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熊迺祺、黃驛淵/台北報導】 2010.09.08 03:22 am
新工處前副處長林慶釩(右)、前總工程司章立言(左),移送台北地檢署接受複訊。
記者陳正興/攝影
台北市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涉嫌浮報價額,檢調昨天兵分廿七路搜索市府新工處及昭淩、工信等公司,約談十八人,將新工處前處長黃錫薰等五名被告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經辦公用工程浮報價額」及「對主管監督事務圖利他人」偵辦,被告包括黃錫勳、新工處前副處長林慶釩、前總工程司章立言、前護科長科長陳智盛、昭淩公司員工李媺。林慶釩複訊後請回,章立言五十萬元交保,李媺聲押禁見。
「新生高架橋改善暨中山二橋拆除及新生高架北端引道」兩項採購標案,被質疑植栽工程報價偏高,台北地檢署日前展開調查,檢察官陳淑雲分案偵辦。
台北市政府也主動調查發現,包括花卉、噴灌系統、道路、橋梁、排水等工程均有報價偏高情形,有些價格甚至比訪價貴了十倍,將負責監造設計的昭淩工程顧問公司依背信罪移送北檢偵辦。
檢調認為有保全證據的必要,昨天搜索黃錫勳、林慶釩、章立言、陳智盛、副總工程司陳一成等官員辦公處、住處,昭淩、工信工程、長鴻營造、皇昌營造等四公司及其負責人黃通良、陳煌銘、張淑絹、江程金住處,同步約談十八人到案。
據了解,新生高架橋改善暨中山二橋拆除等兩項工程,在二○○七年十一月六日第一次招標,後續接連發包五次,都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
二○○八年四月第六次招標,工信、長鴻、皇昌等三家廠商投標,但投標價遠高於底價而廢標,新工處後來決定採第六次標的三家廠商投標平均價格十九億五千餘萬元為底價,在半個月後第七次招標,由工信工程以十八億五千餘萬元得標。
由於第六、七次招標預算金額相差三億五千多萬元,新工處核准第七次標預算時,承辦人請病假躲過簽辦公文,承辦股長、工程司等人拒簽公文,公文只有科長陳智盛與總工程司章立言核章,檢調單位懷疑其中有問題,昨天發動搜索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