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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萬人需長照 多少家庭身心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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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聯合報╱記者鄭朝陽、劉惠敏、魏忻忻】 2009.05.29 06:47 am  
 
長期照顧老年、失能者,須付出極大的體力及意志力,猶如全家投入一場上坡路的奮戰。
設計影像/侯永全攝影
 
七十五歲的馬媽媽(左)長期照顧兩個多重障礙女兒四十多年,沒有假日、出不了遠門,更不敢生病,深怕女兒乏人照料。
記者周永受/攝影

「起來走走好嗎?」七十五歲的馬媽媽彎下腰,試著幫五十歲的女兒阿珍穿鞋。阿珍是極重度殘障者,她四十七歲的妹妹阿蘭也是。五坪大的房子裡,母女三人老的照顧殘的,靠著老人年金和貧戶補助金,支撐著過日子。

七旬母 顧女兒50年

七十多公斤的阿珍不良於行,「我完全扶不動她了。」馬媽媽近來連菜籃都提不起來了。她申請每周兩到三次的居家照顧服務,由居服員幫阿珍洗澡;妹妹阿蘭總是整天盯著電視看連續劇,阿蘭轉眼也年近中年,她的尿失禁讓老媽媽忙著「善後」。

馬家一老二憨,全是藥罐子,馬媽媽幾乎像個專業護士,她略懂英文,買了厚厚的原文藥學詞典,為女兒幾大袋的藥丸查藥名和副作用。「這種藥吃多會心悸,我會挑一、兩顆出來。」馬媽媽從餐桌旁的置物盒裡找出藥袋,用日語腔調的英語念出藥名。

在這擁擠狹窄的空間裡,老病的母親為女兒忙進忙出,除了定期訪視的社工,沒有朋友。馬媽媽很久沒出遠門了,無止境的照顧工作,耗盡她的歲月。

馬媽媽並非特例。家庭照顧者總會秘書長陳穎叡表示,台灣需要長照對象約六十多萬人,其中失能老人逾廿四萬人、需他人照顧的身心障礙者約四十多萬人;但僅五萬人安置在安養中心、十六萬人聘外籍看護,四十萬人留在家中,由親人照料。

「因家人有長照需求而受影響的,應該再乘上三到四倍。」家庭照顧者總會理事長、陽明大學衛生福利所副教授王增勇認為,雖然失能者狀態不一,但有一個人倒下,影響的就是一整個家庭。

這些家庭照顧者,廿四小時負責失能家人,從餵食、洗澡到翻身換藥,日復一日、沒有休假,用青春和健康,換取家人生命的延續;學者形容,長期照顧像是「交換生命」的歷程。

老小都靠她 快崩潰

年近六十的阿金(化名),大半生照顧心智年齡只有五歲的獨子,最近高齡八十的婆婆骨折,行動不便,生活大小事得靠她。想起自己總是身心俱疲過日子,「連女佣都不如,女佣還有薪水和休假啊」。

阿金在極度疲累時,也曾想過「把枕頭蓋在兒子臉上,只要幾分鐘,就一了百了」,結束囚徒般的境遇。有天,她發現自己真的舉起枕頭時,她害怕到想剁掉自己的手。

有這種想法的不只有阿金,有人真的付諸行動。    

今年二月,高雄一名婦人綁住婆婆四肢,以枕頭蓋住老人臉上長達十分鐘。見婆婆還有呼吸,再用膠帶黏貼嘴鼻,然後外出半小時,返家見婆婆仍有氣息,再次以雙手對枕頭施壓十幾分鐘,直到婆婆窒息死亡。

讓悲劇停止 該靠誰

消息一傳開,震驚社會。是什麼原因,讓她殺死親人的意志如此堅決?專家認為,過去家庭可共同承擔的照護責任,現在都落在個人身上,成為難以承受的重;多年來家庭照顧者在家裡默默承受一切,期待國家機器伸出援手,幫助卻有限。

內政部九十七年統計,除了高雄縣等少數縣市外,老人福利機構供給床數多於「需求人數」,但這需求人數僅七萬,遠比粗估認為有需求的廿四萬人少。目前負擔照護工作的,多數是外勞及家人。

許多家庭付不起外勞或安養中心費用。顏媽媽剛送走臥病五年的丈夫,現在照顧失智七年的母親,並幫兒子帶小孩。她不只一次想過,如果母親失智症狀更嚴重,她再也無力照顧,是不是帶著母親一起走?別把重擔留給兒女。

讓人民安心 盼社福

有能力去安養中心,長輩也不一定同意。小周父親中風,臥床不起,媽媽年紀大了,他和太太又要上班,和媽媽商量,把爸爸送去安養中心。但周媽媽反對,她說,在安養中心也是躺著,「要躺不如在家裡躺,幹嘛花錢去那裡躺?」

申請外勞,是許多人不得已的選擇,但條件嚴苛,過程更是艱難險阻。王增勇坦言,「外勞已是長照體系一部分。」

許多家庭需要全天候協助照顧的人力,這是一天僅四小時的喘息服務無法替代的。

馬媽媽背影沉重,重殘的姊妹倆是老媽媽此生沉重的負擔,年紀漸大,這擔子愈來愈拖不動了。長期照護保險即將開辦,但真能讓她卸下一輩子的負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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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服務法 剛「旅行」到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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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2010.12.27 02:57 pm 
 
對於王老先生殺死失能愛妻一事,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長鄧素文上午表示,今天一早即清查資料發現,王老先生從未提出長照服務申請,即使王老太太身體不良於行,符合資格。或許社福體系介入,就能挽救這樁悲劇。

鄧素文指出,衛生署已經將「長照服務法」送至行政院,目前正由行政院審議中,相信在未來幾個月內,就有達成共識,送至立法院審議。

鄧素文強調,儘管「長照服務」尚未上路,但衛生署「長照10年計畫」已經運作多年,以今年度為例,至11月底,就有9萬多人提出申請,6萬5000多人獲得照護。

依照「長照10年計畫」,一般民眾超過6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超過50歲、原住民滿55歲,就能向各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長照申請,只要通過評估,依照失能情況,就可獲得適當照護。

長照10年計畫的照護項目共有八類,包括照顧服務員、喘息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復健以及日間照護等。鄧素文指出,如果王老先生能夠妥善運用相關資源,提出申請,應該可以稍微減輕他的身心負擔,不致讓悲劇發生。

鄧素文強調,未來將加強關懷通報系統,包括各地村里長、鄰居、親友,如果發現周遭有獨居老人、失能老人可以伸出援手,撥打關懷專線4128080,減少類似不幸個案發生。

另外,重病失能者在出院時,醫院社工應該主動轉介協助,告知現有相關福利措施,只要符合失能條件,就可以提出申請,或許所得到的項目,不盡滿意,但一定可以減輕家屬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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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上路後 長照保險才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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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2010.10.24 02:41 pm 
 
「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已進入行政院,但攸關全民長照保費議題的「長照保險法」草案立法進度就相對緩慢,在遭行政院退回後,目前正處於「繼續研議」尷尬階段,得等到二代健保完成立法,才能有進一步的動作。

衛生署參事曲同光解釋,長照保險與二代健保息息相關,包括保險對象、承保體系、財務規畫等細節,長照保險與二代健保之間需相互參照。且未來長照承保業務可能委託健保局辦理,二代健保要盡快上路,長照保險才能踏出第一步。

曲同光強調,照護體系相當重要,一旦「長照保險法」立法實施,國內約有45萬人符合長照標準,可以提出各項補助申請,業務量龐大。因此,「長期照護服務法」必須先走在前面,等一切就緒,才能討論收費。依照目前的進度,要等「長照」上路,最快還得兩三年。

為了減輕失能者負擔,衛生署從97年起,先開始實施「長照10年計畫」,針對嚴重失能者給予最高1萬8600元的養護機構居住補貼,採公務預算,逐年編列。年齡超過65歲、原住民超過55歲、以及獨居老人,只要符合資格,就能向各縣市長照中心提出申請「居住養護機構補助金」,經濟許可者需自付三成(5580元),中低收入戶則自費一成(1860元),持清寒證明者則無須自付。今年已有9000多名失能者接受評估,請領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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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看護人員 良莠不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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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中國時報 【戴世明/北市(教師)】

     對「非住院但需要灌食或抽痰或特別照顧的病友」,政府相關單位的處理辦法似乎是兩套標準:一套較嚴格:病友不可以住在普通的安養院,必須住在有合格護理人員的護理之家,由護理人員抽痰。第二套標準較鬆散:如果病友希望住在家裡,可自行連絡居家看護仲介公司派來看護、或由外傭負責灌食與抽痰等特別照顧。

     第二套標準,問題來了。仲介公司派的看護成員頗複雜:本地籍、陸配、落跑外傭、外籍新娘、拿觀光護照來的「黑市外傭」,薪資落差很大,水準良莠不齊。

     政府相關單位應端出更具體、有效的處理辦法,例如:擴大規模興辦職訓中心,儘可能多引導本勞參與居家看護職訓,並取得認證。政府也應考慮成立分級制度:第一級針對需要灌食、抽痰或其他需要專人照顧的病友,薪資也多一些;第二級是針對一般病友,薪資可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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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保費 將採家戶總所得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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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2010.04.25 05:45 am 
 
為因應高齡化社會照護需求,衛生署推動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外,署長楊志良昨天表示,預計下半年把「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呈送行政院,希望民國一百零一年完成立法;至於長照保險的保費計算方式,原則上將按二代健保採家戶總所得來計算。

根據經建會之前規畫長照保險的內容,有「全民投保」及「四十歲以上強制納保」兩方案,前者每月保費約為健保費的七分之一,四十歲以上納保者保費約為健保費的七分之二。

但楊志良仍對長照險的保費細節,三緘其口,僅強調保費勢必隨著服務範圍及需求而有不同,何況目前有關費率還沒有計算出來。

衛生署長照保險籌備小組副召集人戴桂英表示,儘管民間團體希望像北歐等國家,以稅收來提供長照服務,但我國賦稅負擔率只有百分之十三點四,遠低於瑞典百分之三十六、丹麥百分之四十八,因此目前規劃的長照保險,收保費方式仍將比照健保制度。

戴桂英說,民眾最在意的是長照機構分布不均,以及服務的品質、價格參差不齊,「但總是要先上菜、再談要如何埋單」。

她表示,衛生署正草擬的「長期照護服務法」,就是希望能整合長照服務資源,牽涉到社政體系的部分,也與內政部切割數項議題,與專家、團體代表持續討論,預計下半年送行政院審核。

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昨天舉辦會員大會暨學術研討會,應邀出席的楊志良表示,長照保險規劃相當重要、也是相當大的挑戰,「比推動健保還難」。

戴桂英表示,目前失能及失智的需照顧人口正迅速成長,推估民國117年需照顧人口超過81萬人,而且由於生育率下降、家庭結構的改變,長期照護不再是少數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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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保險 延到101年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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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2009.12.04 03:21 am 
 
長期照護保險開辦時程確定延後。為求更周延的準備,原訂在民國九十九年完成立法,一百年實施的長照保險,至少延兩年,最快在民國一○一年才會完成立法。

耕莘醫院與天主教失智老人基金會所主辦的「世界華人地區長期照護研討會」,昨天邀請行政院政務委員薛承泰和衛生署長照保險籌備小組副召集人戴桂英,主講長保的進度。

薛承泰表示,長照險實施需考量國家財政和人口需求,日本實施長照險時,老人人口占總人口的百分之十七;台灣預估在一百零四年時老人人口達百分之十三,之後快速上升,因此需及早規畫。「希望能在一百零一年完成立法」。

另依籌備小組規畫,未來保費分攤比例,甲案比照現行健保,勞、資、政負擔比例各是三、六、一,乙案則是三、三、四,乙案雇主負擔比例最低。

至於眾所關切的給付對象,戴桂英表示,目前是依日常生活活動功能來界定,依患者失能程度擬定照顧計畫;若有特殊狀況需由家人照顧者,可依居家服務的給付標準折現金給付,但頂多只能領取該服務費用的三到四成。

戴桂英表示,老人失智形同失能,因此長照險已確定納入失智症患者;至於中風病人的亞急性照護,則將由健保支付,但期限擬只有半年,超過該期限且病人仍處於半癱瘓,才改由長照險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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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險 將遞減外勞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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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8 中國時報 【洪正吉/台北報導】

     新任經建會主委蔡勳雄表示,任內最想確定老人長照保險制度。經建會十月初將公布「長期照護保險」先期規畫總結,長照保險未來雖然不排除外勞看護,但將漸進式遞減外勞看護。等制度穩定後,也將重新評估外勞看護申請標準,並從嚴審查。

     據了解,經建會十月初完成長期照護保險先期規畫總結後,預計年底前,由衛生署提出長照保險法及服務法草案,明年送立法院審查立法,目標民國一百年正式上路。

     經建會副主委單驥表示,長照保險將採強制納保,納保對象有全民、四十歲以上兩種方案。衛生署正進行長照需求調查,釐清國內有長照需求的人數、需求程度,長照保費也還沒有定案,但年底可望有初步藍圖。

     單驥表示,目前全台約十七萬名外籍看護,顧及外勞合約及國人需求,未來長照保險上路後,不排除外勞看護。換言之,目前聘僱外勞看護的家庭一樣會納入長照保險體系。

     不過,長照保險上路後,將漸進式遞減外勞看護人數。另外,等長照保險機制穩定後,政府也將重新評估外勞看護的申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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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復健服務 補助6成至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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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2009.08.11 04:37 am 
 
失能者的家屬常面臨照護技巧的難題,但要請專責看護又有經濟上的壓力,因此台北市長期照護中心特別提供居家復健服務,對一般民眾每次補助6成,中低收入戶則補助9成至全額不等。

張奶奶半年前開刀併發敗血症,治療時放上了鼻胃管、導尿管,並做了氣管切開術,雖治療後出院返家,但兒女面對母親突然完全臥床、生活完全無法自理,舉凡抽痰、翻身拍背、活動四肢、鼻胃管灌食等照顧技巧都不熟悉,讓張奶奶瘦了一大圈,連手腳也因為臥床太久變僵硬無力。

最後透過長照中心資源,轉介居家物理治療師到府指導,讓原本連翻身都不行的張奶奶,現在已經可以拿助行器下床,甚至走到客廳看電視。

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高慧君表示,凡設籍且實際居住於台北市,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或「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需他人協助之失能者,可向長照中心提出居家復健、營養服務及申請補助。

每次居家專業人員到宅指導,一般戶政府補助6成,民眾只要自付600元,中低收入戶補助9成,自付150元,低受入戶則全額由政府補助。

有需要申請居家復健、營養服務或其他長期照顧服務之民眾,可至台北市長期照顧資訊網站 http://www.health.gov.tw,查詢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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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盟:長照忽略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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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2009.07.31 02:57 am 
 
殘障聯盟和十多個身心障礙的團體,昨天在內政部舉辦長期照護保險規劃溝通座談會的會場外抗議,批評政府規畫中的長期照護保險,完全沒有考慮身心障礙者的需求,並且嚴重低估身心障礙者需要的照顧。

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表示,如果採行四十歲以上強制納保,將忽略掉四十歲以下有照顧需求的身心障礙者;即使採取全民投保,經建會卻評估只增加兩萬四千多個失能人口。但是以去年度而言,全國四十四歲以下、有長照需求的重度與極重度的身心障礙人口,就有九萬四千三百多人,代表經建會估算嚴重偏低。

智障者家長總會理事長楊憲中則痛批,對精障、智障、自閉症等心智功能障礙者的照顧需求,經建會根本沒有明確的回應。政府須正視長期照顧帶來的壓力,從智能或精神障礙者家庭屢屢傳出自殺或親刃骨肉的悲劇來看,可知政府對這些家庭提供的照護服務還遠遠不足。

王幼玲強調,年齡並不是決定照顧服務需求的因素,影響日常生活功能表現的失能程度才是主要關鍵。長期照護保險只是長期照護制度的一部分,如果長照保險不考慮障礙者需求,政府就必須承諾另外以稅收支付方式,提供充足的社區照顧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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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飯碗!外籍看護納長期照護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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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韋麗文/台北報導】 2009.07.23 02:52 pm 
 
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小組今日揭牌,據了解,長照保險的保險對象,目前擬有兩腹案,一是全體國民投保,二是40歲以上國民投保,若是修法順利,預計民國100年將開辦長照險。

根據草案,外籍看護工也將納入長期照護保險規畫,未來申請外籍看護工,將納入長照評估機制,衛生署和勞委會在審核時,將會採取相同標準,不會一國兩制,民眾不必擔心家中聘用的外籍看護「瑪麗亞」,都要被送回家。

根據經建會初擬的長期照護保險制度規畫,將維持現行外籍看護工的引進政策。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工作內容,是在私人家庭從事身心障礙或病患日常生活照顧,但是不包括抽痰、注射等侵入性治療。

長期照護施行後,仍會繼續引入外籍看護工,但是為了整合照顧人員,未來外籍看護工的申請程序,將納入長期照護保險需求評估機制,使受照護的申請條件、審核標準及流程一致。申請外籍看護工的家庭,不可以申請保險的現金給付,但是可以申請實務給付。

長照保險規畫目前已進入最後階段,衛生署正準備接棒,準備在98年底將長照保險法草案送進立法院,如果修法順利,可望在100年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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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接手 規畫長照保險法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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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3日電】 2009.07.23 12:55 pm 
 
衛生署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小組今天下午揭牌,預計年底草擬「長期照護保險法」,並規畫「長期照護服務法」,擴大照護產業人力市場,未來看護等從業人員須有證照。

衛生署長照小組預計下午揭牌後,由副署長鄭守夏與內政部次長級官員共同主持立法工作,預計民國98年底擬定「長期照護保險法」草案,於99年年底推動立法,100年實施,並根據專家學者意見,擬定「長期照護服務法」。

衛生署長照小組副召集人、參事戴桂英指出,有關長照保險的內容、提供長照服務者的資格,將由行政院經建會、內政部、勞委員、衛生署等跨部會討論後,逐一定案。

長照保險先前由行政院經建會規畫,現交由衛生署與內政部,未來由衛生署和中央健保局代辦,或另外成立長照保險局,尚未定案。

參與規畫的學者楊志良等人提出長照保險費率約為1%、全民納保的構想,戴桂英今天未做評論。

全台失能人口逼近40萬,長照保險開辦後,需要大量的照護人力,例如醫師、護理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社工師、營養師、職能治療師,連看護都需要照護服務員證照,楊志良等人另提出,長照保險的配套是長照服務法。

對此,戴桂英表示,此方案涉及照護服務者的資格認定,將由內政部與衛生署護理暨健康照護處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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