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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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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怎麼會教出陳致中這種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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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群

【聯合報╱社論】 2008.08.28 03:01 am 
 
陳致中夫婦侃侃而談「單純人頭」,「只是被支配、被指示」與「太超過」等說法,已經成為坊間茶餘飯後的談資。許多人開始疑惑,我們的法律教育真是這樣嗎?如果不是,台大法律系怎麼會教出陳致中這種學生?

司法實務所謂的人頭,是指「非交易主體」被惡意拿來充當「交易主體」;在涉及刑事犯罪時,人頭就是真正犯罪人(所謂「間接正犯」)的工具。然而,人頭的法律責任要看相關規定和事實才能認定,至少在行政與民事上的責任,未必都能免除。人頭必以無行為的「意志」為前提,其情節無非兩種:一、完全不知;二、或者被脅迫而欠缺自由意志,只能機械式的照作。所以,陳氏夫婦若明知自己在為他人開戶時,唯一可能構成人頭的情形就是被脅迫了;此所以他們一再說是「被支配與指示」、「母命難違」。然而,一個將滿三十歲,為人夫甚至為人父的法學碩士,如何可能以母親的意旨為無法抗拒的脅迫,而全無反抗的餘地,任何法官恐怕都作不出這樣的認定;尤其從陳致中自言「深信父母的清白」看來,他的角色應較接近「自由信徒」,而非「人頭」。因此,我們對陳致中的驚異其實有兩方面:一是學法律可以學到如此不通,一是自貶為違法工具角色可以說得如此無愧!我是人頭,嘸你嘜安吶?

將這樣一個特殊個案誇大為法律教育的失敗,或是台大法律系的失敗,容有以偏概全之虞。但如果宏觀地回看我們的社會,思索陳致中這樣的不通與無愧,隱隱然還是可以看到一些所以致此的原因。觸目可見,隨著國家的法治化,和法律漸深入社會各個角落,法律系教授憑其專業技術與語言的優勢,在各個領域都能占到不錯的位子,使他們形成了一股新興勢力。這些法律教授的社會活動,看在學生的眼裡,無形中也影響了他們的價值觀和行為模式。

這幾年我們看到法律系教授出格的行為舉止,相對於社會各界的期待,諸多奇言異行還真令人嘆為觀止。例如:行政院幾位法律系出身閣員設計的抵抗權;多數委員為法律系教授的行政院訴願會,做成公然違反訴願法的公投案決定;多數委員為法律系教授的行政院中選會,做成公然違反公投法的公投綁大選決定;半數成員為法律系教授的大法官,違法受理由偵審對象提出的指摘審判個案違憲的聲請,並做成解釋,干擾審判的進行;更不消說,少數法律系教授或在非法律系教法律的教授,一再以粗口評論公共事務,甚至招攬仲裁,圖謀暴利。這些林林總總的現象,看在法律學子的眼裡,發現法律可以如此隨心所欲,如此表裡不一;最後會造就一位如此不通與無愧的陳致中,又有什麼奇怪?

所有大學法律系的教授實在應深以陳致中的案例為戒,在課堂上講授法律課程時,一定要不憚其煩的回到所有法律制度背後的正義理念。實定法當然不會完美,立法技術或政策權衡的瑕疵在所難免,因此法律的解釋可以在一定情形下突破文字,這樣的彈性當然是可以容許的;但即使作法律的補充,亦應回歸該法背後追求的正義理念,亦即「法後之法」。為體現法律正義而調適變遷的必要彈性,豈可與謀求私利而玩弄法律混為一談;兩者的差別,只要看前面舉的幾個例子,便可一目了然。

尤其,法律系教授在公開場合的一言一行,都應考量到這個法治程度還不高的社會和民眾,會受到如何的潛移默化。有如美國法學家龐德所稱的社會工程師,法律系教授傳播的法律印象,是直的、正的,還是橫的、歪的,影響的是整個社會結構的穩定。能不慎乎?能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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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選總部:當晚陳11點回家 整晚在家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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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謝梅芬、蔡政諺/高雄報導】 2010.07.24 03:15 am 
 
陳致中七月二日晚間行蹤成了召妓疑案的關鍵,陳致中競選總部昨天公布陳致中當天晚間行程,指當晚他有兩個行程,十一點多就返家。

記者再問「當天陳致中返家後有無再出門?」陳致中競選總部發言人陳嘉爵回稱:「他整晚都在家裡睡覺。」

陳致中昨天承認,前天說七月二日晚上去海產店的行程是工作人員記錯的,「不是七月二號,是七月三號晚間」。

那七月二日去那裡?陳嘉爵說,當天晚上是計程車司機載著陳致中、助理和總部組織部王國樑到苓雅區黃姓地方人士家裡坐,從晚間七點卅分坐到快十一點。

陳嘉爵說,快十一點時,王臨時接到朋友電話,就說「致中,這裡有一些支持者希望你能來一下」,就這樣,一行四人匆匆趕往,大約坐到五到十分鐘就離去了。

十一點離開後,司機就分載大家返家,由於王國樑住台南,就先送王到車站,接著再送陳致中返家,助理是最後送到家,時間是晚上十一點多,「可以確定的是,陳致中十一點多回家,且整晚在家裡睡覺」。

至於當晚最後的行程到底是去那裡?和誰見面?陳嘉爵回答說,「大家想了很久,都想不起來」,印象中好像是路邊攤。

陳嘉爵說,由於電話是臨時打來的,陳致中逗留的時間很短,僅寒暄握手敬酒就離開,「因此才記錯了,以為是去海產店」。

陳致中昨天也在他的網站中訴苦,「請各位捫心自問,廿天前的晚上,除非有重大的事件發生,各位還會記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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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妓疑雲 陳致中:有陰謀集團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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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郭安家、陳俍任、謝梅芬、蔡政諺/連線報導】 2010.07.24 04:24 am

召妓事件發燒 綠天王迴避 / 林政忠
 
陳致中昨晚帶著妻子黃睿靚北上出席北社募款餐會,兩人逐桌向來賓握手致意;在支持者的加油慰問聲中,困擾多日的召妓疑雲似乎暫時一掃而空。
記者林俊良/攝影

高雄市議員參選人陳致中陷入召妓疑雲,他與妻子黃睿靚昨晚現身台灣北社九周年募款餐會,面對媒體包圍,陳致中懷疑此事「有陰謀集團主導」,要求壹週刊拿出直接證據,「不然就是抹黑、中傷、迫害、造謠。」

針對陳致中質疑「有陰謀集團主導」,壹週刊法務經理葉錫波說,「事件材料是有人提供沒錯,但我們只管有沒有發生過」,葉錫波並說,陳致中是政治人物,才會朝此方向想。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蘇貞昌(左)昨晚出席北社募款餐會,當時陳致中已到場,蘇貞昌上台簡短致詞後便快步離開,並未和陳致中夫婦碰面。
記者林俊良/攝影
媒體昨晚追問陳致中,為何不在第一時間提告自清?陳致中情緒沒有太大起伏,只是不斷說「已經委請律師告訴」,就匆匆進入會場。

陳致中的律師湯東穎昨天傍晚則表示尚未提告,「因為律師是不能貿然出手的」,他思考層面較多,不必趕著隨大家起舞,如提告一定會公開。至於告民事或刑事?湯東穎說「都有可能」。陳致中競選總部發言人陳嘉爵說,會儘快提告,最好在下周一就提告。

陳致中昨晚表示,指控的人要拿出證據,合理懷疑事情背後「有陰謀集團主導」,用意無非在阻撓參選,他絕不會被擊倒,如果有心人覺得可以利用這手段攻擊,就是大錯特錯。

陳致中昨晚餐會的座位原在近門口位置,因被媒體包圍,後來被安排至主桌與行政院前院長游錫?及北社社長陳昭姿共餐。陳昭姿說,「希望在場的人給陳致中、黃睿靚支持溫暖。」用餐完畢,陳致中代父宣讀獄中信,批評馬英九簽訂ECFA。

陳致中還在現場散發聲明,指周刊沒有對指控女子的可信度提出質疑,記者沒有要求女子提出性交易證據,報導也沒說出自己身上特徵,未善盡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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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話政治人物的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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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社論】 2010.07.23 02:23 pm 
 
周刊上「驚爆陳致中召妓」的聳動標題果然轟動,但因並未拍到陳致中本人畫面,連日來,陳致中發誓否認。到底是召妓還是「招忌」?仍是一團迷霧。

這樣一件「疑案」,卻讓各界追得不亦樂乎。有人先入為主地認為確有其事,質疑陳致中怎麼還未正式提告,甚至要求陳致中應「自證清白」;有人以陳致中「誠信紀錄不佳」,斷言此番必然有罪;有人提陰謀論,拿來跟319槍擊案相提並論;還有「妮可比陳致中高尚」的論調也出現了。

公眾人物,本來就難有保持隱私的自由,尤其扁家人,反正已是「落水狗」。早先陳幸妤幾次鏡頭前發飆,幾乎被「逼瘋」的情景,多少還引起同情,也有媒體檢討自律問題。但陳致中夫婦從來沒有那種弱者形象,如今陷於風暴,恐怕一時還不得脫身。

誠然,名人的緋聞或醜聞,往往是「讀者愛看,刊物大賣」的票房保證,眾人津津樂道,可見其中趣味甚多。但陳致中事件畢竟至今只是一件疑案,卻引發這麼多口水,除了顯現名嘴們太豐富的想像力,會不會將政治情仇過度「寄情」於這類八卦話題了?

對名人私生活的偷窺欲,中外皆然,有時的確可能燒成政治事件。但凡事還是該有個「止步」的界限,有時不是當事人的毀譽問題,而是社會應有一個「自持」(decency)的要求。冰島女總理在國內「同志婚姻法」生效的第一天,和她多年的同性伴侶結婚;澳洲最近出任首位女總理的吉拉德,現任男友是她的髮型師。這些政治人物的私生活,未嘗不是市井閒話題材,如果發生在台灣,不知會傳出多少繪聲繪影的揣測和議論!但人家成熟社會,公共論壇適可而止。

周刊說陳致中「背叛黃睿靚」,但對此事口沫橫飛者,誰真在意他們夫婦間的背叛問題?倒是日日春關懷互動協會說,「召妓不可恥,偽善才可恥」。當然,現在追著妮可跑的人,沒有興趣去聽日日春說什麼。名人的私生活有「可觀」之處,但台灣的「閒話」現象,不也誠然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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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法庭上 會交出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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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10.07.23 03:08 am 
 
召妓案爆發後,陳致中決定對壹週刊與「妮可」提告,同時提出五大疑點,壹週刊昨晚「接招回應」,既然陳致中決定要告,就等上法庭後,把錄音檔交出比對聲紋,「到時就可一翻兩瞪眼」。

陳致中質疑,他的長相一般人都可以輕易描述,壹週刊卻只引述女子對他長相的描述,未提及他身上有何特徵,邱銘輝反問「要我們寫出他的性特徵嗎?他怎知道我們沒有?」該刊強調這篇稿子不是情色小說,「這部分先保留」。
 
綠營:早已教陳致中躲狗仔
 
【聯合晚報╱記者蔡政諺/高雄報導】 2010.07.22 02:59 pm 
 
陳致中被週刊爆料嫖,綠營人士透露,早在陳舉家南遷時,就曾勸陳「要注意所有行蹤」,也教了他一些閃躲狗仔的「撇步」,陳致中就算會尋歡,應該不會笨到在自己家附近找應召女開房間。

據了解,高雄地區某位兩代都在綠營擔任要職的綠營中生代人士,在陳致中舉家南遷時,就曾以家人的「親身經歷」,提醒陳致中要注意所有的行蹤,防止被有心人跟拍。

這名活躍在高雄政壇者說,有八卦媒體曾在他家樓下「守」超過半年,他為躲避跟蹤只好「棄汽車、騎機車」,且都戴全罩式安全帽,玩了半年的捉迷藏後,才逃過跟蹤。

這名中生代綠營人士昨天獲悉周刊大篇幅報導陳致中疑召妓後,直覺反應「不可能」。他表示「已教了陳致中許多躲避的技巧,應不致笨到開自己的車嫖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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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快把做「那種事」的人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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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10.07.23 03:08 am 
 
陳致中捲入嫖妓疑雲,父親陳水扁昨透過轉述,要求陳致中趕緊把借車去做「那種事」的人找出來,不要為了保護這個人,而讓無辜者受到傷害。

前副總統呂秀蓮與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蔡丁貴昨天上午都到北所探扁,但呂秀蓮並未受訪,蔡丁貴則轉述,扁認為現在最重要的就是要把開車去做那種事的人找出來,向社會澄清,不要為了保護這個人,讓無辜者受到傷害。

蔡丁貴說,扁還提到自己以前被抹黑的澳門嫖妓事件,認為這是選舉攻擊對手的老套,要趕緊找出第三者讓社會了解,不然大家會憑空臆測。

蔡丁貴說,陳水扁要他趕緊打電話給陳致中,要陳致中催促朋友轉告那個召妓者出面,要那個人基於情誼、公理與公義,自己要站出來,不然,「我們無證據反駁,將陷入困境」。
 
陳致中:找「那個人」出來 對方有苦衷
 
【聯合報╱記者楊濡嘉/高雄報導】 2010.07.23 03:08 am
  
陳致中昨天強調「誓死捍衛清白」,但有人質疑他為何不找「林偉斌的朋友」出面直接澄清?他表示,因對方在家庭、工作各方面有非常大的苦衷,他只能尊重。

陳致中說,他不認識這名林偉斌的朋友;記者問他,林偉斌是否跟他提過有個跟他長得很像的朋友?他表示「我沒印象,他沒提過」。

陳致中說,林偉斌是他的好朋友、好兄弟,林有車子,因車子去修理,向他借車,他答應了,「這是朋友的信任」;至於借去之後如何使用?因為這幾個月忙選舉,沒有辦法一一查詢。

【記者蔡政諺、楊濡嘉、謝梅芬/高雄報導】陳致中否認召妓,誰能證明他的清白?

「把進出人文首璽的監視影帶拿出來,就能證明」,高雄地區吳姓執業律師說,陳致中是紐約大學法學碩士,應懂得要捍衛自己清白,就是拿出證據,最直接方式就是拿出七月二日晚間至三日凌晨人文首璽進出影帶,證明「召妓的人不是我」。

吳姓律師說,以陳住的人文首璽豪宅,進出大門或電梯都有監視器,有門禁刷卡紀錄,只要拿出這些,就可證明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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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提告? 陳致中:已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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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濡嘉/高雄報導】 2010.07.23 05:10 am  

行程被海產店老闆駁斥 陳致中表示不再回應 / 劉學聖
 
陳致中助理表示,二日晚上曾赴一家海產店,但老闆找出收據說陳是三日來的。
翻攝自TVBS

陳致中昨天表示,已委請律師對報導他「召妓」的壹週刊及「妮可」提告,他不擔心壹週刊揚言要再爆料,「清白禁得起檢驗」;不過,陳致中二日的行程傳出晚上曾到高雄市一家海產店用餐,但業者指稱是三日晚,陳致中幕僚深夜仍在查證此傳聞。

陳致中在記者會中說,七月二日晚上十一時多臨時接到一通電話,趕去參加朋友聚會,記者再問陳的王姓助理,王說是和朋友在八德路、復興路口的海產店聚餐,媒體遂向海產店老闆查證。

這家「堂吉屋」餐廳老闆找出帳單後表示,陳致中的確到過海產店,但不是二日晚,是三日晚間十一點多,坐七號桌與九號桌的兩張帳單,就是陳致中與一群朋友的消費。

記者會說詞出現漏洞,二日夜行程仍成謎,陳致中面對記者再追問,未做回應。

外界質疑壹週刊前天出刊後,他為何沒在第一時間控告對方?陳致中說,壹週刊查證時,他就告知對方報導內容有誤,希望對方道歉;後來事件被渲染,前晚和律師討論後決定提告;至於何時「行動」?他說,律師需要時間準備資料寫訴狀,準備好就告,他已請律師加快提告速度。

陳致中對壹週刊報導提出五大質疑:依周刊以往作法,怎可能只用照相鏡頭遠拍女子離去背影,而不是追上前去問開車的人?報導裡完全沒有他和那名女子在一起的畫面,只有銀色休旅車與那名女子,都沒有看到「陳致中」本人。

陳致中表示,他的長相一般人都可以輕易描述,要入罪於他很容易;周刊只引述女子對他長相的描述,卻沒有問女子他身上有何特徵,對長期處理讀者爆料的周刊,有違經驗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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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砍白嫖大咖 意外掃到陳愛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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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2 中國時報 【朱真楷/台北報導】

     陳致中驚爆嫖妓疑雲,儘管本人強調是遭政治追殺,但立委邱毅表示,釋放消息的應召站業者,原先只是想把高雄一名政壇「大咖」拉下台,遂暗中蒐集買春紀錄,結果竟無意間發現陳致中疑有相同癖好,立刻成為業界茶餘飯後的話題,甚直連南部警界都有耳聞,才終於紙包不住火。

     國民黨立委邱毅表示,其實陳致中愛粉味早在高雄地區傳了半年,但為何直到今天才被爆出,只能說是「歪打正著」。邱毅指出,應召站業者當初鎖定蒐證的買春客,其實是一位高雄政壇「大咖」,儘管該人士並非檯面上的人物,卻經常仗著背後主子「橫掃特種行業」,「一下去便服店,一下又去應召站,要吃要抓不付錢,連規費都拿得很兇!」因而惹惱特種行業業者。

     據了解,部分大型特種行業其實都採取「垂直整合」經營方式,也就是說,坐落在不同地點的酒店、理容院、賓館,甚至是應召站,其實幕後老闆都是同一人。因此,邱毅說,這位「大咖」就是因為專找同一家大型業者從上吃到下,才會被暗中跟監,針對白吃白嫖的惡行進行蒐證,最後再攤開真相,直接斷了這位「大咖」的路。

     結果,某次蒐證過程中,竟無意間發現陳致中疑有買春狀況,「阿扁兒子也愛這味」的消息,立刻從應召站業者口中傳出。邱毅說,按照行規,業者只是想「求財」,沒必要把買春行為拿來當成攻擊工具,但因為前第一公子的身分實在太勁爆,才會在茶餘飯後說出口,甚至連高雄警界都早有耳聞。

     邱毅說,雖然被質疑是政治抹黑,但陳致中參選的高雄前鎮、小港區,藍綠票源已是楚河漢界相當分明,不太可能因為這種事就讓原先挺綠的人變成挺藍,邏輯上完全說不通。因此,只要深入了解整起事情始末,就會發現陳致中其實就是被莫名掃到颱風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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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色疑雲 陳致中召妓或招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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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2 中國時報 【曾薏蘋/特稿】

  我發誓沒有做 ▲21日陳致中(右二)返回高雄市,晚間前往小港區繼續拜票行程,陳致中表示自己在神明面前發過誓,絕對沒有壹週刊報導召妓一事。(謝明祚攝)
 
     前總統兒子陳致中被爆召妓,是否因為選情太好「招忌」?由於陳致中正準備參選高雄市議員,傳聞他召妓的新聞曝光後,陰謀論立刻不逕而走,雖然週刊爆料部分疑點重重,但陳致中對於案情,似乎也交代不清,光是那部銀色凌志汽車的去處,就讓人霧裡看花。

     儘管陳致中與妻子信誓旦旦出面反駁,但是對於最明顯的凌志汽車,先是交代說,借給林姓友人,但林姓友人出面,卻又推說車子已轉借「另一個人」,至於這位「另一個人」是誰?卻交代不清。

     一般人不太喜歡把自己車子隨便借給別人,一旦不小心出了狀況或是發生小擦撞,常常搞到沒完沒了,更何況借給別人又被轉借。陳致中身為前總統長子,扁家又始終是媒體焦點,多少狗仔虎視眈眈,他自己不可能不知道這個道理。

     此外,對於車子出借的時間,陳致中說,六月底就已經借人,但週刊目擊七月五日,黃睿靚還用這部車接送小孩,為何前言不對後語,陳致中必須對外釐清。

     雖然陳致中的解釋,無法自圓其說,但週刊的報導也有疑點,除非是「留一手」,否則同樣有令人疑惑之處。

     例如,一般的應召站還是有其「職業倫理」,客人的隱私尤其是重點。這一次,週刊居然拿到召妓錄音檔,到底是誰錄的?又怎知要事先預錄?有這段錄音的藏鏡人是誰?若是應召業者,那是破壞行規;而在這敏感時間漏出錄音檔資料,又意欲為何?一連串的疑問,也讓事件導入政治陰謀論。

     此外,週刊重頭到尾沒有拍到車子進入汽車旅館,也沒有拍到陳致中本人,所有「開房間」過程,都是「妮可」陳述,而記者到「妮可」所謂的四季汽車旅館查證,業者也說,當天沒有這樣車號的車子入宿。這與該週刊以往的「名人偷拍模式」又有不同,同樣啟人疑竇。

     還有,陳致中是個名人,若真有召妓癖好,要叫小姐,怎會如此大剌剌自己打電話召妓?此外,一般應召站小姐出場應該有「馬伕」載送,陳致中若直接載送,似乎也有違常理。

     選舉到了,什麼怪事都有。陳致中若是真的沒有召妓,就把疑點一一對外釐清,不要招惹「父親掃公娼,兒子嫖私娼」的汙名;至於週刊,若還有更確切證據,就把它攤開在陽光下,如果因此介入選舉陰謀,那就成為負面教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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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給司法 別搞陰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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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涂晉誠/公(屏縣長治)】 2010.07.22 02:34 am 
 
陳致中否認週刊爆料指他召妓之事,並表示,「那是完全子虛烏有、選舉抹黑、可笑又荒唐之事」。雖然是真是假仍未有定論,但若凡事都以陰謀論,卻未免有點走火入魔。

阿扁家族自爆發貪瀆事件後,一切均交由司法程序進行審查,並給予充分的基本人權保障,根本已無受到迫害的正當理由。如今被爆料召妓,不論是否烏龍爆料或烏龍報導,若要還其清白只要將其交付司法進行調查即可,不必訴諸民粹祭出陰謀論,讓爭論焦點轉向變質,成為一場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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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握有更多證據 法庭上掀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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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10.07.22 03:35 am 
 
針對召妓報導,陳致中駁斥並要壹週刊道歉,他與律師研究後將提告訴,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昨晚表示:「有啦,我們手上握有更多證據」,他們早就猜到陳致中會提告,壹週刊「會在法庭上掀底牌」。

昨天出刊的壹週刊報導「驚爆陳致中召妓」一文,陳致中昨天以把車借給好友,否認該報導,黃睿靚則質疑壹週刊報導長期的可信度,並指報導未拍到陳致中,且「妮可」也可能是週刊花錢要她配合演出。

邱銘輝承認已露出的報導,「只有妮可上陳致中車子的畫面」,沒抓到陳致中在車上的照片,確實「不敢說一百分」,但求證過程讓報導「至少八十分」;他也指壹週刊是透過與陳致中「同樣管道」找上當事人妮可,而對方居然「出乎意料之外」講出細節。

邱銘輝直言「陳致中會提告早在預料中」,他指除了錄音檔外,在跟拍的過程中,當然也有錄影資料,「但這些都將拿到法庭上做呈堂證供」。

壹週刊法務經理葉錫波進一步指出,該刊握有照片與四段錄音檔,且應召當事人「妮可」本人也指證,召妓的就是陳致中。至於有人質疑該報導中的「召妓示意圖」是合成圖畫,葉錫波指出這是將文字內容「以圖像方式表現」,讀者可對照文字報導與其他照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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