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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農業要走進文化 才堪稱「精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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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3 中國時報 【本報訊】

     行政院農委會上周公布了一套推動精緻農業的方案,令人耳目一新。這個方案強調的不是產業價值,而是健康、樂活等生活面向,也確實刻畫出農業與其他電子、電機、生技等硬梆梆產業的不同。依據農委會的估計,精緻農業即使到民國一○一年,產值也只有一千六百億元,與高科技產業動輒上兆的產值相比,農業只能算是芝麻。即使是農產品中最具市場機會的蝴蝶蘭與石斑魚,其產值也只有數百億元。但儘管如此,我們還是認為台灣的農業發展甚具潛力,值得更進一步的努力與發揮。

     農委會提出健康、樂活兩大面向,確實刻畫了農業的特色,但是對於更深一層的農業文化底蘊,還有再予琢磨的空間。依《說文解字》,「農」的古字有許多根源。有人說農字從「田」,有人說農字從「林」,也有學者指出農字下半部的「辰」字,其實像是犁田用的勾狀器具。無論如何,「農」絕對是個親水親土、在地產製的行業。一般製造業的零件、半成品可能是由全世界各地代工,最後才在某處拼裝為製成品,但農業卻幾乎是百分之百本地加值,其產製的過程意義可能遠大於成品的金錢意義。

     進一步言,農業活動親水親土的特性,其實也正是孕育文化最佳的場域。人類文明從一萬多年前的產食革命而開啟;從那時開始,人類由狩獵改為圈養、由採集改為種植,逐漸形成聚居群體,才開始有文化的活動。這圈養耕種的農業生活持續了一萬多年,直到十八世紀工業革命之後才有所轉變。因此,從時間長短來看,人類文化絕大多數是在農業紀元中發展出來的。

     舉例而言,漁民對出海捕魚的風險,激發了許多歌謠與文學的創作;農民耕作四時的情景,也成就了許多田園詩人的寫作題材。已故張光直院士的研究更顯示,中國古代所挖掘出來的銅鐵器具,屬於兵器者甚至少於農家與貴族生活的器皿。而世界各國的飲酒文化,更是廣義的葡萄、小麥、高粱等農產文化。總之,農業最珍貴的親水親土特性,只要仔細探究,就會發現其深厚的文化內涵。作家黃春明曾經感慨,農業社會中風箏皆為手工製作,其相關的動詞包括擘、砍、黏、綁、糊、彎、燒等等,但工業革命後都市孩童談起風箏,卻只有一個「買」字。兩者相比,哪一種文化底蘊較為深厚,其實不辯自明。

     從以上分析,我們就想對農委會的精緻農業方案提出一些建議。該精緻農業方案雖然觸及了親近土壤的農場生活,但是對於農業原本孕育最豐富的文化層面,卻發揮的較少。法國紅酒之所以能夠發展成為一整套綿密的文化產業,是因為他們花了非常細膩的功夫,將各種葡萄、土壤、酒莊、評分、競賽、保存等系統,做了細緻化的努力。就連喝不同酒用的玻璃杯,都發展出大口/小口、長杯/胖杯等差異。再以農業衍生科技為例,由於全世界各地都能生產咖啡,因此咖啡文化並沒有地域限制。但即使如此,咖啡豆在三十年前「去咖啡因」科技的加持下,也著實增加了許多低咖啡因的消費比例。總之,當農產品越往文化與科技面走,它所能開拓的產業加值面向就越寬廣。如此不斷深化,那就是產值豐厚的產業了。

     我們認為,農委會的精緻農業方向正確,但文化深層的探尋稍嫌不足,因此產業加值也就有限。另一方面,文建會所提的文創產業方向,則又本土附著不深,抓不著親水親土的地緣文化特質。農委會實在可以將像烏龍茶、包種茶這一類台灣獨一無二的農產,有系統地推演其周邊文化,尋找企業家合作,逐步細緻琢磨,則精緻農業還是極有發展潛力的。

     如果台灣的文化只知追尋西方工業革命之後的現代藝文,卻不能發揚有深厚在地基礎的農業文化,則根基終究不厚、底蘊仍然不深。同理,如果農業只能做體驗插秧、農村度假,那也只是觀光旅遊的一支,產業發展還是有限。農業必須要真正與文化結合,才可能做到精緻。台灣要推一流的精緻農業,恐怕還需要下更多的功夫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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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觀點》提升台灣農業競爭力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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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彭作奎】 2009.05.15 05:17 am 
 
全球經濟風暴後,緊接而來的是全球產業大洗牌,發展自己的優勢產業是維持經濟成長的重要課題。馬政府已提出長期規劃,將生物科技、精緻農業等列入政府投注更大資源,以擴大規模、提升新興產業產值,輔導及吸引民間投資的產業,開拓新興市場商機。

過去台灣有許多的農業試驗機構,包括中央研究院,國立大學農學院農,政府農、林、漁、牧試驗所及其相關單位,各地區農業改良場等,由政府編列預算,依據市場需求力量,從事基礎及應用的試驗研究創新,將其成果以「準公共財」的方式,免費推廣給農民使用,克服農產品生命週期較短與資源價格相對價格快速改變的困境。在1990年代以前,台灣的農業成長率約有三分之二是來自技術的改進,可見技術改進對台灣農業發展的貢獻。

但從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農業產業面臨一連串的衝擊及挑戰,台灣農業正介於「市場導向」與「創新導向」階段間,農業升級轉型的成敗在於「創新」。政府持續在加強創新與國際行銷,藉由整合傳統文化、現代科技、企業經營及行銷通路等知識,徹底改善農業體質,大力實施各種獎勵措施,政府、學術單位及企業界紛紛投入技術研發行列,包括如積極推動農業生物技術國家型計畫、規劃推動科專計畫、設置智財庫管理機制、提供人員培訓機制及推動農業科技前瞻規劃及農業生技產業方案等,為企業及產業服務業建構更多參與的機會,希望能將我國農業科技體系由傳統的效率驅動模式,轉變為創新驅動模式,以提升農業競爭力。

的確,台灣農業科技研究經費在近十年來有增加趨勢,專利件數與論文篇數增加,但台灣農業中下游企業的研發與技轉能力仍嫌薄弱,加上依靠土地與人力為主要生產要素的傳統農業迅速喪失競爭力。更呈現傳統投入土地、勞動與資本同時呈大幅減少。農業成長率平均為負數,尤其1998年(-6.3%)及2005(-8.1%)年為最。農產貿易除口蹄疫期間減少進出口外,貿易逆差持續擴大。令人擔心的是,此期間農業部門呈現科技投入與傳統投入的集體消長現象,與農業發展早期時勞動與資本資源替代誘導機械性創新有所不同。

經實證分析結果,科技因素對農業競爭力的影響與貢獻不明確,因此制度性的創新,研究機關的研究方向與務實化,以及農業科技研發移轉機制仍有待強化。基此,未來政府單位應建立科技管理制度,而政府或其他法人機構研發之技術移轉應朝:(1)強化新科技產品的設計、管理、產銷等方面技術;(2)降低農業科技技術的複雜性,以提升技術移轉業者對移轉技術接受之態度;(3)著重於接受技術移轉業者的獲利率與管理效能提高,以有效提昇生物產業競爭力。

為有效推動精緻農業方案,提升台灣農業競爭力,農業轉型科技化與科技成果產業化是重要策略。因此,建構良好研發組織,以及引導公私立大學與研究機構與相關機關進駐高科技農業園區,對高科技農業的群聚效應的發揮與技術產業化將極為重要。尤其,我國農業施政應以全球化布局規劃,加強對外具競爭力農業品的出口,創造國內農業技術市場形成的條件與環境,帶動創新技術之需求,提升我國農業競爭力。

因此,為強化產業聚落加乘效果,科學農業園區之設置有繼續推動的必要,並將開發主體改為中央,以統一事權。此外,為協助小農及土地型農業轉型與競爭力提升,適切維持試驗研究單位對傳統農業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機制更屬重要。

(作者是全球生物產業科技發展基金會董事長,中州技術學院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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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文創產業發展的美麗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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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3 工商時報 【本報訊】

     趕在馬英九總統將於下周就職屆滿周年前夕,行政院連續6周推出的六大新興產業,本周四院會將推出最後一棒「創意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預計在五年內投入300億元資金,創造破兆元產值的文創產業。

     如果單純從投入與產出的數字比來看,政府在文創產業領域於五年之內只要投入300億元資金,就可以創造超過30倍的產值,這絕對是令人期待的好政策與理想投資。但如果真的這麼本輕利厚且回收又快,那我們真是要質疑過去的政府為什麼不做?還是說畫餅容易但卻未必能充飢。再檢視過去的紀錄,政府主管部會也不是全無類似的想法,具體的事例就是早在四年前,行政院國發基金就曾匡列200億用以挹注文創產業及數位內容產業的發展,但資金卻一直發不出去,因此所謂的文創產業發展方案,也就只能淪於空談。

     而今行政院捲土重來,提列了六大新興產業發展方案,以創意台灣發展方案來看,不論是建構環境制度整備的四大策略,或者是六大旗艦計畫,其實只是把相關的課題悉數匡列熔於一爐,包裝成一個漂漂亮亮的發展方案。而這個方案到底是否周延可行,是否真能創造出逾30倍的產出績效,首先恐怕應該記取前車之鑑,確實理解先前的200億元為什麼發不出去?以及有什麼理由相信新方案出爐後,資金就能夠順利核撥出去,而後創造破兆元的產值。

     對於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方案五年之內是否真能有這麼宏大的績效,我們雖然不敢像主事者這麼樂觀,但就總體面來看,這還是值得肯定和期待的發展方案。再進一步解析方案推動的兩大主軸,就環境制度整備面所涵蓋的四大策略以觀,資金面除了必須發展出一套妥適的審核機制,以免重蹈發不出去的覆轍,又或是流於浮濫發放之外;另一項值得正視的課題,則是應該把預計匡列的國發基金,以及既有的文創基金、國藝發展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予以整合統籌運用,以免出現過與不及之失。

     其次在有關產業研發輔導、人才培育媒合,以及市場開拓策略方面,不論是成立市場研究智庫,以分析提供產業發展策略與情報和行銷平台等構想,對於規模僅屬中小型的業者乃至於個人工作者,無疑將可提供莫大助益。當然人才培育與市場拓銷方面的配套,更是整個方案能否成功的關鍵。過去經濟部為了協助國內企業提升產業競爭能力,曾有生產力中心的設置,並主動對業者提供輔導。文創產業相關業者,在產業經營與市場行銷方面,一般而言,普遍缺乏專業知能,政府的助力確不可少。

     至於整個方案所涵蓋的六大旗艦計畫,包括電視、電影、流行音樂、數位內容、設計與工藝產業,一方面誠如主事者所規劃,未來六大旗艦計畫的發展必須相互連結,以強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但另方面檢視這六項產業,各自在本業上其實正面臨不少發展的瓶頸困境,如電影產業事實上是欲振乏力,即使偶有佳作卻仍不足以蔚然成林。又如電視產業,台灣表面上可供選擇的頻道超過百台,民眾觀賞影視內容的來源,除無線及有線平台外,新型態的MOD、手機電視等也都雜然紛陳,但究其實播放的內容不是空洞膚淺就是不斷重播,而節目自製比例甚至不如當年老三台時代。究竟背後原因何在?整個電視產業結構出了什麼問題?主管官署如果無法對症下藥拿出根本解決辦法,或提出一套明確有效的輔導獎勵措施,讓電視業者能夠製播既叫好也叫座的節目內容,則光是本業都做不好,還要夸談六大旗艦計畫的相互連結,豈非只是在畫一個難以體現的大餅而已。

     許多文化界的人士都強調,台灣在整個華人文化圈中由於文化底蘊較為厚實,應該有機會成為整體華人文化圈文創產業的領頭羊。具有實務經驗的相關業者也瞭然光靠台灣本身的市場規模,是不足以撐起電視、電影等文化產業的蓬勃發展。有識者更直指發展文創產業應與觀光旅遊緊密結合,讓台灣更有看頭,也讓世人能對台灣另眼相看。所有這些期待值無疑都是正確與可欲的,行政院要推文創產業發展方案,事實上不會有人反對,只希望它不是為了馬總統就職周年才炮製出來的政績工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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