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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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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怎麼會教出陳致中這種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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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群

【聯合報╱社論】 2008.08.28 03:01 am 
 
陳致中夫婦侃侃而談「單純人頭」,「只是被支配、被指示」與「太超過」等說法,已經成為坊間茶餘飯後的談資。許多人開始疑惑,我們的法律教育真是這樣嗎?如果不是,台大法律系怎麼會教出陳致中這種學生?

司法實務所謂的人頭,是指「非交易主體」被惡意拿來充當「交易主體」;在涉及刑事犯罪時,人頭就是真正犯罪人(所謂「間接正犯」)的工具。然而,人頭的法律責任要看相關規定和事實才能認定,至少在行政與民事上的責任,未必都能免除。人頭必以無行為的「意志」為前提,其情節無非兩種:一、完全不知;二、或者被脅迫而欠缺自由意志,只能機械式的照作。所以,陳氏夫婦若明知自己在為他人開戶時,唯一可能構成人頭的情形就是被脅迫了;此所以他們一再說是「被支配與指示」、「母命難違」。然而,一個將滿三十歲,為人夫甚至為人父的法學碩士,如何可能以母親的意旨為無法抗拒的脅迫,而全無反抗的餘地,任何法官恐怕都作不出這樣的認定;尤其從陳致中自言「深信父母的清白」看來,他的角色應較接近「自由信徒」,而非「人頭」。因此,我們對陳致中的驚異其實有兩方面:一是學法律可以學到如此不通,一是自貶為違法工具角色可以說得如此無愧!我是人頭,嘸你嘜安吶?

將這樣一個特殊個案誇大為法律教育的失敗,或是台大法律系的失敗,容有以偏概全之虞。但如果宏觀地回看我們的社會,思索陳致中這樣的不通與無愧,隱隱然還是可以看到一些所以致此的原因。觸目可見,隨著國家的法治化,和法律漸深入社會各個角落,法律系教授憑其專業技術與語言的優勢,在各個領域都能占到不錯的位子,使他們形成了一股新興勢力。這些法律教授的社會活動,看在學生的眼裡,無形中也影響了他們的價值觀和行為模式。

這幾年我們看到法律系教授出格的行為舉止,相對於社會各界的期待,諸多奇言異行還真令人嘆為觀止。例如:行政院幾位法律系出身閣員設計的抵抗權;多數委員為法律系教授的行政院訴願會,做成公然違反訴願法的公投案決定;多數委員為法律系教授的行政院中選會,做成公然違反公投法的公投綁大選決定;半數成員為法律系教授的大法官,違法受理由偵審對象提出的指摘審判個案違憲的聲請,並做成解釋,干擾審判的進行;更不消說,少數法律系教授或在非法律系教法律的教授,一再以粗口評論公共事務,甚至招攬仲裁,圖謀暴利。這些林林總總的現象,看在法律學子的眼裡,發現法律可以如此隨心所欲,如此表裡不一;最後會造就一位如此不通與無愧的陳致中,又有什麼奇怪?

所有大學法律系的教授實在應深以陳致中的案例為戒,在課堂上講授法律課程時,一定要不憚其煩的回到所有法律制度背後的正義理念。實定法當然不會完美,立法技術或政策權衡的瑕疵在所難免,因此法律的解釋可以在一定情形下突破文字,這樣的彈性當然是可以容許的;但即使作法律的補充,亦應回歸該法背後追求的正義理念,亦即「法後之法」。為體現法律正義而調適變遷的必要彈性,豈可與謀求私利而玩弄法律混為一談;兩者的差別,只要看前面舉的幾個例子,便可一目了然。

尤其,法律系教授在公開場合的一言一行,都應考量到這個法治程度還不高的社會和民眾,會受到如何的潛移默化。有如美國法學家龐德所稱的社會工程師,法律系教授傳播的法律印象,是直的、正的,還是橫的、歪的,影響的是整個社會結構的穩定。能不慎乎?能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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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大高雄市議員 陳致中:為台灣派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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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謝梅芬/高雄報導】 2010.06.12 02:52 pm  
 
陳致中(右)上午宣布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大高雄市議員,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左)趕來聲援。
記者謝梅芬/攝影

「選擇不參加黨內初選,寧願走一條更辛苦的路。」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今天上午在高雄市宣布參選大高雄市前鎮小港區的市議員。他同時也宣布退出民進黨,將以無黨籍身分投入選舉,但他強調如有機會當選,再加入民進黨團運作。陳致中說,「這次參選不只是代父出征,而是為台灣派、本土派出征」。

不少人擔心他會成為高市前鎮小港選區的「吸票機」,連帶影響到其他民進黨籍提名議員的票源,陳致中說「不會啦!」,「我們要把餅做大」。他說,現任議員有的是以服務基層、還有不同的樁腳,他自認不會影響到其他民進黨市議員的票源,前鎮小港區一定可以選出5名民進黨市議員。

「從來沒有走上第一線參政的念頭,參選大高雄市前鎮小港區的議員,原本也不在我人生的規畫內」,陳致中說,他本來想做一個低調的平凡人,但從父親陳水扁卸任的那一刻起,「這政治的路就成為我們一家人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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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角七億匯回 陳致中:「暫存」台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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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政忠、陳志豪/台北報導】 2010.06.08 03:31 am 
 
扁案本周五將二審宣判,「海角七億」引發扁系選邊站。陳致中昨天北上幫扁辦輔選的台北市議員候選人童仲彥站台,陳致中還連說三次:「希望父親早日回家」。

台北市萬華地區、打著扁系旗幟的兩位市議員候選人童仲彥和周永鴻初選同室操戈,陳致中昨天選擇幫「蓬萊島輔選平台」的童仲彥站台,周永鴻則由扁系要角高志鵬、陳其邁陪同掃街。

童仲彥日前在「臉書」發表公開信,呼籲盡速匯回鉅款至「台灣基金專戶」,否則匯款到特偵組帳戶,形同默認是贓款。

陳致中在臉書回應說,他父母已清楚表明這是合法政治獻金,將用於本土以及公益用途,目前只是「暫存」台銀帳戶,若國民黨意圖染指台灣人民的建國基金,人民要共同監督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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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陳致中何不選高雄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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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林政忠】 2010.06.05 02:53 am 
 
趕在扁案六月十一日二審宣判前,「海角七億」陸續匯回近三百五十三萬美金,被解讀是贖回陳水扁的「頭期款」。「搶救阿扁」似成為陳致中參選造勢的「最佳墊腳石」。陳致中「代父出征」,其實更應參選大高雄市長,把選舉當成對扁家的信任投票,不要逃避泛綠選民的公投檢驗。

市議員是多席次選舉,只要掌握特定族群,或走一下偏鋒,就有當選機會。陳致中高舉「救扁」悲情旗幟,說穿了只是想爭取同情票,只求低空掠過當選門檻,這只是暴露其投機性格。

既然扁家聲稱遭「政治迫害」,陳致中若參選大高雄市長則更具意義。理由是單一席次選舉需過半選票,更能凸顯民意,也更是檢驗選民是否信任陳水扁清白的絕佳測試劑。陳致中若不敢選,則顯示扁家害怕接受泛綠選民的檢驗。

挺扁大將黃慶林曾轉述,陳菊不出庭作證,讓扁相當不滿。因此,陳致中若挑戰陳菊,將可為父親出一口氣。阿扁支持的許添財、楊秋興等人,在黨內初選雖皆落敗,陳致中若能通過大高雄市長檢驗,陳水扁「票房毒藥」的臭名也能一掃而空。

雖然扁家匯回三百五十多萬美金,但「海角七億」已有投資獲利、孳息。依據「大水庫理論」,三百五十萬美金根本分不清來源,這些匯回特偵組的鉅款,「贖金」的意義遠高於「舉證」作用。吳淑珍、陳致中曾說,海角七億是「合法的」政治獻金,要求把錢存入公正第三人帳戶;但一聽到法官說出「給錢放人」的諭示,扁家馬上接受高等法院的交換條件。

扁家把錢匯入特偵組指定帳戶,意味著默認海角七億是「贓款」,間接承認洗錢罪行。陳致中若要洗掉「貪汙共犯」的罪名,只能拿市長選舉一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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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信:陳致中email 揭露在美龐大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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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湘鈞、林政忠/台北報導】 2010.02.09 05:14 am 
 
媒體人胡忠信昨天在中天「張啟楷新聞現場」節目爆料,指握有陳致中親筆信,內容是要求在美的德裔律師「Stefann」確保維吉尼亞州房產及「Pegasus」公司的相關資料不會被人查知等。

胡忠信認為,這封信顯示扁家在美有龐大資產,數額可能達上百億台幣,且顯示陳致中有意圖滅證之虞,陳致中關於洗錢案及二次金改案的供詞,顯然並未說實話。

針對胡忠信爆料,至昨晚截稿為止,陳致中本人沒有回應,扁幕僚江志銘痛斥,請胡忠信直接把「證據」交給特偵組,不要在電視上放話又不責任。

胡忠信昨晚受訪時表示,立委邱毅等人很早即揭露陳致中在美國維吉尼亞州有房產,及扁家在美投資等,不過都未獲證實;他期待特偵組能從這封信深入追查、有所突破。

這封信以手寫,開頭是「請代發一封電子郵件」,並要求先聯結到www.yahoo.com的信箱,username是bch0122,password是bolo570gird127,收件人是sseuss@raseuss.com

胡忠信解釋,sseuss是幫陳致中在美處理資產的德裔律師Stefan。至於為何不是陳致中自己上網,推測應是他知道早已被特偵組鎖定監控,才會透過他人傳訊。

信的大意是「這件事非常緊急」,已有記者及個人在追查在維州的資產,以及在維州的Pegasus公司。但有任何個人相關資料在這家公司之下嗎?請確認他們無法透過這家公司找到有關「我們」的相關資料;如果有媒體相關人等問到,就請回答「無法置評」。

胡忠信指出,發信者是Bryan,陳致中的英文名就是Bryan。胡忠信說,他三個月前取得這封信,也知道特偵組早就拿到這封信,如今信已曝光,希望特偵組能重新去查陳致中乃至扁家在美的房產,並立即傳喚陳致中;胡忠信聲稱,據知替扁家在美國洗錢的「某人」已經被美國警方逮捕、羈押。

胡忠信表示,他最近請律師朋友調閱陳致中在特偵組二次金改及洗錢案的相關筆錄,陳致中承認有這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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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將追討扁家瑞士密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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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9.10.12 06:36 am 
 
特偵組透露,檢方去年兩度向瑞士檢方提出司法互助要求,希望提供陳致中夫婦在瑞士美林銀行的帳戶資料、查扣扁家在威格林銀行帳戶的財產,迄今都未獲回應,扁案一審判決後,特偵組準備向瑞士再提出返還扁家犯罪所得匯回台灣要求。

去年八月陳水扁首度承認家人在海外有帳戶,特偵組隨即調查,九月首度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聲請,要求提供扁家在美林銀行帳戶資金的動態資料。

去年十一月底,特偵組意外查獲扁家在國泰世華保管室搬出七億四千萬元到元大金庫,又指示馬家代匯往瑞士威格林銀行的指定帳戶,特偵組從元大取得匯款帳戶資料後,十二月第二度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聲請,要求查扣扁家在威格林銀行帳戶的財產。不過,特偵組兩度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聲請,至今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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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文件是給聯邦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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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9.10.12 06:36 am 
 
瑞士司法暨警察部表示,從未接獲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將存放瑞士資產匯回台灣的請求。陳致中昨天發表聲明強調此與事實不符,相關文件是交給瑞士聯邦檢察署,並非瑞士司法暨警察部。

陳致中聲明指出,為將瑞士銀行款項匯回最高檢指定帳戶,今年七月廿日透過律師將他及太太黃睿靚完整簽署的文件,包括給瑞士聯邦檢察署的信函以及給銀行的匯款指令,一併交給特偵組,並聲請由最高檢發函給瑞士檢方,相關過程均向院檢陳報,有正式狀紙和筆錄可供查證。惟發函迄今,未接獲瑞士檢方回覆。

陳致中表示,相關文件是交給瑞士聯邦檢察署,並非瑞士司法暨警察部,不同機構間是否訊息出現落差或誤解,有待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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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世華金庫 致中曾去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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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9.10.12 02:32 am 
 
特偵組調查發現,陳致中不僅擔任扁家海外資產轉移的關鍵角色,扁家在國泰世華保管室的鉅款,陳致中也曾親自去搬錢。

去年八月特偵組首度搜索寶徠時,吳淑珍告訴檢方,她要陳致中在美國找律師代開設海外帳戶及紙上公司,才以黃睿靚名義在美林銀行瑞士分行開戶。從此扁家海外帳戶資金幾乎都是陳致中處理。

九十五年十二月五日澤西島當局通報我國扁家海外有帳戶,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向扁通報後,吳淑珍十二月十五日出庭當天陳致中出國,廿日回台,隔天即有美林銀行人員來台,讓黃睿靚簽署相關文件在瑞士分行開設帳戶,並將扁家原本在新加坡帳戶內資金,移轉瑞士。

陳致中在法庭上表示,當初是因理專要離職,才奉吳淑珍之命將資產匯往瑞士;不過,扁家理專在特偵組的證詞,他在九十六年三月才離開瑞士信貸。從吳淑珍最早說詞及扁家資產移轉的時間,檢方懷疑陳致中在扁家海外資產運作扮演關鍵角色。

特偵組發現,陳致中曾去清點扁家在國泰世華保管室內現金、跟陳鎮慧共同把數億現金從大間保管室搬到較小的保管室;保管室現金在九十五年下半年搬往元大馬家後,隔年也是陳致中指示馬家將其中五億四千萬元匯往瑞士威格林銀行的扁家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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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扁家要求資金匯回? 瑞士:從未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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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謝梅芬/連線報導】 2009.10.11 03:23 am 
 
瑞士司法暨警察部發言人加利受訪指出,從未接獲陳致中或扁家請求,將存放在瑞士的銀行資金匯回台灣;台灣當局至今也沒有向瑞士申請要求將扁家資產交還台灣。

陳致中昨晚以「我很surprise(驚訝)」回應,他說,今年七月廿日就向最高檢察署提出刑事聲請,希望特偵組發函給瑞士將相關帳戶資金匯回台灣;可能是瑞士官方發言人不了解,或者公文尚未到達,他將和律師研商。

據了解,去年八月廿五日陳致中、黃睿靚從美國返台當天,到特偵組應訊,檢方曾詢問他們是否願簽署查帳授權書,兩人都以母親吳淑珍不同意為由,拒絕簽署:直到同年十一月十四日,兩人才簽了查帳授權書。

特偵組取得查帳授權書,就透過司法互助發函瑞士檢方,請求協查扁家在瑞士相關帳戶的資料,但一直未獲回覆,因此無法進一步請瑞士檢方將帳戶資金匯回台灣,交由我方查扣。

據指出,陳致中當初也曾向瑞士的銀行提出匯回資金的請求,但並不是向瑞士司法單位申請;瑞士檢方則懷疑該帳戶涉及洗錢,予以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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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爆! 陳致中在美另有2神秘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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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9.10.09 02:57 pm
  
特偵組追查扁家洗錢「CEO」扁子陳致中全球藏錢地,又有新發現,陳致中除了在美國紐約州因留學而開戶,另在華盛頓州、加州各有1個神秘帳戶,在美國單一國家,陳致中即申請登記了3個帳戶,特偵組認為跟洗錢有關,正追緝資金及金流。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夜審前總統陳水扁,特偵組檢察越方如蒞庭時,為說服審長鄧振球的合議庭裁押,將隱而未宣的偵查秘密曝光,她說,陳致中美國帳戶有30萬元美金,另有兩筆可疑資金還在調查。

特偵組以此指控論告陳水扁可能逃亡海外,進而享受鉅額資金,其中在紐約州的帳戶,指的是陳致中於2004年到2006年在維吉尼亞大學攻讀法學學位時,用以支付生活費的花旗銀行帳戶,另2個帳戶,則是扁案偵查迄今均未曝光的帳戶。

扁家全球藏金地點以瑞士最受矚目,另傳聞在美國、日本各有洗錢帳戶及管道,由於治外法權限縮不易執法,但台灣因和美國簽有司法互助協議,最有希望突破案情。

特偵組透過司法互助調查陳致中在美資產,由美國聯邦法院檢察官向聯邦法院法官請求取得令狀,進而先查出陳致中至少在美國紐約州、華盛頓州及加州各有一個神秘帳戶。

陳致中不止一次在公開場合、甚至在與檢方認罪協商時,對扁家是否還有其他帳戶的問題答稱,只有被瑞士凍結的「美林」、「威格林」共12.7億元資產,願意匯回台灣,但特偵組追緝扁案不法所得,則是讓案情一再開花,陳致中的謊言也不斷被戮破。

熟悉台美司法互助人士說,美國州與州間法律有所區隔,美國司法部就算願意協助台灣查案,也會先查美國本土的案件,未必優先處理扁案。

換句話說,特偵組已確認陳致中至今「仍在隱匿資產」,但尚無法勾稽出新帳戶的內容以及金錢流向,特偵組高度懷疑,陳致中是美國3帳戶帳戶的受益人,他近7年出國25次,連母親吳淑珍開庭昏倒都急於赴美,認為陳致中大部分出境的目的都在處理洗錢事宜。

【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上午接見全美州檢察長協會時,再度提出與美國簽署引渡協定的期待,他說,去年美國州檢察長協會訪台時,就已提過此事,當時台灣尚未跟中國大陸簽署司法互助協議,今年四月我們跟大陸已經簽了,美國人應該趕上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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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洗錢CEO? 特偵組:不便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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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7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黃進恭】

中天影音》週刊:調資金內幕 致紙條指示元大洗錢
 
    壹週刊報導陳水扁洗錢案,其中一名被告的供詞疑似供出陳致中在洗錢案中,不只是單純的人頭,而是洗錢的CEO,主導洗錢的過程,對此特偵組表示有關這名被告的相關供詞,檢方不便說明。

    壹週刊掌握的資料,去年十二月特偵組根據這名被告的關鍵證詞供述,檢方掌握陳致中在洗錢案中絕不是他們夫妻所言只是單純的人頭,而是直接扮演陳水扁家處理海外鉅款的CEO,算是主導洗錢的要角,是否確有此事,對此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表示有關這名被告的相關證詞,檢方不便對外多做說明。

    事實上陳水扁洗錢案過程非常繁雜,陳致中是否真的扮演洗錢CEO一直都是外界矚目焦點,但在檢方院方偵辦或審理為由在資訊選擇性公開下,外界都無法直接證實陳致中就是洗錢CEO。壹周刊卻掌握到檢方沒有對外公佈的資料,也就是這名被告的相關證詞,直指陳致中就是洗錢案的核心人物,但是否如此,外界仍無法得知,可以肯定的是隨著陳水扁案進入二審,這類的議題恐怕仍是會再持續發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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