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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馬政府不要公視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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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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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3 中國時報 【中時小社論】

     沒有犯什麼大錯的公視,今年預算竟然被藍委凍結到現在,只能勉強發出員工薪水。府院高層則始終不吭聲,以為閉上眼睛就可以裝作沒這回事。馬政府不要公視了嗎?府院高層應該說清楚、講明白,不要再打馬虎眼了。

     公視節目品質、經營績效見仁見智,但是,公視預算可是法律明訂的,不能任憑立委主觀好惡予以凍結剝奪。無奈的是,公視今年九億元預算從去年十二月遭藍委凍結一半至今,已嚴重影響公視正常運作。

     過去一年,外界並無印象公視曾犯下大錯。公視內部雖傳出管理階層與工會嚴重不和,但這是公視的家務事,不應該影響法定預算依法過關。藍委長期凍結預算,只會被認為藉此施壓,影響公視走向。

     匪夷所思的是,對於藍委長期凍結公視預算,府院高層至今竟然不置一詞,好像公視存不存在都沒關係。媒體圈甚至傳出藍軍高層欲藉此「讓前朝提名經立法院通過的董監事知難而退」說法,如果這項陰謀論是真的,藍軍高層只想把手伸進公視,視公視法任期保障於無物的心態實在可議。

     社會對於公視的期待,是超越藍綠,以公益為依歸,但馬政府目前的曖昧態度,卻只會讓外界認為府院高層放任藍委干預公視運作,而這正是公視最不應該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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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董事會爭議 鄭同僚等7人假處分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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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洛薇/台北報導】 2010.08.05 03:41 am 
 
公視董事會爭議歹戲拖棚,新聞局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對鄭同僚等七名董事進行假處分,經法院上月廿三日裁定獲准,昨天開始強制執行;假處分期間,鄭同僚等七名董事不得出席董事會、行使董事職務,鄭同僚也不得支領每月逾廿三萬元的董事長薪水。

新聞局表示,公視爭議顯示法令已不敷現階段公共媒體發展使用,新聞局雖於去年十月完成公視法修正送行政院審查,但面對公視連串爭議僵局及社會期望,新聞局八月底前將召開諮詢會議,邀請各界代表集思廣益。

新聞局指出,公視董事鄭同僚、朱台翔、黃明川、虞戡平、陳邦畛、彭文正及林志興,從今年一月起數度在董事人數不足情形下違法召開董事會,經新聞局多次糾正,仍持續違法做成原住民、客家電視台台長遴選規畫、公視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年度考核案等多項重要經營管理決議,嚴重違反法令。

五月十九日,鄭同僚等更以非法會議推派華視法人董事代表,在六月廿八日的華視股東會議,選出黃世鑫等廿一名董事及林筠等兩名監察人,鄭同僚並因而獲選擔任華視董事長。

新聞局表示,台北地方法院五月廿五日已裁定撤銷對陳世敏等八名董事的假處分,但鄭同僚等人卻無視法院裁定,仍拒絕發給陳世敏等董事會開會通知,一連串違法專擅作為,已足以危害公益及法人利益,影響公視運作。
 
鄭同僚:政治力介入 這樣判決不服氣
 
【聯合報╱記者楊起鳳/台北報導】 2010.08.05 03:41 am 
 
昨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回應,「這是政治力介入,對這樣的判決不會服氣。」,監察院早以對新聞局當初遴選或增聘的八名董事任用資格提出糾舉,但監院竟允許新聞局八個月沒有回應,任憑新聞局拿納稅人的錢去訴訟,行政院長吳敦義對此事未進行監督,他覺得「不可思議。」

他氣憤地說:「絕對會採取行動,事關大是大非,馬英九曾說任內絕不干涉公視,但新聞局此舉無疑是公視獨立性的加害者。」他近日會有行動,不會屈服於政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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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賠千萬公視10董事要告鄭同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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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4 中國時報 【張雅文/台北報導】

     陳世敏等八名公視增聘董事,因當初遴選過程有瑕疵,遭到董事長鄭同僚提出假處分,日前八名董事假處分被最高法院解除,並確認他們的開會資格,但鄭同僚仍堅持抗告,且不發開會通知給他們,十名董事三日透過律師發出新聞稿,譴責鄭同僚違法亂紀作為,並且要向他提出三年薪水總和一千萬賠償的民事訴訟。

     鄭同僚則回應,「請董事們先稍安勿躁,也請大家拿出公視董事的骨氣,去問新聞局為何不依照監察院的糾正文做出補正?為什麼新聞局對公視作出這種事,董事們可以完全不理會?我只是堅持這件事。」他強調自己是為了公視的獨立自主在堅持,過程中也一直很謹慎與遵守法律。

     陳勝福、汪琪、盧非易、周建輝、林谷芳、陳世敏、趙雅麗、廖元豪、須文蔚、程宗明等十名董事表示,不管是五月廿五日台北地方法院撤銷假處分聲請的通知,或是高等法院五月十三日廢棄假處分的裁定,鄭同僚都不曾理會。現在更漠視高等法院的裁決,且還故意不發開會通知,使得董事會無法順利運作,再拿出「內政部會議規範」讓少數的七位董事,擅自將自己的名字放進了華視新任董監事名單,等等作為都顯示他漠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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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同僚再抗告 最高法院駁回 陳世敏等8公視董事 確定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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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4 中國時報 【郭良傑/台北報導】

     今年五月間,高院廢棄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對陳世敏等八位董事的假處分勝訴裁定,鄭同僚不服提起再抗告,最高法院認為高院的裁定沒錯,廿三日駁回鄭同僚的再抗告,陳世敏八位董事,確定可重回公視董事會行使職權。

     鄭同僚今年一月間對陳世敏、廖元豪、趙雅麗、程宗明、須文蔚、黃玉珊、林淇瀁、蔡憲唐等八人,向台北地院聲請假處分獲准,限制陳世敏八人以「董事身分」發表有損公視名譽、經營或營運的行為。

     陳世敏、廖元豪、趙雅麗、程宗明、須文蔚等五名董事不服,向高院提起抗告。高院認定陳世敏等人繼續行使董事職權,並不會對公視造成損害及急迫危險,逆轉裁定廢棄北院的假處分。

     鄭同僚不服提起再抗告,最高法院認為,高院的裁定理由中,沒有適用法規的錯誤,昨天駁回鄭同僚的再抗告,全案確定,陳世敏等八名董事可依法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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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內鬥/假處分敗訴 鄭同僚抗告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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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楊起鳳/台北報導】 2010.07.24 03:15 am 
 
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不讓董事陳世敏等五人行使職權,一審成功,二審逆轉嘗敗績;鄭同僚再抗告,昨天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鄭同僚聲請假處分的對象本來有八人,一審判准他的聲請,八名董事不能出席公視董事會行使職權。其中,董事陳世敏、廖元豪、趙雅麗、程宗明、須文蔚向二審提抗告,五月間翻案成功。

二審認為,公視不能限制這五名董事行使職權;不過,這五名董事受聘程序有無瑕疵,必須另提訴訟決定。鄭同僚不服,再提抗告,仍被駁回。

公視董事長鄭同僚昨晚表示,將待收到公文後,再與律師討論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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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自肥疑義 公聽會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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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8 中國時報 【李玲玲/台北報導】

     公視、華視工會近日將舉辦公聽會,針對公視董監事疑似違法自肥,計畫邀請新聞局長江啟臣、公視董事長鄭同僚與會,面對面討論公廣集團的爭議,公視工會常務理事謝啟明表示:「時間已盡量在安排,日期還未能確定。」

     工會指出,公視董事會在決定華視新任董監事名單時,並未達到法定出席門檻,程序上已不合法,決議內容又將自己排入華視董監事名單,掌握華視二百億元的資產,認為程序違法、自肥,但鄭卻堅持合法,因此決定在公聽會上面對質疑,解釋爭議。

     目前新聞局與公視董事長在法律見解上有差異,例如在八位增聘董事的資格有無效力上,新聞局遵循法院的裁定文,認為要經過訴訟的程序才能否定董事的資格;董事長以監院糾正文「審查委員會組織未臻完全合法」為由,自行認定董事資格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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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視是良心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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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7 中國時報 【吳豐山】

     公視基金會董監事之間以及公共電視董監事會與新聞局之間,數月來,爭執不斷,社會輿論多不諒解。筆者想說幾段話,敬供各方參酌。

     公共廣電是不是名實相副,檢驗標準有兩個,一個是節目是否高品質,另一個是它是否超黨派經營,純以公共利益為最高考量。假如公視的節目不能增進社會福祉,或者政黨黑手伸入公共廣電領域,自易左右公共廣電的營運,那麼公共廣電就會虛有其名,進而又退步到早年黨政軍主宰媒體的落退歲月。

     九十八年七月,新聞局依據修正後之《公共電視法》辦理董事增聘作業,增聘八名董事,新董事在九十八年八月十日晚上首次參加董事會時提出改選董事長的提案,提案後來未有改選結果。當天上午,稱為「公民搶救公視聯盟」者十餘人到監察院向本人陳情,指新聞局辦理增聘作業涉有違失。本人乃依章申請自動調查。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於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決議通過糾正新聞局。

     糾正重點在於新聞局曲解《公共電視法》對立法院組成審查委員會的精義,以至於增聘作業「未臻完全合法,徒留瑕疵」,希望新聞局改善。

     為什麼本人在調卷及約詢相關官員後作此認定?這是因為新聞局依修正後的《公共電視法》的董事名額辦理增聘,卻不與立法院講清楚,亦應依新法增加審查委員名額,反而變相主導審查委員會之組成。為什麼不指「不合法」而指「未臻完全合法」?這是因為《公共電視法》第十三條之規定有部分未盡周延明確,給公權力有曲解的空間。

     何謂「曲解」?《公共電視法》條文的設計在於透過跨黨派審查機制所產生的董監事會,來確保公共電視超黨派運營。所以,新聞局竟然認為審查委員也有三年任期、認為只要黨團補足審查委員名額即可,都是曲解。

     九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轉來新聞局對於監察院糾正之復函,稱一切依法辦理。如此,則依《監察權施行細則》,接下來便是「質問」,但就在此時,新聞局長換人。監察院要新聞局再答覆。新聞局於九十九年四月十六日的復函,承認確有諸多「未盡周延之處」,未來並將作相應改善。但本人認為復函中仍有部分文字含混其詞,所以除要求新聞局再說明外並於九十九年七月一日再約詢相關人員,以做釐清。

     監察院調查期間,公共電視新舊董事之間、董監事會之間、董監事會與新聞局之間,互動頻頻,不止言語交鋒,甚且走向法院,演出連串。此外,相關各方還先後各持新事由續向監察院陳情。

     民主本來就是吵吵鬧鬧的政治,所以利害所涉各方衝突不斷,亦可視為常態,不必大驚小怪。但吵吵鬧鬧是政客吵吵鬧鬧,有資格出任公視董監事的人應有不同的自我期許。《公視法》明文公共電視董監事選自「教育、藝文、學術、傳播及其他專業代表」。「董事中屬同一政黨之人數不得逾董事總額四分之一」、「政黨黨務工作人員」不得擔任董事,由此可知,公共電視的董監事是一種被賦予崇高公共使命的職位。

     弄清楚公視董監事崇高地位不同於政客後,我只能說,假如我是增聘董事的成員,我會以「既然被聘過程未臻完全合法,留有瑕疵」為由請辭,讓政府依法辦理重聘;假如我是現任董事長,在瞭解「公視內部多數工作同仁已用各種不同方式表達不信任我的領導」且無法打破僵局之後,謙恭地知所自處。

     質言之:公視糾紛不是無解,只要相關人士透徹瞭解公共廣電是良心事業,只要新舊董事都自問進退之間何者對公視較好,公視糾紛怎會無解?(作者曾任公視董事長,現任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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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之爭 陳世敏等5董事 控2監事自肥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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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2 中國時報 【李玲玲、仇佩芬/台北報導】

     陳世敏、廖元豪、趙雅麗、程宗明、須文蔚等公視五位董事昨日聯名告發公視監事林筠、黃世鑫一再包庇董事長違法失職及公視管理團隊經營不善等諸多缺失,更片面對外發布消息,指控若干改革派董事,顛倒是非、製造事端,曲解法令,嚴重打擊公視員工士氣。他們委託邱琦瑛律師向士林地檢署指控黃、林兩人「業務上登載不實」及「背信」。

     陳世敏表示:「法律應該是社會最後的公約數,連法律都可以不遵守,難道公視已成為鄭同僚的私產?」他並指出:「董事會在法定出席人數不足情況下所做的決議,監事會不但不制止,甚至連自己也在華視的新任董監事名單中。這樣利益不迴避、違法自肥的監事,如何讓人信服?」

     陳世敏強調:「五位董事今天站出來,是希望能用法律來解決社會的爭議,讓外界注意到目前《公共電視法》的不足。如果公廣集團的制度得以因此而完善,也許十年後,台灣人民會感謝鄭同僚今天的種種『負面典範』。」

     另外,新聞局昨天再度發出六點聲明,譴責公視董事長鄭同僚「經費私用、興訟杯葛、違法決議」,讓公廣集團淪為私人權力鬥爭場域。新聞局長江啟臣表示,鄭同僚諸多瀆職具體行為,新聞局已經完成事實蒐證,將補充送交法院,籲請法院盡速裁定撤銷鄭同僚職務。

     江啟臣說,新聞局在尊重獨立原則下,依法以行政作為要求鄭同僚重新召開董事會,但現行法令未賦予主管機關強制執行權力,在窮盡行政作為權限之後,將進一步訴求司法途徑的有效解決,請求法院給予公正裁決,解除鄭同僚職務。江啟臣說,新聞局為維護公益責無旁貸,絕不會袖手旁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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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董事會爭議 新聞局促撤鄭同僚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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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洛薇/台北報導】 2010.07.02 03:37 am 
 
公視董事會爭議歹戲拖棚,輿論抨擊政府無能,新聞局昨天發表強硬聲明表示,已向法院訴請裁定公視董事會違法決議無效,本周將把公視董事長鄭同僚的違法濫權事證送交法院,請法院儘速撤銷鄭同僚職務。

新聞局長江啟臣昨天表示,鄭同僚等人以經費私用、興訟杯葛、違法決議等方式,讓公廣集團淪為私人權力鬥爭場域,鄭同僚舉措已破壞共信機制,喪失公民團體的支持,新聞局為維護公益責無旁貸,絕不會袖手旁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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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坐視公共電視被少數人蹂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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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2010.07.01 02:18 am 
 
上演了一年多的公視董監事之爭,至今紛爭仍未落幕;而領銜主演的董事長鄭同僚竟又透過黑箱作業,迅雷不及掩耳地佔據了華視董事長職位。這場令人瞠目結舌的連續劇,汙辱了整個台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的公共精神;而新聞局的囁嚅束手,令人感覺其無能到了極點。

也正因為這齣鬧劇發生在「公共」二字的堂皇招牌底下,更清晰反映了台灣民主跨步年代有過的天真,以及天真破滅後的不堪。四年前公廣集團成立,扁政府宣稱是要供社會大眾公有的、免於政治和商業汙染的優質頻道與節目,許多民眾也便如此相信。孰料,執政者以意識形態及黨派觀點分派董監事職務,卻讓「公共」大幅變了質,不僅頻道染上政治色彩,甚至成為少數政治代理人爭奪公共資源的殺戮戰場。

諷刺的是,雖然董監事有「任期制」的設計,卻無以維持這些公共電台的「獨立性」,反而埋下更深的對峙禍根。以這次的鬥爭為例,二次政黨輪替後,馬政府想要以增補董監事的方式來改變公視集團執意偏綠及品質不佳的問題,卻受限於任期制而難有作為。與此同時,民進黨原先提名的親綠董監事卻發動一波波卡位突擊,包括鄭同僚先以假處分手段使董事會陷入癱瘓,繼而又罔顧董事會正當程序擅自指派人員出任華視董事,使自己順利當選華視董事長。這種種行徑,豈還有什麼公共精神可言?公眾的權益又被置於何地?

觀察近年公廣集團的發展,除了立場不夠中立,品質不如人意更是受到詬病。其董監事的內部分歧,較諸其他商業電視台要嚴重百倍,內部員工也難以感受公共服務的榮譽感,這真是可怕的沉淪。更讓人痛心的是,台灣的傳播學界原本圈子不大,不少人卻被捲入兩極爭端,將公共電視看成政治練兵場,那些找不到乾淨空間可以立足的人也只能徒呼負負了。

回顧廿多年來,台灣呼籲「媒體改革」的呼聲不斷,相應成立的媒體改造、媒體觀察團體也不在少。然而,看看今天的景象,在形式上似乎攆走了壟斷的黨政軍,實際上卻招來了吃相更難看的禿鷹學者,這樣的「改造」實令人不忍卒睹。台灣今天上百台的電視頻道,能吸引人佇目的實在不多;而理當提供優質公共節目的公廣集團,旗下幾台竟也每下愈況,不能擔負起服務公眾和弱勢族群的功能。這個現象,不正是台灣廿年民主「說起來輕鬆、做起來變調」的縮影嗎?

正因為如此,新聞局對公視的鬧劇一再以「尊重媒體獨立」為由而袖手旁觀,當然讓民眾感到不齒與不耐。公視的情勢,分明已經荒腔走板,有什麼值得「尊重」?再說,鄭同僚及其同夥謀取公共電視權位的手段,恐已涉及違法徇私的地步,嚴重踐踏了公共電視成立的初衷。這樣擅權操作,又豈配稱得上媒體「獨立」?更別忘了,公廣集團的資金主要是來自政府和民間捐助,政府自有扮演監督角色的責任;若竟任由公視被少數人恣意操作,對得起人民嗎?何況,同樣是任期制,金管會的陳樹任職四個月即下台,檢察總長陳聰明也是在任期未滿即提出辭職;公視董事會已無法正常運作,政府難道還要坐視不問?

進一步看,若干曾大力推動媒體改造的傳播學界人士,對於今天公視的亂象,其實也該負擔部分責任。他們在改革年代提出高調宣示,但在目睹事實變質之後,卻自甘放棄了早先的堅持,甚至有人選擇隨波逐流。今天台灣電視品質的墮落,和傳播學界分化的軸線成平行發展,並非偶然。若傳播人只耽溺於政治追求,卻忘卻服務公眾及資訊自由的初衷,那是專業的淪落。

今天公廣集團的醜態,充分印證了台灣民主之路的知易行難。高舉的理想,如果沒有真實的信念,沒有堅定的決心,沒有正視問題的勇氣,頂多只能做出山寨版的公共電視;更糟的情況,則淪為黨派營私的工具。最可嘆的是,有人扛著「公共」媒體的招牌興風作浪,政府卻還拚命喊「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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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私心 政府無能 人民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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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30 中國時報 【仇佩芬/特稿】

     作為公共電視「法律上」的主管機關,連新聞局都不明白,公視怎麼會變成一頭失控的野獸?公視最高權力機關董事會無視社會責任,濫用董事權力;而新聞局死守「媒體獨立」教條,不敢也無法有所作為。當主事者的私心,推翻了公視賴以建基的無私媒體價值,公視爭議竟落得只能期待修法解決。

     從公視法的設計,不難看出當時倡議者希望藉由「學者專家」的超然性,以道德捍衛專業,摒除黨、政、軍、商的干預,實踐公共電視「公共服務」的功能。制度設計者相信,基於公益理念及學術信仰,被提名並同意的學者專家,理應比商業性媒體和政府機器更能勝任公民喉舌。因此除預算運用受制於行政、立法監督外,董事會可以決定營運方針和人事任免,而新聞局依法沒有任何採取行動的權力。

     當制度信任的「學者專家」偏執於其所謂理念,其專業反成濫權利器。當鄭同僚等人採取行動,反對陳世敏等八名新任董事,更無視新聞局反覆函文警告,屢屢藉曲解規章及濫用法律工具,把持公視更進逼華視,社會才意識到,將最高及唯一的權力集中在董事會,正是公視爭議演變成惡鬥迴圈的原因所在。

     新聞局官員面對鄭同僚的作為,總是驚訝於他竟可如此靈活運用制度(或其漏洞)。然而私下感嘆之餘,新聞局翻來覆去永遠只有一句,「尊重媒體獨立」,完全無力反擊。只能動輒發布冗長新聞稿,流水帳般絮叨鄭同僚的種種違法作為,原意希望博取輿論支持,卻只是曝露行政當局的無能為力。

     公廣集團旗下,不僅公視及華視各有四個頻道,還擁有原民台、客家台及宏觀電視,頻道數之多,涵蓋面之廣,居國內電視媒體之冠。這樣龐大的媒體資源,如今被私心的學者和顢頇的新聞局搞得烏煙瘴氣,所謂「社會公器」,早被踐踏得體無完膚。用納稅人的錢成立的媒體,卻這樣糟蹋納稅人的血汗錢,不論當初任用鄭同僚的民進黨,或現在執政的馬政府,怎麼跟人民交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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