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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邱毅假髮與扁建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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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石之瑜/台大政治系教授(台北市)】 2008.12.16 02:41 am 
 
去抗議邱毅的男子將他假髮扯落,但不願意承認侵犯他,事後表示自己只是想去溝通。之前聚眾推打張銘清的政客,也是事後表示,絕無侵犯肢體,只是去表達民主意見。回想更早還有到TVBS丟死鳥抗議,當事人同樣事後企圖否認也就不令人訝異。像這樣,在情感上忍不住要去侵犯,卻在認知上拒絕承認,但一旦回到自己社群中又坦然接受歡呼,似乎已經成為台灣政治人格的典型之一。

他們與陳水扁家族全年無歇的貪汙,事後以建國基金做託辭相比,有一個共通性:當事人情感與認知上相互矛盾,處在一個無法認識自己的精神狀態中。

情感上痛恨邱毅、痛恨張銘清,痛恨TVBS,因此有行為隨之。有鑒於這樣的行為大概不容於社會常情,所以自己又極力否定做過,並找出各種荒誕藉口。藉口找到以後,等於壓抑了自己原先的情感,因此亟需回到氣味相投的同路人當中,尋求溫暖。

陳水扁一家人自始在受迫害剝奪的情境之中,感覺社會欠他們無窮,因此他們尋求彌補也無止盡,忍不住愈貪愈大,因而其間人格問題勝乎於道德問題。這樣的反社會衝動,最後是靠日益極端的台獨立場在合理化。借用極端台獨立場的效果,等於間接同意自己被指控的貪汙是罪大惡極;既然忍不住貪汙的情感需要,自己都覺得見不得人,因而要講假話遮羞。久而久之,把台獨假戲真做不斷升高的陳水扁,已無法區分自己的台獨是真是假,或有沒有貪汙。周期性麻痹的情感與認知,輪流幫助陳水扁說服自己沒有貪汙。

其結果,是一個不斷自我否定的惡性循環。他們不斷用社會接受的規範,否定自己的情感需要;一再放縱自己的情感需要,去抗議社會共同認知的規範。於是,他們痛恨自己的虛假語言,因為語言壓抑了情感;也恐懼自己的情感衝動,因為情感引發社會的側目。處在如此狀態下,他們從出發點上就堅信自己不能取得外界認可,這絕不能簡單地嘲諷為敢做不敢當,而必須看成台灣政治人格的典型。

邱毅之輩將繼續受到騷擾與侵犯,但不會有人出來承認自己所為,如果強迫他們承認,會迫使他們更加不能面對自己,導致在他們周期性的摧毀自己的過程中,不斷破壞社會既有的軌道。他們之中一個人被逮到,其他同樣精神狀態的人看到立刻就會抓狂,一旦傳染蔓延,將不知伊於胡底。這也許是國民黨高層始終迴避評論貪瀆案件或肢體反華事件的大智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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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辦案愈噤聲 愈凸顯爆料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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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余豈/大學教師(嘉義市)】 2008.12.18 02:37 am 
 
台灣日前發生邱毅被扯掉假髮事件,對照美國呼籲伊拉克政府依正常程序處理向布希扔鞋的記者,民進黨台南市黨部則呼籲「台灣人」打電話到國民黨表達不滿,並要求國民黨開除邱毅黨籍「以謝國人」,不僅好笑,簡直欠缺智慧!

邱毅事件鬧越大,人們就更注意到其導火線是民進黨前總統的貪腐。相形之下,美國怕再引起對伊拉克戰爭的討論,冷處理整個丟鞋事件,比起民進黨實在高明太多了。

若綠營認為陳水扁受了不白之冤,民進黨曾執政八年,難道找不出相關人士把幾個大案裡「不能說的秘密」攤開來作個交代?以合理的反爆料讓民眾看看哪方較神準,很難嗎?否則,待局外人邱毅爆的料陸續被證實,再恨之入骨地扯他頭髮自爽,還談什麼「勇敢的台灣人」?不僅自己面子丟光了,更令人瞧不起民進黨。

民進黨力挺貪腐被訴的扁挺得理直氣壯是他們的自由,但此情勢已襯托出蔡英文等年輕世代的政治菁英,若非欠缺領導力,就是機會主義者,面對這種道德危機的政黨,人民能有何期望?

綠營痛恨邱毅其來有自,可是綠營對「誰讓民進黨難堪」這個嚴肅問題的思考,只停留在把扁嫂描繪成全台最恐怖的女人的層次,彷彿汙名化吳淑珍一人,整個腐敗墮落的共犯結構就清清白白了!這難道不是粉飾太平?更可嘆的是綠營以為只要打擊邱毅,就能堵住爆料,這不是對台灣新聞界和司法界的最大輕蔑?

綠營先前用司法人權大帽子替貪腐的前總統辯解,~之嘲諷人權遭侵犯的邱毅,根本是做錯文章;不過,整件事無關正義,而是精密的權謀布局。雖然台灣已實行單一選區兩票制,理論上應可淘汰三寶式、小丑級的偏激政客,但只要能煽動兩、三成民眾敵我對抗的情緒,就足以在選舉中穩住一定版圖。因此,民眾要有冷戰思維還魂的心理準備。

揭弊不是立委的職責,但還有誰能對付陰暗角落的邪惡?以過去八年檢調體系不堪的信譽,連情報頭子都與貪腐者互通聲氣而被收押了,人民對於體制的信任恐怕還得等上一段時間。

現在,扁出來了,當然會用一切資源絕地反攻,檢調司法之信譽更懸於一線;但民進黨支持者愈是挺貪腐,讓歹戲拖棚,原本隱而不發的弊案爆料就會愈多。涉案的與辦案的愈噤聲,就愈凸顯爆料小配角的價值,這才是整個扯假髮事件最大的弔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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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一髮… 只有藍綠沒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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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溫偉群/世新大學口語傳播系副教授(台北市)】 2008.12.17 03:31 am
  
「牽一髮而動全身」這句話,對藍營立委邱毅與綠營要角邱義仁來說恐怕是點滴在心頭。

打扁悍將邱毅在監察院前被綠營民眾扯掉假髮,難過地在媒體上留下眼淚,並認為這如同被當眾脫衣羞辱。不過部分綠營人士則嘲諷說,邱毅本來就應該以「真面目」見人。

不久前,原本以長髮披肩為形象特色的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被收押後據稱在「逆來順受」的心情下,被剪成小平頭。綠營人士與部分媒體痛批看守所侵犯人權,不過部分藍營人士則辯稱,難道路上那麼多理平頭的人都被羞辱嗎?

這兩起頭髮事件引起的正反論爭,其實正反映了台灣社會中普遍存在「只有藍綠立場,沒有黑白標準」的論述習慣。

英國的哲學家圖門指出,有別於科學家或哲學家「先證據後結論」的思考,人們在日常生活的論證則是「先結論後證據」。也就是說,多數人是先有主張再找證據合理化自己的立場。

以此而論,如果立場超然的科學家討論「公開場所扯掉別人假髮」或「看守所中勸說剪掉長髮」對人權的意義,就必須先審酌具體的事實與證據,例如頭髮的意義、場所造成的權力關係,以及行為可能的影響,再以這些考量來提出是否構成「羞辱」或「侵犯人權」的明確標準。換言之,雖然許多媒體有興趣的故事是邱毅與邱義仁等公眾人物的「形象大變化」,健全的民主社會卻更需要藍綠陣營以同一而具體的標準檢視人權的議題。

同樣的,幾天前台北地院有關陳水扁前總統無須繼續羈押的裁定,也如預期地引發藍綠陣營與名嘴立場鮮明的論爭。

台灣人民與其被批扁或挺扁的情緒立場帶著走,再各自選擇閱聽藍綠政論節目來合理化自己的主張;其實應該先問,起訴後的刑事被告(不管是陳前總統或其他人)應該被繼續羈押的理由是什麼?而特偵組是否明確證明了繼續羈押的要件?先證據後立場而非先立場後證據,恐怕是台灣邁向更成熟民主社會的重要課題。
 
無形假髮 蓋不住真面目
 
【聯合報╱金威/研究生(北縣中和)】 2008.12.17 03:31 am 
 
「扯掉假髮」這個動作究竟該當刑法的哪一個罪項的構成要件?強制罪?搶奪罪?抑或是公然侮辱罪?個人認為,除了可能構成公然侮辱外,根本無從構成其他罪項。但應該深入思考,「假髮」究竟可為台灣政界帶來何種深刻的省思?

析言之,該委員之所以將頭頂「略作修補」,實皆因其欲為「青春小鳥一去不回來」之現實,做一人為的反動與掙扎,在某一程度上,其對歲月無情催逼的反抗勇氣,是值得我們讚許的!

反觀前總統於八月間召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宣告自己做了「法律所不允許」的事,無異於自己親手掀開了自身頭皮上的假髮,將那「最真」的自我公諸於世;但令人遺憾的是,日後他除了絕口不提當初所謂「法律所不允許」的事,究屬何事外,更將整個案件導向政治迫害,而身旁的支持者亦統一口徑的附和著此項論述。

然有形的假髮易摘,無形的假髮不易戴,總有一天,真面目總是要無奈的被揭開,早揭總比晚揭好;自己揭開,總比旁人不堪的扯去來得佳。套一句電影裡的經典台詞︰「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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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亂象 校園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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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李秀琴/旅遊業(台北市)】 2008.12.17 03:31 am 
 
看到立委邱毅假髮被扯下的新聞,不知要用什麼樣的形容詞,來說明自己的感觸———很難過吧,是一種深沉的悲痛。

從來在我對孩子的教育中,每每都在教孩子互相尊重;在學校,我當愛心媽媽,每個星期去一到兩天,努力的想給孩子一些正確的觀念:「我不認同你,但我尊重你,尤其對你身體上的一切,我尊重。」

只是現在的台灣,大人的身教並非如此:「看你出醜,大快人心,因為你跟我不同路!」加上新聞台不斷的重複播報,加上一些名嘴的奚落,我想像,如果在一個班級裡,有一個孩子是這樣被對待,自己的弱點、人生最在意的事,當眾被揭發,而這事情又不是攸關大眾利益的事,那孩子該如何自處?台灣不是一直講「人權」嗎?

為何在這種真正要尊重「人權」時候,反用這種幼稚到不行的方式,為了只是自己爽,而不顧別人真正內心感受,還有一大群拍手叫好的人在旁鼓譟,視加害的人為英雄。

我們給孩子的就是這樣的教育嗎?如果有一天,風水轉到自己的親人,被如此對待時,他該如何面對?討厭邱毅的窮追猛打,可以用其他的方式表達抗議;但是這種人身攻擊,不是一個成熟的人該做的!我期待,每個大人有足夠的智慧教孩子,如何面對你不喜歡的人、你討厭的事!

我想表達的是:把政治問題抽離,這個問題的深處所隱藏的,才是台灣真正對待「人權」的態度!因為政治上的人權,是你去參與才會發生,但是以下的情境,卻每天發生在孩子的身上。

有空請去學校看看,你的孩子在走樓梯、在遊樂場、在教室,是如何對待人或是被對待的,在遊樂場互不相讓,巴掌連連,互相推擠,已是司空見慣;在樓梯間,高年級推低年級,嫌低年級動作太慢,是每節下課會發生的,曾想過要如何改善小孩的人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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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英雄與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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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王麗美】 2008.12.17 03:31 am 
 
扯掉邱毅假髮的黃永田,一夕之間被台南挺扁鄉親捧成了英雄。可惜,黃永田擔當不起這個英雄頭銜,他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幾度聲稱自己「不是故意」,只是一時重心不穩才錯抓假髮。

從媒體現場拍攝的影像,黃永田從邱毅背後突襲,扯下假髮後還高舉示眾,狀至得意。豈料,他被警方帶走後,其妻即代他喊冤稱「邱毅也是我們的偶像」,他更在警局供述「只是想跟邱毅合照」。看來,黃永田也知道自己的作為不是什麼高貴、英勇的事蹟吧!

黃永田公開不敢承認自己的故意,私下卻接受同志的英雄喝采,人們其實不難看出這位死忠扁迷的言行已有阿扁雙重性格的影子。更讓人錯愕的,則是立委賴清德在扯髮風波後對邱毅極盡冷嘲熱諷,要求他以「真面目」示人,不僅自失格調,也在變相鼓勵人身攻擊和政治報復。

假髮作為人身形象的延伸,各人感受雖有差異,但應受到同等尊重。不能理解其間微妙的人,請想想:自己若被當眾脫去上衣、外褲,將是何感覺?邱義仁被理成平頭時,民進黨曾嚴詞譴責看守所「羞辱」、「罔顧人權」;為何對象一換人,標準就改變了?假髮事件原應有更嚴肅的討論,可惜台灣向來對人身/性別缺乏尊重,加上政治敵視使人性變澆薄,此事只淪為取笑談資。包括檢察官在內,若非覺得扯假髮只是區區小事一樁,豈會不問緣由就放了人?

值得關切的,不是那頂假髮,也不只是邱毅尊嚴受侵犯的問題,而是台灣政治的「低級競賽」要玩到何時才有盡頭?如果蘇安生踢過陳水扁一腳,所以黃永田要羞辱邱毅把仇報回來,這是在實現誰的正義?那麼,下一個仇恨動員的對象又會是誰?

英雄和懦夫並非一線之隔,有人竟能腳跨兩界,來去自如,這是台灣政壇特有的咄咄怪事。光看陳水扁左貪官、右烈士的姿態變換,不檢討自家太貪卻責怪余政憲招供太快,即可知政治人格分裂症有多嚴重。從假髮風波,人們看到這種道德匱乏併發症已經擴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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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假髮和丟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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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社論】 2008.12.16 02:31 pm 
 
邱毅當眾被扯掉假髮,十分難堪。視他為「除弊英雄」的支持者憤憤不平,但暗自稱爽的人也不少。扯他頭髮的黃永田,頭號扁迷,騷擾邱毅的動機不問可知,卻喏喏向檢警稱「不小心」,直到出了地檢署大門才又「英勇」起來,十足地敢做不敢當。

此事鬧劇一樁,但也可拿來檢驗台灣的「只問藍綠」。同情邱毅的,除了髮疏的同病相憐者之外,大約藍營居多,此刻一定都同意「偷襲別人、羞辱別人是不對的」的道理。不過,對此命題點頭稱是者,若回想起陳水扁出庭時遭人踹了一腳的事件,恐怕也有相當比例在當時覺得好爽。反之亦然。當時痛心陳水扁「受辱」者,今天在邱毅事件上卻可能大聲叫好。可見,很多人在意的根本不是偷襲行為的「是非」問題,判斷依據仍在「藍綠」。

民主多元社會,各人意識形態不同,道德標準不同,無妨。不過,公民應接受同樣的法律規範。扯人假髮是否構成強制罪,法律上見解不一。但踹了陳水扁的蘇安生,已經被一審判定了傷害罪。可見縱然有人痛恨陳水扁覺得人人可誅之,但就是不該私刑出手,這是法治底線。要守住此一底線,才有起碼的社會秩序可言。蘇安生後來竟以愛國同心會成員身分受邀出席國慶典禮,引起極大非議;政府單位應有「不可鼓勵暴力」的警覺,這是嚴重的教訓。

風行草偃,政治人物不可縱容暴力,但對異議者的「表達自由」,只要在法律範圍之內,就要特別容忍。這兩天,全世界都觀賞了美國總統布希被丟鞋子的畫面。好在布希身手矯健,不然被那兩隻鞋子砸中,不流血也會臉上瘀青。從伊拉克人的角度,對布希的國仇家恨有之,扔兩隻鞋子真太便宜他了;但從國家元首的角度,面對大可入人於罪的侮辱行為,布希卻笑稱「那是十號尺寸的鞋子」,美國的民主傳統還是令人稱羡。相形之下,邱毅被扯了假髮就引起議論沸騰,不知台灣何時能解脫於這種集體憤怒情緒!

政治人物的發言權與決策權已高人一等,對異議者的表達自由要多多容忍。而公民爭取言論自由,再有不滿也要在法律界限前止步。前者是民主,後者是法治,台灣在這兩點上都還需要成長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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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邱毅的假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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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6 中國時報 【中時小社論】

     英雄氣短,頭髮情長。許多鐵錚錚的好漢,再怎麼氣吞山河,一旦頂上頭髮爭相揮別,也會傷心無助,挫折不已。

     頭髮攸關男人的自我形象,因為禿頭向來是男人老化最明顯,也最難以逆轉的跡證。頭頂位於人體之首,動靜全在眾目睽睽下。一個男人是不是還年輕、有活力、對異性具吸引力,別的地方不好判斷,頂上頭毛倒是「萎萎」道來。雖說未必準確,但因為太過顯眼,對形象有主宰性的影響力,也就讓男人護髮護得戰戰兢兢,掉髮掉得唉聲嘆氣。

     有的男人帶著滴血的心俯首就禿,有的男人硬是與天爭髮,窮各種手段為頂上保育造林。不過一分耕耘未必一根收穫,有時只好一葦渡江聊以自欺,有的則以人造草皮掩蓋視聽。如今假髮技術進步神速,連透著頭皮的花白平頭都做得出來,和真髮融合一氣,毫無破綻,實在令人嘆為觀止。

     和邱毅一樣禿頭的男人很多,禿頭不欲人知而戴假髮的也很多,偏偏邱毅樹敵不少,因此他愈在意的祕密,就愈是有攻擊的價值。戴假髮的人,想保護的是自己的尊嚴與面子。就此看來,公然扯掉人家的假髮,是對其尊嚴的極大羞辱,其實滿殘忍的。

     如今假髮公開與頭頂分手,每位禿頭假髮男最害怕的夢魘竟成真,也難怪邱毅跳腳。這樣的動作,是對人身的侵犯,不能因為結果有點好笑,就能得到容忍甚至讚揚,畢竟每人都有維護其形象與尊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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