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民生戰線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勞保健保年金社福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60萬人需長照 多少家庭身心煎熬
 瀏覽36,301|回應227推薦1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龍女CHANG, HSIU-FEN

【聯合報╱記者鄭朝陽、劉惠敏、魏忻忻】 2009.05.29 06:47 am  
 
長期照顧老年、失能者,須付出極大的體力及意志力,猶如全家投入一場上坡路的奮戰。
設計影像/侯永全攝影
 
七十五歲的馬媽媽(左)長期照顧兩個多重障礙女兒四十多年,沒有假日、出不了遠門,更不敢生病,深怕女兒乏人照料。
記者周永受/攝影

「起來走走好嗎?」七十五歲的馬媽媽彎下腰,試著幫五十歲的女兒阿珍穿鞋。阿珍是極重度殘障者,她四十七歲的妹妹阿蘭也是。五坪大的房子裡,母女三人老的照顧殘的,靠著老人年金和貧戶補助金,支撐著過日子。

七旬母 顧女兒50年

七十多公斤的阿珍不良於行,「我完全扶不動她了。」馬媽媽近來連菜籃都提不起來了。她申請每周兩到三次的居家照顧服務,由居服員幫阿珍洗澡;妹妹阿蘭總是整天盯著電視看連續劇,阿蘭轉眼也年近中年,她的尿失禁讓老媽媽忙著「善後」。

馬家一老二憨,全是藥罐子,馬媽媽幾乎像個專業護士,她略懂英文,買了厚厚的原文藥學詞典,為女兒幾大袋的藥丸查藥名和副作用。「這種藥吃多會心悸,我會挑一、兩顆出來。」馬媽媽從餐桌旁的置物盒裡找出藥袋,用日語腔調的英語念出藥名。

在這擁擠狹窄的空間裡,老病的母親為女兒忙進忙出,除了定期訪視的社工,沒有朋友。馬媽媽很久沒出遠門了,無止境的照顧工作,耗盡她的歲月。

馬媽媽並非特例。家庭照顧者總會秘書長陳穎叡表示,台灣需要長照對象約六十多萬人,其中失能老人逾廿四萬人、需他人照顧的身心障礙者約四十多萬人;但僅五萬人安置在安養中心、十六萬人聘外籍看護,四十萬人留在家中,由親人照料。

「因家人有長照需求而受影響的,應該再乘上三到四倍。」家庭照顧者總會理事長、陽明大學衛生福利所副教授王增勇認為,雖然失能者狀態不一,但有一個人倒下,影響的就是一整個家庭。

這些家庭照顧者,廿四小時負責失能家人,從餵食、洗澡到翻身換藥,日復一日、沒有休假,用青春和健康,換取家人生命的延續;學者形容,長期照顧像是「交換生命」的歷程。

老小都靠她 快崩潰

年近六十的阿金(化名),大半生照顧心智年齡只有五歲的獨子,最近高齡八十的婆婆骨折,行動不便,生活大小事得靠她。想起自己總是身心俱疲過日子,「連女佣都不如,女佣還有薪水和休假啊」。

阿金在極度疲累時,也曾想過「把枕頭蓋在兒子臉上,只要幾分鐘,就一了百了」,結束囚徒般的境遇。有天,她發現自己真的舉起枕頭時,她害怕到想剁掉自己的手。

有這種想法的不只有阿金,有人真的付諸行動。    

今年二月,高雄一名婦人綁住婆婆四肢,以枕頭蓋住老人臉上長達十分鐘。見婆婆還有呼吸,再用膠帶黏貼嘴鼻,然後外出半小時,返家見婆婆仍有氣息,再次以雙手對枕頭施壓十幾分鐘,直到婆婆窒息死亡。

讓悲劇停止 該靠誰

消息一傳開,震驚社會。是什麼原因,讓她殺死親人的意志如此堅決?專家認為,過去家庭可共同承擔的照護責任,現在都落在個人身上,成為難以承受的重;多年來家庭照顧者在家裡默默承受一切,期待國家機器伸出援手,幫助卻有限。

內政部九十七年統計,除了高雄縣等少數縣市外,老人福利機構供給床數多於「需求人數」,但這需求人數僅七萬,遠比粗估認為有需求的廿四萬人少。目前負擔照護工作的,多數是外勞及家人。

許多家庭付不起外勞或安養中心費用。顏媽媽剛送走臥病五年的丈夫,現在照顧失智七年的母親,並幫兒子帶小孩。她不只一次想過,如果母親失智症狀更嚴重,她再也無力照顧,是不是帶著母親一起走?別把重擔留給兒女。

讓人民安心 盼社福

有能力去安養中心,長輩也不一定同意。小周父親中風,臥床不起,媽媽年紀大了,他和太太又要上班,和媽媽商量,把爸爸送去安養中心。但周媽媽反對,她說,在安養中心也是躺著,「要躺不如在家裡躺,幹嘛花錢去那裡躺?」

申請外勞,是許多人不得已的選擇,但條件嚴苛,過程更是艱難險阻。王增勇坦言,「外勞已是長照體系一部分。」

許多家庭需要全天候協助照顧的人力,這是一天僅四小時的喘息服務無法替代的。

馬媽媽背影沉重,重殘的姊妹倆是老媽媽此生沉重的負擔,年紀漸大,這擔子愈來愈拖不動了。長期照護保險即將開辦,但真能讓她卸下一輩子的負荷嗎?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3457773
 回應文章 頁/共23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長照法 忽略了社會參與需要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王幼玲/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秘書長(台北市)】 2011.04.11 01:34 am
  
行政院終於通過長期照護服務法,這個受到矚目及期待的法案,卻像是一個只聽到響聲,看不到繽紛煙火的空包彈,讓大家留下長長的嘆息。

行政院版的長期照護服務法,只有一個條文提到要設置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基金規模、來源、及運用隻字未提;另外許多重要的規範以授權訂定子法處理者多達八個條文,所以長照服務法是只有架構,沒有實質內容的法案。而且太多的空白授權,其實也架空立法機關的審查權限。

最讓身障團體詬病的,還是長照服務法限縮了服務對象及服務內容,使需要長期照護的身心障礙者被排除在外,提供的服務模式也不能滿足身心障礙者的需要。

其實我們非常不願使用「長期照護」的字眼,因為在「照護」概念下,長照服務法只界定身體或生活失能的人為服務對象,只評估有沒特殊醫療照護,能不能移動、進食、上下樓梯、如廁、會不會洗澡、會不會打電話、買東西…,沒有評估情緒、社會適應、及獨立生活的能力等面向。

我們不解的是民國一○一年,身心障礙者的鑑定將適用新的制度,在鑑定時就要評量其活動與社會參與的限制,同時還要做需求評估,這些評量的內容就已經包含長期照護需求,但是長照服務法仍然要另行發展評量工具,另外委託評估單位,不僅造成行政成本的浪費,讓身心障礙者重複接受評估,飽受折騰;亦因為評估工具的侷限與簡化,許多身心障礙者特別是心智障礙或失智者就被排除在外。

在「照護」的概念下,長照服務法只提供生活照顧及醫事照護,三種服務輸送的方式,如居家式、社區式及機構收住式,都還停留在照護老人的思維。但身心障礙者,不管是發展型的障礙或中途致礙,不論是肢體還是心智障礙,他們都有社會參與的需要,因為有尊嚴的生活,不只是維持生理機能的運作,給他吃喝、身體清潔而已。

在北歐,已經全面推展障礙者社區生活,為讓身心障礙者獨立自主生活,提供居住服務及個人助理,不過身障團體的倡議,常被研究老人照顧的學者或官員回應:「那不是長期照護」。如果長期照護服務法宣稱適用於所有需求者,就應該前瞻性的回應所有人的需要,不然就正名為「身體功能損傷」或「老人」的長照法,不要劃一個沒有肉餡的大餅,徒增身心障礙者傷心而已。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595313
台灣愈來愈老,誰來養?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新新聞 2011/04/07 
 居家服務員不足,是長照體系中最需要解決的問題。隨著台灣的出生率、總人口成長率、總生育率皆持續下探,將衍生更多老年社會亟待照顧的問題,例如安養、照護、醫療等,但最大的重點,恐怕還是在如何吸引更多新血加入照顧人力的市場,讓老者生活的有尊嚴、品質。 
 
【文/賴若函】

照護人力嚴重不足,外勞並非長久之計

你想像過你年老時的畫面嗎?隨著工業化國家紛紛走向高齡化社會、小家庭增加、多代同堂情況減少,所謂「家有一老,如有一寶」不再是朗朗上口的諺語,更多的是值得重視的社會問題。

行政院經建會預估,台灣老年人口比例將從二○一四年的一三%,到二○五一年攀升至三七%。數字上表現出來是相差了二十四個百分點,但換算為人口數則高達五百二十八萬,其實相當驚人。

薪低責重,居家服務人力寡
 
(圖片提供/新新聞)
 
隨著台灣的出生率、總人口成長率、總生育率皆持續下探,人口老化將會是歐美國家的兩倍,其中也會衍生更多老年社會亟待照顧的問題,例如安養、照護、醫療等。
然而,政府於二○○七年推出「長期照護政策」,顯然還不夠完備,馬政府上台後在此議題也並未大幅擴充其內容。有識者即呼籲,若忽略國民老年生活的「品質」,採取目前制度不全的長期照護政策,未來在人力或機構的「硬體」提供、福利服務輸送的「軟體」系統,都會遠不及於實際需求。

「目前台灣老人的照護政策,在配套上還很不足」,受北市社會局委託成立的「龍山老人服務中心」立心慈善基金會主任黃也賢指出,居家服務員不足,是長照體系中最需要解決的問題。目前萬華區就有五千位弱勢獨居老人,但「龍山中心」的居家服務員卻祇有一九三位,平均每人要照顧二十六個老人,不僅負擔太重,也完全沒有品質可言。

服務員不足的原因,黃也賢認為,薪資過低與社會觀感不佳是主要原因。由於政府補助每小時為一百八十元,居家服務員的平均收入為兩萬八,十幾年來都沒有調漲;照顧老人責任重大,還有清理生理需求等工作內容,更少人願意擔任居家服務員。……

【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257期】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592179
長照法明訂 安養院虐待將重罰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陳洛薇、鄭宏斌/台北報導】 2011.04.01 03:02 am 
 
安養機構虐待老人、照護機構遺棄失智者,未來都將受到重罰。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明訂長期照護機構的管理規範,若虐待、遺棄、傷害受照護者,將祭以六至卅萬罰鍰、停業一個月至一年的重罰,甚至廢止設立許可。

二○一七年我國老年人口將達百分之十四,二○二五年達百分之廿,長照體系建立已刻不容緩。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長期照護服務法的推動,將使長期照護服務與管理法制化,為長期照護保險制度打好基礎。

長照法草案將長照服務分為居家式、社區式與機構收住式三大類。長照機構分兩類,一類是提供生活照顧服務與評估服務需要,第二類除了生活照顧外,增加長照有關的醫事照護服務。衛生署規劃照護機構公私立比為二比八。

草案明訂,適用長期照護服務者,不設年齡、障別門檻,參考德、日等國經驗,界定為身心失能持續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長照服務人員必須登錄於長照機構,並經過訓練與認證,領有證明可以提供長照服務的人員,每六年必須接受再教育。

因應安養院虐待事件,草案也明訂保護條款,長照人員對於被照顧者,除了為其安全或必要權益的保護外,不得對其錄影、錄音或有其他侵害隱私作為。

衛生署副署長陳再晉表示,長照法施行後五、六年,配合以後將制定的長照保險法,可讓長照服務以保險給付,衛生署將設立十億元的長照服務發展基金,每年再由菸品健康捐提撥一定比率充實基金。

長盟:外籍看護未規範

長期照護推動聯盟聯絡人吳玉琴指出,行政院版長照法草案看不出民眾可得到什麼服務,各法規的整合不足,評估機制開放民間評估,有圖利醫院財團之虞。

吳玉琴批評,行政院長照法以醫療為本位進行規劃,缺乏照護者與被照護者的角度,對於外籍看護工的立場也不清楚,甚至避之不談;長照、醫療與社福體系之間的連結機制未妥善規劃,也未將長照服務品質納入法條。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584961
明年起 50歲以下身障失能納長照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1.03.22 10:44 am 
 
社會司長黃碧霞昨天表示,將修訂二○一二年至二○一五年的長照中程計畫,五十歲以下的身心障礙失能者納入照顧範圍,預計有近十萬人受惠。

黃碧霞表示,政府於二○○八年推動十年長照計畫,第一個四年計畫將於年底屆滿,主要照顧對象為五十歲以上失能者;這次檢討調整,將五十歲以下身障失能者納入,希望逐漸與未來「長照服務法」接軌。

目前全台身障人口有一○七萬人,五十歲以下身障者約五十萬,五十歲以下身障而失能者,預計有近十萬人。

內政部長江宜樺強調,政府推動十年長照計畫,一年約投入十多億經費,其中居家照護是主要項目;內政部必要時會爭取動用第二預備金。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573444
陳長文:長照快執行 別淪長期規劃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陳惠惠/台北報導】 2011.03.22 10:44 am 
 
家有重殘兒、需看護長期照顧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會長陳長文,談到長照制度時頗有感觸。他表示,長期照護是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早晚都會遇到的問題,政府早該做的事,拖到現在還沒解決,呼籲官員將心比心,把長照制度「當成自己的事」。

陳長文說:「家屬盼的是執行,不是長期規劃。」因長期照顧兒子文文的外傭,工作期滿九年,五月即將離台,他希望立委修法,放寬外傭在台居留年限從九年延長到十二年,但遭民進黨立委反對。

談到自家的狀況,陳長文低調表示,「與其他跟我有一樣需求的十八萬個家庭來說,這根本不算什麼。」他說,就算修法通過,「可能也來不及了」,他更憂心的是更多情形類似的家庭。

陳長文表示,政府談長照制度就像「天邊的雲彩」,光說不做,市場需求遠大於供應,現實問題一直無法解決。

他舉例,政府預計十年拿八百億元發展長照計畫,對照過去拿七百五十億元買卅架阿帕契直升機,預算配置顯然有問題。

陳長文說,他的兒子文文是身心障礙的孩子,十歲以前照顧起來還算容易,長大後難度更高。廿八、九歲的文文,已有六十公斤重,連他照顧起來都顯得吃力,「但一直到老,都需要廿四小時照顧」。

然而,政府現今推動的十年長照計畫,在身分資格上設了限。陳長文說,「年齡上一切為二,切出了問題」,他希望政府不要在年齡上設限。

陳長文說,國內長期照護不管是人或經費,供給不只不成比例,還遠遠落後。長期以來,台灣需要長期照護的聲音始終不是那麼大,「是因為沒心情、沒時間,也沒機會。」陳長文說,這群人都快喘不過氣來了,那來時間講話。

把家人交給外籍看護、機構,沒能親身照顧,有人甚至心生罪惡。陳長文自認較幸運,經濟相對充分,大多數有長期照護需要的家庭,美其名是「雇主」,經濟卻未必寬裕,「他們不只要養活自己、家人,還要養照顧家人的外籍看護」,立法者能否設身處地為他們多想想?

陳長文說,美國總統尼克森時期的司法部長理察遜說過「政治如果秉持良知而奉行,那是最困難的藝術,也是最尊貴的職業」。期盼政府、行政官員及立委秉持良知,真正解決人民的困難,而不是讓大家擔心親人、小孩失去照顧。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573442
長照草案 3月底前送立院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2011.02.25 03:13 pm 
 
針對攸關家庭老人照護的「長期照護法」草案,行政院長吳敦義上午表示,目前該草案正由行政院政務委員薛承泰召集會議審查,預計3月底前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將尋求把全國劃分為21個1級區域、63個次長照區與368個2級區域的「最適服務區域」,建構網絡與足夠的服務人力,再尋求建立長照保險法的目標。

立法院會上午進行施政總質詢,國民黨立委林鴻池表示,目前民國100年超過65歲以上老人,已佔台灣總人口10.7%,達250萬人,民國106年台灣將正式進入高齡社會,屆時超過65歲以上老人就會超過14%,而民國114年,台灣就進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老人將佔20.3%,每3.3位青壯人口就要養一位老人。

林鴻池說,台灣現在都是小家庭,尤其目前失智老人非常多,夫妻若都要上班,誰來照顧家中老人?而目前長照體系裡,還有許多不足與限制,需要照顧的老人愈來愈多,雖然政府「長照10年計畫」目前已正式進入第4年,但仍有許多照顧不到的地方,他除了建議政府結合民間發展「志工銀行」,妥善規劃長照所需的人力,也要求吳揆表態何時能將長期照護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吳揆表示,按行政院進度,目前預計進度在3月底前將長照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他進一步表示,行政院在老人長照的工作,除將整合各類型服務網,充實偏遠地區與社區照顧資源,並劃分最適服務資源區域,全國劃分為21個1級區域,63個次長照區及368個2級區域,網絡架構設好。

吳揆說,政府希望發展充實長照服務人力資源,建立管理機制,建立長照服務資源與人力管理資訊系統;逐步擴大計畫照顧對象到全人口失能者,擴充長照服務的量能。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541524
家有老人 立委也身心俱疲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2011.02.26 02:31 am 
 
家有老人需要長期照料,連立委都感到身心俱疲。國民黨立委林鴻池昨天在立法院質詢時,當著行政院長吳敦義的面說,「照顧失智老人的身心壓力,我最清楚。」他呼籲政府盡快建立良善的長照制度。

林鴻池「現身說法」表示,高齡九十三歲的母親患有中度失智症,「像我這樣有經濟能力,又是青壯年的人,照顧失智症老人都感覺身心俱疲!」林鴻池說,媽媽常會顛倒晨昏,有時候三更半夜跑來敲他的門,因為她以為是白天,「我都不太敢睡。」

林鴻池不是擔心媽媽來敲門,而是擔心她跌倒。只要聽到媽媽的房間稍微有一點聲音,他就會馬上衝出去看,是不是發生危險,「那段期間,我人躺在床上,但眼睛是睜開的。」

儘管林鴻池已經非常小心,意外仍然發生。有一天,他突然聽到隔壁房間傳來「碰」的聲音,衝過去看見媽媽已跌倒在地上,且摔斷腿,緊急送到醫院治療,包括復健,媽媽一躺就是半年。

林鴻池感嘆說,一般家庭根本無力負擔照顧失智老人,請外籍看護一個月要兩萬多元,請本地看護,一個月要四、五萬元,「很重的負擔啊。」

吳揆表示,政府有注意到這個現象,三月底前會將「長期照護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另外,行政院將整合各類型服務網,全國劃分為廿一個一級區域及三百六十八個二級區域,等網絡與足夠的服務人力建構完成,再尋求建立「長照保險法」的目標。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541521
失智症協會 促長照法盡快通過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晚報╱記者張文馨/台北報導】 2011.02.08 03:03 pm 
 
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湯麗玉說,失智症患者目前在台灣已經達到16萬人,影響家庭生活,如以1戶4人計算,全台有68萬人受到失智症影響。她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謝國樑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社會正視失智症,在長期照護系統中給有失智症患者的家庭喘息空間。

湯麗玉說,失智症目前是可以緩和的,目前協會也提供很多這方面的協助,讓患者和家屬本身都可以更認識失智症,對失智症不再懷有恐懼或排斥。

失智症協會帶著兩位失智症患者與會,大法官許玉秀的母親也在其中,許玉秀的哥哥許榮陽在現場疾呼醫療體系和健保局,不應該把失智症當成醫療垃圾,透過訓練和復健失智症可以緩和,社會也不會對失智症懷有恐懼。

長期照護法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失智症家屬要求將失智症患者納入照護系統中,發揮社會關懷的功能。謝國樑表示,會敦促立法院盡快通過長照法,讓長照系統盡快落實。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494742
觀念平台-長照 須允諾人民可尊嚴生活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1-02-08 中國時報 【王幼玲】

     李姐是獨居的肌肉萎縮症身障者,夜裡沒人幫忙,年前她睡得太熟從椅子上跌落,她無力坐起,電熱器近在鼻尖不遠處,想到上回她就是被電熱器燒傷手臂,扯開嗓門喊救命,其間那個縣政府特別為獨居老人裝設的定時回報監測系統,因為她無法搆到回應鈕沒有回報,卻過了一個小時才有人打電話來詢問,這時候她已經呼救三個小時了。

     小葉是脊髓損傷者,年後他將成為一個工作團隊的新成員,透過輔具可以操作電腦,坐電動輪椅行動也不成問題,可是上廁所、進食需要協助,居家服務員不能到辦公室提供服務,而且他需要的是二十四小時間斷式的服務方式,目前的照護服務模式都無法滿足他的需要。

     劉爸有個罕病的小孩,每天跟時間賽跑,孩子的狀況多變,稍一不慎,就要送醫急救,縱然照顧工作再累,做父母的說什麼都捨不得送機構;他最期待熟練且有耐心的照顧服務員來當幫手。

     至九十九年六月止,台灣共有一○六萬四千多位身心障礙者,其中重度及極重度約有三十一萬人;九十九年衛生署的長照需求調查顯示,領有手冊的身障者有三十八.八%需要長期照顧(尚未包括五至十四歲有認知及日常活動功能障礙者),內政部則粗估需要社區照顧的約有二十四萬人。

     所以保守的估計身心障礙者需要長期照顧者有三十萬之譜,其中不同障礙類型的身心障礙者所需要的照顧型態不一。獨居的失能者需要安排社區居住,確保夜間人身的安全;意識清楚行動不便者要有個人助理的協助,讓障礙者可以在社區或工作崗位,參與社會貢獻心力;而心智障礙者要在社區中,維持和其他人聯結的社會關係及活動;有生理身體疾病的身心障礙者,一方面不能剝奪他們正常生活的規律,還要有長時間細心的醫療護理照護。

     可是不論是現有的「十年長期照顧計畫」還是「失能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服務計畫」,不但照顧補助的對象有年齡限制,提供的時數不能滿足障礙者需要(每個月最高九十至七十二小時不等),居家照顧服務提供在宅定點的服務方式也無法符合障礙者的需求;身心障礙者的社區照顧呈現資源不足及城鄉分配不均的情形,許多城鎮沒有就近的日間照顧中心及社區居住服務。

     荷蘭在一九六八年實施「特殊醫療費用支出法」,是世界最早採取長期照護保險的國家,在二○○七年又再通過「社會支持法」,目的是協助所有的人都能獨立自主的生活。目前台灣十年長照或是長期照護保險的規畫,都只關照「身體失能者」的「照護」問題,我們要再次提醒,身心障礙者不只需要身體照護,最重要的是他們需要社會支持,需要社區生活,需要全人發展,這是聯合國身心障礙權利公約上重要的人權指標,也是衛生社會福利部成立後不能再推諉的責任。

     造物者雖然沒有允諾萬物蒼生一個美好的玫瑰世界,可是一個號稱重視人權的政府必須允諾人民可以尊嚴生活的玫瑰園,至少要盡其一切努力灌溉。

     (作者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秘書長)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493630
家屬嘆:想送日照中心 卻不符標準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2011.01.27 02:53 pm
  
每天早上9點,李女士帶著90多歲的媽媽「黃奶奶」到日間照顧中心,有中度失智症的黃奶奶在門口拉拉扯扯,扭捏著不想進去,李女士形容,「好像當年接送女兒上幼稚園一樣」。媽媽已經到日照中心10年,李女士也感嘆:「這一趟送行的路好長好長… 」

李女士曾把媽媽送到24小時的養護機構住過一個月,但是失智症患者精力旺盛,媽媽半夜不睡覺,去踢其他老人的房門,結果養護機構半夜急call她趕去安撫媽媽。

同事為父母請看護,長期下來花了400、500萬元;李女士考量看護費用高,加上她白天要上班,家裡沒人在,又不敢請外籍看護,於是她換了可彈性上班的保險業務工作,10年來,上班前就把媽媽送到台北市的大同日照中心,周一到周五早上報到,下午4點半媽媽在中心吃過晚餐,李女士就把媽媽接回家洗澡、睡覺。

日照中心就像幼稚園,每天照表操課,安排運動、健康操、卡拉OK等,甚至還有足部芳香療。李女士說,媽媽因為已中度失智,現在連撲克牌的張數都算不出來,但還記得老歌「甜蜜蜜」,可以「一曲走天下」。

盼望設立24小時養護中心

李女士說,媽媽年紀越來越大,需要一對一的照料,漸漸不允許到日照中心,但現在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也希望政府能規劃針對失智老人24小時的養護中心。

到日照中心,就可以深刻體會許多家庭對長期照護的需求,每個家庭背後都有一本難念的經。大同日間照護中心社工樊世英表示,以日照中心來說,失智長者就佔了三分之二。

人力不足 日照中心限制多

日照中心收托的對象,必須符合行動自如、65歲以上的老人、55歲以上失智症患者、身心障礙者等條件,因中心的照護人力是1比8,對於臥床的老長輩就無法提供收托服務。但仍有些家庭,親人中壯年中風、提早退化,家人實在無法長期照顧,很想送到日照中心。

曾有個50多歲的個案因為意外腦傷,被家人送到長照中心,但面對滿室平均80歲的銀髮族,「一來一直哭」,完全沒有歸屬感,也無法適應日照中心的團體生活。

以日照中心來說,安排各種活動,希望收托對象在這裡透過人際關係的互動和社交活動的刺激,延緩退化程度,因此樊世英也認為,面對各式各樣需要照護的患者,不僅要有地方去,更要考慮許多細節,否則僅是為了安身送到機構,反而有可能無法融入團體,封閉自我,功能退化更快速。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464721
頁/共23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