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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車站BOT 亞太線上得標
2008/08/23 11:21 瀏覽593|回應1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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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3 中國時報 【黃如萍/台北報導】

 蓄勢待「發」 ▲台灣鐵路管理局昨日宣布,萬華車站BOT案由亞太線上服務公司取得最優申請人,未來將興建20層車站大樓,帶動萬華地區的更新發展。(本報資料照片/陳君瑋攝)

 蓄勢待「發」 ▲台灣鐵路管理局昨日宣布,萬華車站BOT案由亞太線上服務公司取得最優申請人,未來將興建20層車站大樓,帶動萬華地區的更新發展。圖為台北市亞太直營門市。(本報資料照片/陳君瑋攝)
 
     懸而未決達兩個多月,致引爆爭議的萬華車站BOT案,台灣鐵路管理局昨日宣布,雖有兩業者獲評同分,但由亞太線上服務公司勝出,主因是亞太線上提供的權利金三.五億元最高,超過第二名的樺福建設開發一.六億元達一倍以上。

     台灣鐵路管理局產管處長高明鋆表示,亞太線上雖為最優議約人,但若該公司不要求議約,鐵路局即可直接簽約,預定兩個月內,亞太線上將成立特許公司並和台鐵局簽約。

     決標爆利益衝突 懸宕兩個多月

     高明鋆指出,以亞太線上為首的特許公司必須在四年內,將目前東、西兩棟都是兩層樓的車站大樓,增建為二十層的大樓,估算民國一○一年十月,萬華車站新大樓就可開放營運,特許營運期限長達五十年。商界預估,商機超過新台幣百億。

     亞太線上預計投資新台幣三十億零五百萬元,初步規劃,新建的萬華車站十八層樓,西站大樓規劃為四星級的觀光旅館及生活百貨商場,由中信飯店集團及中友百貨協助。

     東站大樓除了十層樓提供台北市作為公益使用,另外八層規劃作為停車塔。萬華車站將展新風貌,帶動當地的發展及繁榮。

     萬華車站BOT案投標廠商共四家,昨日被評決為最優申請人的亞太線上及次優申請人樺福建設外,還有如興製衣及麗寶建設。

     提供權利金最高 打敗同分對手

     高明鋆表示,亞太線上及樺福建設的分數相同,各獲三個第一名及三個第二名,評分後以承諾提供的權利金為決選依據,亞太線上承諾提供三.五億元,打敗樺福建設的一.六億元而勝出。

     根據萬華車站BOT案招標規定,得標廠商承諾的權利金必須在四年內分期繳付台鐵局;得標廠商還需支付土地租金,依地方政府公告地價為基礎,興建期租金為地價的一%,營運前十年為三%,後四十年為四%;以目前公告地價,興建期每年土地租金約需一千多萬元。

     亞太線上資本額二十億元,實收資本額十二.一八億元,如何投資超過三十億元的萬華車站BOT案?高明鋆表示,根據促參法規定,得標廠商自有資金只要達到三○%以上即可,亞太線上有協力或合作廠商、投資者合作履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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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責任社會觀感難迴避
2008/08/23 11:22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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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3 中國時報 【黃如萍】

     台灣鐵路管理局昨日終於公布萬華車站BOT案由亞太電信公司轉投資的亞太線上服務公司得標,雖然台鐵局宣稱該案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適用範圍,但政治責任及社會觀感等問題仍將難以迴避。

     今年八月十一日,鐵路局發函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函文中指出,萬華車站BOT案去年七月二十日公告、至去年十月八日完成工作小組資格審查期間,鐵路局派副局長徐亦南及主任秘書張應輝擔任亞太線上公司董事;亞太線上投標時,董事長也是代表鐵路局出任亞太電信公司的賴春田。鐵路局和亞太線上的關係難免被外界質疑資訊不對等的不公平競爭,嚴重毀損人民對政府公權力的信心,也難說無損公共利益,因此建議廢標重新公告招標。

     八月十八日,交通部邀集鐵路局討論萬華車站BOT案,會中交通部傾向「以緩濟急」解決爭議,即宣布決標結果,但議約過程從嚴,讓亞太線上知難而退或無法順利取得萬華車站BOT案,免除法律爭議又兼顧社會觀感。

     至於當初交通部常次何煖軒及台鐵局長范植谷曾宣稱,亞太線上無投標資格的說法可能引爆的政治責任,那就留給當事人自己承擔了。

     但八月二十一日中午行政院院會後,院長劉兆玄和交通部長毛治國會面,全案出現變化。二十一日下午交通部部務會報後,毛治國約見范植谷,八月二十二日台鐵局即宣布亞太線上獲該案最優議約人資格,且雙方可不經議約程序,直接簽約。對於外界的質疑,負責萬華車站BOT案的台鐵產管處長高明鋆表示,依促參法,亞太線上投標萬華車站BOT案無球員兼裁判的不公平競爭問題,且東元電機公司董事長劉兆凱只是亞太線上的股東之一,所以無利益衝突迴避問題。而延後公布評選結果是為了讓相關程序更周延。

     由於鐵路局今年六月十八日評決前,已三度詢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法務部有關亞太線上投標資格問題,皆獲肯定回覆,台鐵何以在決標後又以相同問題再問一遍?箇中原委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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