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4 中國時報 【劉屏/華盛頓三日電】
在維吉尼亞大學附近占地四百坪的住宅,究竟是不是陳致中購買的?如果是,他的資金來源及資金流向是怎麼回事?中華民國政府已經洽請美國司法部等部門協助調查。據瞭解,法務部已經致函美國司法部。而美國司法部除了本身的聯邦調查局等單位外,也轉請國土安全部協助。
偵查不公開 該做的都在做
一位負責對美交涉的人士說,基於偵查不公開,所以詳情不便透露,但是,「該做的,都在做」。
這是一棟全新的住宅,只有一次買賣紀錄,且係在最近卅天內完成,故尚未向政府登記。各種資訊,諸如付款方式等,亦付闕如。面對電話詢問,賣方(即建設公司)表示不清楚買方是誰;且基於商業道德,通常賣方亦未便透露買主身分。
另一方面,即使陳致中是事實上的買主,他可以透過紙上公司,或委託信託公司等方式進行,不必本人出面,更不必交代資金來源。台灣朝野即使有再大疑問,也無法在美國領土上奈陳致中何。
有明確地點 司法互助有譜
但是如果美國政府依法調查,情形就不一樣。知情人士指出,關鍵在於犯罪事實是否明確與法定程序是否完備。台灣方面如果只是提供泛泛的情資,美國政府在法理上難以照辦。如今有了地點等具體事證,等於有了清楚的方向,美國司法單位可以依照兩國間的司法互助協定提供協助。
這位人士表示,兩國合作打擊犯罪,包括打擊洗錢等國際犯罪,過去有良好紀錄,因此美方樂意協助台灣查明此案來龍去脈。
張孝義、黃文博/台北報導
陳水扁家族在美國到底有沒有資產?特偵組除了經由我國調查局的海外系統,並透過管道,請求美國國土安全部協助調查。據了解,已掌握了相當具體的資料,扁家在美國的資產,並不是個人名義置產,而是透過銀行代為設立的投資公司置產,但是,實際的資產持有人,仍是陳水扁家族。
據了解,特偵組經訊問荷蘭銀行理財專員等人後,發現海外銀行替客戶製作的理財方案,可用「量身訂做」來形容,只要在海外銀行開戶,有足夠的資金,海外銀行的投資規畫可以做到面面俱到。
據悉,海外銀行可替客戶設立一個或數個紙上投資公司,這樣的投資公司可設在美國本土,也可能設在貝里斯之類的第三國。然後,透過這些投資或控股公司,購買房地產或存款,甚至投資美國的股市、票券,雖然資產乍看下是公司持有,實際仍是私人資產。
這些紙上公司背後的「老闆」,也就是實際資產持有人,可以利用租賃方式使用資產,實際上卻根本不用付資金。這種方式的「理財」,不但使得資產很隱密,還可因資產屬公司持有,享有美國租稅優惠。
據指出,特偵組請求美國國土安全局協助調查,包括陳致中夫婦赴美就學時期,「租住」的房子,是否曾經支付租金,追查這些資產是否就是陳水扁家族在美國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