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余麗姿/台北報導】 2008.12.22 02:48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修改衛星廣播電視法,明年起所有電視購物台將依法申請執照,購物頻道將排除廣告時間不得超過每一節目播送總時間六分之一的規定,納入衛廣法管理,並研擬頻道進退場機制,換照採實質審查。
據瞭解,NCC修改衛廣法,將朝向「高度管制,低度開放」原則,建立市場新秩序。衛廣法修正案預計在月底送交行政院,明年通過後送立法院審查。
因應數位匯流,第二屆NCC新委員8月上任後,推翻首屆政策,第一屆集四法於一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將不急著修,改採先修廣電三法,未來二至四年任期內,再完成通傳法草案修正。
頻道管理是第二屆NCC委員相當重視的議題,NCC官員指出,針對「非無線非衛星」頻道,即透過光纖傳輸的頻道,將與購物頻道切割處理。由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自製的頻道,例如公益或地方購物頻道,在衛廣法還沒修正前,仍要申請執照。
NCC官員說,購物頻道暫不用申請執照,待衛廣法修正通過後,東森得易購、中信ViVa TV這兩家業者再來申請執照核准,至於今年5月已取得電視購物台執照的富邦momo1、2 、3台將不用再申請。
NCC指出,第一屆NCC委員在今年5月,以「通訊傳播基本法」第7條規定,政府應避免因不同傳輸技術而有差別管理。當時富邦提出增設購物頻道,NCC認為所有頻道,不應有不同傳輸法,而有不同管制,因此,購物台改採執照制。
官員指出,不過購物台改採執照制後,出現衛廣法適用疑慮,衛廣法第23條之1提到,「廣告時間不得超過每一節目播送總時間六分之一」,但購物台一整天都是廣告,相互抵觸。
官員表示,這次修法的衛廣法,將把購物頻道排除23條之1的廣告時段限制,以納入衛廣法管理,明年起,與其他衛星頻道等相同,都有每六年一次的換照審查。換照並採「實質審查」,引入公民團體的意見,建立頻道的進退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