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9.04.03 02:56 am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政務人員三法,明訂政務人員若決策錯誤、對政策疏於監督,或言行有重大瑕疵,應辭職以示負責。
我國目前有三百五十多位政務人員,首度有專法規範。明定政務人員分特任、政務一級二級三級。
統府未來將增設廿一位政務顧問,行政院增設十七位政務顧問。
政務人員法草案明訂,憲法規定應超出黨派的政務人員,如考試委員、監委、公平會委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保訓會委員等,均不得為候選人站台、遊行或拜票。
政務人員也應保守國家機密及公務機密,無論是否其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離職後亦同。
已領受月退職酬勞金後,再任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或政府轉投資事業職務,應停發月退職酬勞金。
另外,考試院與行政院對於檢察總長是否列入政務人員出現不同調,法務部昨天翻案成功,將檢察總長定位為司法官,排除政務人員的適用。
一級上將 不再終身職
【聯合報╱李順德】 2009.04.03 02:56 am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一級上將終身職的規定,但不溯及既往,未來一級上將七十歲除役。
國防部官員表示,現役四星上將除了現任參謀總長林鎮夷,還有高魁元、陳燊齡、劉和謙和霍守業四位。以往一級上將終身不退的規定,是表達對他們的尊崇,這次修法,是參酌其它先進國家作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