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許聲胤/台北縣報導】 2008.10.18 02:46 am
蘆洲市長李翁月娥被控按月向環保業者收取廿萬元賄款,檢察官昨天約談後以廿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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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蘆洲市公所清潔隊收受環保業者賄賂疑案,檢調昨約談蘆洲市長李翁月娥到案;李翁月娥應訊時,對清潔隊長盧正安指控她近兩年來按月收取業者廿萬元賄款,及冒領清潔隊零用金五十萬元,痛哭否認。檢方偵訊後諭令廿萬元交保。
檢調接獲檢舉,指蘆洲市公所清潔隊與清境環保工程公司勾結,任由業者夾帶超量事業廢棄物到轉運站傾倒,今年六月約談蘆洲市民代表林敏志、清潔隊長盧正安,偵訊後收押禁見;涉案清境環保公司負責人陳詩彰後來也被收押。
據透露,盧正安在押期間爆料,指業者陳詩彰透過林敏志每月轉交卅五萬元至四十萬元不等金額給他,他將其中廿萬元固定放在市長室沙發旁茶几的抽屜,「上繳」給市長李翁月娥,前後約共一百六十萬元。
盧正安供稱,在市長指示下,兩度將清潔隊年度零用金共五十萬元交給市長花用,再以不實發票報銷。
辦案人員透露,李翁月娥痛哭否認收賄,並指盧對她的指控是故意陷害。昨晚上七時許,她被移送板橋地檢署複訊,訊後廿萬元交保。
據了解,業者為讓清運的廢棄物順利進場,除允許部分清潔隊員插乾股、領取分紅外,還招待喝花酒,換取清潔隊員的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