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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A改名避爭議 「馬」上火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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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明賢、朱婉寧/台北報導】 2009.02.24 02:53 am

圖/聯合報提供
政府推動兩岸綜合經濟合作協定(CECA)引發在野黨強力反彈,總統馬英九決親上火線,將密集透過電視專訪與記者會說明;府方強調,此一協定類似FTA(自由貿易協定),只談經濟、不談政治,沒有賣台或矮化疑慮。

據指出,為避免「CECA」造成混淆與政治爭議,總統府和行政院已決議不再使用CECA;中文名稱仍稱「綜合經濟合作協定」。

據透露,決策高層將兩岸綜合經濟合作協定視為「中長期經貿大政策」,除兩岸經貿正常化,更要藉大陸當跳板,跨入東協經貿體系,高層形容「台灣已面臨生死存亡關頭」;對於推動時程,府方保留彈性迴旋空間,發言人王郁琦說「沒有具體時間表」,據悉決策系統已擬定腹案,最遲必須在二○一二年前簽署。

高層強調,「南韓是台灣最大競爭對手,台灣若晚南韓加入東協體系,那就玩完了」!大陸明年將加入東協體系,日韓也將於二○一二年納入,台灣若被排除在外,屆時將引爆產業出走、帶動大規模失業潮,「拖愈久,對台灣愈不利」;高層也透露,包括新加坡也表達「兩岸先尋求經濟突破,FTA可以水到渠成」。

有關名稱部分,高層不諱言,對岸至今不願意與我簽FTA,我方更絕無可能接受CEPA(更緊密經貿夥伴安排),WTO模式是可能的選項,但實際名稱仍待磋商。

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昨天也說,部分人士認為CECA與大陸與香港簽訂的CEPA很像,有矮化台灣主權之嫌,因此擬做調整;原則上直接用「兩岸綜合經濟合作協定」的中文名稱;經濟部長尹啟銘昨天上午出席工商協進會早餐會報時,也改以FTA來稱呼。

黃志鵬說,名稱可以再協商,但兩岸主要洽商的方式,還是類似東協與中國大陸簽訂的方式,先訂一個框架協議,初期會先談「早期免稅承諾」,對部分最急迫的項目先相互免稅;談判原則為「得到多、給得少」,優先篩選中國對我課稅高、但我方出口利益大的項目,如機械、石化;部分農產品也會要求大陸降低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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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簽署的臨門一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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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社論】 2010.06.15 02:13 am 
 
兩岸兩會周日在北京完成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三次協商,雙方就協議文本及五項附件達成共識;早期收穫清單除少數項目外,也已大致敲定。雙方預訂近期內同步召開第四次協商及第五次江陳會預備性磋商,如一切順利,在6月底、最遲7月初舉行江陳會,正式簽署ECFA。

ECFA是建構兩岸自由貿易及制度化經濟合作的綱要性協議,主要是就兩岸貨品貿易、服務貿易及投資等經貿活動的正常化與進一步自由化,訂定後續協商的原則與項目,並商定未來可加強合作的領域,包括智財權保護、金融合作、貿易便捷化、產業合作等。由於是綱要性的架構協議,未來雙方將組成「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循序漸進推動後續協商。由此而言,ECFA可說是分階段到位的自由貿易協定(FTA),也代表兩岸經貿關係將從正常化逐步邁向更廣泛的自由化目標。

為處理具急迫性的貿易事項,雙方也同步協商貨品及服務業的早收清單。據雙方宣布的內容,我方與大陸貨品早收項目約為500:200,我方規劃爭取的機械、石化、紡織及汽車零配件等大致納入清單,但還有若干業者關切項目,例如部分關鍵石化原料、汽車整車等被排除在外,尚須再做協商。

自ECFA推動以來,各界最關切的,就是ECFA雖可為部分產業爭取進入大陸市場的優惠條件,但相對台灣也須對大陸開放市場,從而將對部分弱勢產業造成衝擊。就兩岸經濟條件分析,台灣在經濟發展程度上領先大陸甚多,應是較有條件讓利的一方;但彼岸經濟規模又遠超過台灣,在生產成本差距極大下,大陸產品大量湧入,可能帶來產業難以承受的衝擊,使兩岸市場相互開放問題特別敏感複雜。基於對等互利,台灣可仿效先進國家,對包括農業在內的敏感產業提出保留項目;但相對的,我方也須考慮大陸的產業發展條件,不能一味期待大陸單方面做出大幅讓利,反而形成不對等傾斜談判。

從兩岸協商初步結果來看,大陸顯然為降低台灣內部阻力而在早收項目做出可觀讓步;在協議文本中也避免觸及貿易自由化時間表及「正常化」等字眼,以避開目前禁止自大陸進口的2,100多項農工產品開放問題。但是,兩岸終須面對貿易正常化及自由化的課題;雙方同意在早收清單生效後儘速展開貨品貿易及服務貿易協議的諮商,無疑是最後妥協的結果,亦即先讓「小而必要」者過關,而妥適安排雙方各自關切的貿易利益才是真正的硬仗,且需要長時間的溝通與折衝。

兩岸簽署ECFA已大勢底定,儘管支持ECFA的民眾明顯多於反對者,但在野陣營反對ECFA及要求交付公投的抗爭活動也正如火如荼進行,讓ECFA簽署後送立法院審議及生效執行流程仍充滿變數。

為利ECFA能順利地向前推動,政府應在協商簽署ECFA的最後階段,同步公布ECFA後續推動的具體目標與配套做法,以利凝聚更廣泛的民意基礎。在ECFA文本及早收清單底定後,主事機關也應及早公布相關內容,並及時與立法部門及社會各界展開更廣泛、深入的溝通,展現政府重視民意的誠意。在ECFA簽署後送立法院審查的過程,更須重視程序正義,讓人民充分體認到政府維護國家最大利益的堅定、正當與無私。

最後,我們建議馬總統,應更積極地展現國家領導人的氣度與作為,在ECFA即將簽署之際,公開宣示ECFA在國家發展願景中應扮演的角色與功能,並為兩岸、外交與國家安全的配套政策指引方向,藉以安定民心、提振士氣,為簽署ECFA發揮臨門一腳的關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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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ECFA不只要談成 更要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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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陳志平/特稿】 2010.06.14 02:55 pm 
 
兩岸就ECFA完成第三次協商,攸關眾多產業發展的早收清單,還需進一步確認。從行政院長吳敦義上午接受專訪的說法看來,我方對早收清單的內容,顯然既重質也重量,希望優先讓中小企業受惠,目的就在站穩「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立場。

在兩岸兩會營造出ECFA就要簽成之際,吳揆坦言所謂我500項、大陸200項的數字,其實還在「討價還價」的過程。我方對大陸要求開放項目的「龜毛」,固然可能影響六月底的時程,但無非是對大陸展現我絕不會「為簽而簽」的態度,應是正確的談判策略。

既是框架協議,就意味即便ECFA在六月底七月初簽成,也只是為兩岸經濟的整合拉開序幕,面板和汽車業未納入此次的早收清單,更說明兩岸相互開放的產業還有後續協商,面對年底五都、明年總統大選接連到來,ECFA之於馬政府,有不只談成、更要談好的壓力。

民進黨一路唱衰ECFA,面對兩岸就要達成協議,蔡英文再度批評質疑「(大陸)讓的總有一天要還」,然而哪一個談判不是談判雙方就當下的情勢爭取最大的利益呢?對大陸而言,ECFA 固然是爭取經濟上連結兩岸的機會,若不能在成效上也爭取到台灣人民的好感,甚至在談判過程激起台灣內部的反彈,則談了不如不談,這也正是台灣現階段爭取大陸讓利的基礎。

且藉由進入大陸市場,台灣產業也爭取了繼續發展茁壯的時間與空間,接下來,就要看政府如何以政策協助產業成長,讓台灣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創造新的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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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紡織、鋼鐵 納入早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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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朱婉寧、陳洛薇/台北報導】 2010.06.15 03:02 am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透露,我方希望大陸開放的清單,汽車整車一開始就被排除在外,等台灣自製率提高時,有機會再談。
本報資料照片

經濟部工業局長杜紫軍昨天表示,目前我方列入兩岸經濟架構協議(ECFA)早期收穫清單的貨品貿易部分包括:石化、紡織中上游、汽車零組件、自行車及其零組件、機械設備、鋼鐵、袋包箱、衣服、內衣、襪子、農產品(我方可輸入大陸,不開放大陸進口),占我輸大陸年貿易額約一成二。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透露,台灣開放給大陸第一批關稅減免的早期收穫清單為一百至二百項,目前還在折衝;但我方希望大陸開放的清單,汽車整車一開始就被排除在外,等台灣自製率提高時,有機會再談。至於石化業,我方正努力爭取PP(聚丙烯)產業納入早收。

汽車整車未如預期列入早收清單,吳揆表示,談判初期雙方口頭交換清單時,大陸就已排除,但並非永遠沒機會。

吳揆指出,目前我方爭取的石化業有八項,由於台灣石化業比大陸強,若全面開放,大陸會受不了,因此石化業確實有些卡住,「八項全數都過機率不大,但有些部分對方還在積極考慮」。

吳揆強調,有一兩項石化產品,譬如像PP,新加坡一年出口到大陸貿易額六點四億美金,台灣合計出口到大陸也差不多六億美金,新加坡明年免關稅,錯過一年,台灣廠商可能連最大市場都丟掉,「我方會爭取到最後一刻」。

杜紫軍表示,我方列入早收清單的項目,第一類是我國出口額較大的主要產業,包括石化、紡織中上游、運輸工具中的自行車及零組件、汽車零組件、機械設備、鋼鐵。

第二類則為爭取能讓更多中小企業及傳統產業銷往大陸,增列了袋包箱、衣服、內衣、襪子等項目,雖然貿易額不大,但有助中小企業拓展市場。

至於第三類,杜紫軍表示,雙方已同意大陸農產品不會來台灣,但我方還爭取台灣特色農產品可以銷往大陸,中國也同意開放部分農產品銷往大陸,可享有關稅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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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 有利也罵、不利也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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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劉碩雅/大學講師(台北市)】 2010.06.15 02:13 am 
 
蔡英文主席對於達成初步協議的ECFA文本,認為天下沒有白吃午餐,對方現在付出的,將來都會要我們全部還回去。

蔡主席的說法可能是源自於雙英辯論時的論點,蔡主席認為,就算台灣在早收清單中是得利的,根據GATT規定廿四條的規定,還是必須在十年內開放百分之九十的產業。馬政府所謂「不擴大開放農業」的ECFA,根本通不過WTO大會的檢驗。

上述的觀點是否成立,頗令人懷疑。先不說已有許多自由貿易協定例外於「十年開放百分之九十」的原則,至目前為止也沒有任何自由貿易協定被WTO駁回的先例。退一萬步來說,如果ECFA真的被WTO駁回了,後果是如何呢?

根據GATT第廿四條第七項第二款,當WTO大會認為自由貿易協定的開放範圍或時間不適當時,「應即將其建議通知各當事國,在未依上述建議研擬修正前,各當事國不得維持或執行該協定。」

換句話說,ECFA被駁回的後果,並不是「台灣必須要擴大開放範圍」,而是ECFA失效,這不正是反對ECFA的人士所期望的嗎?

早收清單台灣得利,蔡主席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如果早收清單台灣是不利的,難道蔡主度不會批評馬政府喪權辱國嗎?這樣有利也罵,不利也罵,實在不是負責任的反對黨應有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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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ECFA 就等江陳「臨門一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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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4 中國時報 【王銘義/新聞分析】

     「世界盃足球賽」剛剛開打,但南非洲的足球熱情似乎已感染到兩岸ECFA的談判代表。大陸主談代表唐煒昨天在開場白說道:「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的商談,已到最激動人心的『臨門起腳』時刻!應力爭簽署一份真正有利於兩岸的經濟合作協議,不負兩岸民眾的期待。」

     唐煒比喻說:「相關協議文件的設計和磋商已進入收尾階段,就好比一場足球賽,最為激動人心的莫過於『臨門起腳』的時刻,我們現在就處在這個時刻,讓我們加油!」把ECFA協議談判與踢足球相比擬,很難讓人懷疑這位大陸主談代表不是「世界盃足球賽」的球迷。

     兩會領導人去年底在台中將商簽ECFA納入第五次會談議題後,兩岸主管部門的專家,經過三次商談,昨天終於在黃志鵬與唐煒率領的兩岸談判代表團合作下,端出一份廣受各方關注的ECFA協議文本,目前就等待江丙坤、陳雲林在新一輪會談完成簽署,踢進「臨門一腳」!

     其實,涉台官員不僅唐煒處於「臨門起腳」的激動時刻,國台辦主任王毅在端節前夕宴請全國台企聯幹部時,就樂觀地期待,兩會應很有把握可以在六月底簽署ECFA協議。王毅近來曾多次強調:「要把好事辦好,要把實事辦實。」他堅信ECFA協議必將禁得起歷史的檢驗。

     兩岸談判代表對關稅減讓、金融開放、產業調整等等,幾經折衝,已確認這份重要性的架構協議,距離第五次「江陳會談」簽署ECFA,僅剩幾步之遙,兩會領導人關鍵「臨門一腳」,不僅將為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寫下歷史新頁,也將開啟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的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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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寧可不簽 文本字斟句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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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4 旺報 【特派員何明國/特稿】

     ECFA第三次協商針對最敏感的問題進行攻堅。這幾項爭議事關馬政府推銷ECFA的正當性,甚至是決定「寧可不要簽」的關鍵所在,勢必寸土必爭。 例如,文中是否納入推動兩岸經貿「正常化、自由化」字眼,以及是否寫進「兩岸共同促進亞太區域經濟整合」的目標,談不攏的話可能動搖簽ECFA的基礎。

     因為推動兩岸經貿「正常化、自由化」一旦寫進ECFA,馬政府堅持的不再開放大陸農產進口,以及不會被鎖進「十年開放時程」的說法就會破功。台灣現在違反WTO規定,對大陸產品採取歧視措施,大陸不願去WTO告,不願兩岸事務國際化,所以台灣才能限制某些大陸產品進口。

     一旦在ECFA承諾推動兩岸經貿「正常化、自由化」,就意味著馬政府承諾要在時程內取消歧視,開放被禁的大陸產品進口。這本是符合WTO的規範,但如此一來恐怕會衝垮馬政府對台灣民眾的誠信,以及台灣的傳產弱勢產業。

     昨天會商的結果,得出的共識是「平等互利」、「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逐步減少或取消彼此間的貿易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與投資環境」,沒有寫入「正常化」文字。這部分算是圓滿解決。

     至於寫進「兩岸共同促進亞太區域經濟整合」的目標,則是馬政府要對台灣內部參與FTA的交代;但大陸質疑如此將把問題國際化,不願接受。

     事實上,這段文字象徵意義大於實質,對台灣內部交代的作用多於對大陸的要求。但是府方對於ECFA文本內容如履薄冰,前方談判代表能爭還是要爭,爭不到也沒有損失。

     至於早收清單的拉鋸,致命處更明顯了。爭議的幾個項目都是馬團隊推銷ECFA時拿出來做訴求的範例,如工具機及聚氯乙烯等出口金額大的石化產品,最後如果被排在早收清單之外,那豈不自打嘴巴?不過這幾項大陸以台灣的競爭力太強為由,不肯輕易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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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早收清單獲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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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4 工商時報 【記者潘羿菁、薛翔之/北京報導】

     兩岸第3次ECFA正式協商獲得重大進展,6月底第5次江陳會ECFA應是簽定了!我方主談人經濟部貿易局長黃志鵬首度證實,陸方同意讓利給我方貨品貿易約500項早收清單,而我方也將會給予陸方200多項關稅減讓。至於產業別,雙方鎖定在兩岸產業具互補性的石化、紡織、機械,但我方多爭取一項汽車零組件產品。

     不過,石化產品聚氯乙烯(PVC)、 聚丙烯(PP)、聚乙烯(PE)等塑化原料未爭取到,我方將繼續努力爭取,陸方給予我方的500項早收清單約佔我對大陸出口金額100多億美元。ECFA協議可望在立法院審議後,於下半年五都選舉前生效。

     ECFA第3次正式協商昨日於北京首都飯店展開,一整天下來,兩邊主談人黃志鵬與大陸商務部台港澳司長唐煒均脫掉西裝外套磋商,談判官員進進出出,讓協商狀況顯得相當緊張。

     會議結束後,黃志鵬、唐煒及兩邊主要談判官員排排站,接受記者採訪,這是ECFA正式協商以來,首度見到雙方主談人共同召開記者會。

     黃志鵬說,協議文本概要分為序言、16條文與5附件,包括早收清單中的貨品貿易協議與服務貿易協議、臨時原產地證明、服務提供者定義以及爭端防衛機制。最關鍵的5附件,唐煒說,已進入收尾階段,據悉最具爭議的「貿易自由化」等字眼已拿掉。

     黃志鵬也說,貨品貿易與服務貿易的早收清單,大體上算是完成,但還有細項產品有待磋商,雙邊對於商簽工作進行充分準備,也為儘速完成諮商已打下良好基礎。此話一出,顯見早收清單大項產業別已完全敲定,也意味ECFA第4次正式協商,可望交換「紙本」早收清單,6月底洽簽目標可望達成,第4次諮商應在六月中下旬左右很快在台北召開。

     黃志鵬首度證實陸方給我的早收清單計500項,但他進一步說,陸方同時提出要求,在折衝下,我方將給予陸方200多項產品。唐煒表示,雙方提出產業別大致為石化、機械與紡織,台灣特別提出汽車零組件,從貿易量來看,「大陸明顯少於台灣過來的」。他強調,大陸提出的早收清單,都是原產自大陸優質產品,這份首批調降關稅產品,是雙方產業有互補性產品,也因在這樣基礎上,雙方才能達成簽署ECFA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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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將組委員會 TIFA模式協商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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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 2010.06.14 02:26 am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昨天在北京完成第三次協商,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兩岸將共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負責後續磋商、協調工作;她強調,兩岸經濟委員會這個架構,就是TIFA(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的「兩岸版」。

兩岸合組委員會定期協商後續議題,將開展兩岸長期協商的先例;採取TIFA模式,更將落實透過堆積木(building blocks)方式,建立並充實未來雙邊協議內容的目標。

賴幸媛昨天晚間接受訪問時證實,在ECFA談判中,雙方同意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循序漸進推動後續協商。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由「雙方指定的代表組成」,主要功能包括:完成協議所需的磋商、監督並評估協議的執行、解決任何有關協議的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解決機制等。

賴幸媛表示,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委員會下還可以成立「工作小組」,處理特定領域中與協議相關的事宜,並接受委員會監督。開會的時間,每半年召開一次例行會議,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賴幸媛說,在ECFA的後續協商中,仍會考量兩岸經濟規模及發展條件的差異,兼顧台灣農業、中小企業及弱勢產業的利益,以「循序漸進」的方式推動。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就是落實「循序漸進」原則的機制。

「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其實就是TIFA的兩岸版。」賴幸媛說,她去年初就提出ECFA可採堆積木的方式,先建立基本架構,然後根據我們的需求,一步步充實內容。不僅國民黨政府這樣主張,民進黨也曾公開贊成。

賴幸媛表示,昨天達成的協議顧及我國還有國會監督機制,因此明訂:「協議簽署後,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

賴幸媛說,對我方而言,「相關程序」自然包括立院審議,審議通過才生效。絕不是如反對黨所說,兩岸協議會「自動生效」。「事實上,四次江陳會共簽署了十二項協議,從來沒有『自動生效』這四個字,也沒有這回事。」

針對反對黨要求訂定ECFA的「終止條款」,賴幸媛表示,這項條款一直都在規劃的草案中,最後也達成協議。根據「終止條款」,未來一方要終止協議,可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由雙方在一定期間內磋商。如果磋商不能達成一致,可自通知一方發出終止通知的一定期間內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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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收清單 吳揆:有些項目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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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 2010.06.13 02:56 am 
 
兩岸希望在六月底前簽署經濟協議(ECFA)出現變數。ECFA第三次磋商今在北京登場,行政院長吳敦義昨低調表示「有些項目卡住了」,暗指早收清單項目仍有歧見。但吳揆不願把簽署ECFA時程說死,僅說「能克服幾個膠著的點,就可早點簽」。

兩岸原先預定六月底前完成簽署ECFA,吳敦義昨受訪時表示,這是兩岸的期望,但ECFA簽得早不如簽得好,政府沒把握是否能在最短期間內獲得突破。簽署時程是否拖到七月?吳揆低調說「要看談判結果」。

有關早收清單歧見,吳揆坦言「有些項目卡住了」。他解釋,台灣產業未獲關稅減免,恐將喪失東協部分國家競爭力,大陸也反映若減免台灣重要產品關稅,也會衝擊大陸產業競爭力,「大陸主管部門表達寸土不讓的決心。」

吳揆表示,談判並非如入無人之境,想要什麼就有什麼,必須要用更大耐心去說服,政府談判團隊將堅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目標,替台灣產業及勞工爭取最大利益。

至於兩岸簽署ECFA後,未來台灣與他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府院維持一貫口徑,指不需經過對岸同意,馬英九總統也會親自兼任FTA小組召集人 ,推動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工作。

據透露,為爭取與各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政府展開「堆積木」的策略,經貿部門正持續與東協、日、韓保持接觸,例如經濟部最近將會派團赴日討論雙邊投資保障協定。

兩岸決策官員也說,台灣是世貿組織(WTO)會員,本有權與主要貿易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因而在ECFA談判過程,不存在所謂「國際連結」的議題。官員解釋,倘若ECFA本文出現「國際連結」文字,反而會造成台灣未來與外國談判FTA時需北京同意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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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早收清單 對台讓利43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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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則宏、陳東旭 /台北—北京報導】 2010.06.13 02:56 am 
 
兩岸ECFA第三次協商今天登場,據台商轉述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透露的訊息,兩岸ECFA大陸提供給台灣的早收清單利益將超過一百三十六億美元(約台幣四千三百億元),包括石化、機械、紡織、汽車零配件等產業均納入其中。

端午節前夕,王毅於十二日晚間宴請台企聯會長郭山輝等大陸主要台商會長,據與會台商轉述,對於兩岸今天將展開的ECFA第三次協商,王毅透露,兩岸早收清單的比例大致為五百比一百。

根據王毅的說法,大陸給予台灣的早收清單項目約五百項,但對台灣提出早收清單要求僅一百項左右,早收清單將為台灣帶來的實質利益將超過一百三十六億美元。

王毅並強調,大陸提供給台灣的早收清單項目,約是大陸當年在「東協加一」提供給東協國家早收項目的五倍之多。

王毅並表示,大陸給予台灣的五百多項早收清單包括石化、機械、紡織、汽車零配件等早前台灣提出的建議。當中,石化納入早收項目約佔台灣石化出口大陸總額的百分之六十,紡織約佔百分之八十。

王毅也再次承諾,在大陸對台灣提出的早收清單中,絕不包含農產品及台灣十七項弱勢產業,也不會要求台灣開放大陸勞工來台工作。

中共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昨天在國台辦例行記者會上表示,ECFA的商談已進入收尾階段,能不能在六月底前完成簽署,仍需雙方共同努力。

范麗青說,今天兩會專家進行第三次工作商談,將會就架構協議的主要內容和條文進行磋商,就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的早收清單以及後續的工作安排交換意見(包括商簽的時間安排)。

她說,早收清單是指雙方認為在協定簽署後,可以率先降稅的部分產品和彼此開放的部分服務業的領域。大陸對台灣方面提出的早收項目採納的比例將相當高,有可能超過五百項。她強調說,無論是在受惠金額還是比例上,大陸都將明顯少於或者低於台灣。

范麗青強調,ECFA完全是一個經濟協定,在這個問題上,台灣反對黨不應進行政治操作。

此外,中共商務部發言人姚堅昨天也指出,由於兩岸經濟規模、產業競爭力不一樣,分別在某些產業上各有優勢。因此,ECFA早收清單大陸既要顧及台灣的弱勢產業、中小企業的利益,同樣也會考慮到台灣某些產業有較強競爭力,比如石化產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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