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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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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怎麼會教出陳致中這種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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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群

【聯合報╱社論】 2008.08.28 03:01 am 
 
陳致中夫婦侃侃而談「單純人頭」,「只是被支配、被指示」與「太超過」等說法,已經成為坊間茶餘飯後的談資。許多人開始疑惑,我們的法律教育真是這樣嗎?如果不是,台大法律系怎麼會教出陳致中這種學生?

司法實務所謂的人頭,是指「非交易主體」被惡意拿來充當「交易主體」;在涉及刑事犯罪時,人頭就是真正犯罪人(所謂「間接正犯」)的工具。然而,人頭的法律責任要看相關規定和事實才能認定,至少在行政與民事上的責任,未必都能免除。人頭必以無行為的「意志」為前提,其情節無非兩種:一、完全不知;二、或者被脅迫而欠缺自由意志,只能機械式的照作。所以,陳氏夫婦若明知自己在為他人開戶時,唯一可能構成人頭的情形就是被脅迫了;此所以他們一再說是「被支配與指示」、「母命難違」。然而,一個將滿三十歲,為人夫甚至為人父的法學碩士,如何可能以母親的意旨為無法抗拒的脅迫,而全無反抗的餘地,任何法官恐怕都作不出這樣的認定;尤其從陳致中自言「深信父母的清白」看來,他的角色應較接近「自由信徒」,而非「人頭」。因此,我們對陳致中的驚異其實有兩方面:一是學法律可以學到如此不通,一是自貶為違法工具角色可以說得如此無愧!我是人頭,嘸你嘜安吶?

將這樣一個特殊個案誇大為法律教育的失敗,或是台大法律系的失敗,容有以偏概全之虞。但如果宏觀地回看我們的社會,思索陳致中這樣的不通與無愧,隱隱然還是可以看到一些所以致此的原因。觸目可見,隨著國家的法治化,和法律漸深入社會各個角落,法律系教授憑其專業技術與語言的優勢,在各個領域都能占到不錯的位子,使他們形成了一股新興勢力。這些法律教授的社會活動,看在學生的眼裡,無形中也影響了他們的價值觀和行為模式。

這幾年我們看到法律系教授出格的行為舉止,相對於社會各界的期待,諸多奇言異行還真令人嘆為觀止。例如:行政院幾位法律系出身閣員設計的抵抗權;多數委員為法律系教授的行政院訴願會,做成公然違反訴願法的公投案決定;多數委員為法律系教授的行政院中選會,做成公然違反公投法的公投綁大選決定;半數成員為法律系教授的大法官,違法受理由偵審對象提出的指摘審判個案違憲的聲請,並做成解釋,干擾審判的進行;更不消說,少數法律系教授或在非法律系教法律的教授,一再以粗口評論公共事務,甚至招攬仲裁,圖謀暴利。這些林林總總的現象,看在法律學子的眼裡,發現法律可以如此隨心所欲,如此表裡不一;最後會造就一位如此不通與無愧的陳致中,又有什麼奇怪?

所有大學法律系的教授實在應深以陳致中的案例為戒,在課堂上講授法律課程時,一定要不憚其煩的回到所有法律制度背後的正義理念。實定法當然不會完美,立法技術或政策權衡的瑕疵在所難免,因此法律的解釋可以在一定情形下突破文字,這樣的彈性當然是可以容許的;但即使作法律的補充,亦應回歸該法背後追求的正義理念,亦即「法後之法」。為體現法律正義而調適變遷的必要彈性,豈可與謀求私利而玩弄法律混為一談;兩者的差別,只要看前面舉的幾個例子,便可一目了然。

尤其,法律系教授在公開場合的一言一行,都應考量到這個法治程度還不高的社會和民眾,會受到如何的潛移默化。有如美國法學家龐德所稱的社會工程師,法律系教授傳播的法律印象,是直的、正的,還是橫的、歪的,影響的是整個社會結構的穩定。能不慎乎?能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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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遷戶籍選立委? 陳致中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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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曾增勳、楊濡嘉、黃宣翰、程嘉文/連線報導】 2011.08.20 03:06 am 
 
被解除市議員職務的陳致中昨天到北監探視父親陳水扁,陳致中說,「父親勉勵我打斷手骨顛倒勇」。記者問他要不要參選立委,他回應「戰士沒有選擇戰場的權利」,很多事都有變數,只掛心如何持續選民服務。

有媒體報導他妻子黃睿靚的戶籍,三個星期前遷到高雄市立委第九選區(前鎮區、小港區),陳致中表示絕無此事,「有沒有遷,戶政事務所查一下就知道」。

他強調,黃睿靚的戶籍仍在高雄市鼓山區,妻子曾說「從事政治從來不是她人生的選項,她的興趣和專長不在政治」,他尊重黃睿靚的想法,也加了一句「很多事充滿變數」。但國民黨立委邱毅宣稱,經他查證,黃睿靚確已遷入前鎮區,如果參選,將對上他和民進黨提名的趙天麟。

陳致中因偽證罪被判刑三個月,遭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解除議員資格,昨天仍有許多支持者拱他參選立委,服務處勸進電話不斷。

陳致中昨天上午探視陳水扁後表示,父親要他更堅強,更有信心,堅強面對一切,並說這是馬英九為挽救低迷選情,對扁家進行政治追殺,也指地方制度法爭議大,促民進黨立院黨團修法。

「對於未來的動向,父親和我的看法一致,要先安撫選民的情緒。」陳致中說,他和父親都認為只要有助二○一二年總統大選勝選、讓民進黨成為國會第一大黨,都要全力衝刺。

外傳陳致中可能轉戰台南市第五選區(永康、關廟、仁德、歸仁與龍崎區)參選立委,民進黨在這個選區已提名總統府前祕書長陳唐山。對於有支持者拱他到台南參選,陳致中說,「這是很困難的決定,需要更多協調」。

陳致中昨晚到台南市和陳唐山碰面,台南市議員王定宇轉述,陳唐山是以長輩身分關心陳致中,提醒他要珍惜泛綠支持者對陳家的支持。

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蕭永達已發動連署,要在本月廿八日全代會中提案促民進黨徵召陳致中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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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喊冤有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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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社論】 2011.08.18 02:37 pm 
 
吳淑珍和子女等人的偽證案判刑定讞。陳致中被判刑三個月,高雄市議員職務將依法解除,陳幸妤則被判緩刑。果然陳致中大力反彈,強調這是政治案件,還召開記者會,連「政治追殺」、「推翻不公不義的政權」這些話都說出口。

陳致中喊冤,有沒有道理?當然沒道理,因為本案被告早已自白犯罪,證據確鑿,難道還能說是「欲加之罪」?現在陳致中拿來大力炒作的,只不過是刑期確定,讓他失掉議員資格這點。他說判刑是陰謀,是早就寫好的劇本;其實,他宣稱這個案子有政治動機,感謝「人民的支持」,甚至不排除參選立委,恐怕才是一套「早就寫好的劇本」。

這個案子的司法面殆無疑義,陳致中只好從政治面敲鑼打鼓。最高法院對於陳致中、趙建銘另涉他案,所以不符緩刑的法定條件,解說得十分清楚;而判陳幸妤緩刑,也有合情合理的考量,足以證明法院量刑不為「抄家滅族」。陳致中喊冤越大聲,他本人的「政治動機」越發彰顯;就像雲林縣長蘇治芬在台塑回饋金案受質疑,反嗆媒體「政治意圖」;兩人都是自己用力操作政治,打著紅旗反紅旗,實在沒道理!

不過,陳致中在一百個一千個沒道理當中,他舉出立委邱毅的例子作為對比,確實諷刺意味十足。立委「帶職入獄」,服刑期間照領薪水,出獄後繼續當立委,例子不只邱毅一人。當初還有顏清標涉及槍擊案,刑期長達三年半,服刑三分之一即符合假釋條件,出獄又是一條好漢。純粹就法論法,陳致中的議員解職案根源於「地方制度法」第79條,並非「政治作祟」;而立法委員因案判刑確定,只要未被褫奪公權,反而並無法源去動搖其民代資格。從罪刑相當原則來說,這樣的現象的確不合理。

在現今氣氛中,陳致中及邱毅在綠藍陣營又各自具有指標性意義,兩個例子如果拿來作對比,政治效應難免引發更多紛擾。論者謂現行法律結構不合理,的確應作通盤檢討,否則「議員被解職就去選立委」的怪現象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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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解職/意識形態糾葛 司法也沒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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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余豈/教(嘉義市)】 2011.08.19 02:26 am 
 
如果連李登輝被起訴的議題,都能激起民粹,陳致中不獲緩刑而喪失議員資格的事件,恐怕不易讓某些選民理性看待。

深入思考,這件事最糟的是,內政部火速跳出來解釋為何,國民黨的邱毅當年入獄卻能保有立委資格,而邱毅還召開記者會,歡迎陳致中到同選區單挑。前者,情與理兩個層面的不公平,很難用法律去正當化,否則,「恐龍法官」四個字也不會成為民間流行語。其次,萬一陳致中因為法院技術面的問題,喪失了本屆立委競選資格,將給泛綠更大政治能量。

這種種態勢的發展,台灣政治其實正在複製一個月前泰國大選前的氛圍。司法化從來解決不了意識形態的糾葛,不論事證如何,還是會激發質疑,並把事件導向政治角力。

前陣子,當李登輝被依貪汙起訴,親綠媒體定調「台灣的」總統被「迫害」,親藍政治圈即使認為法律歸法律。但完全討不到便宜。

這些判決有明顯的政治風險,主政者的責任,在維持基本原則,防範判例的前後不一,即使引發政治風暴必然難免,「中間選民」如何在事件中,審度司法和政治之平衡是一個關鍵,執政者切莫把此議題一笑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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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高雄已完成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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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河名、鄭宏斌、楊湘鈞、胡宗鳳/連線報導】 2011.08.19 04:32 am  

綠批司法迫害陳致中 藍要蔡英文說清楚 / 楊湘鈞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因偽證案被判刑三個月定讞,遭解除高雄市議員職務,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天批評法律不合理,應該檢討,並支持陳致中依法律程序採取救濟手段。

高雄市長陳菊昨天透過市府新聞局長賴瑞隆表示,她為陳致中遭判刑三個月被解職一事感到遺憾與不平,強調此案具有高度政治性,審判過程應更謹慎,否則將造成社會更紛亂、對立與撕裂。

但立委邱毅表示,陳致中為何被解職法律早有清楚規定,讀法律的陳致中、民進黨都很清楚。至於陳致中夫婦是否轉戰立委,邱毅表示,扁家人只要一被判刑就去選舉,建議陳致中到他選區選,「遷戶籍還來得及」;如果陳致中覺得太累,也可用民進黨最愛的代夫出征模式。

社會勞動准否 參選關鍵

【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綠營支持者希望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參選立委,高雄地檢署是否同意陳致中易服社會勞動,將是決定他能否參選的關鍵。

易服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天,每天最多可勞動十二小時,陳致中如獲准社會勞動,並提出每天「加班」聲請,三個月的刑期,最快四十五天即可執行完畢,可以趕上立委選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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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有爭議 別扯政治追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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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林河名】 2011.08.19 03:33 am 
 
陳致中因偽證罪被判刑、解職,部分綠營人士指為「政治追殺」;但此案應分罪責及行政處分來看,引發爭議的是法律對於民代應否解職出現不公平的雙重標準,不該與犯罪被論刑混為一談。

若依陳致中所犯的偽證罪來看,此項罪名的法定刑度為七年以下,法官判決陳致中三個月徒刑,應已考慮「子為父隱」的人情之常,不算過重。

至於陳致中未獲緩刑,則屬法官處刑的自由裁量,這是審判獨立的核心之一,如果沒有違背法令,外界也不該任意指責。

正因為陳致中所犯偽證罪,並非刑法第四十一條得易科罰金的罪名(須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使得陳致中縱僅被判刑三個月,仍不得易科罰金。

但有爭議的是,法務部近年檢討「短期自由刑」的流弊,讓這類受刑人在易服勞役之外,還可再易服「社會勞動」,避免造成監獄人滿為患,卻未一併考量像陳致中這種「未入獄卻解職」的情況,堪稱修法疏漏。

當年立委邱毅、顏清標被判刑入獄之後,竟可「帶職入獄」,服刑期間照領薪水,出獄後繼續當立委。如果當時能修法矯正這種怪象,如今就算有民代被判刑兩個月遭解職,未必會引發重大爭議。

但立委自掌立法大權,不會增訂「入獄解職」條款自斷生路;地方民代矮人一截,地方制度法既有「入獄解職」規定,只能徒呼負負。這種「不平等」,應修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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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吳健保也被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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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1.08.19 04:35 am  

陳致中去職 內政部:可提訴願 / 張文馨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抨擊政府「政治追殺」,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表示,一切依法行政,沒有所謂的政治追殺,且陳致中並不是唯一被解職的民代,今年上半年台南市前議長吳健保也是因案被解職。

內政部民政司長黃麗馨表示,解職機關會通知當事人可依法提起訴願,但由於地方制度法規定很明確,目前還沒有訴願成功的案例。

根據內政部統計,歷屆直轄市、縣市議員遭解職者共六人,分別是第一屆台南市(台南縣市合併)議員吳健保、第十六屆苗栗縣議員謝文俊、第七屆新竹市議員王明魁、第十六屆苗栗縣議員呂明亮、第十六屆台南市議員曾順良、第十六屆台中縣議員姚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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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判3月解職 標哥入監仍是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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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1.08.19 03:33 am 
 
陳致中因偽證案判刑確定,被解除市議員職務;曾有立委入監服刑,照樣保有立委資格。法界指出,民代遭判刑是否被解職,立法上似乎「中央鬆、地方嚴」,違反法律平衡原則,有必要修法檢討。

陳致中涉及偽證案,偽證罪的法定刑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屬重罪案件;但最高法院輕判為三個月,不得易科罰金。

內政部指出,依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直轄市議員受有期徒刑以上判決確定,未宣告緩刑或易科罰金,由行政院解除職權。陳致中的市議員資格自判決日起被解除。

律師石宜琳表示,過去立委邱毅衝撞高雄市選委會,判刑八個月、不得易科罰金,立委顏清標也曾被判入監服刑,他們的立委資格都沒有被解除;顯示地方和中央民意代表的標準不一,「待遇」不同。

法界指出,規範地方民代的「地方制度法」和規範立委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行為法」,都是「公職人員選罷法」特別法;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地方和中央民代各自適用其法令。

地方制度法有規範市議員的解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立法委員行為法卻未對立委解職予以規範;因此立委若涉刑案,除非被判「褫奪公權」,立委資格才會被解除。

石宜琳認為,立法院對於地方和中央民代的資格,顯有「中央鬆、地方嚴」的標準,已違反法律平衡及一致性原則,難道中央民代比地方民代位高一等?他建議立法院應該修改地方制度法,讓市議員解職標準與立委一致。

律師顧立雄呼籲,地方和中央民代的解職標準,不宜有區別,除非立法政策有特殊考量,否則民主制度選出的民意代表,解職標準都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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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挺陳致中參選…但別來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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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胡宗鳳、楊濡嘉、黃宣翰/連線報導】 2011.08.19 04:28 am  

陳致中議員職務遭解除 綠營聲援 / 鄭宏斌
 
高雄市議員職務被解除,陳致中昨開記者會痛批「政治迫害」。
記者劉學聖/攝影

高雄市議會民進黨黨團總召洪平朗昨建議黨中央,應徵召陳致中回台南參選立委;與陳致中同為一邊一國連線的台南立委參選人陳唐山說,「我已全力投入競選,現在要我讓,要怎樣讓?」

陳致中被解除議員職務,綠營一片勸進聲,希望他轉換跑道選立委。昨天上午,高市議會民進黨黨團舉行記者會,表態力挺陳致中,總召洪平朗表示,這是「司法迫害」,黨中央要有聲援陳的動作,並應徵召陳參選立委。

由於民進黨各縣市參選立委的人選,幾乎已各就「戰鬥」位置,陳致中如果真的參選,勢必對當地綠營選將造成衝擊,形成「聲援參選聲浪高、但最好別來我家」的奇特現象。

洪平朗直言,黨團有人建議陳致中可以回故鄉台南選立委,他們認為「陳唐山應該不是那麼想選」,陳致中回去一定可高票當選。
 
「選立委!選立委!」大批支持者高喊司法不公,要陳致中選立委。
記者劉學聖/攝影

陳致中所屬的高雄市前鎮、小港選區,民進黨已提名郭玟成參選立委;郭昨天為陳致中打抱不平,但談到選立委,他表示,扁家人在這個選區選立委,綠營一定兩敗俱傷,他認同議會黨團建議,「樂見」扁家人到台南選立委。

民進黨台南市黨部表示,台南市已完成立委提名作業,五個選區都有人參選,沒有再提人選空間。「高雄人不能把陳致中的事丟給台南人,高雄人應該要自己解決。」

台南立委參選人陳唐山也說,「現在叫我讓,要怎樣讓?」他認為,陳致中本人意願最重要,重點除了陳要不要參選,法律上陳也應考量「能不能選立委」。

立委陳亭妃表示,參不參選立委,是要由陳致中決定,「不是誰建議就能決定」;對於高市議會黨團的建議,她認為中央黨部要以智慧和陳致中妥善溝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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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老實說 選舉好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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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羅俊瑋/彰化師大兼任助理教授(台中市)】 2011.07.16 02:42 am
  
報載前總統夫人表示,政治獻金在扁家是很正常的事,並自爆:「陳致中讀小二時,我選立委每天帶回家少則十幾萬元,多則四、五十萬元,他算零錢算得很高興,還天真說:『為什麼不天天選舉?』」

不知道其他國家之選舉是否也是如此好玩?至少在台灣之選舉,許多人都相當熱衷。原因為何?為福國利民?為公平正義?為政治理念?從前揭新聞觀察,可以肯定者為經濟利益應為考量之關鍵。小額政治獻金,也係為經濟利益,這是為小老百姓個人日常生活溫飽保障之期待。大額政治獻金,不能說這些不是為了公平正義或政治理念之實現,但可以肯定者為經濟利益之考量,必占有極為重大之比例。

富商巨賈那一位不是將算盤撥得滴答響,其對於參與選舉之政治人物作了巨額投資,若完全無投資報酬回收率之想法,不能說完全沒有,但是肯定不多見。如此官商勾結,貪汙舞弊之事件,必然多有所見,此可就媒體報導與法院判決獲得極高比例之印證。

候選人每「日」進帳少則十幾萬元,多則四、五十萬元,如此「好康」,無怪乎會有各路英雄好漢打破頭也要想方設法參與選舉。財產來源不明之貪汙罪,應加以列入規範;民意代表亦應列入財產來源不明之貪汙罪規範對象,如此靠選舉賺錢之亂象方可稍加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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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藉保護傘出國 陳致中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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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高雄3日電】 2011.05.04 09:15 am 
 
因案遭限制出境的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兩度報名欲隨議會組團出國都未過關,被質疑想藉議會「保護傘」闖關;陳致中今天表示,是議會通知他報名,並非他要去的。

高雄市議會2月18日至22日由議長許崑源帶隊前往日本橫濱考察,前總統陳水扁兒子、議員陳致中當時報名參加卻無法成行,議會公關室表示,當時幫陳致中辦簽證無法過關,問題出在陳致中遭限制出境。

市議會6月9日至19日將要前往美國波特蘭姊妹市參加玫瑰節,因機位有限,議長僅邀19名議員同行,僧多粥少下,以抽籤決定出訪議員,結果陳致中是排在備取第1順位。

議會公關室說,由於議員出訪波特蘭要製作統一服裝,陳致中備取也需先量製衣服,公關室已傳同意書請陳致中簽名,陳致中也簽名,但後來又因限制出境問題,陳致中也是無法成行。

陳致中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議會是接受波特蘭的邀請出訪,每年議員都有這項例行公務行程,他是議會通知他才報名,這是公務行程,又不是他私人行程,他完全是按照議會的通知辦理。

面對遭限制出境而無法成行,陳致中說,他沒預設立場,沒想那麼多,能否成行不是那麼重要。

高雄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洪平朗上午在議會宣示加入「一邊一國連線」,陳致中也到場觀禮,他在會中為父親遭受司法不公喊冤,面對媒體詢問藉議會「保護傘」闖關出國相關問題,則不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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