建設經費,仍增加一百九十五億,有助提振國內景氣。

在歲入來源方面,稅課收入編列一兆一千一百七十七億,雖較今年度減少近一千五百億,證交稅收入仍然持平。財產收入方面,值得注意的是,政府首度賣台灣金控公司股分二百三十七億,約出售百分之十持股。

歲出部分,明年兩岸交流的事務預算列廿二億二千萬,較今年成長百分之卅二,政府欲發展的六大新興產業,明年增加百分之五十七。

 




本文於 2009/09/02 08:15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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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移花接木?
2009/08/23 09:14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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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社論】 2009.08.23 02:01 am 
 
行政院日前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將力拚在9月15日前讓此條例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救災、救人和安置災民當然愈快愈好,但所需經費已可依災害防救法直接先挪用既有其他預算。

至於災後重建則在快中仍要求穩,像遷不遷村的問題就不宜草率決定。而重建的經費要怎麼來、怎麼用,更該精打細算,不要隨便再做一些造成下次災難或遺禍子孫的事。但政府卻在如何重建都還沒有定論之前即已藉重建條例要求1,000億的特別預算,要出售公股和額外舉債來取得這項經費。看來政府搶錢的速度比救人的速度快很多。

災民和災區都很艱辛,我們贊成政府花大錢來重建,相信社會上也很少人反對政府為災民和災區花大錢。但我們必須指出,政府目前已有夠多的錢可以進行救災和重建,不應該利用這個機會又開口要錢借錢,而讓我國已經十分惡化的財政進一步惡化。

過去我們遇到天災時常要增加經費或編特別預算來重建,那是因為天災發生在平常時期,政府原有的經費都各有其難以縮減的用途,所以重建自然需要額外的財源和預算,不得已時也只好額外舉債。但這次情況卻不相同;去年為了振興景氣已有個四年5,000億的特別預算,一部分移來做救災和重建,不僅速度可以更快,振興景氣的效果可以更好,可以減少更多浪費,更可以減輕財政惡化的壓力。

去年馬政府甫上任為了振興景氣,急著推出583億的新增公共建設經費,加上四年5,000億的特別預算;都是為了增加支出來改善景氣,所以先決定要花多少錢,再設法把錢消化掉;結果很多錢都花在不恰當的地方,很多經費未做好規劃,就算已規劃的建設,大部分也不像救災和重建那麼必要和緊迫。因此把四年5,000億的經費優先用於救災和重建,不僅同樣可以振興景氣,其執行的速度可以更快,又可以對國家人民有更多的幫助,可說是一石數鳥的做法。四年5,000億特別預算當初主要的目的是要花錢振興經濟,卻找不到夠多適當的用途。如今救災重建有很多事該做卻沒錢做;因此把兩者合而為一,恰好是一兼兩顧的合理做法。

愛花錢的政府官員也許會說,四年5,000億的公共建設照做,另外再籌1、2,000億來災後重建,讓我國的公共建設更多,豈不是更好?但這絕非更好。從政府的執行能力來看,在正常預算之外多出來的四年5,000億其實已達到甚至超過政府執行能力的極限,早就有人擔心這會造成許多像消費券和內捷之類的草率政策與工程。現在若要再多做1、2,000億的災後重建,政府的執行和監工能力會更吃緊。所以直接用既有特別預算而不增加政府總經費,才能確保工程品質,並儘速讓災民恢復正常而安全的生活。

再從政府財政來看,我們更該把四年5,000億特別預算優先用於救災重建,而不應另外再籌經費。馬政府上台這一年多,我國財政已嚴重惡化。日前行政院通過的明年中央政府預算案將再舉債4,660億元,而今年稅收預估將短收3,000億元,若為災後重建又多1、2,000億赤字,財政赤字將超過法定上限,負債餘額也逼近法定上限,國際信用評等機構也可能再次降低我國的主權評等,而讓國家形象和投資環境進一步受創。股神巴菲特上周警告美國政府負債的增加將掀起經濟災難;我們和許多專家也已一再警告政府財政問題嚴重。希望政府別再像忽視水災的災情一樣忽視財政問題,否則財政崩潰沖垮的將不只是馬政府,而可能是整個國家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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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靠舉債來「開源」
2009/08/22 09:38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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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社論】 2009.08.21 02:49 pm 
 
行政院會緊急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編列了一千億的特別預算。同時,民進黨也打算提出另一個「八八水災重建特別條例」,其中的特別預算規模更高達兩千億。

災後重建當然需用錢,不過橫在眼前的其他條件也不能不考慮,那就是國家財政困窘。還沒算進去這筆災後特別預算,明年度政府舉債的金額已高達四千六百多億,累積未償還債務金額,占國民生產總值超過三分之一。

造成這種局面,最大原因在於,過去幾年內,財政紀律敗壞,民進黨政府多次浮編濫編特別預算,規避預算法管制,視舉債上限如無物。花掉了不該花的錢,借了還不了的錢,其結果,等到真有急需時,就會捉襟見肘了。

災後重建是當務之急,不能沒有錢;但同時,也絕對不該借重建之名,變本加厲去破壞財政紀律。首先就不能容許只為宣傳效果,朝野在重建金額上競相加碼。你說一千億,我就喊兩千億;既然你都叫到兩千億,那我就再往上抬高。如果又掉入這種政治角力遊戲中,那麼國家財政的未來真會被斷送掉。

雖然時間急迫,重建預算還是應有清楚的項目,合理評估其迫切性與適切規模。政府上下必須發揮專業判斷,盡可能準確評估建設所需經費,不能僅用「想像」的數額應付籠統項目。不精確的預算必然造成不必要的浪費,而今天國家真的沒有錢可以隨意揮霍了。

此刻雖然情況特殊,特別預算還是應有基本的收入規劃,不能一逕要錢花錢。行政院版本除了透過賣公股之外,就只能舉債來應付所需;換句話說,完全未打算調整原有的年度預算項目,撙節非迫切需要的項目,或調整部分人事或建設花費。全都只想靠借錢來「開源」,沒有一點要因應變局而「節流」的打算,這種心態對嗎?

誠實地說,政府財政已瀕臨破產邊緣。一般民眾缺乏警覺也就罷了,如果政府本身也毫不在意,編列龐大特別預算卻沒有基本的戒慎恐懼,看了讓人不能不擔心,只知靠舉債來開源,到底能走多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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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重編99年度總預算吧!
2009/08/21 11:10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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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1 中國時報 【本報訊】

     為了因應八八水災的救災與復建需要,行政院決定編列千億元的特別預算。不過,我們認為,這樣還遠遠不夠,在考慮到政府應全力投入救災復建,同時避免資源與預算的浪費,我們認為政府應全面重編九九年度的總預算,才能聚焦災後重建與避免浪費。

     行政院在七月卅日召開「九九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會議」,會中確定九九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額度,其中歲入為新台幣一兆五五一三億元,歲出一兆七四○四億元,預計在八月下旬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但,接著發生八八水災,行政院初估八八水災特別預算規模將達一一○○億元,不過,在災害損失、人員傷亡不斷攀升下,行政院也承認「預算可能再增加」。由於明年預計舉債四六○○億,如再加上破千億元的八八水災特別預算,舉債金額可能突破五千億元,創下單一年度舉債新高。

     對於因應國家與社會需要,政府不得不舉債、編列赤字預算,我們並非不能認同。例如,在各界爭論政府明年度預算,是否應以預算平衡為要務,減少對經濟的支撐與挹注,我們就認為在經濟復甦幼苗微露之際,政府不宜過早撤回對支撐經濟的財政支出,否則不但可能讓經濟再熄火,更將再次打擊政府稅收,因此,現階段赤字預算可以接受。

     但,在八八水災後,我們認為總預算應全面檢討與重編,著眼點不僅在政府赤字飆高的問題,更在政府政事的推動重點上。試問:明年政府政務推動,八八水災的後續復建事宜,是不是該列為施政重點?如果,全球氣候異常導致的季節性暴雨將會頻繁出現、甚至成為「常態」,政府的防災、救災思維與體系,是否應全面更新與加強?答案顯然是肯定的。那麼,有那些部會與八八水災復建事宜有關聯呢?幾乎是每個部會都有關係。

     內政部下有消防署、營建署,與防災、復建直接相關,更不用提內政部是首席部會,要對災後復建負最大責任;交通部要負責崩壞斷裂的交通體系的復原;經濟部除了水利署是水利主管機關外,也該扛起重建災區產業的責任;勞委會呢?那些失去工作、頓失生活依靠的災民,勞委會是否該伸出援手呢?其它如農委會、教育部,對受損農民、失學孩子,都必須負起救助的責任;甚至,即使看似與災難毫不搭軋的金管會、央行,災民背負房貸,但房屋全毀了,怎麼辦?未來要讓災民重新站起來,需要的資金援助,要如何規畫?這些,都是財金單位該擘畫的事。

     在災區需要大筆經費復建,在災民需要政府與社會援助以重新回歸正常生活的時候,那些在水災發生前編列的許多相對不重要的預算─那種敲掉可正常使用的人行道、公園、圍牆重建的工程;那種名為考察、開會,實為遊樂犒賞的活動;那些錦上添花的慶典、儀式性花費、甚至用來為自己抹脂擦粉的預算,是否都該知所節縮,甚至完全取消?

     再以每個部會執行業務的「能量」看,預算也該大幅調整,否則,力量分散,難以聚焦。以這次受損最嚴重的交通體系為例,原預算內容重點可能在許多新建交通工程上,八八水災後,則增加了許多復建工程。如果不分優先次序全部一起推,結果是:全部做不好。不僅官僚機構的能量有限,國內營造能量亦有一定限度,因此主管單位就應衡量本身執行能力與國內營造能量,對明年必須推動的計畫做大幅調整,且以災區復建為第一優先考量。此時,預算不重編,可以嗎?

     行政院不對已編列的九九年度預算做更動,而以特別預算方式把八八水災的預算需求加入,可以理解,因為這是最快速的方式;但,不能接受,因為這也是最懶惰的方式。這也造成施政重點不明,難以聚焦災後重建事宜,更造成預算的浪費與赤字無謂的飆升。現在是八月中,總預算亦尚未送進立法院,如政府有誠意,仍有時間與空間對總預算做大幅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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