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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馬政府不要公視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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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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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3 中國時報 【中時小社論】

     沒有犯什麼大錯的公視,今年預算竟然被藍委凍結到現在,只能勉強發出員工薪水。府院高層則始終不吭聲,以為閉上眼睛就可以裝作沒這回事。馬政府不要公視了嗎?府院高層應該說清楚、講明白,不要再打馬虎眼了。

     公視節目品質、經營績效見仁見智,但是,公視預算可是法律明訂的,不能任憑立委主觀好惡予以凍結剝奪。無奈的是,公視今年九億元預算從去年十二月遭藍委凍結一半至今,已嚴重影響公視正常運作。

     過去一年,外界並無印象公視曾犯下大錯。公視內部雖傳出管理階層與工會嚴重不和,但這是公視的家務事,不應該影響法定預算依法過關。藍委長期凍結預算,只會被認為藉此施壓,影響公視走向。

     匪夷所思的是,對於藍委長期凍結公視預算,府院高層至今竟然不置一詞,好像公視存不存在都沒關係。媒體圈甚至傳出藍軍高層欲藉此「讓前朝提名經立法院通過的董監事知難而退」說法,如果這項陰謀論是真的,藍軍高層只想把手伸進公視,視公視法任期保障於無物的心態實在可議。

     社會對於公視的期待,是超越藍綠,以公益為依歸,但馬政府目前的曖昧態度,卻只會讓外界認為府院高層放任藍委干預公視運作,而這正是公視最不應該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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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董事長現任爆前任陳勝福批鄭同僚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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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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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31 中國時報 【仇佩芬/台北報導】

     公視新舊任董事爭議不斷,以致新一屆會難產,現任董事長陳勝福昨日再爆料指出,他去年接手董事長職務後發現,前公視董事長鄭同僚與前華視總經理陳正然經營無方,造成華視節目自製率極低,公司嚴重虧損,鄭、陳二人卻有自肥之嫌。

     陳勝福強調,他指涉的情節都有文件及公司資料為證,他將於周一發表公開信,向公廣集團同仁說明目前公司情況。

     陳勝福日前也曾向媒體爆料指出,鄭同僚任內坐領公視及華視董事長雙分年終獎金,陳正然的年終獎金更高達百萬,華視卻有三分之二員工只能拿一個月以下的年終獎金。

     鄭同僚去年遭新聞局申請假處分,不得行使公視董事職權,陳勝福去年八月十三日就任公視代理董事長。陳勝福說,接手後發現華視虧損情況嚴重,陳正然擔任華視總經理任內,每年預算都以「目標要虧多少」為原則編列,卻不思考如何改善華視的營運情況。而且,陳正然及公視總經理馮賢賢都沒有交接,兩家公司的財務狀況「一塌糊塗」。

     陳勝福說,新經營團隊依董事會決議代理職務,前任若拒不交接,絕對有法律責任,新聞局之前依法前往調查遭拒,未來審計部、甚至檢調部門應詳加調查,釐清鄭同僚任內公廣集團的財務弊端。

     陳勝福並說,更嚴重的是,華視近年幾乎沒有自製戲劇,陳正然任內緊縮節目製作經費,八點檔全靠買韓劇和大陸劇,導致華視在市場上毫無競爭力,也讓台灣從戲劇輸出大國變成敬陪末座的購買國。

     陳勝福說,在營運不佳下,鄭同僚仍堅持陳正然績效優良,日前還公開肯定陳正然是「很好的CEO」,令他感到十分不平,才決定公開部分前任經營團隊留下的弊端。他強調,所指涉情節都有公司文件及資料為證,他今天會再次發表公開信,向員工說明。

     仇佩芬/台北報導

     公廣集團董事長陳勝福指控前任董事長鄭同僚與前華視總經理陳正然自肥,新聞局長江啟臣表示,基於尊重媒體獨立的精神,新聞局只能依法會同主計、審計部門審核年度預決算。若公視認為財務出現弊端,需要主管機關協助調查,新聞局會研議適當處理方式,以盡把關責任。

     江啟臣昨天在接受查證時表示,至今未接獲公視正式發函指出公廣集團財務出現弊端等事,對雙方指稱的情節並不知情。基於尊重公視營運獨立的基本精神,公視法明訂由監事負財務稽核權責,公視內部也有稽核機制。因此新聞局歷來均依法會同主計、審計相關單位審核其年度預、決算;若有必要,新聞局會依財團法人監督要點等相關規定,協助派員檢查。

     另外,新聞局之前針對鄭同僚等七名董事持續違法開會、並以不足法定人數作成多項影響公視發展的重大決議等不適任行為,提出暫停該等董事職權的假處分訴訟,最高法院廿八日裁定,確認駁回鄭同僚等人所提再抗告。江啟臣說,本裁定結果顯示新聞局的法律動作確有必要,再度確認目前公視董事會的合法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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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董座陳勝福批鄭同僚 年終濫發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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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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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起鳳/台北報導】 2011.01.06 03:12 am 
 
公視代理董事長陳勝福,昨天發給全體員工一封公開信,感謝全體公廣集團同仁共體時艱,也感謝臨危受命的公視總經理孫青與華視總經理王麟祥;他稱讚王麟祥在接任華視兩個月後,就讓虧損五年的華視轉虧為盈。並暗批前任董事長鄭同僚發給前華視總經理陳正然百萬年終,此後公視絕不允許。

陳勝福在公開信中表示,公廣集團要對納稅人負責,不能過分的慷人民之慨。「鄭前董事長在任的時候,華視年年虧損的情況下,三分之二員工領一個月的年終,他居然可以發給華視總經理四個月,近百萬的年終獎金。甚至自己在公視支領年終外,九十八年度在華視也領了一份年終,這樣的事情我們不容許,也不會讓它在管理階層裡再次發生。」

公視員工昨獲知此事後表示很驚訝:「認知鄭董在華視董事長的職位應該不支薪的,沒想到薪水這麼高。」

華視員工則表示氣憤:「怎麼會這樣,想不到老闆拿百萬,應該多分給員工才對。」
 
鄭同僚:獎勵優秀CEO有錯嗎
 
【聯合報╱記者楊起鳳/台北報導】 2011.01.06 03:12 am 
 
陳勝福此舉引發前董事長鄭同僚不滿,昨他獲悉後反駁:「接手兩個月就能轉虧為盈,是天方夜譚嗎?這是舊團隊努力三年的成績,發給一個表現優異CEO四個月的年終作法很正當。」

政府高官月薪過去常被批是肥貓,據知華視總經理月薪約二十二萬,公視董事長月薪約二十三萬。針對自肥年終一事,鄭同僚昨十分氣憤:「我在華視從頭就沒有領過月薪。」

鄭同僚表示,但第一年結束後,業務部門曾經按照前任董事長陳春山的先例,兼公視華視董事長,於九十八年初發一個月的年終,「第二年起,我就叫他們停止比照辦理了,再也沒有發年終獎金了。」

鄭同僚說,公視的部分,董事長薪水是從公視創台以來就訂好的,沒有增加過;公視董事長的年終獎金,都是按慣例,由公視董事會決議,「陳勝福去查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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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似乎確實不怎麼在乎公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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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謦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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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公視的節目真的很不錯,不過長期以來,我覺得真的得不到政府的關愛眼神。尤其這次公廣集團爭議延燒已久,居然到現在還沒有個妥善的解決。作為「公共」的電視台,變成這樣實在很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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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陳勝福、黃世鑫互告 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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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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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8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公視董監事紛爭不斷,代理董事長陳勝福、董事須文蔚,與監事黃世鑫等人因為公視經營權,互控對方誹謗、誣告等案,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雙方所指控的事實都罪嫌不足,日前將雙方全部不起訴。

     公視董事陳勝福、須文蔚不滿公視兩名監事黃世鑫、林筠,在今年五月間,以監事稽查意見函,指陳勝福為「冒牌董事長」,並同意原董事長鄭同僚向法院對陳世敏等八名董事聲請假處分,還誣指須文蔚偽造文書,控告黃、林二人涉嫌誹謗、背信、誣告等罪。黃世鑫挨告後,也反控陳勝福涉嫌誣告罪,另以陳勝福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指稱他及林筠兩人「黑白講」,涉嫌誹謗罪。

     檢方偵查認為,黃世鑫及林筠指陳勝福「冒牌董事長」,是以監事職權對陳的代理董事長身分有質疑,沒有誹謗犯意。黃、林二人只是同意鄭同僚聲請假處分,並非核可,沒有背信問題。另黃世鑫認為須文蔚偽造文書,經檢方檢視公視函件後,也不認為構成誣告罪。

     至於黃世鑫控告陳勝福部分,檢方認為陳因為黃將監事稽查意見函,散發給各監事,質疑陳被推舉程序有瑕疵,陳認為名譽受損才提告,沒有誣告問題;「黑白講」一言則是應媒體採訪時,出於自衛、自辯的言論,不構成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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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控公視董事鄭同僚等7人案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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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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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0.11.27 04:07 am 
 
新聞局控告公視董事鄭同僚等7人,於今年召開的4次董監事會議所作決議無效;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本案應以公視基金會為被告,才是適格的訴訟當事人,不應以董事個人為被告,判決新聞局敗訴。

至於新聞局要求法院確認4次的董監事會決議無效,判決指出,公共電視法有立法疏漏,沒有針對董事拒絕出席董事會致出席人不足開會額數問題規範,可依公視的「會議規範」補充適用。

鄭同僚等7名董事在今年召開的4次董監事會議,雖然出席人數不足,但已依「會議規範」以實到人數開會作成決議,議事程序並未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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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莫讓公共電視成為行政院組改下的孤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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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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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4 工商時報 【本報訊】

     最近公共電視台為了董事長及總經理更易問題,引發社會正反兩極的不同反應,也造成各界對其功能、組織、運作模式等,加以高度關注。由於公共電視依法接受政府補助,加上客家電視、原住民電視及宏觀電視的委託製播,每年預算規模超過新台幣20億元以上,這樣的機構應如何定位,以及該建立什麼樣的機制配套,確保其達成《公共電視法》規定的設立宗旨,的確值得探討。

     研究發現,民眾最認同公共電視節目的品質、教育性、照顧弱勢族群,也高度肯定資訊正確性、具有本土意識,且富有特色。因此,善用公共電視此項資產與優勢,不僅可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更可以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然而,相對於民進黨政府勇於靈活運用公共電視,國民黨重新執政之後,雖然黨務部門和立法委員積極運作提前改組,行政單位則顯現極大的自我克制,幾乎到了沒有作為的地步,其董事、董事長、代理董事長及總經理間不斷循環訴訟,可見一斑。再加上作為《公共電視法》主管機關的新聞局,因為將於101年行政院組織再造上路後成為消滅機關,所以擺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極態度,或礙於公務機關倫理而不願意作「其言也善」式的臨別規劃,一再蹉跎改革的時機與動能。我們深深憂慮政府當局對此一重大公共議題的長期緘默與不作為,將會一直繼續到文化部成立之後,所以在此呼籲行政院,不要讓公共電視成為行政院組改下的孤兒,而應即刻協調文建會接手公共電視治理的相關工作,使新聞局專注於其國際宣傳的業務與機關的轉軌。

     公共電視最需要文化部政策領導與協調的是決定經營的組織型態,因為現行公廣集團成員包括公共電視、華視、客視、原視,彼此各有其歷史背景與經營文化,在相互合作上有其難處。文化部代表全民對公共電視享有所有權與監督權,應協助其解決此項難題。我們建議,將上述電視一律併入未來的公共廣播電視,而成為其中的一個頻道,各自保有其特色:公視致力於製作兒少、教育、藝術、環境等類型內容;華視則提供生活資訊、大眾化戲劇、娛樂、休閒、體育等節目為主;客視及原視負責照顧族群資訊、生活、娛樂等需求,並肩負族群文化傳承之使命。總體而言,集中而簡化的公共廣播電視組織架構,有助於其品牌打造、資源之整合與共享,當然也會有助於提升其經營績效。

     另一方面,文化部要建立起與公共電視的伙伴關係,在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上可以攜手合作,在公共電視的治理上扮演其外部評鑑人的角色,並應該協助公共電視改善財務,建立問責體系。具體而言,文化部可考慮修正公共電視法第30條及第32條,使得公共廣播電視編列預算後逕行送立法院審議,不需再「報請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辦理」,不過文化部可從公共電視經營之成效,對該預算之合理性加註意見。

     其次,文化部不應該只是由政府增加編列補助金額的方式改善其財務,而可以另闢蹊徑,例如經由強化國民對於公共廣播電視理念與成效的認同,同樣可以達到改善其財務之目標。因此文化部可修法明文允許公共廣播電視部分頻道適度接受商業廣告,以及增加對公共廣播電視之捐贈可以享有免稅的鼓勵。公共廣播電視雖然不以營利為目的,但是適度接受商業廣告,並不會影響其公共性,而且也是其表現受到外界肯定的指標,因此沒有全面禁止的必要。

     最後,在問責體系的建立上,文化部可以參考其他國家作法,由公共電視邀集各界代表,在內部成立正式的內容諮詢委員會,以開放心態接受外部評鑑或建議,進一步提升其社會接受度。同時,文化部可以修改公共電視法第34條及第35條,規定其所有文書、計畫、資料應該以全文上網方式供民眾免費查閱為原則,增加公共廣播電視基金經營與治理透明度,以及民眾對其信賴度。

     建立一個可以與商業電台平衡的公共廣播電視,乃是全民與政府無可推諉的責任;而且就是現在,不是在下一次選舉或政府組織改造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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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的社會-公視法修法 不能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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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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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1 中國時報 【楊伊湄/高雄市(自由業)】

     身為喜愛公共電視節目的一分子,看到公視近期一連串高層鬥爭,實令人深感遺憾,這麼一塊提供人民公共領域的淨土,竟上演荒誕鬧劇。

     公視近年播映內容品質提升,除了收視口碑外,更屢獲金鐘獎多項肯定。在台灣先有商業電視後有公共電視的先天不良環境下,公視仍能鞏固收視群眾、落實以公共精神以及教育文化發展為號召的目標,一路艱辛走來實屬不易。但在董事風波以及人事爭議的問題不斷引爆之後,公視形象卻大打折扣,甚至嚴重影響社會觀感,讓人大感痛心。

     民眾對於公視的期待,不單只是一個提供高品質內容的頻道,更要一個組織完善、經營自主、屬於公眾並得以長久延續的公共園地。由於過去公共電視整體組織機制鬆散,導致內部資源分配不均、經費吃緊;而一波波的內鬥也使公視元氣大傷、工會四分五裂。這些隱性問題亟待更加完備的組織機制來解決,並以更具前瞻性的政策輔佐,才能捍衛寶貴的公共價值。公視法的修訂不能只聞樓梯響了。必須從根本做起、停止鬥爭,讓公共電視回到真正以民為尊的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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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轉形象爭人心 公視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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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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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馮建三/政大新聞系教授(英國里茲)】 2010.09.30 03:15 am
  
公共電視台總經理馮賢賢遭解職,一時風風雨雨。當事人指公視「墜落懸崖」,聲援者說這是「封建的再復辟」,新聞局稱,「不要誤導視聽」。董事長陳勝福希望馮「放下情緒公廣集團向前走」。

作為關注台灣傳媒與公視發展的人,我希望說幾句。

一是公視與傳媒是有很多不如人意,但沒有那麼不堪,更替總經理,即便爭議,其象徵意義也不到墜崖、封建復辟那麼嚴重。台灣的政黨輪替都快要習以為常,我們的民主與公視自主,真有那麼脆弱?

問題的癥結有大有小。傳媒權責單位未曾負責是大,過去十二年,新聞局長十餘人,席不暇暖就得走馬換將,甚至依法薦舉董監事人選都有瑕疵,民進黨及國民黨都相同,沒有人更高明。新聞局很尷尬,也因為概括承受過往一切而有些無辜,但要人不誤導視聽,最好還是善盡最後一任的責任,勇於任事,勸服高層,包括第一位具有新聞傳播博士背景的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擇期宣布執政黨確實會負責任地,提出合適的大小傳播措施與政策,其中,自然就有公視法大幅翻修在內,真正再把台灣已經有基礎的消極、不因報導評論而恐懼的自由,向上提升,貢獻華人貢獻世界。

衝突的立即原因就在個人。馮總經理自認業績良好,何來換人的正當性?但既然有兔死狗烹、鳥盡弓藏之說,即便貢獻真正巨大,又將如何?何況政黨與董事會更替,面對馮總的強勢、援外自重甚至挑釁之舉,能不緊抓公視法的灰色空間、能不利用工會對於馮總的不利評價(是否公允是另一回事)換人,才怪。

全世界最知名,相對於歐陸公視經常直接受黨政選舉影響,能維持相對獨立的BBC,其信託會主席日前表示,不再尋求連任,會提前走人,雖然他沒有說這是因為保守執政當道,而他是黨首相任命;稍後,信託會又說,不必依約明年春天與政府談BBC執照費是不是要隨物價指數調整,BBC要善體時艱,自動兩年凍結執照費。

這些以退為進的思維與作法,爭取形象與好感,使其化作支持BBC的力量,讓人們見識與理會薑是老的辣。在這方面,我們是後進,自可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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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總經理不適任爭議 美自由之家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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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8日電】 2010.09.28 11:17 pm 
 
公視通過總經理不適任案,美國「自由之家」今天呼籲公視決策者,勿讓公視淪為政治衝突受害者。新聞局長江啟臣表示,自由之家對公視未來發展的期許,與政府一貫立場相同。

公共電視基金會董事會19日通過總經理馮賢賢和副總經理鍾裕淵不適任案,自由之家今天在官網發布新聞稿,籲台灣堅守公共媒體的獨立自主性。

自由之家成立於1941年,為一非營利組織,每年提出對各國民主自由度的評估報告。

新聞稿引述自由之家研究部主任華克(Christopher Walker)的發言表示:「我們籲請台灣決策者,確保公視勿淪為政治衝突下的受害者。」

新聞局長江啟臣回應說,政府始終全力維護公共媒體獨立自主與客觀公正,尊重公視基金會的自律治理且堅定支持公視董事會依公視法行使職權。

他說,自由之家對公視未來發展的期許,與政府一貫立場相同,政府有責任與信心繼續維護公視獨立自主精神,且依法行政不受政治干預。

陳勝福今天晚間也指出,派任和解聘馮前總經理的董事,都是用同樣程序遴選產生。解聘總經理是董事會職權,對解聘決議賦予過多政治聯想,反而是傷害公廣集團的獨立自主。

他也說:「但我們不會因為『獨立自主』,就忽略外界對董事會的批評與質疑,所有意見我們都會虛心接受,加以考慮。」

此外,公視風波延燒,馮賢賢重申「我還是公視的總經理」,將依法在「任期內」採取法律動作。新聞局晚間也發布新聞稿表示,公視法的基本精神在維護公共媒體的客觀中立,其制度設計是以行政干預最小化為原則,尊重公視董事會自律治理。

新聞稿說,新聞局本於公視法揭櫫原則,始終秉持一貫立場,尊重公視獨立自主精神,從未干涉其人事、節目製作方向及內容。馮賢賢的指控均非事實,是刻意誤導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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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未過 公視總經理馮賢賢遭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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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0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張德厚】

    公共電視19號召開董事會,會中決議將總經理馮賢賢和執行副總經理鍾裕淵解聘。公視董事會表示,因為馮賢賢與鍾裕淵的年度考核沒有通過,因此董事會通過解聘;董事會並決議,公視總經理由公視行政部經理吳昌融暫代,直到董事會遴聘新的總經理為止。

    對於馮賢賢遭解聘,新聞局表示,這是公視內部事務,新聞局尊重公視董事會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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