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8.09.08 03:04 am
提振景氣,財經兩部取得共識,將修改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增納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至明年底的新增投資可以享有五年免稅,藉以刺激國內投資。
股市上周五(5日)收盤時加權股價指數跌破6300關卡,融資擔保維持率最低已掉至132%,工商業界亟呼政府救股市,行政院本周將宣布多項振興經濟方案。財政部高層昨(7)日指出,台股重挫與國際情勢有關,政府要做的是改善基本面,例如提高民間投資意願。
因此財政部同意經濟部意見,將提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9條之2修正草案,擴大促產條例五年免稅的租稅獎勵範圍至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官員表示,在促產98年底屆滿前,製造業的新增投資或增資擴展,均可享有五年免稅優惠,此一修法案將協調立法院盡速在本會期通過。
財經兩部研擬的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其新投資創立或增資擴展享有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規定包括新投資創立者,自其產品開始銷售之日或開始提供勞務之日起,連續五年內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至於增資擴展者,自新增設備開始作業或開始提供勞務之日起,連續五年內就其新增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但以擴充獨立生產或服務單位或擴充主要生產或服務設備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