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民生戰線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扁族親貴及弊案追蹤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法律系怎麼會教出陳致中這種學生?
 瀏覽24,593|回應197推薦1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陳惠群

【聯合報╱社論】 2008.08.28 03:01 am 
 
陳致中夫婦侃侃而談「單純人頭」,「只是被支配、被指示」與「太超過」等說法,已經成為坊間茶餘飯後的談資。許多人開始疑惑,我們的法律教育真是這樣嗎?如果不是,台大法律系怎麼會教出陳致中這種學生?

司法實務所謂的人頭,是指「非交易主體」被惡意拿來充當「交易主體」;在涉及刑事犯罪時,人頭就是真正犯罪人(所謂「間接正犯」)的工具。然而,人頭的法律責任要看相關規定和事實才能認定,至少在行政與民事上的責任,未必都能免除。人頭必以無行為的「意志」為前提,其情節無非兩種:一、完全不知;二、或者被脅迫而欠缺自由意志,只能機械式的照作。所以,陳氏夫婦若明知自己在為他人開戶時,唯一可能構成人頭的情形就是被脅迫了;此所以他們一再說是「被支配與指示」、「母命難違」。然而,一個將滿三十歲,為人夫甚至為人父的法學碩士,如何可能以母親的意旨為無法抗拒的脅迫,而全無反抗的餘地,任何法官恐怕都作不出這樣的認定;尤其從陳致中自言「深信父母的清白」看來,他的角色應較接近「自由信徒」,而非「人頭」。因此,我們對陳致中的驚異其實有兩方面:一是學法律可以學到如此不通,一是自貶為違法工具角色可以說得如此無愧!我是人頭,嘸你嘜安吶?

將這樣一個特殊個案誇大為法律教育的失敗,或是台大法律系的失敗,容有以偏概全之虞。但如果宏觀地回看我們的社會,思索陳致中這樣的不通與無愧,隱隱然還是可以看到一些所以致此的原因。觸目可見,隨著國家的法治化,和法律漸深入社會各個角落,法律系教授憑其專業技術與語言的優勢,在各個領域都能占到不錯的位子,使他們形成了一股新興勢力。這些法律教授的社會活動,看在學生的眼裡,無形中也影響了他們的價值觀和行為模式。

這幾年我們看到法律系教授出格的行為舉止,相對於社會各界的期待,諸多奇言異行還真令人嘆為觀止。例如:行政院幾位法律系出身閣員設計的抵抗權;多數委員為法律系教授的行政院訴願會,做成公然違反訴願法的公投案決定;多數委員為法律系教授的行政院中選會,做成公然違反公投法的公投綁大選決定;半數成員為法律系教授的大法官,違法受理由偵審對象提出的指摘審判個案違憲的聲請,並做成解釋,干擾審判的進行;更不消說,少數法律系教授或在非法律系教法律的教授,一再以粗口評論公共事務,甚至招攬仲裁,圖謀暴利。這些林林總總的現象,看在法律學子的眼裡,發現法律可以如此隨心所欲,如此表裡不一;最後會造就一位如此不通與無愧的陳致中,又有什麼奇怪?

所有大學法律系的教授實在應深以陳致中的案例為戒,在課堂上講授法律課程時,一定要不憚其煩的回到所有法律制度背後的正義理念。實定法當然不會完美,立法技術或政策權衡的瑕疵在所難免,因此法律的解釋可以在一定情形下突破文字,這樣的彈性當然是可以容許的;但即使作法律的補充,亦應回歸該法背後追求的正義理念,亦即「法後之法」。為體現法律正義而調適變遷的必要彈性,豈可與謀求私利而玩弄法律混為一談;兩者的差別,只要看前面舉的幾個例子,便可一目了然。

尤其,法律系教授在公開場合的一言一行,都應考量到這個法治程度還不高的社會和民眾,會受到如何的潛移默化。有如美國法學家龐德所稱的社會工程師,法律系教授傳播的法律印象,是直的、正的,還是橫的、歪的,影響的是整個社會結構的穩定。能不慎乎?能不慎乎!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3002931
 回應文章 頁/共20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陳致中律師請假 22日不到庭視為撤訟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2010.10.13 03:12 am 
 
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為召妓疑雲告壹週刊侵權案,昨天上午在高雄地院民事第二法庭再次開庭,這次不只陳致中未到,連陳致中的律師羅鼎城也請假,法官洪能超指羅鼎城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下次再無故不到,視為撤回訴訟。

陳致中委任律師羅鼎城的請假理由是要去做健康檢查,法官洪能超不准假,到庭的壹週刊律師葉銘進表示拒絕辯論,訴訟程序無法進行,洪能超因而改期開庭,下次的開庭時間為10月22日下午兩點半。

上午開庭只有葉銘進一個人到,原告陳致中、證人洪雅惠與林偉斌均未到庭。

法官洪能超表示,下次還是會再傳他們三人進行言詞辯論。

疑與陳致中手機序號相同的證人洪雅惠,以及陳致中的友人林偉斌,都有向法官請假,洪雅惠甚至一請就兩個月,理由是出國。上次他們未到庭被法官裁罰1萬元,昨天庭沒開成,法官沒再罰他們。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219008
搜公公 傳女兒 黃睿靚:我恨台灣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0-10-12 新聞速報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根據電子媒體報導,陳致中夫婦今(12)日上午透過廣播電台,對父親陳水扁遭到搜查牢房待遇,及三歲女兒收到傳票表示不滿,黃睿靚更激動說出她恨台灣的話。

    特偵組昨日因調查總統府遭到流出的機密文件,特地搜查前總統陳水扁的牢房,此舉引發陳致中相當不滿,陳致中夫婦今日上午透過電台直指台灣司法形同抄家滅族,就連三歲女兒都接到法院傳票,黃睿靚更激動說出「覺得台灣很可恨」的話,表示若自己沒辦法保護女兒,她可能會去自殺。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218521
告壹週刊開庭 陳致中缺席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0-10-12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控告「壹週刊」報導疑涉召妓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第4度開庭,陳致中仍未出庭,委任律師羅鼎城也以體檢為由請假未到庭。法官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陳致中不滿「壹週刊」報導疑在汽車旅館召妓,控告損害名譽,要求回復名譽和求償新台幣20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上午召開辯論庭。

     辯論庭由法官洪能超開庭審理,由於除了陳致中、羅鼎城未出庭,傳喚的其他證人也請假未到庭,且「壹週刊」委任律師葉銘進因原告等都未到庭,向庭上請求拒絕辯論。

     洪能超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表示下次庭訊於10月22日開庭。

     羅鼎城受訪表示,因近日身體不適,安排體檢才向庭上請假,下次會出庭。991012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218508
傳喚陳致中3歲女兒? 特偵組澄清:代轉美國訴訟文書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0-10-09 中國時報 【林秀麗、陳志賢/綜合報導】

     陳致中八日指控特偵組傳訊他夫婦及三歲女兒陳潔歆;陳還以「趕盡殺絕」、「抄家滅族」表達不滿;特偵組反駁指出,檢方只是依據台美司法互助,代為送達美法院通知三人的訴訟文書,陳留學美國,英文讀寫流利,且具有法律專業,並曾致電無暇北上,顯已知悉內情,卻刻意曲解此事,令人遺憾。

     陳致中在個人網站指出,傳票上面沒有案由,只有註明「台端有來說明的必要」,才三歲多小孩子,要她到檢察官面前說明什麼事情?是要訊問她嗎?連他自己是讀法律的,也沒辦法理解檢察官為什麼要這麼做。

     據指出,美國法院傳喚陳潔歆,是因為扁家在美兩處豪宅,致靚及陳潔歆三人,都是房屋所有權人,法院要求他們在明年赴美答辯說明房產資金來源。

     特偵組指出,美國司法部今年七月間,以涉及跨國洗錢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沒收陳致中在紐約市曼哈頓區以及維吉尼亞州的住宅。紐約及維吉尼亞的法院,日前發出通知書,要求陳致中一家三口,赴美答辯並說明兩房屋的資金來源。

     法院透過台美司法互助協定,請求台灣代為送達給陳致中、黃睿靚、陳潔歆法院沒收訴訟通知書,以及美國司法院訴請的沒收告訴狀。

     法務部在今年九月廿九日,接獲美國在台協會通知後,將這些訴訟文書交給特偵組處理,特偵組檢察官蔡秋明,隨即通知陳致中北上領取美方資料。但陳日前致電特偵組,表示因選務繁忙,無暇北上領取。特偵組遂囑託高雄地檢署前往「人文首璽」陳宅代為送達。

     特偵組強調,檢方只是依據台美司法互助,代為送達相關書狀,根本沒有要傳訊陳潔歆。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213360
邱毅:嚴懲陳致中亂講話 我還有殺手?!
推薦1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badminton

2010-10-07 新聞速報 【中評社/黃惠玟報導】

    陷入召妓疑雲的扁子陳致中控告台灣《壹週刊》及國民黨立委邱毅妨礙名譽,卻讓自己又捲入官司不斷的旋渦之中!邱毅昨天再加告陳致中一條妨礙名譽、公然侮辱罪,這是邱毅告陳致中的第5個案子。邱毅今天上午強調,為嚴懲陳致中老是亂講話,「我還有殺手?!」

    陳致中5日回答媒體是否拒絕做聲紋比對時表示,「我告邱毅是因為他說我新婚後就召妓,我請他拿出證明,否則就是損害名譽,這還需要聲紋鑑定嗎?」就是這段話,讓邱毅又加告陳致中第5個案子。

    邱毅指出,陳致中所講的這段話早在9月30日出庭時,遭到他的反駁,因為「說陳致中『新婚後就召妓』的話,不是我講的,記憶中,這段話是林瑞圖所說。」當時,他還要陳拿出證據,但陳低頭不語,沒有證據,出了庭過了兩天又亂講話,顯然是明知故犯、惡意誹謗。

    邱毅控告陳致中的前4個案子包括;7月26日指他「加油添醋、搧風點火」、7月28日又稱「邱毅懸賞50萬元找妮可」、8 月3日又辱罵邱毅「肖人說肖話,瘋人講的話根本不可信」、8月11日在檢察官依法搜索陳致中住處時,又指控「邱毅政治力介入司法」。

    邱毅指出,若依刑事訴訟法是以一罪一罰的方式處理,如果陳致中的這5個案子一一成立,合併計算刑期若超過6個月,一定得入監服刑,再說,以誹謗罪的案子通常審理都很快,就算在選舉前起訴,他也不意外,陳致中一再的亂講話,恐怕洗錢案還未定讞,陳就會因為妨礙名譽、公然侮辱入監服刑。

    不過,這還不算什麼,邱毅說:「我還有殺手?!」

    邱毅表示,陳致中目前已經是高雄市議員候選人的身份,他研判陳致中一再的亂講話,也等於是蓄意散撥不實謠言,意圖拉抬自己的聲勢,藉此讓自己當選,他質疑陳的行為已經違反選罷法,他正在研究對陳提出告訴,如果此告訴成立,陳即使當選市議員,也很可能會被褫奪公權,甚至被宣告當選無效。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209466
陳致中拒聲紋比對 雄檢證實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2010.10.06 08:30 am  

召妓疑雲案 邱毅指陳致中拒絕聲紋比對 / 曹敏吉
立委邱毅昨天為高雄市議員候選人陳致中控告他侵權案出庭時,指陳致中在偵查庭中曾拒絕檢方聲紋比對的要求,陳致中律師羅鼎城指邱毅說的不是事實,而且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但高雄地檢署證實邱毅的說法。

雄檢表示,上月30日下午3點,主任檢察官呂幸玲為邱毅控告陳致中妨害名譽案傳陳致中出庭時,確曾要求針對似疑召妓的電話錄音與陳致中本人的聲音進行聲紋比對,陳致中以「跟本案無關」為由當庭拒絕。

邱毅因在電視談話性節目,提到坊間傳聞陳致中喜歡出入風月場所等語,被陳致中控告侵權,求償200萬元。高雄地院昨天第二度為此案開庭時,陳致中仍未到庭。

邱毅表示,陳致中心虛不敢出庭,唯一出庭的一次是被檢方傳喚,但他在查偵庭上拒絕聲紋比對,並指控檢方搜索他住處人文首璽大樓的管理室及中控室,是「政治干預司法」,此話被呂幸玲當庭糾正。

陳致中的律師羅鼎城指邱毅斷章取義,與事實不符,且有洩露偵查內容之嫌。

昨天在法庭上,首度勘驗壹週刊記者陳肅瑜與「妮可」在四季汽車旅館的談話錄音,全部錄音約40分鐘,法官認為「錄音效果不良,僅勉強可供辨認」。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207589
挨告 邱毅要陳致中出庭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0-10-05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壹週刊」報導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疑涉召妓,陳致中不滿國民黨立委邱毅相關發言而提告,高雄地方法院今天第2度開庭,到庭的邱毅要求陳致中出庭,以釐清真相。

     「壹週刊」報導後,陳致中因不滿邱毅多次在電視上公開指稱他涉嫌召妓、透過黑道對應召女「妮可」施壓等發言,向高雄地方法院遞狀控告邱毅損害名譽,求償新台幣20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下午第2度開庭,陳致中仍以參選高雄市議員行程忙碌為由,委由律師羅鼎城出庭,被告邱毅則偕同律師柳聰賢到庭答辯。

     庭訊時,承審法官當庭播放原告提出的邱毅在電視上的相關發言影音光碟。羅鼎城說,邱毅這些發言都是人云亦云,沒有盡到合理查證義務,損害原告的名譽。

     邱毅則表示,他已盡到查證義務,原告的指控「非常可笑」、「毫無道理」。原告提供的4段影音光碟採取節錄方式,內容並包含政論性節目主持人及參加來賓的談話內容,他的談話被「斷章取義」。

     邱毅要求原告提供完整的影音光碟證據給法庭,並請求庭上要陳致中於下次庭訊時出庭,以釐清案情。

     陳致中也控告「壹週刊」損害名譽,由高雄地方法院另案審理。991005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206829
疑召妓案/未出庭未請假 陳致中友人罰1萬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2010.10.05 03:14 am 
 
陳致中因召妓事件報導控告壹週刊,高雄地院昨天開庭,雙方均委由律師出庭,四季汽車旅館櫃台員馮廣盛說陳致中的車沒到過四季,但週刊記者陳肅瑜則指陳致中確有召妓。

不過,召妓手機持有人洪雅惠及陳致中的友人林偉斌昨天均未請假、也未到庭,法官洪能超昨天裁罰兩人各一萬元,下次若再不到庭將拘提。

壹週刊律師葉銘進比對通聯紀錄,指今年5月31日陳致中0958手機門號撥打的電話,有四次與疑似召妓男所使用0953門號的手機序號相同,認為陳致中有兩個門號交互使用。

葉銘進說,7月2日事發深夜,0953的通聯紀錄有七次,0958一次,且兩支手機基地台位置一樣,陳致中說當時已回家,並非事實。

四季汽車旅館櫃台員馮廣盛提供7月2日深夜到隔天凌晨兩點多的「結帳交班表」,裡面沒有陳致中凌志轎車的紀錄。

壹週刊記者陳肅瑜說,那一期的壹週刊出刊之前,他打電話向陳致中求證,陳致中說6月以後凌志車都借給林偉斌用,但6月以後陳致中明明還在使用凌志車,他確認陳致中說謊。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205853
告壹週刊 陳致中3度未出庭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0-10-04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控告「壹週刊」報導疑涉召妓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第3度開庭,陳致中仍以參選高雄市議員的行程忙碌為由未到庭;法官洪能超希望陳致中能出庭釐清案情。

     陳致中不滿「壹週刊」報導他疑在汽車旅館召妓,控告損害名譽,要求回復名譽和求償新台幣20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上午第3度開庭。

     「壹週刊」委任律師葉銘進、撰稿記者陳肅瑜和汽車旅館當天的馮姓當班員工到庭,陳致中則委由律師羅鼎城出庭。

     洪能超詢問陳致中今天仍未出庭的原因,羅鼎城說,陳致中因選舉忙碌,行程多,才未出庭。

     洪能超特地說明已2次通知陳致中出庭,每次都希望他出庭,卻都未到庭,希望能出庭以釐清案情。

     陳致中已多次受訪表示,控告「壹週刊」召妓疑案報導,屬民事官司,雖然法院有傳他出庭,但法律明定,民事案件被告不必親自出庭,只要委託律師出庭即可。991004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204541
陳致中等成立一邊一國連線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0-09-29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高雄市議員參選人陳致中與多名參選人今天成立一邊一國連線,主張「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堅決捍衛台灣的國家主權獨立。

     陳致中邀集高雄、台南地區的多名議員參選人,在競選總部召開一邊一國連線成立記者會,多名支持者到場高喊「當選」。

     陳致中表示,5都選舉參選人中加入一邊一國連線的成員約有30多人,包括民進黨籍和無黨籍。他們成立一邊一國連線主要不是為了選舉,而是大家因理念相符才結合。

     他表示,執政黨嚴重傾中,一邊一國連線將為台灣人民、弱勢者爭公道,堅決捍衛台灣的國家主權獨立。

     一邊一國連線也推出共同政見,主張「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反對兩岸統一;反對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簽訂與實施,民進黨一旦重新執政,應廢除ECFA。990929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197165
頁/共20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