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07 工商時報 【工商社論】
由副總統蕭萬長主導的總統府「財經諮詢小組」日前提出成立主權財富基金(Sovereign Wealth Fund)的構想,因為央行、經建會等相關機關口徑不一,加上部分專家學者及媒體反對,已讓提議的「財經諮詢小組」備受批評。由於設置主權基金是國家重大議題,有必要加以深入探討,以作為政府後續決策的參考。
主權基金是近年國際快速興起的經濟勢力,主要是由石油輸出國家及享有大量貿易順差的亞洲國家政府所成立,包括阿聯的阿布達比投資局、新加坡的淡馬錫控股公司、大陸的中國投資公司、挪威政府養老基金等等,總計近40個主權基金,金額高達2.5兆美元,佔全球金融資產的2.5%,為全球對沖基金總額的2倍,英國「經濟學人」週刊曾經預測,到2015年主權基金將膨脹到12兆美元,佔全球金融資產的12.5%,由此可見,為國家掌控的主權基金已成為全球的新興經濟勢力。
因為主權基金是國家控制的資本,在投資標的上除了商業因素外,往往具有經濟戰略甚至政治利益的考量,尤其中東國家挾其龐大的油元在美國、歐洲等國家進行企業併購,因而讓工業先進國家感到惴惴不安;國際貨幣基金(IMF)、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亦針對主權基金制定投資行為準則。而美國次貸危機爆發以來,主權基金以金融救火隊的姿態大規模入股華爾街金融機構,益發凸顯未來其可能扮演的重要角色。
台灣擁有2,800億美元外匯存底,居全球前5名,應具備成立主權基金的條件。然而,成立政府主導的主權基金,首須釐清目的所在。政府若是以台灣經濟永續發展的經濟戰略佈局作考量,成立主權基金進行海內外投資,應有正當性及必要性,因為台灣缺乏能源與天然物資,在全球能源及原物料價格長期上漲的趨勢下,台灣唯有「走出去」從事策略性投資,才能提高能源及原物料來源的保障。另一方面,台灣要發揮本身的利基,作為亞太地區的研發創新中心,也必須擴大海內外佈局,進行風險性投資。而以上兩類投資都不是民間或企業能力所及,因此,若由政府成立基金協助推動,是符合國家整體利益及經濟永續發展的目標。
部分專家學者及媒體反對成立主權基金,可能認為是政府挽救股市的另一項措施,加上相關機關沒有說清楚,因而徒留想像空間,受到批評自是難免。事實上,如果台灣遭遇重大的經濟事故,例如新一波國際金融海嘯引發外資大幅撤離台灣及國內金融動盪,國安基金及政府相關基金都不足以因應。萬一遇到這種情況,則應仿效最近美國政府的做法,另行立法籌措財源來處理金融危機事件。但是,這與成立主權基金是兩碼子事,如果主事者似有若無地將之混淆在一起,反而會讓主權基金的正當性受到質疑。
央行反對以外匯存底作為主權基金的財源,也是很自然之事,因為,外匯存底是全民所擁有,並非央行的資產,不可能由央行直接提撥外匯存底充作主權基金。如果政府決定成立主權基金,仍須立法並循預算程序來成立;基金財源可以由國有資產投資或舉債、融資等不同方式籌措,但要大規模進行海外投資,央行外匯存底是必要的保證;央行也可以提撥一定數額的外匯存底,以因應主權基金海內外投資的融資需求。政府相關部門有必要把問題釐清楚,才能避免各說各話,造成誤解。
最後,主權基金的管理及運作亦是成敗關鍵。歷來政府相關基金透明化不足,經營續效不彰,也成為反對主權基金的重要理由之一。因此,政府要有更大的權力,就要證明本身是可以被信賴、有執行力的政府。不此之圖,強行推動主權基金,受傷害恐怕還是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