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嚴震生/政大國關中心美歐所研究員】
2014.09.14 02:05 am
二○○九年十月,美國總統歐巴馬剛上任不滿九個月,就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兩個月後他到奧斯陸發表獲獎演說,闡述他對戰爭及和平的看法,學者將此演說詮釋為「歐巴馬主義」。
由於歐巴馬剛上任就獲得這項殊榮,因此有人譏諷,是想藉此綁住歐巴馬,讓他不要如前任布希總統一般窮兵黷武。歐巴馬似乎也因有和平獎的光環,而排斥戰爭;不僅自伊拉克撤軍,也計畫在二○一六年底撤出阿富汗,甚至在敘利亞使用化武跨越紅線時,還是不願意動武。
然而在九一一攻擊十三周年前夕,歐巴馬發表對抗伊斯蘭國(IS)的重大演說,儘管仍不派遣地面部隊進入伊拉克,但實質上等於對IS宣戰。
為何在競選聯邦參議員時就反對伊拉克戰爭的歐巴馬,竟在執政近六年後又要捲入戰爭?從他在奧斯陸的演說看出,其邏輯並沒有矛盾之處。
在這篇名為「公義與永續的和平」演說中,歐巴馬首先陳述戰爭的演變,由國與國衝突,逐漸轉為內戰,而恐怖攻擊更是最新形式戰爭。接著他坦承有生之年不可能看到戰爭消失,因為有時戰爭不僅必要,更在道德上無可指責。他以身為美國總統為例,他要保護人民、捍衛國土。過去六十年,國際社會秩序建立及和平維繫,大部分是美國參戰後,士兵流血犧牲換來的。
儘管歐巴馬肯定美國軍人在戰場的英勇表現,但卻不得不承認戰爭的悲劇本質,因此除非是「公義戰爭」,否則他不會隨意發動的。在歐巴馬演說中,自我防衛、保護平民百姓、及人道救援等,是發動戰爭的正當理由,為此而出兵則是公義戰爭。基於此,他認為阿富汗戰爭及美國出兵索馬利亞,都符合這標準;反之,伊拉克戰爭則是不公義戰爭。此外,他也希望美國未來不會專斷獨行,因為唯有盟友共同參與的多邊行動,才會帶來永續和平。
如果用歐巴馬所訂的標準來看,他這次對IS的宣戰,他的邏輯並沒有矛盾之處。
首先,當IS宣稱要對美國發動聖戰,且將兩名美國記者斬首時,歐巴馬宣戰,屬於自我防衛性質。其次,美國採取的空襲行動,確實想要保護平民百姓,兼具人道救援功能。最後,歐巴馬並沒有如布希總統或保守派人士,執著於單邊主義,而是整合北約力量,組成十國聯軍,並透過國務卿柯瑞在沙烏地阿拉伯的努力,說服中東國家共同參與。
相信歐巴馬最終決定宣戰,乃是因美國民意對空襲行動的支持度超過七成,這和兩名美國記者遭斬首有關。換句話說,美國人的命,還是比阿拉伯人的命要值錢得多,而歐巴馬也是一個看民調作決策的總統,至於對IS宣戰的正當性,歐巴馬五年前在領取和平獎的演說中埋下伏筆,將自己定義為反對不公義戰爭、而非反對所有戰爭的「和平主義者」。
儘管如此,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可能還是會有些後悔,因為它並沒有綁住歐巴馬不發動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