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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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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消費 消費券發放 傾向不排富
2008/11/15 09:05 瀏覽8,951|回應79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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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許玉君/台北報導】 2008.11.15 02:51 am 
 
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昨天在與財經首長會商後表示,他已指示經建會仿照日本模式,於一周內提出發放消費券、提振民間消費的可行性方案。至於消費券是否排富?適用範圍如何?將由經建會一併評估利弊。

行政院長劉兆玄日前邀集財經部會首長,研商如何提振民間消費,因應景氣寒冬。會中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向劉兆玄提議發放消費券,主要是仿日本模式。

日本首相麻生太郎上台後,提出「支援生活定額給付金」計畫,以個人為發放標準,每人約可領到一萬兩千日圓(約新台幣四千元);另針對十八歲以下與六十五歲以上者,加發八千日圓(總共可領到新台幣六千六百六十七元)。另外,新加坡、南韓、美國也曾提出發錢或退稅刺激消費的政策。

邱正雄表示,日本模式仍有爭議,到底要不要訂排富條款,排富怎麼確認誰屬於富人,不排富讓富人也享有消費券是否不公平。

負責研擬政策的經建會表示,可能構想包括「消費越多,補貼越多」,且不設排富條款。為籌措財源,不排除修改公共債務法,因應可能增加的政府債務。

經建會官員表示,「消費越多,補貼越多」模式,政府可設計一套機制,只要民眾花四千元,政府就補貼四千元;若是花八千元,就補貼五千元;如果花了一萬兩千元,就補貼六千元…以此類推,希望可以刺激有能力的民眾多消費,但必須設補貼上限。

官員表示,目前不傾向設排富條款,因為發放消費券不是社會福利,是希望誘發民間消費力,「公平不重要,效率比較重要」;如果花政府一千億元,可以帶動民間兩千億元消費,政策就算成功了。

看問題》解決眼前危機 先刺激消費
 
【聯合報╱記者 許玉君】 2008.11.15 02:51 am 
 
兩個月前,民進黨立委們以要求馬政府退稅為戰線,沸沸揚揚地吵了好一陣子,最後政府以「沒有財政盈餘」為由打了回票。沒想到,兩個月後,行政院主動拋出效果視同於「全面退稅」的消費券政策,因應消費急凍的景氣寒冬。

國際貨幣基金(IMF)、經濟暨合作發展組織(OECD)最近相繼發出警告,全球經濟的成長展望在過去一個月快速弱化,顯示全球性的經濟衰退已是無法避免的問題,經濟將陷入二次世界大戰以來首次的經濟萎縮;除加拿大外,所有主要經濟體皆預期出現負成長。

行政院在兩個月內政策快速轉變,令人很難不擔憂,行政部門已嗅到嚴重警訊:未來台灣經濟的惡化程度恐遠超過原先預期。無獨有偶,國際信用評等公司惠譽信評前天也率先發表預測,台灣、香港、新加坡明年的經濟成長率都將變成負成長,經濟將發生嚴重萎縮。

想要救經濟,經濟學教科書理論大致有兩個方向:一、中央銀行降息,二、擴大內需。中央銀行最近一個半月以來已連續四度降息,貨幣工具已經先行;接下來,行政部門就必須採取急效藥來刺激消費、擴大內需。

在經濟衰退的壓力下,多位學者都贊成,現階段必須擴大預算救經濟,拚經濟優先於財政;連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也公開支持政府可暫時舉債,有效刺激台灣消費,先解決當前的經濟危機。

如今,行政院願意拋開財政赤字壓力,將腦筋動到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率高達六成的民間消費上,雖然可能只有短期效果,但可能是不得不為的措施。

台灣該不該發放消費券來刺激消費,或許可從今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保羅‧克魯曼的建議得到一些思考方向。克魯曼說,「現在不是擔憂赤字的時候,當下負責任的做法是給予經濟所需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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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來花錢吧
2008/11/20 08:25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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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社論】 2008.11.19 02:44 pm 
 
現在這個時候,套句劉兆玄院長的話,還真是非常時期。消費券政策一經定案,幾乎聽不到太多反對聲音,一般人歡迎「天上掉下來的錢」是不必說了,連經濟學者都沒有太大的質疑。此時此刻,大家就算有錢也不敢亂花,如果真要逼人掏錢消費,好像想不出其他更好的辦法了!

發放消費券,不能說是「救經濟」的藥方。除了執行技術上的爭議和可能流弊之外,這個措施終究只是短線,既不是社會福利,也不是貧困救助,而就是單純旨在「刺激消費」。這個火苗如果能持續點下去,應會激起些許景氣,讓民生消費的氣氛稍見活絡些,也讓商家繼續撐下去,失業危機不致迫在眉睫。只不過,這些都屬樂觀預期,政府應有其它治本措施,不要使得消費券的效果就像火樹銀花般稍縱即逝。

再者,為了應付這個非常時期,劉內閣顯然還是要編列特別預算,講直接一點,就是先舉債支應啦!這終究還是「負債」,它未來是要攤還的,未來咱們每年納的稅,有不少要拿來還債哦!也因此,眾人看消費券,還是只能當成拯救景氣的環節之一,而不能是唯一。對於愈來愈嚴重的財政窟窿,也不能視而未見,很多經濟問題終究要回到基本面去解決。

話說回來,非常時期,走到使用非常手段的地步,希望大家「共襄盛舉」,讓這次的「刺激買氣」活動能發揮最大效益。企業和富人階級,如果不等著多這三千六百元花,捐作公益可以節稅。一般老百姓,不管是精打細算的主婦用來買米買菜,或天生樂觀派說「天上掉下來的錢,就是要亂花才有樂趣」,只要花出去,總會有點效果。更積極一點,有意識地花在國產品上面更好。店家配合搶生意,有人已推出「持消費券打九折」的活動。大賣場如果設計「國產品專區」,促銷生意更兼「愛台灣」。

這場鼓勵全民消費的「新生活運動」,搞得愈聳愈熱鬧愈好,說起來是苦中作樂。全球金融風暴,投資族賠錢也就算了,但經濟寒冬若躲不掉,多少店家要關門,上班族失業,中年老爸拎著公事包沒處可去,那時的蕭瑟景象和後果難以想像!老百姓自助互助,大家來花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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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枯的經濟 需要傾盆大雨
2008/11/20 06:40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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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李濠仲/特稿】 2008.11.19 03:08 pm 
 
經濟情勢不好,各行各業都有同感,百業蕭條,工廠、商家關門倒店,像是傳染病蔓延,在嘗試過多帖藥方後,行政院再以發送全民消費券為手段,希望短期內對刺激景氣有立竿見影效果。接下來還會透過平均每年舉債1000多億元,加速建設帶動內需,乾枯的經濟,也許正需要一場傾盆大雨。

在劉兆玄「大膽舉債救經濟」的政策指示下,包括消費券829億,以及4年5000億加強公共建設特別預算,都將以舉債支應。台灣歲出規模,過去八年平均約1兆7000億元左右,未來四年,加上舉債,將直逼2兆。這種大躍進,正凸顯整體環境的大危機。

依照行政院的進程,希望12月底前能順利讓消費券、加強公共建設特別條例過關,以趕在農曆年前,為大家注入一股新希望。此時此刻,在野黨的反應,恐怕也要有一番新思維,一味杯葛、反對,未必就是稱職。樹倒猢猻散,船沈大家慘,消費繼續緊縮,很多連鎖惡性循環都會出現,屆時無人能夠倖免,當然沒有在朝、在野之分,扭轉經濟環境,應當是眼前最迫切的集體共識。

在行政院將相關特別條例送至立法院後,在野黨勢必要求朝野協商,朝野協商向來曠日廢時,再加上個別立委通常還有其他意見要表達,趕在農曆年前通過的算盤,相當高難度。只是在野黨若真體會到局勢的險峻,或許在守住在野分際,執行監督職責外,其他政治動作,政治杯葛,應該可以免多此一舉了,因為經濟真的再繼續爛下去,無論朝野,都逃避不了責任,更何況,在野黨也很難從國難中攫取到其他政治籌碼,與其如此,不如回歸理智面,一起面對經濟的困境。

不過,行政院先前紀錄不佳,包括之前583億元擴大內需,以及135多億元近貧補助,執行起來無不零零落落,狀況百出,效率奇差,常常立意良善,方向正確,但實際內容與原初畫出的大餅落差很大,令人搖頭。要讓在野黨改變態度,也要一併改變自己的執政態度,如此或許台灣經濟還有一線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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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全民叫好的政策 只許成功!
2008/11/20 06:35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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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陳志平/特稿】 2008.11.19 03:08 pm 
 
很少有一個政策,像消費券這樣受到這麼多民眾的歡迎,尤其從金融風暴席捲全球以來,企業倒閉、股市一路走跌,讓人民鬱卒情緒無處宣洩,此刻政院迅速拍板發放消費券,而且人人有獎,就好像民眾突然在路上撿到3600元,卻可以心安理得放進口袋完全沒有任何道德壓力,心情不快樂也難!

但這麼多人雀躍期待的政策,也意味行政院更得要周詳規劃、好好推動;因為一旦消費券政策設計、執行出差錯,反彈的民意恐怕也會大到讓政院無法承受,更加深「政府無能」的批評,簡而言之,消費券政策真的是「只能成功,不能失敗」!

發行消費券旨在刺激低迷景氣,不過行政院趕在昨天為消費券拍板,想刺激的應該還有馬政府執政半年一樣低迷不振的民調。

雖然今天媒體的半年民調,馬劉聲望仍創新低,消費券政策還未發揮「加持」的效果,但因應年底高達八百億消費金額的釋出,各行各業莫不摩拳擦掌推出各種搶生意方案,家家戶戶也開始構思這筆意外之財怎麼花,「你要怎麼用消費券?」儼然就要成為這陣子最夯的問候語。

政府在極短時間拍板消費券政策,更不惜大膽舉債推動四年五千億加強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展現的氣魄和上任之初相比,有如換了腦袋,政院的非常作為,也反映了當前台灣確實處於經濟艱困的非常時期。

但政府以非常作法因應非常局勢,就要有非常的效率作出周全的規劃,並以非常的誠意去溝通、推動,切莫重蹈近貧補助方案等美意變爛攤的覆轍,更不要讓相關的法案預算因枝節問題,卡在立院淪為各方雙輸,成為全民抱怨的噩夢。

各界建言:縮短期限 刺激消費並防偽
 
【聯合報╱記者許玉君/台北報導】 2008.11.20 03:00 am 
 
消費券政策引發社會熱烈討論,但因為政策研擬時間太短,不少實施細節未必周延,還有改善空間。經建會主委陳添枝昨天表示,經建會持續聽取各界意見,歡迎大家提供好點子,讓政策效果最好。以下是各界主要建言:

‧縮短使用期間為半年?

行政院目前版本是限一年,有效期間從明年一月十九日到明年底。經建會官員解釋,這是希望讓刺激消費的政策效果可以一直延續到明年底。

包括學者劉憶如、國民黨立委蕭景田、林滄敏、楊瓊櫻等都建議,縮短使用期限,例如只限使用四個月或是半年,讓政府發的紅包短期內達到效果。另外,立委還說,實施時間愈長,偽券出現的機率愈大。

‧改採折扣券形式,「消費愈多,補助愈多」?

越來越多社會人士建議,政府應設五折補助券,例如民眾消費七千二百元,才能申請付補助三千六百元,這樣更能發揮刺激消費的加乘效果。

經建會原本也有這樣概念,官員說,經過討論後主張,發放固定金額的消費券,容易計算整體額度,比較容易說服立法院通過追加預算。另外,如果用折扣補助券,政府部門必須花費大量人力去核對民眾的發票金額,也容易有偽開發票申請補助弊端。

‧改在春節後消費淡季再發消費券?

有立委認為,農曆春節向來是國人消費旺季,不需政府發消費券刺激,民間買氣就很好。政府應等春節後,步入消費淡季再發消費券,激出額外的買氣,協助淡季仍保有基本的消費水準。

不過,官員說,今年景氣欠佳,許多行業的年終獎金勢必大幅縮水,所以雖然行政和立法程序非常趕,但政府目前仍決定趕在農曆春節前發放消費券。

‧不要禁止消費券在民間轉流通?

為避免民眾變現或轉賣,盡量達到刺激額外消費的功能,陳添枝主張,消費券禁止轉售,及不能流通的原則;但他也坦承,稽查的行政成本很高,罰則很難訂定。

朝野立委都說,政府最好是不要限制適用範圍,才能讓消費券的功能發揮到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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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不找零 500元券6張、200元券3張
2008/11/20 06:29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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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2008.11.20 03:00 am 
 
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昨(19)日邀集財經首長開會後敲定,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每人都可領到3,600元的消費券,消費券由中央印製廠印製,面額形式為「500元券六張、200元券三張」。

邱正雄昨天下午召集財政部、中央銀行、經建會、內政部開會研商消費券實施細節,會中敲定消費券面額形式,使用時不找零,發放消費券總預算約為829億元,將編列特別預算支應,預計增加明年經濟成長率0.64個百分點。

邱正雄指示,中央銀行儘速計算印製九張消費券的成本,加強防偽功能,趕在一個月左右完成作業。另外,他也責成財政部加緊研議清算程序,也就是有營業登記的商家收受消費券後,國庫要如何把錢撥給商家的處理流程,研擬一套方便商家的請領款作業程序。

消費券 明年1月19日發放
 
【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2008.11.19 03:08 pm 
 
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原則上規劃消費券發放的時間為農曆年前一周,也就是明年1月18日或是19日,由於明年1月18 日恰好為周日,若依經建會規劃,消費券開始發放的時間即有可能是明年1月19日。

陳添枝表示,會構想在1月19日發放,是希望能在農曆年前讓民眾領到消費券,但是一周之內發完不可能,如果不急的民眾也可以在過完年之後再去領。但是這都是初步構想,能否如期發放,還要看立法院的立法進度。

由於許多立委幫攤販菜市場請命,希望能納入消費券消費範圍,陳添枝表示「很有機會」,但是細部要如何防弊,還需要多研究。

至於不在草案規劃中的KTV,是否也會成為進一步放寬的對象,陳添枝表示,行政院長劉兆玄希望消費券的限制不要太多,但詳細情況還要評估。不過他也表示,3600元唱個歌就沒有了。

發放求簡便 不排除讓里長發
 
【聯合報╱記者何明國/台北報導】 2008.11.20 03:00 am 
 
消費券將由內政部發放,內政部長廖了以昨天在立法院表示,民眾只要有戶籍就能領取消費券,發放方式會以簡政便民為原則,由戶政單位造清冊,可能透過郵局寄發,或戶政事務所發,也不排除由村里長來發送。

廖了以昨天在內政委員會答詢說,前天他與部分村里長溝通,村里長認為只要名冊正確,消費券可由他們來送達。他說,內政部必須考慮簡政便民,如何做到速度最快、最準確、失誤率最低,採行那個方案目前尚未定案。

至於消費券發放的對象,廖了以表示,只要在台有戶籍,都是發放的對象。立委張慶忠建議,外籍配偶有的在台還沒有戶籍,這部分應該放寬,廖了以說,「外籍配偶這部分是否準用,我們會研究探討。」

立委紀國棟則建議中華民國國民範圍的界定要放寬,例如,懷孕的婦女,腹中的胎兒也應算一份,因為消費券使用到明年底,腹中的胎兒之前會出生,應該都要有一份。廖了以回答說,「那雙胞胎是不是要算雙分?」

這類問題牽涉到消費券發放對象時間點怎麼切,內政部官員表示,理論上應該以造冊時的戶籍資料為準,造冊之後死亡的,仍應發給,造冊後出生的,不予發給。至於有些人出生沒有馬上登記,應以出生時間為依據是否發給。

官員表示,有戶籍做為發放的對象比較妥當,例如有國人出國超過兩年,戶籍就會被暫時遷出,造冊時這些人就會被排除,他們長年居住在國外,發給他們消費券,如何刺激國內景氣?

此外,相關官員表示,只要有戶籍,發放對象就不應有任何限制,植物人、受刑人、被褫奪公權的人等都應發放。

【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行政院將發放每人新台幣三千六百元消費券。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天表示,不反對發放消費券,但「與其發消費券,不如發現金」,若可免除消費券成本,每人可實拿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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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幣驅逐貨幣
2008/11/19 09:2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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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2008.11.19 03:17 am
  
消費券只許成功,不容失敗。

行政院終於決定不排富。這是理所當然,但行政院竟是在輿論譁然後才決定不排富;可見這個團隊的頭腦中,仍有盲點與死角。現在更要想一想,尚有什麼改善的空間?

最重要的是:「消費券」最好不要變成「代幣」。讀者投書本報指出:一百元「消費券」,買一百元商品;即等同「代幣」。倘係如此,對一般民眾而言,只會留下自己的錢,而使用「代幣」在原本自己花錢的基本民生消費上。這不會「刺激消費」,而只是換成以「代幣」進行原來的基本消費而已。

倘若未來真正出現這種「代幣驅逐貨幣」的現象,消費券的效果將大打折扣。

讀者建議,採「折價券」或「抵用券」的方式。例如,消費者付二分之一的價款,政府補助二分之一的「愛台消費獎金」;亦即消費者用一百元可買二百元的商品,這樣才有較大的乘數效應。

必須確定「消費券」的政策目標。這不是扶貧的福利政策(「近貧專案」才是扶貧),而在刺激消費;說白了,也就是最好能用政府的「獎金」,讓民眾掏出口袋裡的錢,活絡經濟。倘若不能達到這個效果,則乾脆改發加印使用期限的現金即可,何必用「消費券」來作「代幣」?

「代幣驅逐貨幣」,這是經濟學的ABC。一人一年三千六百元的「零用錢」,每月只分得三百元,既不能扶貧,又不能刺激消費,行政院還能說出非要發「消費券」的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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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聲音 政院聽見了
2008/11/19 07:3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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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2008.11.18 03:01 pm 
 
經建會規劃消費券發放對象為從「排富」到「不排富」,發放對象也從「戶」擴及到「人」。幾經轉折,社會大眾充分表達意見,行政院也「聽到了」,行政院和經建會演出了一次相當曲折的「公共政策決策過程」。

經建會主委陳添枝,今天上午前往行政院報告消費券的規劃方向,經建會送出「排富」和「不排富」兩案。不過據了解,對於「排富」與否,經建會內部就有兩派勢力在拉鋸,但從一開始經建會研擬的範本即是參考「不排富」的日本模式來看,經建會本身是傾向「不排富」。

不過在決策過程中,經建會並未在一開始即把方向說明白,而是不斷的釋放消息,來測試各方的意見。果然,這幾天包括學術界、媒體和社會大眾,對於消費券都表達了很多意見,經建會本身也接獲很多民眾打電話來表達心聲,多數民眾都傳達不排富的意見,還有不少民眾主張直接退稅。甚至有民眾提議乾脆在明年報稅的時候,直接把消費發票當作單據來核銷抵減。

也就是說,經建會在不斷釋放訊息過程中,接獲了大量要求「不排富」的聲音,而且這次經建會也從善如流,把多數的意見聽進去了,但是經建會也沒忘記,一開始規劃的方向是界定為「近貧補助方案的再擴大」,因此送出的仍為「排富」與「不排富」兩案。

消費券的設計初衷是要刺激消費和振興經濟,因此要以「戶」還是「人」為發放對象,又再度陷入激烈討論。以戶為單位,恐將落人「懲罰婚姻」的口實,因此再次從善如流改為以人為發放對象。

朝野談消費券政策
 
【聯合報╱記者李祖舜、林新輝、林政忠整理】 2008.11.19 04:48 am 
 
贊成意見:

立法院長王金平:消費券是特別時代、特別環境,特別政策、特別魄力下的政策,只要是有利於人民、救經濟的政策,都應該全力支持。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行政院可以提早發放公務員今年度年終獎金,配合消費券政策強消費效果。全國各戶政單位將有數千萬元到數億元面額的消費券待發放,警政單位必須全力維護這些消費券的安全。

國民黨立委洪秀柱:行政院規定到明年底的期限過長,不利刺激消費。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應該放寬讓未辦理營利事業登記的攤商或是小吃店,也都能收受消費券。

國民黨立委邱毅:應禁止商家折扣集體收購民眾消費券、再向政府請領現金,至於民眾私下轉賣消費券套現,因難以管制,未必要禁止。

反對意見: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發放消費券的行政成本非常大,馬政府要在很短的時間內推動消費券政策成功的難度很高。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消費券是笨政府想出來的笨方法,從一萬元減為三千六百元,不但誠意打折,對人民也毫無幫助;還是主張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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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發紅包…防堵4流弊
2008/11/19 07:31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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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玉君、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8.11.19 04:48 am 
 
政府破天荒「全民發紅包」,立意雖然良善,但難免會有疏漏或被不肖人士利用的流弊,學者指出,最怕就是「花大錢卻沒效果」,還有詐騙集團趁機行騙。以下是可能的流弊:

一、刺激經濟效果可能有限。

根據日本一九九九的消費券經驗,最後只有三成二的消費券用於消費,高達六成八轉為儲蓄,對於刺激民間消費的效果相當有限,被日本政壇視為是「灑錢政策」,毫無效果可言。

中華經濟研究院日本中心研究員蘇顯揚分析,日本政策失敗的原因主要是,民眾雖然會花光光政府發的兩萬日圓消費券,但也會連帶縮減兩萬日圓的日常支出,也就是一般所謂的「替代效果」,使得政府原本打算誘發額外消費的美意大打折扣。

就連經建會主委陳添枝也坦承,國內政策多少可能也會存在類似的情況。

二、財政狀況惡化。

這次消費券全民有獎,完全將財政紀律拋諸腦後,很難不讓大多數民眾不支持;但學者提醒,民眾不要忘了,這筆錢是舉債而來,下一代早晚得代為償還,「大慷子孫之慨」才是消費券政策真正的背後意涵。

只是,面對迅速下探的景氣寒冬,也只好對於急遽攀升的政府債務「視而不見」。

三、詐騙集團藉機詐財。

消費券實施期間為期一年,雖然有中央印製廠負責印製,與新台幣防偽程度同等級的消費券,但實施的時間愈長,出現偽券的機率就愈大,政府所需付出的稽查成本就愈高。

甚至可能發生詐騙集團利用部分民眾對消費券政策不熟悉的弱點,比方告訴民眾消費券是月領三千六百元,再詐騙民眾到自動櫃員機操作,趁機轉走民眾帳戶內存款等不法情事,警政署等治安機關必須事先做好宣導。

四、賣消費券換現金。

儘管經建會規定消費券不能轉售、網拍,但是對於沒有消費需求、「就是愛現金」的民眾來說,交易行為只是地下化而已,買賣雙方你情我願,政府抓不到也管不著。

就像網拍常見的禮券、油票一樣,賣家只要打個八五折、九折拍賣,一堆人搶著要。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就算是用九折賣,賣方也可換到三千二百四十元現金,這筆錢要怎麼花政府管不到;買方只要在明年底前拿去買東西,也賺了三百六十元價差,只要買賣雙方講好,銀貨兩訖,大家各取所需,何樂而不為?

但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說,轉售消費券將觸犯法律,法務部將訂定消費券轉售的罰則,民眾不要誤觸法網。

冷眼集》政策馬上辦 考驗執行力
 
【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特稿】 2008.11.18 03:01 pm 
 
經過幾番熱烈討論之後,消費券的發放方向終於拍板定案,經建會在這次消費券的規劃上展現了高效率,但是後續的追蹤觀察,則考驗著馬政府的執行力。馬政府能不能一洗執行力不彰,反應遲緩的社會印象,就看此際馬劉領導下的政府,如何執行消費券的政策。

就像信用卡交易會出現「真刷卡,假消費」,消費者拿著信用卡到「特定」的特約商店,在沒有實質消費的情況下,直接刷卡換取現金的弊端一樣。未來消費券的執行,不論是發放消費券或是儲值卡,除了防偽技術需要克服之外,是否也會出現「真刷卡,假消費」的情況,則是後續需要防範的。

在「不排富」且以「人」為單位的情況下,政府勢必得增加財政支出,未來不論是以編列特別預算或是舉債方式來籌措財源,都會增加政府的財政負擔。可以想像在愛台12建設和消費券的雙重壓力下,「錢」從哪裡來? 將成為政府頭痛的問題。那麼其他一些「小恩小惠」,可能會損及國家稅收的,是否還要在此時強渡關山,也該一併整理清楚,把真正要做的優先順序排序清楚,不要再在這些枝微末節上打轉。

振興經濟急如星火,刺激消費當務之急。行政院排除萬難發放消費券,後續是否真能活絡消費,達到預期目標,則是在消費券如期交到民眾手中之後,政府下一個要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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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發紅包 消費券每人3600
2008/11/19 07:25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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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8.11.19 04:48 am  
 
行政院劉兆玄(右)昨天中午宣布「消費券」政策實施方案,決定要大膽舉債拚經濟。
記者 曾學仁/攝影

刺激民間消費拚經濟,行政院發放消費券的政策昨天拍板定案。行政院長劉兆玄宣布,消費券不分老小、人人可領,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設有戶籍,每人一律發三千六百元。

這是政府有史以來首次「全民發紅包」,總金額高達八百廿九億元。以每戶平均三點零一人計算,每戶將可以領到一萬元出頭;估計可提高明年經濟成長率約零點六四個百分點。

行政院將訂定消費券特別條例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通過,行政院希望能趕在明年農曆年前發放,越快送到全民手上越好。

至於發放方式,劉兆玄指示,以內政部的戶政系統、交通部的郵局系統為主。陳添枝也說,如果部分偏遠區域到戶政事務所距離過遠,將考慮請郵局、村里幹事主動發送。

劉兆玄說,這項政策目的在刺激消費,而非社會救助,因此不排富;但如果經濟狀況好的人覺得不需要,政府歡迎把消費券捐給公益慈善團體,捐消費券的納稅人可抵稅,在報稅時列舉申報「捐贈扣除額」。

經建會表示,原則上政府不限制購買的商品,民眾只要在辦妥營業登記之商家都可使用,包括買麵包、買衣服、買化妝品、買家電、KTV唱歌、看電影、住旅館等,都可以用消費券。

但仍有一些行業即使有辦營業登記還是會被排除,像買樂透彩、悠遊卡儲值、繳補習費、繳學費、買基金、買車票、郵票、繳電費、水費、電話費等,都不能使用消費券支付。

使用時不找零,使用期限至明年底止。

消費券將委託中央銀行印製,政府發券、不發消費儲值卡。商店收到消費券後,只要加蓋統一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就可存入金融機構帳戶。

劉兆玄說,由於消費券發放不限對象,即使因洗錢案等身陷囹圄的陳前總統一家,其家人也可依戶口名簿到戶政單位,幫他領三千六百元。至於其他受禁治產宣告的植物人、已死亡但尚未申報死亡事實者,可能引發爭議。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消費券實施辦法,很多實施細節目前還在討論中,沒有完全定案。

消費券政策 王臨門一腳、劉吃定心丸
 
【聯合報╱本報記者林新輝、尚毅夫】 2008.11.19 04:48 am 
 
消費券政策終於出爐。雖然行政院已擬妥消費券政策的腹案,但是從前天府院黨高層五人小組到昨天立法院長王金平與劉兆玄共進早餐,王金平傳授「快」與「大」的秘笈,發揮臨門一腳作用。

政府上周釋出發行消費券刺激景氣的利多訊息,卻因為發行「對象」要不要排富?及發放的單位是「戶」或是「人」一直猶豫不決,訊息相當混亂,王金平也替行政院著急。

王金平與劉兆玄昨天早餐會時,王搬出諾貝爾經濟學得主克魯曼,稱許消費券構想符合克魯曼的觀點,但政策要有效,定案的時間要「快」,預算的規模也要「大」。王金平還說,如果要產生花一塊錢,能帶動四塊、五塊的需求,五百億的規模不夠,應該要再多一點。

劉兆玄認同王金平的想法,並向王金平解釋,政院規劃的消費券版本一直都是兩套以上,有以戶為單位,也有以人為單位,有排富的,也有未排富,還在作最後的整合。

王金平表示,「年關」前是政府發放消費券的最好時機。王金平說,台灣人的習俗,不管有錢沒有錢,多多少少會在過年添購年節的應景用品,政府如果選在過年前發放消費券,對刺激消費一定會有很大的效果,拖到明年的三月,效果就沒那麼大。

王金平還請劉兆玄放心,在野黨的反對聲音一定會有,但政府一定要有「特別魄力」,不要猶豫不決,儘快將特別條例送到立法院,身為國會議長,他會從人民利益的角度,作政院後盾,讓消費券早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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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消費只有3成日本失敗經驗 台灣須記取
2008/11/18 09:4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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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8 中國時報 【顏瓊玉/特稿】

     政府發消費券刺激消費、擴大內需,究竟可不可行?根據日本一九九九年實施的「地域振興券」,結果顯示,總額二千億台幣的補助金額,用於消費只有三成,另有近七成被使用者「存起來」。這項政策被日本政壇譏為「撒錢政策」。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論結果,日本的消費券案例是不成功的。民進黨智庫昨天也公布一份有關「地域振興券」的實施資料,並下了「日本也失敗」的結論。

     日本的「地域振興券」在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上路,適用對象是十五歲以下兒童、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以及其他認定社福對象,政府補助每人兩萬日幣,約新台幣六千六百元,總額是日幣六千一百九十四億,新台幣兩千億。而日本「經濟企劃廳」事後針對九千個家庭調查,結果顯示,因發放振興券而增加的消費額度為使用額的三十二%,剩下的六十八%被儲蓄起來,該政策粗估增加GDP的個人消費的○.一%。

     為什麼效果不佳?關鍵在於使用者沒有因此增加消費,多數人選擇轉為儲蓄;此外,老人部分設有排富條款,因為低所得但是是被扶養的老人是拿不到振興券的,但未繳稅的高所得者卻能拿到,造成不公平爭議。

     他山之石,台灣的消費券尚未上路,但隱憂已經浮現,多數人關心是要發放現金,還是發放消費券?消費券有無設定消費項目,或是完全無限制,想買什麼就買什麼?

     此外,要不要排富,排富的門檻又在哪裡?如果要排富,門檻設定的依據又是什麼?拿報稅資料準確嗎?會不會又出現近貧補助「賓士車主也有補助」的大烏龍呢?

     最重要的是,發放消費券真的能刺激消費嗎?「地域振興券」轉儲蓄的結果會不會在台灣重演?都是行政院要深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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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排富」才有意義
2008/11/18 08:12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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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胡祖慶/東海政治系副教授(台中市)】 2008.11.18 02:41 am 
 
報載消費券發放方式即將定案。考量國人消費習慣,社會公平和他國經驗,主事者宜採取更周延的配套措施。

首先,消費習慣或將左右政策成敗。稍早,世界報指出法國在這波經濟危機當中受創較輕,主因是該國人民重視生活品質,普遍具有高度消費意願,從而減緩企業營運衰退幅度。相形之下,我國人民消費習慣較為保守。如果不加以正視,過去美國民眾拿食物券換取現金的情形可能在此間重演,即使能夠提振景氣,效果也將大打折扣。

此外,消費券流向應該儘可能符合社會公平原則。在這方面,兩點值得注意。第一,將消費券限定在開立發票場所使用引起疑慮。例如,傳統市場和小型餐飲業者被排除在外。相對於大賣場和連鎖商店,這麼做是否會使得他們的弱勢地位更形惡化?主事者應否謀求補救之道?

第二,基於社會公平,消費券不宜用於購買高價商品。法國長期以來政府基於提高弱勢者生活品質發給餐券。同時,適度規範不同類型業者的兌換成本和比例。因此中高價位業者被迫放棄收受餐券。相對地,持有人只能在平價場所使用。例如,一九九○年代中期若干價格實惠、經營外帶生意的中式餐飲業者也陸續拒收餐券。可見,消費券發放對象是否排富尚在其次,用途排富才是重點。試想有位全戶年收入一百一十九萬的家庭主婦拿一萬元消費券購買中高價位品牌包包,是否符合社會公平令人懷疑。

發放消費券在我國史無前例,至盼主事者多方考量國情差異性,以及他國實施情形,從而創造最大邊際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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