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民生戰線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有關媒體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史上最爛轉播 NCC快奮起!
 瀏覽270|回應0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陳捷青/中國科大資訊管理系助理教授(台北市】 2008.08.25 03:41 am 
 
根據聯合報報導,北京奧運轉播,因亂插廣告、轉播量太少,遭批是史上最爛奧運轉播。但負責轉播的無線台,卻因成本賺不回,宣布下回不玩了。同時,中華電信的MOD與HiNet HiChannel,雖然很多免費贈看,卻也不是完全令人滿意。現在該是NCC再奮起的時候了。

首先,NCC應主動爭取通傳產業發展之權責,以解決目前通傳產業監理與發展分屬不同部會之窘境。以電信為例,NCC成立後,電信總局移轉至NCC,但產業發展之責卻未隨之移轉而仍留在交通部,使得擁有資源的NCC只負責監理而不管發展。這種組織設計一日不改,通傳產業恐無再起之時。

其次,NCC應將通傳服務匯流的事實納入管制架構,以制定合宜的管制措施。數位科技快速發展,通訊傳播的匯流發展已不可免。但是在NCC提報行政院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中,卻只接受網路層面的匯流,而拒絕了服務層面匯流的事實。就以奧運轉播為例,電視轉播、MOD轉播、與HiNet HiChannel轉播,對消費者而言,實無差別。NCC若漠視類似的服務匯流,勢必低估服務市場的競爭力道,而指定過多市場主導者,進而採取不符經濟效益的價格管制,妨礙投資及產業發展。

第三,NCC應審視整個通傳產業的價值鏈,以管制適切的環節。網際網路時代,稀少的是優質內容,而不是硬體設施。就以京奧轉播而言,上游的內容提供者收取龐大權利金,使得下游的轉播業者無利可圖。又如,MOD拿不到優良節目,而無法與有線電視有效競爭。凡此皆指出,NCC草案傾全力管制最下游的服務消費市場的不恰當。

最後,NCC應正視管制所造成的成本,儘量降低管制。匯流會造成競爭加劇,管制條件應該降低。但通訊傳播法草案卻將許多條件提高。例如,現行電信法僅要求第一類電信業者實施分離會計,草案卻要求所有的通傳業者都必須實施;現行法規並無內控的要求,草案卻要求通傳業者都必須實施。此皆將增加業者成本,損害消費者福祉。

為營造良好競爭環境,NCC應快重提通訊傳播法草案,並兼採以上各點意見,筆者深信,我國新的通傳法應可與英美等先進國家並駕齊驅,而使業者與消費者同蒙其利。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2997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