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06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特偵組昨天第二波偵結扁案,但陳水扁仍身陷機密外交、企業「錢進」扁家等多起弊案。調查局發現,陳水扁疑在總統任內,利用出訪友邦機會,涉嫌侵吞外交部編列給友邦的經費,涉嫌貪汙,調查局已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嫌,將陳水扁函送特偵組偵辦。
特偵組目前偵辦的扁家弊案,企業部分,包括國泰世華保險室案、元大馬家二億行賄扁家案、五億七千萬元洗錢案、鄭深池及黃芳彥洗錢二億二千萬,辜仲瑩協助扁家洗錢案及開發金經營權疑涉不法等六案。
檢調偵辦機密外交貪汙案,共有五名被告,除陳水扁外,還包括涉及詐領「安亞專案」五十萬美金的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人頭蔡X玲、陳X慶等四人。
涉及扁案洗錢、行賄案被告,除扁珍外,還包括黃芳彥、鄭深池、杜麗萍、馬維辰、馬維建、林文淵、辜仲瑩、邱德馨、吳文清、吳景茂、陳俊英、陳致中、黃睿靚等多人。特偵組仍持續偵辦中。
檢調說,陳水扁所涉及的機密外交貪汙弊案,與「安亞專案」無關。據了解,特偵組在第二波結案前,曾訊問扁暗槓外交部經費一事,但扁否認A錢。
檢調日前與外交部查帳,並以證人訪談多名駐中南洲、非洲友邦外交官後,發現陳水扁總統多次出訪友邦前,指示外交部編列預算,兌換美金旅行支票,作為援助友邦、鞏固邦交之用,但事後這些經費並未全部援助友邦。
檢調懷疑,陳水扁以執行另外的機密外交名義,將外交部經費挪為他用,涉嫌侵占公有財物罪。特偵組認定,九十五年扁家在國泰世華保管室共有八億元,扣除辜仲諒的二億,還有元大馬家為了購併復華金,給予扁珍二億元外,還有四億元的來源仍不明朗,正鎖定部分企業家調查中。
這八億元中,吳淑珍將六千萬交給黃芳彥先付購買寶徠豪宅頭期款,其餘交給馬家洗錢的七億四千萬元中,被檢方查扣了一億七千六百萬。
馬家匯出洗錢的五億七千萬,被分成一千萬美金及二億四千萬台幣兩筆,匯往瑞士,以陳致中夫婦為名設立紙上公司,進行投資理財。
陳鎮慧:珍指示國務費付保險費
2009-05-06 中國時報 【郭良傑/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5日傳訊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見圖)與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對質。(陳志源攝)
台北地院五日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馬永成、林德訓為與吳淑珍切割,委任律師詰問陳鎮慧時細問相關匯款單,陳鎮慧都說是「夫人指示」。她並證實,九十四年八月,吳淑珍曾指示動用國務費機密費一百七十萬元,支付陳水扁保險費,她僅在收支總表註明,未填核銷單。
官邸稅單用國務費的機密費支付,陳鎮慧證稱,是吳淑珍交辦的,她有點哀怨的說:「夫人要我去繳費,又沒有給我錢,我還敢去跟她要錢嗎?」
馬永成、林德訓的委任律師李勝琛,昨天針對陳水扁九十四年八月一筆二百廿六萬餘元的保險費詰問陳鎮慧,質疑她記帳不實。因為陳鎮慧只在收支總表上,登載有用一百七十萬元機密費支付這筆保險費,剩下的五十六萬餘元,是吳淑珍交給她去匯錢付款。
陳鎮慧證稱,一百七十萬元是奉吳淑珍指示交辦,從機密費中轉出,她沒有寫內部核銷單,也沒記在支出明細表內。
另外,九十三年二月,陳鎮慧受吳淑珍指示捐款給雲門文教基金會六十萬元,但是陳水扁在一銀城東分行的帳戶中只剩下五十四萬六千八百八十六元,她只好以機密費填補不足的五萬三千多元。
至於九十一年間,一筆五十萬元的機密費,記載「奉示轉到基金會」,陳鎮慧答稱,當時是馬永成叫她把錢轉到由吳淑珍擔任董事長的「福爾摩沙基金會」,馬永成還告訴她,錢只是預借、轉支,但後來一直沒歸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