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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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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基金 從2000億擴為1兆
2008/10/23 21:17 瀏覽898|回應5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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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李濠仲/台北報導】 2008.10.23 03:13 pm 
 
功能擴大
投資創投、融資→參與企業注資、重建、合併與收購

行政院上午決議通過,將擴充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功能與規模,資產規模從現在的2000億元,擴大至1兆元。功能部分,則將現有的投資創投事業及融資業務,擴大到參與企業注資、重建、合併與收購。未來將進一步研議透過立法程序,將國發基金公司化的可能性。

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鑑於國內外金融情勢十分險峻,可能影響國內產業發展,行政院院會通過將國發基金規模由2000億元擴大為1兆元,主要希望擴大資金規模以注入國內產業發展。

陳添枝表示,多出的8000億資金,主要來源為向郵政儲金融資,不用另外編預算。陳添枝表示,郵政儲金現有這些資金都是低度利用,大筆存在中央銀行,這是超額儲蓄所產生的龐大資源,希望透過這些機制,把民間超額儲蓄的資源有效運用。

投資對象
以製造業為主 必要列入服務業、金融業

至於國發基金投資類別,陳添枝表示,未來主要投資對象為國內產業,在策略性考量下,對台灣長期經濟發展有重要性的產業為優先,將以製造業為主要對象,有必要時也會投資服務業、金融業。

陳添枝表示,在國際金融危機下,台灣有些產業營運受到衝擊,資產本身價格下跌,資金運用困難,造成銷售停滯,公司體質可能需要改善,例如增加資本,進行合併,企業改造,國發基金原來主要做的都是投資創投,現在則是要進行企業體質改造。

陳添枝表示,公司化是第二階段,為長久發展進行的規畫。公司化的好處,可以聘請專業團隊,資金取得彈性會增加,初期一定是以國營企業方式進行,先走過國營企業階段,期間當然可以吸收民間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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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國發基金把手伸進郵政儲金
2008/10/29 12:02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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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9 中國時報 【中時社論】

     總統府高層一聲令下,政府各單位都不敢再對「主權基金」之議有雜音。即使「主權」二字名不正言不順,但行政院也幫總統府下車,研究主權基金的變種(mutant),想要把行政院國發基金擴張成為超大的國內投資銀行。國發基金原本的規模是兩千億台幣,一周之前行政院院會通過,要將其規模擴張到一兆元,而其新增加的八千億元,要由國發基金向郵政儲金借款。報載國發基金由二千億擴張的過程中,歷經行政院、總統府的不斷加碼,由四千、六千、八千億,終至兆元。

     馬總統如果捫心自問,應會產生一個自然的猶疑:政府可用資金如此加碼擴充,怎麼會完全沒有任何限制的機制呢?難道基金規模可以由政府首長隨心所欲,而要靠正副總統的自我節制嗎?換個角度來思考,假如馬總統決定要把國發基金擴大為十兆、百兆而非一兆,錢也是由郵政儲金、台灣各公營行庫借來,其規模幾乎可以把台灣絕大多數的公司買下來,請問馬總統,這樣可以嗎?沒有法律限制的問題嗎?

     政府用錢花錢的資金來源主要有兩類,其一為稅捐,其二為公債。徵稅應依各種稅法為之,而公債發行則受公共債務法規範。就後者而言,公共債務法對於債務發行的年流量、未償還總餘額都有限制。照觀念而言,國發基金要擴充八千億而向外借錢,也是一種債務,也應受到公債法的限制。但是,公債法排除了營業基金之適用,故就法律文字而言,國發基金舉債八千億就不受任何法規限制,然而法律的規範重點應在實質而非形式,否則就會產生「國發基金擴充到十兆百兆」這種一望即知違憲卻不違法的荒謬結果。

     就法規內容而言,公共債務法應有的規範內涵,大法官早有解釋。當年政府發行建設公債,發行條例中規定了發行總餘額上限,行政院計算各級政府發行公債未償還餘額時,將一年以上的賒借數額排除。用長期借款不是建設公債為由規避公債發行上限,立法院就已有所爭議,十五年前憲法法庭開張,就是以此案為言詞辯論主題。大法官解釋說的很清楚,「賒借與發行公債均屬政府之公共債務,其為政府財政之工具實質上並無差異」,賒借最高數額不受建設公債上限規範,又無其他法律限制,將使法律公債上限規定「形同具文」;因此要求應以法律規定「國家全部舉債之上限」。現在國發基金可以向郵政儲金借款,卻又不受公共債務法的規範,何啻重新搬演迴避法定舉債上限的舊戲碼,豈是自詡依法行政、依法治國的法治政府所應有的表現?

     公共債務法中,雖然也有規定,將中央銀行為調節、穩定金融所負擔的債務,排除於中央政府之債務計算之外。但是無限擴張國發基金的借款以籌措政府可運用的資金,既非中央銀行所能為,也不該是中央銀行所應為。公共債務法就中央銀行為調節、穩定金融所負擔之債務未設定上限,仍不符合大法官要求「國家」「全部」舉債的上限應受法律規範的憲法意旨。行政院與總統為政府經管的基金無限度的加碼,不管是為了什麼樣的公共目的,缺乏法律上的適度節制與規範,竟然毫無法治警覺,真是令人失望。

     就法的精神而言,公債法規範政府舉債上限,就是避免政府的財務槓桿(leverage)太高,以免政府擴張過度,而影響其永續經營。就企業而言,一旦其財務槓桿過大,就會產生營運危機,會計師簽證會填保留意見、股價會跌、向銀行借款會出問題。簡言之,這就是市場力量的約束(market discipline)。私人企業財務若有問題,若缺少良好的營運計畫,則根本無法借到錢。因此,目前向郵儲融資的做法,既逃避了公債法的法制監督,又迴避了市場的營運監督,不妥當之處顯而易見。

     十五年前行政院以長期賒借不是公債未償還餘額的方式,無視於公債有總量管制的要求;十五年後難道又要以國發基金的借款不是政府的債務自我圓說嗎?政府行事,不能只因自信立意良善,即可任意作為。馬總統不該不翻查財經法令,也不該不熟悉法治國家的基本常識;總統如果有所不知,行政院院長乃至主管其事的財政部官員,也該有所提醒,不能只是阿意附和。國家舉債總額度沒有控管的尺度,就會失去了防禦經濟崩盤的保障。國發基金的運用建築在天文數字的郵儲借債上,也必然存在結構性的風險。國家全部舉債總額上限的規範,一定要存在;如果主事者不以為它已經寫在公債法律之中,也一定要讓它存在於自己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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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無知還是別有所圖
2008/10/26 09:13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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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社論】 2008.10.26 02:51 am 
 
行政院宣布將國發基金的規模由目前的2,000億元擴大到1兆元,功能也要從現有的創投及融資業務擴大到參與企業注資、重建、合併與收購。明眼人均知,這乃是政府不久之前提出而飽受批評的主權基金的新包裝,但因為說明較為詳細,因此其問題也比定位模糊的主權基金政策更明顯。我們希望行政院要做什麼重要的事情,都應該想清楚道理並做好規畫之後再說,一旦遭到批評,也應虛心檢討改善,不要這樣換個名稱就想矇混過去。

由於主權基金的構想曾被質疑是要救股市,因此行政院這次特別聲明,擴大的國發基金不是要救股市,也不是要替企業紓困,而是要協助改善產業結構。然而協助改善產業結構似乎不需要這麼多錢,也不必這麼急。我們若稍仔細檢視行政院的說法,其實還是想要紓困。經建會在說明國發基金將如何操作時說:「金融風暴衝擊,許多公司的股價不斷下跌,市值也嚴重縮水,向金融機構增貸或申請展延不易,國發基金可透過公司發行新股的機會入股各企業」。試問,提供資金給金融機構不願貸款甚至要抽銀根的企業,這不叫紓困要叫什麼?購買股價不斷下跌企業的股票,不是護盤又是什麼?要為這兩種做法找出更合適的名稱,大概就叫「利益輸送」。

政府也許會說,現在很多先進國家也在幫助民營企業,甚至接管了民營企業。但請注意,那絕大部分是金融業;因為金融業出問題時不僅許多無辜把錢寄放其中的人民受害,而且可能發生骨牌效應,而造成嚴重傷害國家的金融風暴,政府才被迫介入。但製造業倒閉通常不會這麼嚴重,因此美國不久之前介入金融機構時,很多人就警告美國政府不可介入通用汽車等製造業。然而行政院卻說國發基金投資將以製造業為主,非到萬不得已,不會投資金融業。政府敢採取和更先進的國家完全相反的做法,到底是無知還是別有所圖?

我們不反對政府改善產業結構,但那是要投資新的產業,就像國發基金的前身當年投資台積電一樣。現在要投資出問題的舊企業,反可能是不讓產業結構改變。我們也不反對政府協助企業升級和其他改善,但那是要運用各種技術協助和獎勵,而不是直接參與投資。直接參與投資以改善經營,在民間是可能的,私募基金就常做這種事。然而私募基金能做這種生意的重要原因,是它們有能力從世界各地聘請相關的專業人才,來改革和管理它們投資收購的企業,而可能提高這個企業的價值。但我們的政府有這個能耐嗎?看看公營事業的情況就知道了。看看馬政府這幾個月政策亂成一團的情況,想到他們要接管企業,更叫人冷汗直冒。

即使技術和人才的問題可以解決,政府投資企業的合理價格也很難決定,而可能滋生極多弊端。企業的財務問題及實際可能的價值是多少,原來借錢給它的金融機構當然比政府清楚;它們也和企業的存亡有共同利害關係。因此由金融機構來決定要不要對企業紓困,要如何改善企業,比由政府來做更恰當。這也是以往紓困時常用的原則。若由政府出資來救企業,企業甚至銀行都可能隱瞞某些問題,而讓政府出太高的價格而買到太少的股權,甚至買到一文不值的企業。原來的股東及放款的金融機構則可藉機收回一些本來已該損失的錢。這種情況也可能透過官商勾結,而讓政府出更多的錢。所以政府投資問題企業這種事,絕對不可輕率為之。

這種不恰當而可能有極大損失的工作,政府不僅未提出合理的決策與監督機制,其財源也未經過政府預算程序,而是要直接從郵儲借款。而所借的錢當然也就不必列為政府負債,不受公債發行上限的限制,等於是把人民的錢挪用去救問題企業,而隱匿了政府實際負債大增的事實。

就算都不管上述缺陷,8,000億元的資金照目前的市價可買下所有上市公司7%的股權,若只買一半的公司,則可買到14%的股權,政府將可成為一半上市公司的最大股東,而且將主導公司的經營。姑且不論政府有沒有這麼多人才和能力,政府將會有多大的權力?我們又將成為怎樣的國家?政府高層在命令經建會把基金規模定在1兆元時,若沒想到這個問題,實在很可怕。若想到了還要做,就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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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怕肥肉招蒼蠅 別忘了九八金融風暴教訓
2008/10/24 14:44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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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4 中國時報 【林上祚/特稿】

     國發基金破天荒地宣布訂定八千億元的舉債上限,將資金用於產業整併等政策投資,儘管初期舉債規模僅二千億元,但對於一年投資金額最多只有一百多億元的開發基金來說,二千億元資金已經足夠吸引一堆牛鬼蛇神,國發基金如何避免重蹈九八金融風暴紓困覆轍,正考驗劉內閣的智慧。

     全球金融風暴肆虐,歐美國家原本不介入市場的自由化政策,全部都束之高閣,美國政府入股AIG八成股權,歐洲國家也入股國內金融機構,台灣政府這時候如果還死抱著「不干預市場」的教條,等於是自廢武功;但面臨嗷嗷待哺的企業,政府如何拿捏分寸,避免重蹈二次金改,將「黑手」伸入企業的覆轍,的確是一項學問。

     不只當年金融風暴圖利東帝士集團這樣的教訓,二○○二年納莉風災,太平洋崇光百貨陷入財務危機,太百後來之所以會引來各方人馬角逐,是因為太百本身是一個有繼續經營價值的公司,但整個紓困案,決策核心卻是第一家庭官邸,得標與否居然與廠商贈送的禮券金額有關,好端端的紓困案,到頭來被弄得惡臭不堪。

     曾任中華開發總經理的匯揚創投董事長楊子江表示,九八金融風暴時,經建會當初成立東南亞投資後,百億元的資金,吸引了各路人馬角逐,有很多企業透過政治人物前來遊說,希望該基金能夠投資,「當初有很多政治壓力,是由劉泰英擋下來的」。

     如今,國發基金要一次增資二千億元,這麼大的資源,對於長期玩弄政商關係的台灣來說,真是難以抵擋的誘惑,主事者不能不慎。

     國發基金作為產業政策工具,在防弊之餘,如何做到專業投資,也是一項挑戰,畢竟,全球經濟目前正面臨經濟泡沫的產能過剩問題,國發基金如何找出下一個台積電,避免投資於產能過剩產業,才是國發基金的重大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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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主權基金 投資潛力產業
2008/10/24 10:4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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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玉君/台北報導】 2008.10.24 03:59 am 
 
一兆元的國發基金,財源從何而來?有什麼任務與功能?以下是相關問與答。

Q1、國發基金擴大規模的財源為何?

A:國發基金規模將從兩千億擴充到一兆元,將引入八千億民間資金,財源為郵政儲金及向金融機構舉債,優先向郵政儲金借。不會提撥外匯存底額度。

Q2:為何要擴大國發基金規模?

A:協助產業長期發展,擴大參與投資於產業升級或改善產業結構有關的重要事業。

國發基金過去多數是投資創投公司,隨著產業結構的改變,創投業投資機會減少,國發基金目前每年只投資一百多億元,運用效率不高。行政院將國發基金轉型,改為類似私募基金的性質,以注資、重建、合併或收購的方式,繼續投資有助於產業升級或改善產業結構等重要事業。

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說,時機成熟,國發基金有可能轉型成為以利潤為導向的公司形態,經立法院同意後設立,經營模式可望更有彈性,例如引進外國人投資或發行公司債。

Q3,國發基金轉型與企業間的關係?

A:未來企業可主動向國發基金申請參與投資,國發基金也會主動搜尋市場上可供投資的標的,透過個案評估,協助體質良好的企業度過景氣難關,並舒緩過度競爭的市場壓力。

Q4,國發基金未來如何操作?

A:將微調現行運作方式,增列跨部會的評估機制,除政府相關單位外,還將加入產業、金融等方面專家,協助技術面審查,從事企業合併、收購、分割或注資的相關作業。

舉例來說,金融風暴衝擊,許多公司的股價不斷下跌,市值也縮水嚴重,向金融機構增貸或申請展延不易;國發基金可透過公司發行新股的機會入股各企業。以投資製造業為主,服務業為副,真有必要才投資金融機構,但不做紓困,不救股市。

另外,針對經營不佳、但對國家產業發展具有關鍵地位的公司重建,改變股東結構及營運形態,持有一段時間後,再與其他家公司合併。

Q5:國發基金與主權基金有何不同?

A:性質很像,有一些國外機構甚至認定,台灣的國發基金就是台灣的主權基金,只是規模比不上其他國家的主權基金。國發基金和主權基金最大的差異,是擴大規模後的國發基金以投資國內具潛力產業為主;國外主權基金多以投資國際大型公司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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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三問陳添枝主委…
2008/10/23 21:2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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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特稿】 2008.10.23 03:13 pm 
 
國發基金要向全民借款!腦筋動向具有3兆元規模的郵政儲金。但是我們要三問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如何確保使用績效? 如何監督? 如何確認紓困不會紓到另外一個東帝士集團?

愛台12建設今明兩年規劃完成之後,後年為資金需求的高峰期,經建會構思「特別的規劃」,引進民間資金,這個辦法果然夠特別,那就是借用許多老百姓一輩子的血汗錢,藏在郵局裡面的郵政儲金。

不論是國安基金或是四大基金,投入股市的績效都不亮麗,這次要借用郵政儲金的錢來擴充國發基金,在金融海嘯席捲全球,幽暗深谷尚未見底之際,如何能確保操作績效?

除了公共建設之外,國發基金擴充到1兆元的規模,其中還包括對企業紓困。紓困不是不能做,但是如何評估被紓困的對象,確保不會再次出現透過政府紓困之後,「錢進他國,債留台灣」的惡劣企業。

錢既是向全民借來的,就該有更強大的監督機制,不容許有任何閃失,畢竟這次政府要玩的,是被視為「棺材本」的郵政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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