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2008.10.31 02:45 am
交通部長毛治國昨(30)日表示,「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草案經行政院會同意後,希望今年底可完成立法程序,並於99年成立「桃園機場管理公司」,對外展開行銷,增加多項營業項目,帶動機場周邊及國家經濟發展。
在機場管理公司部分,毛治國已指定交通部政務次長游芳來擔任工作小組召集人,99年先轉型為公司,使機場運作更為靈活而有彈性,未來視營運狀況不排除民營化。航空業者認為,航空城計畫啟動,對於旅客及航空公司都是大利多。
毛治國說,整個航空城就像一顆蛋,核心「蛋黃」包括機場專用區、交通部與地方政府規劃的園區(國際機場園區),將採「境內關外」、自由貿易港區模式管理,吸引國際物流、深層加工等業者進駐。另外特區內的加工商品,至多僅10%能直接在台銷售,否則將比照一般貨物課稅。
至於特區外的其他特定區則如「蛋白」,毛治國表示,可以設立農業區、工業區、科技園區等,以帶動國際機場周邊土地開發及效益,讓機場本身的功能外溢,進而使整個航空城發揮經濟旗艦的標竿作用。
毛治國強調,台灣鄰近國家與地區都利用國際機場,擴大建立類似航空城,帶動整個區域的經濟發展,台灣已落後很多年,現在要急起直追。未來機場成立管理公司後,要對外展開行銷,尤其兩岸已經直航,更有本錢吸引外商來台投資、外國旅客來台轉運。
毛治國說,桃園機場因過於老舊,為配合航空城計畫,已指示民航局針對一期航廈進行整修,內部也要改裝較具現代化,跑道也須進行整建,讓國家的門面可以煥然一新。
【記者蘇秀慧、龍益雲/台北、桃園報導】行政院會昨(30)日通過「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草案,桃園機場將改制為國營公司,並設置機場園區與自由貿易港區,桃園機場將從目前以國際航空運輸為主的國家門戶,轉型為國際物流中心。
昨天行政院通過的條例草案規定,在園區內從事貨物儲存與簡易加工的外國營利事業其貨物售與國外客戶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售與國內客戶者,僅在總銷售額10%以內可免徵營所稅。
原草案對於售與國內客戶是免徵營所稅,但昨天院會中財政部長李述德反對,認會造成稅源流失,院會後經建會、財政部重新協商後,作成上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