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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萬人需長照 多少家庭身心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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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聯合報╱記者鄭朝陽、劉惠敏、魏忻忻】 2009.05.29 06:47 am  
 
長期照顧老年、失能者,須付出極大的體力及意志力,猶如全家投入一場上坡路的奮戰。
設計影像/侯永全攝影
 
七十五歲的馬媽媽(左)長期照顧兩個多重障礙女兒四十多年,沒有假日、出不了遠門,更不敢生病,深怕女兒乏人照料。
記者周永受/攝影

「起來走走好嗎?」七十五歲的馬媽媽彎下腰,試著幫五十歲的女兒阿珍穿鞋。阿珍是極重度殘障者,她四十七歲的妹妹阿蘭也是。五坪大的房子裡,母女三人老的照顧殘的,靠著老人年金和貧戶補助金,支撐著過日子。

七旬母 顧女兒50年

七十多公斤的阿珍不良於行,「我完全扶不動她了。」馬媽媽近來連菜籃都提不起來了。她申請每周兩到三次的居家照顧服務,由居服員幫阿珍洗澡;妹妹阿蘭總是整天盯著電視看連續劇,阿蘭轉眼也年近中年,她的尿失禁讓老媽媽忙著「善後」。

馬家一老二憨,全是藥罐子,馬媽媽幾乎像個專業護士,她略懂英文,買了厚厚的原文藥學詞典,為女兒幾大袋的藥丸查藥名和副作用。「這種藥吃多會心悸,我會挑一、兩顆出來。」馬媽媽從餐桌旁的置物盒裡找出藥袋,用日語腔調的英語念出藥名。

在這擁擠狹窄的空間裡,老病的母親為女兒忙進忙出,除了定期訪視的社工,沒有朋友。馬媽媽很久沒出遠門了,無止境的照顧工作,耗盡她的歲月。

馬媽媽並非特例。家庭照顧者總會秘書長陳穎叡表示,台灣需要長照對象約六十多萬人,其中失能老人逾廿四萬人、需他人照顧的身心障礙者約四十多萬人;但僅五萬人安置在安養中心、十六萬人聘外籍看護,四十萬人留在家中,由親人照料。

「因家人有長照需求而受影響的,應該再乘上三到四倍。」家庭照顧者總會理事長、陽明大學衛生福利所副教授王增勇認為,雖然失能者狀態不一,但有一個人倒下,影響的就是一整個家庭。

這些家庭照顧者,廿四小時負責失能家人,從餵食、洗澡到翻身換藥,日復一日、沒有休假,用青春和健康,換取家人生命的延續;學者形容,長期照顧像是「交換生命」的歷程。

老小都靠她 快崩潰

年近六十的阿金(化名),大半生照顧心智年齡只有五歲的獨子,最近高齡八十的婆婆骨折,行動不便,生活大小事得靠她。想起自己總是身心俱疲過日子,「連女佣都不如,女佣還有薪水和休假啊」。

阿金在極度疲累時,也曾想過「把枕頭蓋在兒子臉上,只要幾分鐘,就一了百了」,結束囚徒般的境遇。有天,她發現自己真的舉起枕頭時,她害怕到想剁掉自己的手。

有這種想法的不只有阿金,有人真的付諸行動。    

今年二月,高雄一名婦人綁住婆婆四肢,以枕頭蓋住老人臉上長達十分鐘。見婆婆還有呼吸,再用膠帶黏貼嘴鼻,然後外出半小時,返家見婆婆仍有氣息,再次以雙手對枕頭施壓十幾分鐘,直到婆婆窒息死亡。

讓悲劇停止 該靠誰

消息一傳開,震驚社會。是什麼原因,讓她殺死親人的意志如此堅決?專家認為,過去家庭可共同承擔的照護責任,現在都落在個人身上,成為難以承受的重;多年來家庭照顧者在家裡默默承受一切,期待國家機器伸出援手,幫助卻有限。

內政部九十七年統計,除了高雄縣等少數縣市外,老人福利機構供給床數多於「需求人數」,但這需求人數僅七萬,遠比粗估認為有需求的廿四萬人少。目前負擔照護工作的,多數是外勞及家人。

許多家庭付不起外勞或安養中心費用。顏媽媽剛送走臥病五年的丈夫,現在照顧失智七年的母親,並幫兒子帶小孩。她不只一次想過,如果母親失智症狀更嚴重,她再也無力照顧,是不是帶著母親一起走?別把重擔留給兒女。

讓人民安心 盼社福

有能力去安養中心,長輩也不一定同意。小周父親中風,臥床不起,媽媽年紀大了,他和太太又要上班,和媽媽商量,把爸爸送去安養中心。但周媽媽反對,她說,在安養中心也是躺著,「要躺不如在家裡躺,幹嘛花錢去那裡躺?」

申請外勞,是許多人不得已的選擇,但條件嚴苛,過程更是艱難險阻。王增勇坦言,「外勞已是長照體系一部分。」

許多家庭需要全天候協助照顧的人力,這是一天僅四小時的喘息服務無法替代的。

馬媽媽背影沉重,重殘的姊妹倆是老媽媽此生沉重的負擔,年紀漸大,這擔子愈來愈拖不動了。長期照護保險即將開辦,但真能讓她卸下一輩子的負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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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 長不出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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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王品/台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新北市)】 2011.01.05 02:18 am
  
陳長文提出外籍看護工作年限延長為十二年的議題之後,很多人都在問:外勞便宜好用,那本國的長照體系怎麼長得出來?如果政策一直是讓外勞更易申請,那結果不是形同把台灣的長照整個「外包」給鄰國了?

外勞「好用」,表示外籍看護勞動處境確實需要改善;不過就「便宜」而言,不僅現在便宜,將來外勞若納入長照的一部分,也仍舊會是相對便宜的。所以邏輯上來說,外勞「便宜好用」不是造成我國長照體系長不出來的原因。

我國長照體系長不出來,是因為這個惡性循環:

一、現行申請外籍看護的資格、程序與評估方式,是假醫學之名行不公平競爭之實,造成一國兩制。申請外勞走的是「醫院—醫師—診間評估」的程序與標準,而申請政府的居家服務,走的是「長照中心—照顧管理專員—家訪評估」。這兩種服務,都有服務到「極重度」失能的人,為什麼前者不需要家訪就能評估「需要二十四小時照顧」?

二、因為申請外勞有這個方便門(漏洞),導致資格標準與評估機制容易作假。日前發生弒妻悲劇的王老先生,就在他的部落格上說,資格不符的人想請仲介弄到資格的行情價是三萬元。花三萬元就能買到之後九年的二十四小時照顧服務,這個鼓勵作假的誘因強不強?

三、不管是勞政、社政、衛政單位,都毫無「抓作假」的節制管道。徐薇濫用外勞被查,是因為她大剌剌在電視上談「外傭打掃經」,勞委會被動去查。但是對於評估時就作假、使用上也作假、被照顧的人已經往生了仍然作假繼續使用外勞的,政府何曾制度性地去查?相反的,如果使用政府的居家服務,每個個案、每天的服務,服務員都被要求填寫服務內容與花用時間。想想台灣怎麼做到「騎機車戴安全帽」、「垃圾不落地」、與「捷運站裡不准吃喝」這三件世界奇蹟。哪有什麼台灣管不了的事?是不為也。

就是因為這三環節的惡性循環,導致台灣的外籍看護每年成長一萬人,目前有十八萬外勞在台灣家庭照顧身心障礙者與虛弱老人。

政府居家服務呢?每年永遠只服務二萬多人,每年只維持四千多個照顧服務的就業機會(含全職、兼職)。為什麼這麼少人在使用政府的居家服務?就是因為申請外勞有「不公平的方便」,所以才容易申請,才把「未必需要二十四小時照顧」的人也吸引去使用外勞,造成居家服務長不起來,而政府竟然打算在幾年後就推出長期照顧保險。

如果這種一國兩制繼續下去,政府的服務能量持續沒有成長,請問長照保險到時候要怎麼服務大家?最後長照保險是不是變成「強迫儲蓄」的騙局一場,強迫人民年輕時儲蓄,到老,再發錢給你請外勞、請太太、請媳婦、或請子女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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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緊強化長期照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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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社論】 2011.01.03 02:37 pm 
 
律師陳長文家裡有個多重障礙孩子,長期以來需要外籍監護工24小時全力照顧。陳律師因此為重度障礙者請命,希望能夠修法延長外籍看護工在台居留年限。這位父親「卑微的願望」,令很多類似狀況者深有同感。

台灣諸多家庭對外籍看護的依賴,確是事實,但個別需求和法令制度間仍有落差。對外勞限制是否應儘量放寬,甚至取消管制年限,從國家整體的勞工和移民制度而言,顯然存在各種考量,首要是本國勞工就業機會,故不敢驟然開放過寬。尤其,外勞以看護工為名來台卻從事其他工作的情形仍多,「瑪麗亞」在市場加班或替貴婦蹓狗的景象輕易可見,的確引起社會不平和批評,認為政府管理鬆散。

另方面,管制過多,就會產生「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後果。很多家庭自有變通做法,最常見的是讓外籍監護工回國後換個名字,重新申請,幾個月後又回來了。總之,外勞的政策和管理面充滿兩難,只能儘量往社會最大利益處尋求平衡點。

其實,這些兩難正突顯一個問題:因為過去國家把照顧身心障礙者、慢性病患和老人的責任全交給家庭,而一般家庭多半只能依賴外勞的人力市場機制,使我們習慣用外籍監護工思考這種照顧需求,忽略了基本面的養成。老實說,陳長文律師已屬國內社經地位頂尖族群,尚且有家人照護的困擾;多少財力不及者,若家中亦有類似需求,要求助於何人?基本的解決之道,要健全國內的長期照護機制,儘量普及國內機構照顧和培養本土照顧人力。日前一名老翁殺妻的悲劇引起有關長照制度的熱烈討論,正凸顯此一問題的重要性。

身心障礙者和慢性病患、老人的照顧,是重大社會議題。紀錄片電影「被遺忘的時光」中,良好的機構和專業人力對失智老人的照顧,可以提供民眾和政府一個很好的啟發。延長外籍監護工居留年限可加以考慮,但不是唯一選項,也不應以外勞工作年限作為解決問題的關鍵對策。政府應迅速投入資源積極規劃,協助家屬脫離這樣難熬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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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延期限? 推動個人助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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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劉哲彰/重度身心障礙者、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理事(台北市)】 2011.01.04 03:18 am 
 
紅十字總會長陳長文為重障者請命,推動立法放寬外籍看護工作期限延長為十二年。陳長文先生論點有些不周延之處,需要進一步共議對策。

對很多重障者,個人或家庭是沒有經濟能力請外籍看護,而政府的居家照顧時數僅有幾小時,又漠視夜間照顧的需求,使得重障者只有進入機構或過生活品質差甚至不人道的家居生活,隔離在社會之外,家庭也承受極大的照顧重擔。這些是不能透過放寬外籍看護工作期限得到協助的。

對放寬工作期限會影響本國勞工權益的質疑,陳長文先生回應「要先問本國勞工有沒有這樣的服務?」「外籍看護可以在家裡待到凌晨一、兩點,有誰可以待這麼晚?」是的,目前政府提供的居家照顧是沒有這樣的服務,也常說沒有人願意擔任夜間服務的工作。這不是實情,真正的事實應該是沒有人想當廉價的勞工。

以目前提供的照顧時數,多是一到三小時,居服員要達一定收入,必需承接多個服務對象,要在不同地點間奔波(交通成本要自己負擔),有時連吃飯時間都不夠,更別說空檔休息一下;而工作內容從洗澡到如廁,洗衣、清潔環境到備餐,還有協助復健、外出散步或就醫,是很大的勞動付出,但實質所得只有時薪一百八十元,如此低廉工資,還要減少與家人相聚時間,不想當夜間服務員,完全可以理解。

其實,另一種在國外行之有年的服務,協助身障者自立生活的個人助理制度,已在台灣出現,是提供全天廿四小時服務,但目前僅由民間團體募款支援個人助理服務,服務對象有限,很多重度身障者,正親自現身推動這個服務成為法定的制度,讓國家負起責任,滿足身障者的生活支持需求。希望陳長文先生發揮影響力,一起為身障者人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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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居家長照應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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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3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內政部長江宜樺。(圖/顏謙隆)
 
     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表示,家中有特殊狀況的老人、小孩或是失能者,需要居家的長期照護,政府有責任讓相關制度做得更好,讓家屬放心,是政府的責任。

     媒體報導,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長陳長文最近勤跑立法院,希望以一個「極重度殘障兒子的爸爸」身分,親自向立委請命,盡快修法放寬外籍看護居留年限,因為照顧兒子文文的外籍看護工作期滿9年,依法即將離台,而以文文的狀況,幾乎一刻也離不開外籍看護。

     江宜樺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對於家中有特殊狀況的老人、小孩或是失能者,照顧上非常辛苦,有不少家庭因此僱用外籍看護。

     兒子罹患輕度自閉症的江宜樺,對於陳長文的情形感同身受。他說,自己的小孩的情形比陳長文小孩的情形輕微許多,與陳長文的困境不能相提並論,但是像陳長文這種情形的家庭在台灣滿多的。

     江宜樺認為,包括有特殊狀況的老人、小孩或是失能者,都需要居家的長期照護,如何讓相關制度做得更好,讓家屬放心,是政府的責任。10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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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長期照護 要加緊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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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劉競明/醫(台北市)】 2011.01.03 01:49 am 
 
在今年的一年裏,筆者有三個心願,一願:海峽兩岸繼續加強交流發展、經濟繁榮。二願:做好全民健保與規畫社區老人長期照護。三願:做好環境保護,以確保人民的健康。

馬英九政府持續兩岸開放與溝通的政策,由近日來股票及熱錢流入,失業率降低等,隱約顯示兩岸政策之初步成就。就筆者之醫療產業而言,在兩岸人民福祉的使命下,願景將可期待。

在兩岸醫療交流發展的同時,更要敦促政府因應未來人口老化的社會福利措施:全民健保與老人長期照護制度,更要加緊腳步,規畫社區導向型的老人長期照護體制,建立社區老人生活機能圈,以便利行動不便的老人能夠就近得到社區資源的照顧。

呼籲主管機關徹底導正部分醫界亂象,釐清各級醫療機構的任務與功能,並要求做好分級醫療,垂直及水平整合的功能,以促進並撙節醫療資源使用的效率。

環境保護,除了為自己,更是為後代子孫留一片淨土,現在若不好好規畫與實踐,對未來的子孫將有所虧欠。誠盼有權力者,好好省思與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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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交社區照護 讓老有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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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2 中國時報 【羅融/台北報導】

     我國的長期照顧制度應往市場化還是公共化的方向邁進?多位學者建議,在國人普遍不願繳交更多稅金、政府財政負擔又愈來愈重的前提之下,讓社區分擔照顧的責任,不僅能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也符合我國傳統文化中,老有所終的安養習慣。

     台灣大學社工系教授楊培珊指出,老人長照制度的發展方向始終定位不清,因我國為低稅收國家,不可能由政府全額負擔老人照顧,然而一旦出了事,國人卻又期盼由政府全權負責。

     以北歐幾個社福國家的老人長照制度為例,因為稅收得重,老人照顧便完全由政府支出,是大眾共享的公共福利,照顧的品質也由政府負全責,「聽來很令人羨慕,但國人願意繳交重達五十%以上的稅嗎?」

     在完全市場化的環境中,私人機構要能生存,便得仰賴服務品質、口碑等條件,在市場競爭的情況下,劣質機構不出幾年便會被淘汰;楊培珊分析,國內某些小型安養機構的服務品質不符標準,仍難被淘汰,即出於我國既非完全市場化,亦非完全公共化的環境。

     她舉例,某縣市的老人福利機構數量不夠,地方主管機關居然以拜託的方式,請身障機構一併照養老人,「如果是市場決定,為何會出現政府請託?但老人安養若為公共福利,試問政府準備好了嗎?」

     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指出,考量我國財政情況以及年邁者在熟悉環境裡老去的文化習慣,老人安養制度若能以小型化、社區化的方向進行,將照顧責任由政府與社區共同分擔,才能解決目前因為利潤最大化而導致服務品質不一,或老人不願尋求協助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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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挺家庭照護 才能健全長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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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2 中國時報 【管婺媛/特稿】

     老人泡水事件的畫面令人驚心觸目、餘悸猶存,而王老先生弒妻的悲劇,則讓國人痛心不已;兩起事件正好暴露政府在長照機構管制面無法到位,以及想像老人長照服務對象過於狹隘的問題。

     老人照護千縷萬端,以最多人談論的老人安養護中心為例,地方評鑑乙等以上機構才上送中央複評,數量僅全國十分之一,剩下十分之九的機構品質參疵不齊,民眾除了排隊等那十分之一的優良機構外,就只能剩下的機構中作選擇。事實上,如果政府能夠作出好的規範,又能確切落實管理機制,適度的開放非財團法人限制,讓醫療院所或有心經營者進入長照市場,原有的社福精神不一定就會消失。

     根據目前《長照服務法》草案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該定期辦理資源與需求的調查、劃分長照服務網,以避免資源過度集中某些地區、限制長照機構的設立與擴張;而為了確保機構聘足照護人力,也明訂長照機構所有照護人員都需向地方政府登錄人員名冊,而只能以登錄一家長照機構為限。未來如能據實執行這些規定,讓財團或醫院經營長照機構,或許能夠解決好機構床位老是不足的情況。

     此外,政府雖然也提供居家照顧服務、喘息服務,讓不選擇機構的家照者可獲得政府支援;但就現制,家中有外籍看護者,卻會被排除在服務範圍外。若政府將老人照顧視政府應盡責任之一,那麼,包括家庭照護者也應該獲得政府同樣重視。

     社福照顧當然應該按照需求,而給予不同程度的資源與協助;但當政府鼓勵在地化、回歸社區時,老人照護服務的主體就不只有老人,還包含家庭照顧者;政府應了解,承擔老人照護責任者也有需求,家照者加上老人,才是政府面對老人問題的完整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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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養評鑑公權力不彰 長照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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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2 中國時報 【管婺媛、陳文信、鄭閔聲/台北報導】

 人生安可曲 千萬別走調▲八旬老翁殺死病妻的人倫悲劇,使老人長期照護及安養護機構的品質問題再度浮上台面。圖為一私人老人安養護中心照顧老人用餐的畫面。(本報資料照片/姚志平攝)


 ▲一般銀髮族想要安享晚年,必須存足退休金才辦得到。圖為台北仁濟醫院附設安老所。(鄧博仁攝/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九一九凡那比風災,高雄發生養護中心老人泡水的離譜事件,震驚全國;日前又有八旬老翁殺死病妻的人倫悲劇,使老人長期照護及安養護機構的品質問題再度浮上台面。本報記者實地訪查後發現,國內安養護機構的品質良莠不齊,而政府的監督機制僅仰賴定期評鑑,才讓國人對老人養護機構望之卻步。

     台灣目前的長照機構,依據照護與老人失能的輕重程度分級,可分成安養、養護、長期照護機構與護理之家;前三類由內政部主管,護理之家則為衛生署主管。依《老人福利法》規範,安養機構在四十九床以下者屬小型,可由民間業者經營,五十床以上機構則須設立財團法人。

     不過,也因為內政部有病床數達五十床以上就需要財團法人化的規定,讓國內四十九床以下的小型安養機構林立,許多業者因為無法獲得政府補助、需要自負盈虧的成本壓力下,經常會發生在超收、聘用人力不足、照護品質低落、弊病叢生的情況。

     根據現行評鑑機制,地方政府每年都要抽查老人機構,評鑑結果分為優、甲、乙、丙、丁等級,內政部則每三年評鑑一次,但僅就地方評鑑為乙等以上者複評,複評為甲、乙等者可獲補助,被地方與中央評為丙、丁等者,則將遭罰六至卅萬元罰款並限期改善,且改善期間也不得收容老人,否則會被連續處罰。

     不過,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坦承,是否要讓品質不佳的機構改善或退場,仍須視地方政府的執行力而定;不少地方政府因人力不足,加上稽查人員同情小型機構業者生存不易,評鑑時往往手下留情。此外,許多機構有靠山,抽查員人都還沒出門,關說電話就先打進來了;基層人員只好故意把品質極差又「難搞」的機構評鑑到乙等以上,把燙手山芋交給內政部,盼中央開鍘。

     只是上有對策、下有對策。由於多數評鑑會事先通知,而非臨時抽查,因此違規事項很難抓。她舉例,有些機構會暫時把超收的老人「藏」在別的樓層,或將違法插管老人的鼻胃管立刻抽出,行徑十分惡劣;業者還將特定樓層或空間偽裝成民宅,評鑑人員總是不得其門而入。

     吳玉琴指出,主管機關不只會先通知評鑑日期,還會在評鑑前一年先公告評鑑指標,機構得以依循改進,因此被評為丙、丁等的就真的是非常糟糕。

     吳玉琴感嘆,多年下來,評鑑機制實際運作的結果是,超收繼續超收、違法插管還是照插;像去年泡水的私人養護中心,早就連續好幾年被評定為丙、丁等了,但政府無法拿出魄力,終於釀成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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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社團籲政府 讓長照者周休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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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 2010.12.31 04:35 pm

婦女新知等民間團體上午呼籲重視家庭照顧者!要求國家從「每周休一日」做起。
記者屠惠剛/攝影

「癌嬤失控砍孫」、「無業子毒中風媽再自殺」、「高齡老翁釘死久病愛妻」,最近發生的多件震驚社會案件,引起民眾對照顧者需求的重視。多個民間社團上午指出,現行一年給予照顧者14到21天的喘息服務,絕對不夠,必須擴大到1 年52天以上,讓照顧者至少可以「周休一天」,能享有固定休息的頻率和替代服務人力。

「20幾年來,家中大小事,全由我一肩扛起,為了照顧重癱的爸爸、中風的媽媽,每天六次餵食、灌藥、每兩小時翻身、按摩、換尿布、拍背從不間斷,在精神負荷、經濟困苦的壓力下,我的體重只剩45公斤…」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理事長王增勇說,上述案例是真實案例,也普遍存在於社會,需政府及各界重視。

王增勇也公布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99年度全國家庭照顧者來電十大煩惱,顯示照顧者的需求長年被忽視。十大煩惱依序是:沒有替手、對資源的陌生、照顧負荷、經濟壓力、看護選擇問題、溝通不良、缺乏陪伴、情緒困擾、缺乏喘息服務、不知道自己照顧的正不正確。

也由於這些煩惱,往往照顧者誤以為「照顧就應該要自我犧牲」、「不要打擾其他家人」、「看到他苦,我有責任幫他解脫」、… 因為陷入這些照顧迷思的折磨中,忽略心中的警鐘,而做出錯誤的決定。

婦女新知資深研究員曾昭媛說,國家應分擔照顧責任,提供普及服務,還給照顧者休息的人權,現行一年14至21天的喘息服務絕對不夠,至少擴增到1年52天以上。

曾昭媛指出,以此先導性計畫作為長期照顧體系的基礎。如果未來國家聘用本國籍的照顧服務員,來提供這每周一日、一年52天的喘息服務,以目前失能及失智人口約為43萬人的需求來推估,可創造本國勞工大量就業機會。

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湯麗玉也呼籲,政府應將建國100年訂為「家庭照顧者年」,中央政府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各縣市首長提出具體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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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伴行迢迢長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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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2010.12.28 02:33 am 
 
這真是令人驚悚不置的一幕。報紙頭條新聞的標題赫然幾個大字:八旬翁釘死久病愛妻。

八十三歲的王敬熙,騙患有帕金森氏症的八十歲太太吃下幾粒FM2之類的藥物,然後將十五公分長的螺絲起子釘入她的天靈蓋。

王敬熙在部落格上的文字、事後的談話,及識者的陳述皆顯示,他們是一對相當恩愛的夫妻;這是報紙編輯作成「釘死愛妻」標題的依據,因為他們夫婦倆皆認為「先走的人是福氣」。

王敬熙透露的想法是:釘死妻子,是讓她「安樂死」;事後他並拒絕提供在美國的兩個兒子的連絡方法,說是不想拖累兒子。但據醫師說,服了那種藥物仍有知覺,螺絲起子穿腦會引發極大的痛楚;而兩個兒子畢竟會知悉這個悲劇,又將在心智上留下多大的傷痛。王敬熙自認是為妻子及兒子著想,事實上恐怕適得其反,至少是未能達到他的初衷。

這件慘案又引發了「長期照顧體系」的討論。王敬熙夫婦的結局雖是如此悲慘;但就其實際生活條件言,較諸其他相似個案,卻絕非最不堪者。首先,王家夫婦相當恩愛;夫婦同住,還說不上是「獨居老人」;經濟條件尚能維持,例如搬入電梯大廈;也有自我改善的思考及能力,如改置沐浴設備,自費在大樓入口鋪設坡道;不是請不起傭人,而是不放心;參與教會活動,尋求社會參與及社會支持……。王先生是退休工程師,八十三歲而有自己的部落格,王太太曾教外國人學中文;這些情況及條件皆顯示,王家的實際境遇尚可,悲劇可能出在主觀的心理素質。我們想問的是:還有多少這類家庭,其因應條件遠不如王家者,他們是如何活下去的?他們的故事上不了媒體,卻可能正過著「生不如死」的日子。

據統計,台灣需要長期照顧(幾乎二十四小時全天候)的對象逾六十萬人(失能老人逾二十四萬,其他需人「長照」的身心障礙者四十多萬);但僅五萬人住進安養中心,十六萬人聘外籍看護工,另有四十多萬人留在家中由親人照料。當然,這還不包括「黑數」,與不及「巴氏量表門檻」的族群。

即以四十萬「居家長照」的人口言;每一位「王太太」的身旁,就可能有一位「王先生」。七十歲的病母照顧五十歲癱兒的案例所在多有,而照顧者最後把被照顧者「一起帶走」的慘案也屢聞不鮮;去年高雄一名婦人來來回回幾度用枕頭、膠帶終於悶死久病的婆婆,那就是另一個「王先生的故事」。

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老年人口超過七%),再加上少子化,此即意謂台灣已漸進入「王先生與王太太的社會」;約七年後,二○一八年,台灣將成為老年人口超過十四%的「高齡社會」,至二○二六年(十五年後)即進入老年人口逾二十%的「超高齡社會」,也就是每五人就有一位老人,屆時將如何維持這個「王先生與王太太的社會」?僅老年化的問題已是如此嚴重,何況還有病與殘的問題。

王敬熙夫婦以驚悚的畫面呈現悲劇,但實際生存條件比他們尤為困難者更大有人在;此外,那些被「巴氏量表」排除在門檻外的族群,亦非即可證明他們無需「照顧」。

這件螺絲起子穿腦的慘案,令天下夫婦思考,令天下兒女思考,更應令主政者思考;本報在去年六月發表「迢迢長照路」系列專題,這是一條每一個「王先生」及「王太太」都可能要走的路,不能只靠「王先生」伴「王太太」,而應給他們(也是有一天的我們)足夠的社會支持,伴他們同行這條迢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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