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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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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怎麼會教出陳致中這種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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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群

【聯合報╱社論】 2008.08.28 03:01 am 
 
陳致中夫婦侃侃而談「單純人頭」,「只是被支配、被指示」與「太超過」等說法,已經成為坊間茶餘飯後的談資。許多人開始疑惑,我們的法律教育真是這樣嗎?如果不是,台大法律系怎麼會教出陳致中這種學生?

司法實務所謂的人頭,是指「非交易主體」被惡意拿來充當「交易主體」;在涉及刑事犯罪時,人頭就是真正犯罪人(所謂「間接正犯」)的工具。然而,人頭的法律責任要看相關規定和事實才能認定,至少在行政與民事上的責任,未必都能免除。人頭必以無行為的「意志」為前提,其情節無非兩種:一、完全不知;二、或者被脅迫而欠缺自由意志,只能機械式的照作。所以,陳氏夫婦若明知自己在為他人開戶時,唯一可能構成人頭的情形就是被脅迫了;此所以他們一再說是「被支配與指示」、「母命難違」。然而,一個將滿三十歲,為人夫甚至為人父的法學碩士,如何可能以母親的意旨為無法抗拒的脅迫,而全無反抗的餘地,任何法官恐怕都作不出這樣的認定;尤其從陳致中自言「深信父母的清白」看來,他的角色應較接近「自由信徒」,而非「人頭」。因此,我們對陳致中的驚異其實有兩方面:一是學法律可以學到如此不通,一是自貶為違法工具角色可以說得如此無愧!我是人頭,嘸你嘜安吶?

將這樣一個特殊個案誇大為法律教育的失敗,或是台大法律系的失敗,容有以偏概全之虞。但如果宏觀地回看我們的社會,思索陳致中這樣的不通與無愧,隱隱然還是可以看到一些所以致此的原因。觸目可見,隨著國家的法治化,和法律漸深入社會各個角落,法律系教授憑其專業技術與語言的優勢,在各個領域都能占到不錯的位子,使他們形成了一股新興勢力。這些法律教授的社會活動,看在學生的眼裡,無形中也影響了他們的價值觀和行為模式。

這幾年我們看到法律系教授出格的行為舉止,相對於社會各界的期待,諸多奇言異行還真令人嘆為觀止。例如:行政院幾位法律系出身閣員設計的抵抗權;多數委員為法律系教授的行政院訴願會,做成公然違反訴願法的公投案決定;多數委員為法律系教授的行政院中選會,做成公然違反公投法的公投綁大選決定;半數成員為法律系教授的大法官,違法受理由偵審對象提出的指摘審判個案違憲的聲請,並做成解釋,干擾審判的進行;更不消說,少數法律系教授或在非法律系教法律的教授,一再以粗口評論公共事務,甚至招攬仲裁,圖謀暴利。這些林林總總的現象,看在法律學子的眼裡,發現法律可以如此隨心所欲,如此表裡不一;最後會造就一位如此不通與無愧的陳致中,又有什麼奇怪?

所有大學法律系的教授實在應深以陳致中的案例為戒,在課堂上講授法律課程時,一定要不憚其煩的回到所有法律制度背後的正義理念。實定法當然不會完美,立法技術或政策權衡的瑕疵在所難免,因此法律的解釋可以在一定情形下突破文字,這樣的彈性當然是可以容許的;但即使作法律的補充,亦應回歸該法背後追求的正義理念,亦即「法後之法」。為體現法律正義而調適變遷的必要彈性,豈可與謀求私利而玩弄法律混為一談;兩者的差別,只要看前面舉的幾個例子,便可一目了然。

尤其,法律系教授在公開場合的一言一行,都應考量到這個法治程度還不高的社會和民眾,會受到如何的潛移默化。有如美國法學家龐德所稱的社會工程師,法律系教授傳播的法律印象,是直的、正的,還是橫的、歪的,影響的是整個社會結構的穩定。能不慎乎?能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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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加強掃黃 色情業者走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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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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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蔡政諺/高雄報導】 2010.08.01 03:13 am 
 
陳致中召妓疑案發生後,高雄市警方認為色情應召站大剌剌的「外賣」,恐給外界「高雄市色情氾濫」的不良印象,下令嚴厲執行掃黃的「正俗專案」。據悉,色情業者擔心被警方「掃到風颱尾」,已紛紛走避,甚至暫時歇業避風頭。

高市警方3年前為整頓警風紀,雷厲風行的掃蕩色情應召站,當時一口氣瓦解了十多處應召站,加上近年來因移民署嚴加查緝假結婚來台賣淫的大陸女子,色情應召站因「貨源」不足,經營越來越困難。

據了解,應召站近來轉而尋找本土應召女郎,甚至讓尋歡客直接打電話「外賣」,減少旅館服務生從中賺一手後,而逐漸死恢復燃。

陳致中召妓疑雲案發生後,高雄市警局前天起擴大執行「正俗專案」,針對脫衣陪酒的色情酒店、應召站等加強查緝,尤其是一些大型的色情應召站,而且市警局局長蔡俊章要求「短時間內就要拿出成績單」。

經市警局兩天來雷厲風行的查緝,雖未破獲色情應召站,但已查獲5起35人的酒店脫衣陪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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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妓疑雲/大樓監視影帶 陳致中拒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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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minton

【聯合報╱記者蔡政諺、楊濡嘉/高雄報導】 2010.07.31 05:05 am 
 
陷入召妓疑雲的陳致中對壹週刊提出民事告訴,壹週刊昨天委託律師向高雄地院聲請保全證據,要求查扣陳致中居住的「人文首璽」大樓監視器錄影帶,但因陳致中拒絕而無法查扣。陳致中競選總部回應,一切交由律師處理。

律師張賜龍說,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當事人為維護個人權益,可以向法官聲請保全證據,查扣相關證物,但當事人可以拒絕,不過一旦當事人拒絕可能影響法官的心證。

執行保全證據的法官表示,壹週刊要求查扣的監視影帶所有權是人文首璽大樓管委會,屬「訴訟的以外的第三人」,可以拒絕查扣,法院無強制力。

【記者曹敏吉、楊濡嘉、羅印?/綜合報導】立委邱毅幾次在公開場合及電視上發表召妓疑雲的言論,陳致中昨天委由律師擬好訴狀後,由助理到高雄地方法院遞狀,控告邱毅涉侵權,求償兩百萬元並要求回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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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育昇坦承偷吃 陳致中打死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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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30 新聞速報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的偷情風波,第一時間向媒體招認「做了大家所想的事」,雖然仍掀起一時輿論紛紛,但「風平浪靜」之後,吳育昇依舊活躍於立院、政壇,且在ECFA「護駕」意外被K個頭破血流之後,更穩穩修復了他與黨的忠誠情感;陳致中的召妓疑雲僅管仍顯得撲朔迷離,但他仍照跑選舉拜票行程,夫妻前日還共度了甜蜜的慶生夜。男人偷吃,無論「認與不認」,似乎都不影響未來的政途?

    林偉斌力挺陳致中,說自己只是在陳述事實,但他同時也為「台北友人」掩蓋事實,為婚姻可能瀕臨危機的友人說謊。根據林的說法,這名「台北友人」深感懊悔,也一度想出面澄清,還陳致中一個清白,但卻始終「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在深思熟慮後,寧可當「敢做不敢當」的「狗熊」,也不願為「友人的友人」陳致中洗刷「不明之冤」。

    或許在「事過境遷」後,此事恐將成為一起沒真相的懸案,這場南台灣的性交易,究竟是陳致中還是「台北友人」,誰才是誰的替死鬼?恐怕只有當事人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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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告陳致中 一次告兩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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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30 中國時報 【管婺媛/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邱毅再度槓上陳致中,要告陳致中。 陳致中召妓風波最近燒得沸沸揚揚,國民黨立委邱毅近日也在媒體前對此發表評論,招來陳致中反批「加油添醋、煽風點火」,邱毅昨天前往台北地方法院對陳致中提出告訴, 一告陳致中妨害名譽、二告陳致中誣告。

     邱毅在告訴狀中陳述,陳致中是公眾人物,遭週刊爆出召妓事件,引發民眾、各大電視台與平面媒體節目討論,他自己身為民意代表又是政治評論家,有一定的社會公信力,他只是說出自己「親耳聽聞」的內容,並沒有明確指出陳致中有召妓。

     邱毅指出,陳致中不僅不思檢討,還遷怒於他,指他「加油添醋、煽風點火」。邱毅認為,陳致中說法已損及他個人形象,因此決定提告。

     此外,邱毅曾在二○○六年間指摘陳致中在海外有祕密賬戶,並設置房產,疑似幫扁家「洗錢」;對此,陳致中曾對邱毅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不過邱毅遭高等法院判決無罪,而美國司法部日前認定陳致中於美置產為非法賄款,因此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予以沒收。

     根據美國司法部日前所提出的相關資料,邱毅認為這些足以證明他所言無誤,而陳致中竟然為了脫免罪責、轉移焦點,以「濫行興訟」方式想讓他遭受刑事懲戒,他認為已符合刑法誣告罪,因此決定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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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春圖 陳致中行蹤 幾乎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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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9 中國時報 【朱真楷、李義、林秀麗/綜合報導】

     陳致中身陷召妓疑雲,最新出刊的《壹週刊》報導,已掌握廿通召妓電話錄音,比對聲音、口頭禪,都與陳致中極類似;根據該刊跟監發現,召妓男所到之處與陳致中的行蹤「幾乎完全吻合」。這位「召妓男」平均兩周叫一次小姐,特愛「幼教老師」、「大胸部」;至於身體有何特徵?已曝光的應召女妮可說,「一切都很普通」。

     不過,《壹週刊》所揭露的內容全無陳致中召妓的直接證據或跟拍照片,僅以未對外公布聲音的錄音帶文字檔,比對陳致中的行程,懷疑陳致中與「召妓男」行蹤「幾乎」吻合。但這一周以來,陳致中陣營也未提出強有力的證據(諸如人文首璽錄影帶),反駁《壹週刊》,使這件「召妓疑雲」陷入各說各話的窘境。

     根據報導,從今年二月就接獲疑似陳致中召妓的消息,迄今共接獲廿通電話錄音。其中二至四月,這名「召妓男」就與業者通過十六次電話,且都用同一門號、開車號有「九六」的銀色凌志車。

     最驚人的「巧合」是,二月廿五日傍晚六點半左右,發現陳致中獨自駕駛凌志車,停在高市青海、美術東四路的停車格。而根據電話錄音,發現召妓男也在同一天、同一時間和應召站業者通話。當時雙方通話內容,應召業者直接向召妓男推薦「今天對面ㄟ(大陸妹)甘好?這邊ㄟ(台灣妹)是有啦,但出來卡少ㄟ,而且條件比較差。」召妓男立刻回說「優嗎?要不然帶來看一下!」隨後業者詢問要在何處碰面,召妓男回稱「青海路、美術東四路。」五分鐘後,業者發現警方擴大掃黃臨檢,遂又致電說晚上九點後才會「解除狀況」,召妓男只好取消「外送」。報導指出,這通電話結束的時間為六點卅七分,三分鐘後,當時把車臨停在青海路上的陳致中,剛好又把車駛離現場,返回人文首璽住處。

     不過,對於報導指陳致中於這天下午五時許到鄭新助服務處後,隨後打手機召妓一事,高雄市議員鄭新助之子鄭聖謙,出示父親的行程表,指陳致中是今年二月廿六日下午到服務處,非週刊報導的二月廿五日,明顯有誤。

     報導說,三月十一日晚間,也就是陳致中宣布參選市議員的隔天,從另一通錄音發現,召妓男正在參加活動,現場不斷有鼓掌聲傳出。當業者熱切介紹「大哥,這個幫你準備好了,很年輕,胸部很大,四千。」召妓男立刻正經的說「好!」且錄音內容不時聽到有人向召妓男說「恭喜」。

     更令人玩味的是,四月廿六日傍晚,應召站主動推薦一名兼差幼教老師,沒想到電話接通,才發現對方正用另一支電話與疑似「太太」說話。因幼教老師趕著上課,應召站臨時派服飾店員上陣,召妓男聞訊後,怨嘆地說「下次幼教老師出來趕快跟我說!」

     週刊指出,若召妓者是「台北金融業男子」,那麼該男子從二月起就開始召妓,每次都開銀色「九六」凌志車,明顯與陳致中說車子六月底才借友人的說法不符。此外,比對召妓男聲音與陳致中相似,兩人都帶鼻音、尾音常有「厚」,口頭禪則是「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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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蛇隨棍上 陳樂見「追殺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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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9 中國時報 【朱真楷/特稿】

     陳致中疑似召妓的醜聞連燒八天,儘管週刊提不出壓倒性事證,但陳致中卻甘願放棄唾手可得的證據,順著議題繼續跑攤,日日見報,知名度扶搖直上,把深綠選民不滿「追殺扁家」的憤怒激到最高點。一場看似羅生門的桃色八卦,會不會成了媒體與政客各取所需的分贓大戲,著實耐人尋味。

     揭發這起桃色疑雲的壹週刊,儘管部分爆料充滿疑點,但昨日公布的電話錄音,種種「巧合」,確實令人立刻聯想到召妓男與陳致中的關聯性。只是,A是不是B,之間還少了等號;現在陳致中到底有無召妓,恐怕連週刊都不敢百分百論定。唯一能確定的是,前第一家庭公子疑似嫖妓,賣點十足,吊足閱聽眾窺人隱私的胃口。

     只是,面對狗仔追殺,陳致中不急著反擊的態度,似乎更有意思。

     首先,到底誰是陳致中口中的「台北金融界友人」?若真有其人,那麼,和陳致中親密到能在他家來去自如的林偉斌,為何不願為了死忠的政治前途,把台北友人交出來?

     以人文首璽的居住規格,調閱監視器是「要不要」,而非「能不能」;結果被爆料的一方卻有辦法把人文首璽當成政府機關,申請八天還在「調閱中」。

     何況,只要提出刑事告訴,陳致中大可把調查問題丟給檢方;只要沒召妓,大可放心等待「正義」到來。

     諸多有助於證明自己清白的證據,台大法律系畢業的陳致中,怎會不知道要拿來用?除非是另有打算。

     扁家弊案爆發迄今,社會早已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扛著延續扁家政治香火出征的陳致中,除非「頭殼壞掉」,才會以為自己能爭取中間選民認同;換言之,與其爭取多數人認同,不如用心營造「扁家被追殺」的形象,顧好深綠這一塊。

     現在的陳致中,面對壹週刊就是點到為止,既不承認也不積極反擊,似乎打蛇隨棍上。或許,「阿扁們」越憤怒就越團結,正是某些人所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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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不告刑事 想像空間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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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0.07.29 03:25 am 
 
陳致中不滿壹週刊報導召妓疑雲,提出民事告訴。法界人士指出,新聞報導若無真實惡意,很難構成誹謗罪,但若司法介入調查,真相應該很快明朗,否則難免被質疑是擔心吃上誣告官司,才不敢告刑事。

壹週刊報導陳致中疑似召妓,陳致中堅稱報導不實,雙方各說各話。照理說,陳致中為捍衛自己清白,又已經宣布參選年底高雄市議員,大可提出刑事誹謗及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告訴,同時附帶民事賠償。

以新聞報導為例,就算報導的方向是正確的,只要被報導的當事人覺得報導未盡查證之責,且有部分內容誇大渲染,讓自己權益受損,民事的損害賠償是可能成立的;但控告刑事則不然。

陳致中的委任律師曾表示,刑法誹謗罪的成立,必須要證明行為人有故意,舉證責任較重。

不過,提出刑事告訴後,檢察官可指揮司法警察作聲紋鑑定,比對召妓男與陳致中的發話基地台是否相同,甚至可追查「妮可」下落並傳訊作證,應該有助釐清真相。陳致中未提刑事告訴,讓外界有更多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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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誘惑多 權貴難抵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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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藍凱誠、蔡政諺、曹敏吉/高雄報導】 2010.07.29 03:25 am 
 
陳致中召妓疑雲,案情發展至今仍如羅生門般撲朔迷離,但隨著各界追尋真相過程中,高雄地區部分政商第二代紙醉金迷的生活,也浮出檯面,「召妓只是遊戲的一小部分」。

高雄地區政商名流家族,隨著中央與地方的政權輪替與掌門人逐漸年邁,多積極培植第二代「延續政商勢力」,這些新崛起第二代彼此合縱連橫,在地方有所謂「太子黨」,在高雄地區具有一定的政商影響力。

這些出身世家的第二代,部分的生活「光怪陸離」,曾有一名曾任中央民代的第二代,原本可望成為政治明星,因「玩瘋了」爆發婚外情,加上欠債、欠稅,不得不淡出政壇。

據了解,部分紈褲型的第二代,公領域有藍綠之分,私領域裡水乳交融,共同的興趣幾乎是玩車、玩女人,彼此除了比車多,有的三天兩頭辦「單身派對」或「淑女之夜」,在私人俱樂部或夜店high翻天!

有的已婚第二代「妻管嚴」,無法夜夜笙歌,但又「性」好此道,只好召妓「短打」。據了解,引爆陳致中召妓疑案的女主角「妮可」,所屬的「張老師」應召站,這幾年已成了政商名流召妓的重要「供應商」之一。

熟悉內情的業者透露,「張老師」應召站標榜旗下女子全是「年輕、本土、高價位」,不同於傳統應召站只透過旅館服務生媒介,採「主動出擊外賣」的經營方式,針對身分特殊的尋歡客,透過一組「外賣密碼」可直接召妓,「少一層媒介,相對多層隱密」。

不少第二代「呷好逗相報」,彼此分享心得,應召站也在這批人口耳相傳下聲名大噪。張老師應召站負責人「小白」的朋友透露,陳致中召妓疑雲爆發後,「小白」覺得壓力太大,且「現在說什麼都不對」,與「妮可」一樣都人間蒸發、暫避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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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緊咬林偉斌 2月25日陳致中在凌志車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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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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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2010.07.29 03:25 am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爆發疑似召妓風波,陳的友人林偉斌昨天晚上叩應二一○○全民開講時表示,不能說二月廿五日凌志車子裡面的人是陳致中,就推定七月二日開休旅車的人也是陳致中。

林偉斌日前現身澄清,指凌志休旅車是「台北友人」所開,之後就消失不見。節目主持人李濤追問林偉斌,七月二日坐在凌志休旅車裡面的台北友人是誰?如果不說明,大家會繼續懷疑下去。

對此林偉斌並未回答,並且掛上電話,李濤雖然在節目中不斷向林偉斌喊話,請林再叩應進來說清楚、講明白,但一直到節目結束,林偉斌都未再叩應。

參加節目的立委邱毅在節目上批林偉斌幫陳致中圓謊,大約晚上十時卅分,林偉斌忽然叩應到節目反擊。

邱毅表示,林偉斌雖然只講了簡短的幾句話,但談話中「露出馬腳」,那就是二月廿五日陳致中「確實」有使用凌志休旅車。

邱毅說,他今年三月初,就接到有人向他兜售「疑似」陳致中經常開凌志休旅車召妓的「消息」。

林偉斌結束叩應後,高雄市議員鄭新助也叩應表示,今年二月廿六日,他有跟陳致中見面超過卅分鐘,討論上節目事宜,有媒體報導二月廿五日他有跟陳致中見面,媒體把時間搞錯了。

鄭新助說,他曾告誡陳致中,「人家連你晚上有沒有蓋棉被都想偷拍」,要陳致中特別小心,陳致中應不會不清楚自己的處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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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通召妓錄音電話? 陳致中嗆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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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濡嘉/高雄報導】 2010.07.29 03:25 am  
 
壹週刊再爆通話內容,指與應召業者通話的聲音疑似陳致中;陳致中競選總部表示,報導仍沒任何證據,將和律師研究提告。
記者陳易辰/攝影

壹週刊昨天再度對陳致中召妓事件出手,報導「爆料者」提供二月到七月廿通通話內容,指與應召業者通話的聲音疑似陳致中;陳致中競選總部發言人陳嘉爵表示,報導仍沒任何證據,總部將和律師研究,採取法律行動。

壹週刊昨天報導內容,主要是爆料者提供的錄音帶內容和跟監情況「比對」,結果有許多「巧合」處。

周刊提出的廿通召妓錄音電話,分別是二月廿五日兩通,是當天下午六點卅一分打出;三月四日晚上七點左右一通;十一日五通;四月廿一日深夜近十二點四通;廿六日四通;七月二日晚上十一點卅分左右四通。

周刊並沒有指出發話地點,但部分電話中提到打電話者的所在位置;二月廿五日、四月廿六日提到高雄市「青海路、美術東四路」;三月十一日、四月廿一日、七月二日提到「中華路、明誠四路口合作金庫」。

周刊比對跟監結果,指二月廿五日下午跟監陳致中的凌志休旅車,到九如、大順路口的鄭新助服務處,下午六點多轉往青海路、美術東四路,與召妓者錄音帶自曝地點有「巧合」之處,但鄭新助服務處否認陳當天到過服務處,另指陳廿六日才和鄭新助有約。

周刊並公布部分錄音內容,有些對話相當「鹹濕麻辣」;例如應召業者和召妓者介紹應召女,「很年輕、胸部很大、四千」,疑似在參加活動的召妓者反問:「優嗎?讚嗎?好!」

另還錄到應召業者在四月廿一日向召妓者推介「幼教老師,五千」,之後業者主動去電表示要換成「服飾店員」,召妓者回應:「嘿,那下次幼教老師出來時要跟我說;叫店員趕快來。」周刊認為電話錄音錄到的聲音,和陳致中相似,包括說話帶鼻音、講話尾音常有「厚」、口頭禪常是「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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