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黑白集】 2008.12.06 02:44 am
一直守在洪曉慧家門口的SNG車,前天陸續撤離;據說這是電子媒體做成「集體撤守」的共識,希望能讓洪曉慧「真正解放」。
衛星公會自律委員會主委陳依玫說,各電視台不希望讓洪曉慧受到「二次傷害」,更不想讓她出獄後還「關在媒體注視的監牢裡」。
做為媒體工作者的一分子,我們對同業間有此「自律」,深感欣慰;但是,此事能否就此維持得下去,憑良心說,恐怕需要同業間能有更大的不忍人之心。會不會有一天洪曉慧出了大門,大批記者又轟然現身,洪曉慧又再「關入媒體注視的監牢裡」?
「媒體監牢」的比喻十分鮮活。對於洪曉慧來說,在高雄女子監獄的十一年固然難熬,但畢竟不受干擾,神智心靈皆可沉澱;如今出獄,倘若竟致時時皆陷於記者的包圍中,天天皆看到自己在電視上露面,則獄外的世界豈非比獄中更難熬,「更生」又從何說起?
當年二十四歲的清大研究生洪曉慧犯下大錯,十一年的牢獄其實並未為她清償所有的罪責;出獄後的人生,才是她要面對自己、家庭及社會的真正考驗。監獄可以「假釋」她,但社會能否容她「更生」,卻是洪曉慧及整個「社會」的共同課題。
有鄰居要請她做家教,有翻譯社要請她譯書,可見這個社會對洪曉慧仍多憐惜。但再多的憐惜,皆須有一個讓洪曉慧走得出大門的社會空間,否則如何「更生」?
如今,洪曉慧門口的「休息站」已經撤離;媒體可以開始商議,如何讓她在出門後,不再「關入媒體注視的監牢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