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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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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怎麼會教出陳致中這種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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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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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群

【聯合報╱社論】 2008.08.28 03:01 am 
 
陳致中夫婦侃侃而談「單純人頭」,「只是被支配、被指示」與「太超過」等說法,已經成為坊間茶餘飯後的談資。許多人開始疑惑,我們的法律教育真是這樣嗎?如果不是,台大法律系怎麼會教出陳致中這種學生?

司法實務所謂的人頭,是指「非交易主體」被惡意拿來充當「交易主體」;在涉及刑事犯罪時,人頭就是真正犯罪人(所謂「間接正犯」)的工具。然而,人頭的法律責任要看相關規定和事實才能認定,至少在行政與民事上的責任,未必都能免除。人頭必以無行為的「意志」為前提,其情節無非兩種:一、完全不知;二、或者被脅迫而欠缺自由意志,只能機械式的照作。所以,陳氏夫婦若明知自己在為他人開戶時,唯一可能構成人頭的情形就是被脅迫了;此所以他們一再說是「被支配與指示」、「母命難違」。然而,一個將滿三十歲,為人夫甚至為人父的法學碩士,如何可能以母親的意旨為無法抗拒的脅迫,而全無反抗的餘地,任何法官恐怕都作不出這樣的認定;尤其從陳致中自言「深信父母的清白」看來,他的角色應較接近「自由信徒」,而非「人頭」。因此,我們對陳致中的驚異其實有兩方面:一是學法律可以學到如此不通,一是自貶為違法工具角色可以說得如此無愧!我是人頭,嘸你嘜安吶?

將這樣一個特殊個案誇大為法律教育的失敗,或是台大法律系的失敗,容有以偏概全之虞。但如果宏觀地回看我們的社會,思索陳致中這樣的不通與無愧,隱隱然還是可以看到一些所以致此的原因。觸目可見,隨著國家的法治化,和法律漸深入社會各個角落,法律系教授憑其專業技術與語言的優勢,在各個領域都能占到不錯的位子,使他們形成了一股新興勢力。這些法律教授的社會活動,看在學生的眼裡,無形中也影響了他們的價值觀和行為模式。

這幾年我們看到法律系教授出格的行為舉止,相對於社會各界的期待,諸多奇言異行還真令人嘆為觀止。例如:行政院幾位法律系出身閣員設計的抵抗權;多數委員為法律系教授的行政院訴願會,做成公然違反訴願法的公投案決定;多數委員為法律系教授的行政院中選會,做成公然違反公投法的公投綁大選決定;半數成員為法律系教授的大法官,違法受理由偵審對象提出的指摘審判個案違憲的聲請,並做成解釋,干擾審判的進行;更不消說,少數法律系教授或在非法律系教法律的教授,一再以粗口評論公共事務,甚至招攬仲裁,圖謀暴利。這些林林總總的現象,看在法律學子的眼裡,發現法律可以如此隨心所欲,如此表裡不一;最後會造就一位如此不通與無愧的陳致中,又有什麼奇怪?

所有大學法律系的教授實在應深以陳致中的案例為戒,在課堂上講授法律課程時,一定要不憚其煩的回到所有法律制度背後的正義理念。實定法當然不會完美,立法技術或政策權衡的瑕疵在所難免,因此法律的解釋可以在一定情形下突破文字,這樣的彈性當然是可以容許的;但即使作法律的補充,亦應回歸該法背後追求的正義理念,亦即「法後之法」。為體現法律正義而調適變遷的必要彈性,豈可與謀求私利而玩弄法律混為一談;兩者的差別,只要看前面舉的幾個例子,便可一目了然。

尤其,法律系教授在公開場合的一言一行,都應考量到這個法治程度還不高的社會和民眾,會受到如何的潛移默化。有如美國法學家龐德所稱的社會工程師,法律系教授傳播的法律印象,是直的、正的,還是橫的、歪的,影響的是整個社會結構的穩定。能不慎乎?能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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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畫面公布 陳致中、召妓男應係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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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2010.11.19 03:27 am
 
1.開車
檢方昨公佈人文首璽監視器畫面,指當晚廿三時零四分廿八秒,陳準備去開車。
記者劉學聖/翻攝

2.出門
陳致中凌志車離開「人文首璽」,顯示時間為七月二日廿三時五分卅九秒。
記者曹敏吉/翻攝監視器畫面

陳致中召妓疑雲,繼高雄地院三天前認定陳五度聯繫召妓後,高雄地檢署昨天公布檢方比對手機門號、序號、通聯紀錄及基地台等調查結果,認為陳致中與召妓男「應係同一人」。

檢方並查出,「召妓男」曾把黃睿靚的SIM卡,插入召妓男手機用來召妓;檢方昨天也公布七月二日陳致中召妓當晚,進出住處「人文首璽」大樓地下室停車場的監視畫面等「證據」。
 
3.回家
陳致中開回家,監視器顯示為七月三日零時卅七分廿三秒。
記者曹敏吉/翻攝監視器畫面

立委邱毅控告陳致中妨害名譽案昨天偵結,高檢認為陳致中被控誹謗部分罪證不足不起訴,但檢方在處分書首頁先說明認定「結果」。

檢方表示,邱陳爭執因召妓而起,因此先釐清陳有無召妓。檢方認為陳召妓的兩個理由:根據比對手機門號、基地台關聯性的結果;七月二日召妓男召妓當晚,陳辯稱「返回後未外出」,但比對門禁刷卡和大樓監視器畫面,非事實。

檢方指出,陳致中使用的○九五八門號與召妓男使用的○九五三門號,均曾置入陳致中的二六○序號手機(即法院所指的A手機)互用。

召妓男的○九五三門號,主要用來接收色情簡訊,且和應召業者「世棠」聯絡;檢方並查出,陳致中手機在二月間曾用慣用的○九五八門號和應召業者聯絡,「開口就熟稔地稱對方世棠」。

另據電話錄音,召妓男在四月廿六日下午五時四十六分卅八秒,曾以○九五三門號通話,提到「你怎麼知道… 媽媽她手機打給我」,經查當天陳確曾以手機和吳淑珍通話,檢方因此認定陳應是召妓男。

陳致中七月二日返家後有無外出召妓?檢方調查,陳及家人共領八張卡片,刷卡紀錄顯示陳使用二五七○六二二卡片,在廿三時十四分五十八秒以後到凌晨零時四十九分卅四秒期間確曾外出,且有人文首璽監視器錄影為證。

陳外出後,召妓男使用的○九五三門號密集出現七次通聯,最後一通廿三時五十八分五十九秒,即是和應召業者談妥交易的時間。陳致中雖辯稱卡片也許會混用,但缺乏證據。

檢方並調閱道路沿途監視器畫面,發現不詳女子(即妮可)乘坐馬伕轎車抵達「指定地點」後約四十分鐘下車,改搭陳的凌志車,時間點和錄音光碟交談內容吻合,馬伕也承認當天載小姐到指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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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春男:陳致中的劫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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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8 新聞速報 【中評社】

    政評家江春男在台灣蘋果日報撰文說,陳致中控告《壹週刊》捏造他召妓而提告求償,法官不只判他敗訴,且進一步認定他有召妓事實。這種判決在民事案件中甚少見,法理上值得爭議,但陳致中一直不敢出庭,有違一般經驗法則,很難得到社會同情。

    法官在民事訴訟中,若原告不能舉證被告行為是惡意侵害名譽,通常只會撤回原告,很少直接認定被告所言是真實,法官依間接證據認定召妓的事實,似乎是撈過界了。這種論斷和推論如成為判例,將會造成更大的司法混亂。

    陳致中與召妓男的手機通聯紀錄與通話基地台同一地點,兩支手機長期頻繁互換SIM卡,這件事,陳致中無法解釋,說他也覺得很訝異。對他有利的人文首璽監視錄影帶也不願提出,拒絕聲紋比對,拒絕出庭,這些不合常理的行為顯然有難言之隱。

    陳致中的生活圈與政治圈,似乎是不交叉的兩條平行線。在政治上,他是一邊一國的聖戰士,獨立建國聖火的傳遞者,但他的私領域,交友的品味和興趣,可能屬於另一個世界,他或許沒有召妓,但這個案子搞得這麼難看,恐怕與其生活方式有關。

    這個判決使他變成全台第一位通過法院認證的嫖客,但召妓不是犯罪,判決也可能有助於他的當選,但他涉嫌洗錢的官司,一、二審的法官宣判時不知他會參選,將來更審如判有罪,可能附帶宣告褫奪公權,即便當選議員,也會面臨喪失資格的風險,還有涉嫌國務機要費的偽證罪,不得另科罰金,更多劫難還在等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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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急著催票 陳致中極需議員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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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8 新聞速報 【中評社/黃惠玟分析報導】

    參選大高雄市議員的扁子陳致中近來開口閉口都在催票,不論是父母被判重刑即將被關,或是自己的召妓案敗訴,就是一再呼籲選民一定要記得把票投給他。面對選情,他顯然有輸不得的壓力,為的就是要延續扁的政治香火,只要扁系力量不在政壇消退,他就有護身符,讓他可以在司法上有占便宜的機會。

    選上過關,選敗被關,一直是台灣政治人物的迷思,這應該也是陳致中決定參選市議員的初衷。畢竟頂著陳水扁之子的名號,及運用扁的殘餘勢力,又選擇在綠色執政的大高雄,只要是在複數選舉的制度下,不必拚過半得票率,他贏的機會確實很大。

    陳致中、黃睿靚夫妻都被列為貪污共犯,遭到限制出境,然而因他們都沒有公務員身份,只要將所有罪行推給父母,即使遭判決有罪,刑度應該不會太高,如果陳致中又有個政治身份,占司法便宜的機會確實比一般人大得多。

    陳致中的政治算計確實相當有邏輯,只是就算讓他選上,區區一個大高雄市議員身份,又怎麼能讓他扭轉數十億元扁案的結果?難道扁家對外收受鉅款的事實,又會因為他當上市議員而消失?更何況自己已被法官認定有召妓事實,這麼令人難堪的事,將不時讓人指指點點。

    不過,唯一可以告慰的事,陳致中是扁家最能掌握家族海外鉅款及投資的人,只要官司一了,相關帳戶可以解禁,這些遭遇就算不了什麼了,黃睿靚的眼淚也不會白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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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睿靚 選前難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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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余豈/教(嘉義市)】 2010.11.18 02:07 am 
 
我同情黃睿靚,之所以同情她,並非因為「召妓門」疑雲一如外界預期,在陳致中屢次拒絕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後,被法庭判了敗訴,亦非因為黃睿靚是什麼音樂才女。

原本相對低調的黃睿靚,在丈夫競選市議員的此刻,因為「召妓門」曝光率大增,不管家醜多傷人,她的力挺,成了陳致中的免費文宣;至少在選舉前,她連與陳致中攤牌的權利都很渺茫。

從邏輯上看,事件最大的贏家是民進黨。陳致中輸了選舉,民進黨將順勢與扁家切割;倘若贏了選舉,對於泛綠整體而言,也堪稱一大強心針,而陳致中官司輸了,民進黨還可以怪罪國民黨「操弄司法」!

陳致中的聲勢,引發社會不同臆測,但政壇初生之犢,以「召妓門」擴張政治力,顯示「台灣之子」的傳人、「一邊一國」的少主可一點也不生嫩。明眼人都看得出,新聞喧騰看似未替政治理念加值,卻是南台灣選舉的致勝法門。

假如深綠票衝高,陳致中選議員贏面極大,扁家除了喊「制中保台」,也直接訴諸民粹,繼續以新聞熱度,排除目前政黨資源不足的困境。只不過,「王子貞操」的真相是否攸關選戰、甚至於人民的幸福呢?台灣的民主與選舉,走到了現實裡竟顯得如此荒謬,這種政治還真個光怪陸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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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再研究… 陳致中:法官無理推論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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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金聲、楊濡嘉/高雄報導】 2010.11.17 04:05 am 
 
「離譜、草率、偏頗,這判決是可惡的政治打壓!」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高雄市議員候選人陳致中獲知向週刊求償案敗訴,憤憤不平,要支持者用選票幫他討回公道。不過,被問是否要上訴,陳致中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跟律師研究。

陳致中痛批,法官在判決中完全不採信對他有利的證據,包括他透過律師提出有利的證據及汽車旅館員工對他有利的證詞,法官都末採用,「對我而言,這是可惡的政治打壓」。

他說,法官判案講究證據,但本案的承審法官卻在沒有直接證據情況下,用「無理推論」的方式判他敗訴,太離譜及沒公道、正義了。

「法官以我沒有出庭,就推論我有召妓,這一點我絕對無法接受,」陳致中說,民事訴訟依法原告本來就可以不必出庭,法官要問的問題,他也都透過律師及用書面答覆了,「沒想到這也成為我敗訴的原因之一,太離譜了」。

陳致中表示,這項判決是政治打壓,為了要影響他的選舉,但他會愈戰愈勇,會更堅定的戰到底,「既然司法不能給我公道,希望選民用選票支持我,幫我討回公道」。

【記者饒磐安/台北縣報導】陳致中遭法院認定有召妓而被判敗訴,據悉,前總統陳水扁昨天透過掌上型小電視得知,面色十分凝重。

昨天因下雨,台北看守所暫停放封,陳水扁待在舍房內看書、寫信及寫文章,並開著掌上型的電視,收看兒子陳致中控告壹週刊的法院宣判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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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敢相信的陳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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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2010.11.17 03:43 am 
 
陳致中控告壹週刊報導其召妓案,高雄地院昨天宣判,認為周刊的報導「與事實認定相符」,法官將全案駁回,陳致中敗訴。這下,陳致中跳到愛河也洗不清了。

父親正羈押受審,母親身體不良,全家一言一行都受到注目;在這種情況下,陳致中還有心情召妓尋歡,令人不敢置信,更令人髮指。法官說,「召妓男」使用的手機,除與陳致中兩支手機基地台發射位置有關聯性外,手機門號、序號也都相同。二至七月間,兩者共有廿八次交互使用的紀錄,這只怕很難是純屬巧合。判決認定「有召妓事實」,未直接說出就是陳致中召妓,保留了主詞,算是為他保留了一點顏面。

此案是陳致中主動提告的民事案件,法官不會故意對他不利。陳致中是法律人,若是受了不白之冤,他有絕佳的機會為自己辯白,駁斥媒體的抹黑。但四度開庭,原告陳致中都不出席;法官要調閱對陳致中有利的證據,只要提出其「人文首璽」住處的出入錄影帶,證明事發時人確在家即可自清,陳致中卻拒絕提供。再看其友人出庭作證支支吾吾的表現,陳致中的清白,其實是他自己親手抹殺的。

當年那個單手伏地挺身的陽光少年,在歷經第一家庭八年的豪奢風華後,現在完全變成了另一個人。這是家庭教養的腐蝕,還是黑金政治的浸染,恐怕已經難以分辨了。

陳致中昨天批評,「這樣的判決,誰能接受」,他要求選民用選票來還他清白。問題是,沉淪在金錢和肉慾深淵的陳致中,還有什麼「清白」可以還的?不妨借他的話反問一句:這樣的陳致中,誰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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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珍將入獄+召妓風暴 同區綠營候選人剉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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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金聲/高雄報導】 2010.11.17 04:05 am 
 
參選高雄市議員的陳致中昨天遭法院判決認定召妓,對他的選情是利多或利空?

雖然不少人認為陳會因道德形象破裂而重創選情,但地方上更多人解讀,召妓案只是讓陳致中洗了一場三溫暖,不致影響他當選,且深綠支持者更挺他到底。

陳致中參選的高雄市第十選區有十五人參選,應選八席,現任十名市議員都競選連任;民進黨提名的四人,因扁珍即將入獄,陳致中順勢打悲情牌成為超級吸票機,人人自危。

陳致中競選總部發言人陳嘉爵表示,壹週刊及龍潭購地案的判決對陳家都是傷害,但支持者都認為這是政治打壓,越打壓對陳致中當選的期待也越高。

民進黨提名候選人對陳致中之前掀起的「旋風」雖然很不是滋味,但不便「過度反應」,昨天的判決,同黨同志更低調以對。其中競選連任的鄭光峰委婉表示,希望有更多人愛護這塊土地,選區內這塊綠色的餅不夠大,必須再經營。

另一名民進黨提名的候選人私下怨嘆,「如果沒有陳致中,民進黨四席都可以輕鬆選,官司愈判對藍軍愈有利,對綠營愈慘」。

鄭光峰的支持者林永松指出,陳致中雖被判敗訴,但並未讓綠營候選人「轉悲為喜」,龍潭案判決讓陳致中變成超級吸票機,民進黨四名候選人早已「剉咧等」,昨天召妓案判決對民進黨候選人更是雪上加霜。

他進一步解釋,這是因為陳致中的每一票都是「深綠的」,這些人不論陳水扁有沒有貪腐、陳致中有沒有召妓,都死忠支持扁家,綠營想五席都上,難上加難。

支持藍營候選人的朱昭榮則表示,這判決對藍營有利,特別是陳致中的吸票旋風很可能拖垮民進黨候選人,「如此一來,國民黨提名的四席都有可能當選,民進黨很可能掉兩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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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妓就退選?邱毅:陳應履行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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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 2010.11.17 04:05 am 
 
高雄地院認定陳致中召妓,被陳致中控告損害名譽的國民黨立委邱毅昨天說,陳致中不但貪汙、洗錢,還召妓,這項判決是送陳水扁夫婦「入獄前最慘烈的禮物」。

邱毅強調,召妓案暴發時,陳致中曾到高雄張王爺廟發誓「若召妓就退選」,他希望陳能兌現承諾退選,並向父母、太太、高雄選民、一邊一國連線成員道歉。

他說,召妓案對高雄選情「還是會有影響」,因為陳致中選區是小港、前鎮區,當地民眾信仰深,不會違逆神明、支持說謊的候選人;綠營也會失去大量女性選票,這種氛圍出現,陳致中還選得下去嗎?

對於陳致中妻子黃睿靚出面挺夫,邱毅嘆,他同情黃睿靚,明知丈夫召妓,但礙於扁家財產還未轉到自己名下,只能暫時忍耐,「原本找個金龜婿,沒想到找到召妓男」。

邱毅質疑,陳致中還有臉去土城看爸爸?陳水扁在土城知道此事,包準氣瘋,對陳水扁來說,生子如陳致中實在很不堪,他相信「扁再壞也不會召妓」。

綠營立委昨天面對媒體記者詢問「法院已認定陳致中召妓」的問題時,都表示「等看到決判書內容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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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陳致中五度手機召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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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2010.11.17 04:05 am

兩千年總統大選,候選人陳水扁的文宣「他明年要去當兵」,由兒子陳致中)擔綱,當時感動不少選民。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因壹週刊今年七月報導他召妓,控告壹傳媒及撰稿記者侵權並求償兩百萬;高雄地院昨天宣判,不但駁回請求,並認定陳致中使用以洪姓女子名義申請的手機門號,五度聯繫召妓。

參選高雄市第十選區(小港、前鎮)市議員的陳致中獲悉判決後大表不滿,指判決是政治打壓,他會參選到底;他的妻子黃睿靚也力挺丈夫,「百分之百相信丈夫不會召妓」。
 
十年滄海桑田,扁家遭逢巨變,陳致中也從雲端掉到地獄;陳致中現在已非昔日靦腆青澀的年輕人,而是追逐權力的市議員候選人,他深陷召妓風暴,
圖/劉學聖

判決指出,陳致中使用「○九五八」的手機門號,手機序號後四碼是「四二六○」;週刊報導召妓男子使用「○九五三」手機門號,手機序號四碼為「八四一○」。
今年二月到七月間,陳致中的「○九五八」門號曾四次使用召妓男子的手機通話;而召妓男子的門號有廿四次用陳致中的手機通話,還三次聯絡召妓。

由於兩手機交互使用SIM(用戶識別卡)的情形頻繁,法官認為兩個門號及兩支手機均為陳致中在使用。

法官指出,今年二至七月,這兩個門號有廿四次相差僅數分鐘的通話紀錄,發話地都在高雄市新興、左營及台北市中山南路等地相同的基地台,因基地台僅涵蓋直徑一公里範圍,顯見兩個門號及兩支手機都是同一人持有使用。

法官根據週刊提供召妓男子和應召業者的電話通聯,認定陳致中二月廿五日、三月十一日、四月廿一日、四月廿六日及七月二日聯繫召妓,除了妮可,還有幼教老師、服飾店員,代價四千或五千元。

法官說,週刊記者聲請保全陳致中所住「人文首璽」的監視錄影紀錄,法院派員前往執行,陳致中卻不同意管委會提供;法院再發函調閱,錄影紀錄已被覆蓋而無法取得。

法官說,如七月三日零時陳致中確實在家,監視錄影可以證明週刊報導錯誤,他卻不願意提出,有違常情。

法官認為,陳致中為公眾人物,理應出庭積極主張自己權利,他卻不這麼做。審酌被告提供的妮可照片、通聯紀錄等,應可認定陳致中召妓的報導與事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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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敗訴 法院:陳拒絕提供有利證據 違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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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6 新聞速報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五都選前再掀爭議話題。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控告《壹周刊》召妓事件報導不實一案,高雄地方法院今(16)日上午判決陳致中敗訴。法官認為,陳致中在本案審理期間,拒絕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同時多次不到庭說明,實在有違常理。

    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李淑惠表示,法官在審理期間,交叉比對《壹周刊》所提出「召妓男」與陳致中手機通聯記錄及基地台記錄,認為兩支手機門號應皆為原告(陳致中)所使用。

    另外,法院曾在九十九年七月三十日,申請前往陳致中住所人文首璽扣押監視器畫面,卻遭到陳致中拒絕;而在日後審理過程當中,陳致中又提出申請調閱,不過法院在九月三日發文人文首璽,請管委會配合調閱時,管委會表示,由於日期已久,畫面已遭覆蓋,無法提供。

    法院認為,此案有四次言詞辯論庭,也都通知原告到場,希望原告能詳細說明手機及車輛的使用狀況,但是原告都未到庭,因此法官認為原告陳致中多次迴避提供對己有利事證,「有違常理」,判處陳致中敗訴,全案駁回。陳致中方面可在二十天內提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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