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唐孝民/台北報導】 2009.07.15 03:00 pm
國內無線廣電頻率釋出,將出現重大變革。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上午召開委員會議,聽取廣播電視法修法方向,確定未來無線廣電執照釋出,將採多軌進行,除現有的審議、評審制度釋照外,另增加拍賣與公開招標兩種釋照方式。
據了解,此次修法係配合87年預算法修正,要求廣電頻率或限額執照釋出,應以競價方式為之的修法意旨,同時也為正在規畫中的第11梯次調頻廣播電台開放舖路。NCC委員謝進男表示,如果修法進度順利,第11梯次調頻廣播電台開放,就可依新修正的廣電法,首度選擇以拍賣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調頻廣播電台的釋照作業。
至於第11梯次調頻廣播電台開放家數與開放功率,目前正待行政院核定當中。
謝進男指出,配合無線廣電頻率釋出改採多軌方式,為避免國家稀有廣電頻率落入財團之手,NCC在研擬修法同時,也會著手進行相關管制規範的配套作業。
此次修法主要是因應第11梯次調頻廣播電台開放。據悉,今年8月,NCC將再次進行廣電法翻修,比照廣播電台釋照模式,增加無線電視台頻道釋出管道,未來將不再侷限審議或評審方式,做為釋照選擇,無線電視台特許執照釋出,亦可採拍賣或公開招標方式為之。
目前交通部正著手檢討現有無線電視台頻率使用狀況,做為第二梯次無線電視台頻道開放的參考依據。據悉,透過技術工程轉換,將可增加5張無線電視台的特許執照,目前無線電視台每6年換照一次的費用為1千萬元,第二梯次開放新增的無線電視台特許執照,若改採拍賣或公開招標等競標方式進行釋照,勢必引起市場的搶標風潮,預估每張無線電視台的特許執照費用,至少上看1億元以上,可為國庫增加不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