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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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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橋黏劑有瑕疵 北市:停用 提告 求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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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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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飲料

2009-08-05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林麗玉】

    台北市新生高架遭媒體質疑,橋樑上使用的強力化學接著劑,竟是廠商今年一月,要求全面回收的瑕疵品,有專家擔心,一旦接著劑失效,新生高架橋可能有斷橋危機,台北市政府今天(5號)緊急回應,表示已經要求工信工程立即更換黏著劑,而對於接著劑西卡公司的台灣代理商,可能隱匿瑕疵不報,會移送地檢署偵辦,至於市府今天(5號)起,已經換新的合格黏著劑使用,後續也會對工信工程求償,至於大家關心新生高架橋安不安全,會一週內提出補強方案。

    台北市新生高架橋因為橋樑的耐震度不夠,進行改善工程,不過遭媒體質疑,下個月就要雙向通車的台北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橋上使用的強力化學接著劑,竟是廠商今年一月,要求全面回收的瑕疵,有專家擔心,新生高架橋使用這款黏著劑,一旦黏著劑失效,新生高架橋可能有斷橋危機。

    尤其新生高架橋上,使用這個可能有瑕疵的黏著劑高達17萬處,台北市工務局長陳晉源表示,目前已經請承包工程的工信工程停用這款黏著劑,而對於生產這款黏著劑西卡公司的台灣代理商,疑似隱匿產品有瑕疵,可能造成公安危險,北市府也會移送地檢署調查,至於新生高架橋會不會有耐震上的危險,會要求工信工程一週內,提出改善補強方案。

    工務局長陳晉源表示,目前新生高架橋使用這款黏著劑的地點,包括橋樑上的帽樑、及防止帽樑左右移動的止震塊、橋樑杆,而帽樑上使用的部分,比較不會有立即危險,不過橋樑杆可能會有承受有問題,會請工信工程後續補強,應該不會影響九月底前通車的時辰,至於已經新生高架橋已經部分通車的路段,初步評估,應該還是在安全的情況下,不會停止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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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高架橋案 無浮編預算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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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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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6 02:27:50 聯合報 記者藍凱誠、劉時均、邱瑞杰/台北報導

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案,檢方4年前依貪汙等罪嫌起訴北市府新建工程處前處長黃錫薰等四人,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當時工程物價波動劇烈,且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鑑定意見,認定並無浮編預算等情事,昨天判決4人均無罪。台北地檢署表示,待收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市長柯文哲昨天說,他不喜歡像黃錫薰一樣遭起訴的人被放進「冰庫」後,好幾年不用做事,沒有這麼「好康」的事,所以才把黃「撈」出來用。

黃錫薰昨天請假沒上班,維護工程科前科長陳智盛比擬知名音樂劇「悲慘世界」的獄中角色尚萬強說,「我的編號是二七八三」,還好經過4年8個多月,一審判他無罪,說明他是清白的。

判決指出,北市辦理「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暨中山二橋拆除」及「新生高架北端引導」合併招標案,前5次都無人投標而流標,第六次參與招標的3家廠商投標價格,都高於公告預算金額,最後也流標。

合議庭認為,當時工程物價波動劇烈,黃錫薰等人參酌第六次流標時廠商最低投標價額編製預算,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鑑定意見也認為可據此參考市場行情,再加上檢方無法指出合理的預算價格,不能認定黃等人有浮編預算、浮報價額、舞弊或圖利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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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高工程款糾紛 北市府判付1.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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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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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藍凱誠/台北報導】 2013.11.07 02:50 am 
 
台北市新生高架橋改建工程爆發弊案,北市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認為工程植栽價過高,拒付1億多元工程款和發還保留款,經包商工信工程公司提告,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新工處應給付包商工程款和保留款遲延利息,共1億2313萬多元。

此外,北市府新工處前處長黃錫薰、前總工程司章立言、維護工程科前科長陳智盛,當初辦理新生高架橋改建工程時,為盡速發包避免影響花博時程,被控涉嫌違法濫用職權浮報價額、浮編預算,讓北市府多支出3億多元;3人遭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目前由北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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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收廠商鑽石 郝龍斌妻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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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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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2012.11.16 05:41 pm 
 
踢爆考試院長關中蹺班按摩的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昨天在議會總質詢時,以變音錄音檔,質疑市長郝龍斌妻子高閬仙疑似收受廠商鑽石。在陽明大學任教的高閬仙上午氣憤難平,認為「名譽是知識份子的第二生命」,將對童仲彥提告。

童仲彥昨天在議會播放變音的錄音,內容模糊表示「右手第二間工信的老闆在那邊,送李永萍、郝龍斌的老婆鑽戒…」,「(你說誰送給她們)工信呀,潘董呀。」童詢問郝龍斌知不知道?郝龍斌聽了大怒,說他妻子當然沒有接受任何鑽石餽贈,還要童仲彥「有種到外面講!」放棄言論免責權。

童仲彥上午表示,昨天質詢郝龍斌,要求郝龍斌查證,他卻一下子就動怒,要私設「競技場」,既然說不清楚,就到法院說。至於為何要用變音檔,童仲彥說是要保護當事人。

台北市前副市長李永萍也被捲入,昨天已委託律師到台北地檢署提告。高閬仙上午表示,「這是憑空飛來的事,無法忍受!」據指出,高閬仙腳受傷行動不方便,將委託律師控告童仲彥涉嫌誹謗。

另外,針對議員童仲彥上午指出「絕對真實,且有證人、地點,錄音也清清楚楚」,巿府發言人張其強轉述郝龍斌說法,半只要童仲彥在議會質詢以外的地點,把昨天有關收受鑽戒的內容再說一邊,沒有利用言論免責的保護,他將一定會訴諸法律,捍衛清白。

李永萍告童「驗錄音帶真偽」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昨天在議會總質詢時,以錄音檔質疑台北市長郝龍斌妻子高閬仙、前台北市副市長李永萍疑似接受承攬新生高整建工程的工信公司「潘董」的鑽石,李永萍昨天委任律師余文恭對童提告,余上午到地檢署聲請保全錄音帶證據。

余文恭說,童仲彥唯一的證據即是錄音檔,且其中的聲音是經過變造的,檢方應儘速蒐證保全證據,調閱該錄音帶,並勘驗錄音帶完整內容,鑑定錄音帶的真偽。

童仲彥昨天質詢時播放一段變聲的錄音,內容表示「右手第二間工信的老闆在那邊,送李永萍、郝龍斌的老婆鑽戒」,童說經手人是「潘董」,即工信工程總經理潘俊榮。

人在天津的李永萍昨天透過余文恭對童提出告訴,並澄清李永萍在新生高架橋招標期間,從未經辦新生高架橋業務,個人也未收受、也未擁有任何鑽戒,希望檢調儘速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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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高工程案 楊錫安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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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2.02.25 03:46 am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生高改善工程案,去年將台北市府前秘書長楊錫安不起訴,台灣高檢署認為有疑點待查,將全案發回北檢;檢方重新偵查後,仍認為楊未涉犯罪,昨天再度處分不起訴。
 
同案被高檢署發回重查的還有台北市政府新工處副處長林慶釩、廠商黃通良、陳煌銘、江程金、李芳南,一併獲處分不起訴。

檢調當時兵分27路搜索約談楊錫安、新工處前處長黃錫薰等官商到案,楊被檢方交保60萬元;但調查局後來認為他與黃非共犯結構,未將他列貪汙罪被告送辦,檢方也處分不起訴。高檢署發回北檢重新偵辦,仍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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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錫安說清楚 關鍵電子郵件?從沒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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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專訪】 2011.07.31 02:57 pm 
 
去年五都大選前,因捲入新生高架橋弊案而黯然下台的前台北市秘書長楊錫安,經台北地檢署偵結不起訴後,獲拔擢調升台北市副市長,但高檢署將新生高案發回北檢重新偵查,楊錫安仍被列為被告。對此,楊上午受訪時說「這是刑事訴訟必須完成的程序」,他對自己清白非常有信心,因為「真相只有一個!」

楊錫安並表示,郝市長已與他就高檢發回北檢重新偵查一事,表達關切和支持他,並將交由市府發言人對外說明。

「生平從未受到這種衝擊!」在將接任副市長人事案宣布後,遭到綠營市議員連番砲轟,緊咬監察院認為他在新生高案應負起「行政疏失」責任和處分,「我已經被連降二級處分了,」從台北市祕書長一職降為技監,楊錫安說到這,語氣高昂顯得激動。

去年五都大選前,爆發新生高弊案,楊錫安列被告,以60萬元交保,被調離台北市祕書長一職,連降二級為技監。今年二月北檢偵結,認定楊僅涉行政疏失,處分不起訴。由於涉案罪名為貪汙,依規定北檢須將新生高案不起訴書呈送台灣高檢署審核。

楊錫安指出,律師跟他說,根據刑事訴訟法,本刑三年以上的案子,地檢署偵結處分不起訴後,為不讓外界認為檢方辦案是「雷聲大、雨聲下」,所以通常會再發回重新偵查,「這是刑事訴訟必須完成的程序。」

而對於外界質疑新生高工程第六次投標前,工信董事長陳煌銘曾寫給楊錫安有關本案成本分析報告的「電子郵件」,提到的提到「合理價位」,最後竟與得標價相同?另外,金額高達18億5000多萬元的工程案,為何只有被起訴的新工處前處長黃錫薰、前維護工程科長陳智盛、前總工程司章正言三人,及昭淩員工李媺就能決定,「上級長官卻置身事外?」

楊錫安上午說,一直沒有機會給他說明,「不是電子郵件,是正式的掛號信。」他說,是寄給「祕書長」的掛號信,整整有四頁,「當時我擔任祕書長,每天都有一大堆的信件,民眾陳情信也是寄給我,」楊錫安強調,因這並非是私人信件,所以就依公務流程轉交給權責單位處理。

「真相只有一個!」據了解,北檢已分案由專案檢察官偵辦,最快八月間就會以圖利罪被告身分,再度傳喚楊錫安等人說明;楊錫安上午說,他會配合調查,因為選擇「相信司法」,他非常有信心,對於郝市長交付的任務,也一定會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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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龍斌選擇相信楊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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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有一位涉弊的祕書長
現在有一位涉弊的副市長
層級提高了
郝龍斌要得

新生高案重新偵查 郝龍斌相信楊錫安
 
【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陳珮琦/台北報導】 2011.08.01 04:48 am  

郝龍斌:相信楊錫安是清白的 / 陳珮琦
 
新生高弊案再起風波,台北市長郝龍斌上午表示,他相信楊錫安是清白的。圖為郝市長(前中)與楊錫安(前右)之前在台北市議會同台接受質詢的畫面。
本報資料照片

甫獲拔擢將升任台北市副市長的楊錫安,因高檢署於日前將新生高弊案發回台北地檢署重新偵查,致楊錫安副市長的人事案是否生變,再令外界關切;不過,台北市長郝龍斌上午表示,「我相信楊錫安是清白的,對他有信心。」同時,郝也表示,尊重高檢發回重新偵查的決定,而原定周二(後天)佈達楊錫安升任副市長也會按既定程序「如期舉行。」

新生高弊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於在今年2月偵結,包括楊錫安等7名官商未涉貪汙獲不起訴,當時,台北市長郝龍斌就曾為楊錫安抱屈表示,檢方偵查期長達6個月,楊錫安被降職,名譽更已嚴重受損,對楊錫安非常不公平。

楊錫安被拔擢將擔任副市長,外界解讀是獲「政治平反」,不過,高檢署於七月初悄悄將該案發回台北地檢署重新偵查,再令該案發生「不可預知」的變數。據了解,北檢收到高檢署的公文後,已分由查緝黑金小組檢察官偵辦,目前承辦檢察官仍進行調閱相關資料,尚未開出傳票傳訊被告。

據檢方表示,新生高案發回給北檢重新偵查,並非針對個人,主要是對該不起訴案的整體法律觀點須釐清,同時,原先偵辦過程也有部分程序和細節未盡完備,因此,才會將該案發回重查。至於,該案未來將如何「發展」,檢方則不作假設性斷判,表示一切會「依法辦理。」

依法,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生高案,未來將作出起訴,或不起訴的處分,如果起訴,被告則依法移送台北地院審理,若不起訴,仍須再呈高檢署審核,高檢署再視一審調查情形,決定是否再發回重查。至於,如果未來楊遭起訴,台北市政府將如何處置,對此,北市府表示,對於假設性的問題,暫時不予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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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高案重新偵查 郝龍斌相信楊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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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陳珮琦/台北報導】 2011.08.01 04:48 am  

郝龍斌:相信楊錫安是清白的 / 陳珮琦
 
新生高弊案再起風波,台北市長郝龍斌上午表示,他相信楊錫安是清白的。圖為郝市長(前中)與楊錫安(前右)之前在台北市議會同台接受質詢的畫面。
本報資料照片

甫獲拔擢將升任台北市副市長的楊錫安,因高檢署於日前將新生高弊案發回台北地檢署重新偵查,致楊錫安副市長的人事案是否生變,再令外界關切;不過,台北市長郝龍斌上午表示,「我相信楊錫安是清白的,對他有信心。」同時,郝也表示,尊重高檢發回重新偵查的決定,而原定周二(後天)佈達楊錫安升任副市長也會按既定程序「如期舉行。」

新生高弊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於在今年2月偵結,包括楊錫安等7名官商未涉貪汙獲不起訴,當時,台北市長郝龍斌就曾為楊錫安抱屈表示,檢方偵查期長達6個月,楊錫安被降職,名譽更已嚴重受損,對楊錫安非常不公平。

楊錫安被拔擢將擔任副市長,外界解讀是獲「政治平反」,不過,高檢署於七月初悄悄將該案發回台北地檢署重新偵查,再令該案發生「不可預知」的變數。據了解,北檢收到高檢署的公文後,已分由查緝黑金小組檢察官偵辦,目前承辦檢察官仍進行調閱相關資料,尚未開出傳票傳訊被告。

據檢方表示,新生高案發回給北檢重新偵查,並非針對個人,主要是對該不起訴案的整體法律觀點須釐清,同時,原先偵辦過程也有部分程序和細節未盡完備,因此,才會將該案發回重查。至於,該案未來將如何「發展」,檢方則不作假設性斷判,表示一切會「依法辦理。」

依法,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生高案,未來將作出起訴,或不起訴的處分,如果起訴,被告則依法移送台北地院審理,若不起訴,仍須再呈高檢署審核,高檢署再視一審調查情形,決定是否再發回重查。至於,如果未來楊遭起訴,台北市政府將如何處置,對此,北市府表示,對於假設性的問題,暫時不予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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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高弊案/新工處前處長黃錫薰等3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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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熊迺祺、陳志豪/台北報導】 2011.02.01 03:06 am 
 
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新生高工程弊案,台北市政府前秘書長楊錫安等七官商未涉貪汙獲不起訴,但依貪汙治罪條例中的經辦公用工程浮報價額罪嫌,起訴市府新建工程處三名官員及工程顧問公司組長李媺等四人。

檢方認為,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前處長黃錫薰、前總工程司章立言、維護工程科前科長陳智盛因要儘速發包工程避免影響花博時程,涉嫌違法濫用職權浮報價額浮編預算,使得標的工信工程公司因而獲取二億九千多萬元不法利益,讓昭淩工程顧問公司多獲一千五百多萬元,市府共損失三億多元。

檢方認為沒證據顯示楊錫安指示浮報價額,也沒證據證明新工處副處長林慶釩、昭淩前負責人黃良通、工信負責人陳煌銘、皇昌營造負責人江程金、長鴻營造前負責人李芳南及副總范國璋等六人之間共謀、協議哄抬預算,也無資金異常往來,處分不起訴。

楊錫安昨天不接手機,不過稍早曾對媒體表示,他感謝檢方還他清白,司法是公正的。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為楊錫安抱屈說,楊錫安未獲起訴,但檢方偵查期長達六個月,秘書長一職已補實,楊錫安已無法回任秘書長,名譽更已嚴重受損,對楊錫安非常不公平。

郝龍斌並說,從台北地檢署發出的新聞稿來看,可以確定北市府公務員的部分沒有收受賄賂,但仍有三位公務人員被提起公訴,他個人表示遺憾。

郝龍斌說,本來檢調應秉持偵查不公開及無罪推定的原則謹慎行使偵查權,希望以後檢調在辦理類似案件時,能夠顧慮到這些事;該案偵查過程中不僅是對楊錫安名譽受影響,也打擊了很多公務員的士氣,讓勇於任事的公務員有所顧忌,甚至會有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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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高,無行賄卻有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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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聞 2010/11/04 
 新生高案原本被收押的黃錫薰、陳智盛與李媺交保,預告著台北地檢署即將起訴新生高案。但不到21天,五都就要投票,這對郝龍斌的選情恐怕又是雪上加霜。但從郝龍斌、楊錫安、基層公務員到廠商都覺得很委屈,新生高案問題出在哪裡? 
 
【文/陳東豪】

為了趕工,對工程底價訂定便宜行事

十月二十七日,台北地檢署一口氣傳喚了二十多人出庭作證,這一天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楊錫安從證人被改列被告,包括工信工程董事長陳煌銘也轉為被告,台北地檢署負責承辦新生高架橋案的檢察官陳淑雲走回辦公事時,臉上露出許久不見的笑容,預告著新生高架橋案將偵結起訴。陳淑雲的笑意對照著當天台北市長郝龍斌哭喪的臉,郝龍斌與國民黨對新生高案會產生此一結果恐怕是始料未及。

歷經幾度流標,得標金暴增

包括原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楊錫安在內,目前共有十一名官商因新生高架橋案被檢方列為被告,而且楊錫安等人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這是非同小可的重罪,重創了郝龍斌的形象與選情。

新生高案能重擊郝龍斌,其實有部分原因是郝龍斌自己造成的。

新生高案原本在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提出質疑時,還是個花價不實的小問題,但經郝龍斌下令台北市政風處調查後,卻發現新生高當時承辦的新工處承辦人員、股長與處長黃錫薰在公文上都未蓋章,而是由當時新工處總工程司(現任副處長)章立言、科長陳智盛直接蓋章決行。再加上新生高的工程顧問昭淩工程公司拒絕向政風處說明底價訂定的細節與過程,因此政風處認為新生高案疑似有圍標與底價不實的弊端。

當時政風處報告指出,新生高有問題的單價項目包括植栽綠化、道路、橋樑、排水、交通、照明、景觀工程與勞工安全管理費等一百七十六項,有一百二十項報價疑似灌水,涉嫌浮報三億多元。以「景石吊運」單價為例,工信報價兩千元,長鴻報價兩萬一百元,皇昌報價六十八萬元,最高價為最低價的三百四十倍,最後新工處竟是將三個平均值約二十三萬四千多元做為採購單價,相當離譜。

因此北市政風處認定,新生高改建工程四月七日第六次招標,因工信、皇昌、長鴻等三家廠商投標金額都大幅超過底價導致廢標,三天後北市府新工處就簽報第七次招標底價,竟以三家廠商前一次投標均價為準,使底價從十六億兩千多萬元暴增到十九億五千萬元,同年四月二十三日第七次招標,由工信以十八億五千多萬元得標。……

【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2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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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高案/楊錫安引用法條 法界看法歧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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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0.10.29 02:52 pm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生高架橋工程弊案,目前以貪汙罪第4條經辦公用工程舞弊罪偵處,爭議性頗高,法界人士認為,若朝違反政府採購法偵辦本案,檢察官不必負責舉證工程標金提高的違法性,底價究竟多少才合理,結案壓力相對較小。

新生高案偵查節奏高度影響台北市長選情,藍、綠各自解讀案情發展,卻有致一同都砲轟檢察官,製造檢察官辦案不小壓力。

楊錫安被交保並限制出境,「暫時」是貪汙嫌犯,不過,有法界實務人士認為,檢察官偵查案件須有基本三步驟,即釐清事實、對被告有利不利均一併注意,最後才會考慮是否起訴,及法條適用的問題。

法界人士指出,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罪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即犯罪,刑度介於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之間。

而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4項規定,「意圖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而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使廠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之競爭者」也成罪,觸犯本法刑度在6 月以上5年以下,與貪汙罪第4條的處罰刑度有如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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