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編譯彭淮棟/綜合報導】 2012.10.28 02:17 pm
溫家寶家人委託北京律師聲明,表示紐約時報報導的「溫家帝國」27億美元「隱秘」財產不存在。圖為溫家寶10月4日在布魯塞爾出席「亞歐會議」(ASEM)歐洲高峰會。
歐新社
兩名分屬北京兩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27日晚上發表「受溫家寶家人委託」的聲明,反駁《紐約時報》日前關於溫家隱藏27億美元巨額財產的報導,聲明強調溫家寶家人未持任何企業股份,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也都合法。聲明表示,溫家保留追究紐時法律責任的權利。
聲明由「北京市君合律師事務所白濤律師」與「國浩律師事務所王衛東律師」署名,以中文傳真給媒體,指紐約時報所說溫家「隱秘財產」並不存在,溫家沒有人從事任何非法經營,未持任何公司股份,被指坐擁巨富的溫家寶90歲母親楊志雲除了依法領取的工資和退休金,別無收入,亦無其他財產。
聲明說,溫家寶本人從未在其家人的經營活動中發揮任何作用,其家人的經營活動對他制定和執行政策也沒有造成任何影響。
聲明說,報導中的溫家寶其餘親屬、那些親屬的同事、朋友,其一切經營活動由他們自己負責。
紐時報導說,楊志雲五年前持有相當於1.2億美元的平安保險公司股份。報導說,沒有證據顯示溫家寶利用地位圖利家族,但他的弟弟溫家宏、妻子張蓓莉、兒子溫雲松、女兒溫如春多財善賈,加上朋友、同事助勢,共同構成「溫家帝國」。
兩位律師的六點聲明如下:
一、《紐約時報》報導的所謂溫家寶家人的「隱秘財產」不存在。
二、溫家寶家人有的沒有從事經營活動,有的從事過經營活動,但沒有從事任何非常經營活動,沒有持有任何公司的股份。
三、溫家寶的母親除了按規定領取工資/退休金,沒有其他任何收入,也沒有其他任何財產。
四、溫家寶從未在家人的經營活動中產生任何作用,更沒有因家人從事經營活動對他制定和執行政策產生任何影響。
五、溫家寶的其他親屬,以及這些親屬的朋友、同事,其一切經營活動由他們自己負責。
六、對《紐約時報》其他不實報導,我們將繼續澄清,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