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9.09.23 07:42 am
機密外交案 起訴陳水扁,邱義仁,高英茂 / 林俊良
陳水扁(右)、邱義仁。
圖/本報資料照片
扁政府的機密外交弊案昨天偵結,最高檢特偵組查出陳水扁在總統任內出訪十一次,每次都將外交部提供的零用金留下三萬美元,匯到美國給陳致中留學使用。辦案人員形容扁出訪頻繁,是「食髓知味」。
同案被起訴的還包括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外交部前政務次長高英茂,兩人在「安亞專案」中詐領五十萬美元旅行支票,部分旅支竟然在國外賭場兌現。
特偵組以貪汙治罪條例的侵占公有財物罪起訴陳水扁,如果罪名成立,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多了一項重罪,對於即將移審高院的陳水扁而言,能否獲釋再生變數。
據調查,陳水扁在八年總統任內,共出訪十一次,每次都由外交部提供零用金,一次是八萬美元,其餘十次都是十萬美元;扁每次都留下三萬美元現鈔,交由吳淑珍匯往美國給陳致中使用,共計侵占公款卅三萬美元(約台幣一千萬元出頭)。
陳水扁辯稱,他歷次出訪,只有一次有零用金,且不可能有剩餘,因為其他國家元首或政要來台訪問時,他饋贈紅包都包一萬美元,強調他沒有侵占外交部的零用金。
不過,外交部相關官員證詞都說,扁每次出訪都留下三萬美元,且有親筆簽收的領據;至於給外賓的禮物、饋贈,都由駐外使館先行負責,沒動用總統的零用金。
檢方並查出,扁領取三萬美元後,吳淑珍就會派陳鎮慧到銀行匯美金,其中一次是扁領取隔天,就匯三萬美元到吳景茂帳戶,陳致中赴美留學期間,這些美金全匯到陳致中在美國的花旗銀行帳戶。
邱義仁被認定在九十四年間,利用國安會秘書長職務,向外交部詐領安亞專案的外交經費五十萬美元;當時高英茂從國外打電話回台,指示外交部以異常方式撥款,被認定是幫助犯。
邱義仁親筆簽領的五十萬美元旅行支票,有十三萬三千美元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賭場出現,有廿萬七千美元在其他國家兌現,另有十六萬美元旅支至今尚未兌現。檢方質疑,如真用在機密外交,怎麼還會有未兌現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