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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刊爆:扁借黃睿靚帳戶 匯美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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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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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ㄎㄢ、
渴望和平
藍海翔
MOGI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8.14 03:37 am
  
壹週刊昨天報導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曾接獲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艾格蒙聯盟」通報,指前總統陳水扁與吳淑珍夫婦曾利用媳婦黃睿靚及黃家人的帳戶,匯款三億元到美國,懷疑這些錢是海外密款。

但調查局昨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洗錢防制中心從未接獲新加坡、美國等艾格蒙聯盟通報陳前總統有「海外密款」訊息,週刊報導與事實不符。

至於洗錢防制中心有無在台開案或國務機要費案偵辦期間,清查前第一家庭的帳戶及資金;調查局官員則說,個案涉及偵查不公開,「這部分不能證實有沒有,也無法透露」。

壹週刊指出,陳水扁匯出海外的三億元資金,是先經由新加坡,再轉匯到美國陳致中及黃睿靚的戶頭;分批匯出的時間點是在九十五年底,也就是台開案與國務費案爆發期間,當時陳致中曾隻身飛往美國。

報導還說,陳致中到美國後曾到銀行辦事,當時保護陳致中的國安人員,都被交代在銀行外面等候。

壹週刊報導,雖然陳水扁強調沒有海外密款,但檢調仍將他複雜的資金網路查得一清二楚,除了三億元外,還發現另有其他匯往海外的可疑資金,金額可能直逼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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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認用專機運百萬美元 邱毅:是5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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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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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3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程平】

    根據蘋果日報的報導,前總統陳水扁日前在接受特偵組密訊時坦承,在2006年曾經藉由出訪帛琉的機會,用空軍一號運了100多萬美元出境。也曾經對此事爆料的國民黨立委邱毅表示,他在去年就獲得確切的情資,陳水扁用專機運送出去的金額,應該是500萬美元;國民黨立委呂學樟則說,雖然陳水扁承認的金額比外界傳言的少,但不管錢多少,還是證明陳水扁是罪不可逭。

    陳水扁坦承在2006年出訪帛琉時,用空軍一號運了100多萬美元出境,不過曾經揭發過此事的國民黨立委邱毅則說,現在可以證明,陳水扁當初為此事告他是誣告,邱毅更信心滿滿的表示,陳水扁運出去的錢不是100多萬美元,而是500萬美元。

    雖然陳水扁坦承的金額,與邱毅和壹週刊的說法有很大差距,但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認為,陳水扁犯法是事實,金額多少都是犯法。

    國民黨立委李鴻鈞則說,陳水扁真的是愧對民眾的支持,更糟蹋了台灣的民主,現在陳水扁應該一次把所有的疑點統統說清楚。

扁鬆口運鈔百萬美元?特偵組:與事實不符
2009-09-03 新聞速報 【中央社】

     蘋果日報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在特偵組日前密訊時,坦承在民國95年初出訪期間,曾載運百萬美鈔到帛琉。特偵組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蘋果日報所報導有關扁運鈔的內容均非事實。

     壹週刊昨天報導,美國與帛琉協議安置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成員時,發現陳水扁於95年9月出訪帛琉時,當地的銀行突然出現4000萬美元的現鈔存入,陸續分批轉匯到美國。報導中質疑該筆鉅款為扁家洗錢款項。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強調,特偵組並無這項情資;辦案人員也表示,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在今年3月23日就訊陳水扁時,曾訊問過有關運鈔到帛琉等情事,但遭到陳水扁否認。

     辦案人員指出,特偵組昨天鄭重否認壹週刊的報導後,蘋果日報轉而將運鈔金額從4000萬美元改為100萬美元。事實上,特偵組從未接獲相關證據,調查局所移送的案卷中,也沒看到陳水扁承認做過這種事。

     辦案人員表示,特偵組在5月4日後,從未前往台北看守所就訊陳水扁,報導中提到「日前密訊陳水扁」及相關內容,均屬臆測,與事實不符。9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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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911宣判前...檢再起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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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9.08.14 03:07 pm
 
陳水扁
 
吳淑珍
報系資料照
 
特偵組偵辦後續扁案接近尾聲,預計在台北地院「911」宣判扁案之前,再依貪汙、洗錢等罪嫌起訴前總統陳水扁及其家人。消息指出,新起訴內容含蓋二次金改、機密外交等案情,目前正作最後證據收網的工作。

至於扁案「殺手證人」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所涉及的紅火案,特偵組認為,如果偵結範圍與過去雷同,將影響機關風評,因此希望能查出扁介入的事證,檢察官已多次開庭傳訊證人,案情是否發展成與陳水扁有關,近日可以定調。

扁去年此時鞠躬道歉,自稱「做了法律所不允許的事」後,特偵組偵辦扁案火力全開,分別於去年12月12日、今年5月5日兩波起訴扁案,特偵組兩次共指控扁家收賄的不法金額約為8億元。

根據特偵組調查,扁家海內、外至少擁有來源不明的金錢在30到40億元上下,儘管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多次聲明扁家巨款均為政治獻金,但事證顯示,扁家資產大部分來源均與陳水扁公務員違法有關。

特偵組原本有意在扁案9月11日宣判後再結案,不過,扁案昨天辯結,特偵組完成「階段性蒞庭任務」,人力歸建專司偵查,加上扁案一年起訴兩案、14名被告,「業績不好看」,更重要的是後續扁案的查證調查工作接近完備,「沒有等待的理由」,考慮近日結案,並排除追加起訴,以「另行起訴」方式結案。

特偵組日前拒絕與前第一公子陳致中認罪協商,原因之一是他未將海外12.7億元匯回,另一因素則是認為陳致中還涉及「後案」,據了解,特偵組認定陳致中的洗錢金額,不止已經過司法調查公告的數字。

在二次金改部分,特偵組查出,扁家國泰世華保險室的7.4億元,部分款項違法,而協助洗錢的元大金控可能難逃被起訴命運,另前兆豐金董事長鄭深池、前開發金總座辜仲 等被告也可能在第三波起訴時中箭落馬。

至於機密外交弊案部分,特偵組指控扁先後11次出訪友邦,向外交部請領10萬元美金的經費,但扁歷次出訪行程結束後侵占公款達30萬美元以上;至於由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涉及的安亞、拉美、醫和等專案是否與扁有關,特偵組也已形成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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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出訪零用金?扁辦:特偵組報復性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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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3日電】 2009.07.14 03:17 am 
 
媒體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出訪零用金涉入私囊,陳水扁辦公室今天說,依慣例零用金一經支領即完成核銷,特偵組只對陳水扁出訪零用金進行全面清查,是針對性與報復性的辦案。

中國時報報導,特偵組偵辦扁政府時代機密外交弊案,查出陳水扁出訪中美洲巴拿馬與貝里斯共11次,其中每次10萬元美金的犒賞或宴請僑胞費用,疑有30餘萬美元未用完,涉嫌被陳水扁納入私囊。

陳水扁辦公室發布新聞稿指出,喧囂一時的「秘密外交案」最後變成追查陳水扁的「出訪零用金」,不僅顯示特偵組是「虎頭蛇尾」,更凸顯馬政府為了清算鬥爭陳水扁,任何手段與莫須有罪名都能使出來。

新聞稿表示,出訪的零用金每次10萬美金,歷任總統均有,此外,若副總統、五院院長由總統指派為特使出訪,亦可每次領有 8萬美金零用金,且外交部長出訪,不論是由其單獨出訪或陪同總統出訪,每次亦領有 5萬美金零用金,依慣例該項零用金一經支領即完成核銷,從未有人進一步追查相關支用情形。

扁辦表示,陳水扁於偵訊時表示所領用的零用金除犒賞隨團出訪、相關服務人員等支用外,有時以「紅包」形式餽贈給出訪及到訪外國元首的家人或隨員,相關細節均有清楚交代,但特偵組以無相關受領憑證為由,指陳水扁侵佔相關零用金,難道陳水扁要向外國元首家人收取發票和收據嗎?這是馬政府「外交休兵」的標準作業程序嗎?

扁辦說,特偵組偵辦秘密外交案時,相關專案的案情不斷被媒體披露,傷害台灣的國家利益,更嚴重扼殺台灣的國際生存空間,呼籲監察院應對特偵組違法濫權行為,立即進行調查與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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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十大機密外交款持續追查 扁涉A出訪零用金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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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3 中國時報 【李永盛/台北報導】

     特偵組偵辦扁政府時代機密外交弊案,查出陳水扁出訪中美洲巴拿馬與貝里斯共十一次,其中每次十萬元美金的犒賞、或宴請僑胞費用,疑有卅餘萬美元未用完,涉嫌被陳水扁納入私囊。特偵組近日將對此部分貪汙犯行追加起訴。

     據指出,特偵組發現扁政府時代有多筆機密外交經費流向不明,疑有「假外交、真A錢」弊端。總計有十一大案,除了「安亞專案」五十萬美元、扁侵吞三十餘萬美元案外,另有「醫和專案」五百萬美元、「拉美專案」二千萬美元等九個專案。

     特偵組追查發現,多個外交機密專案中,有龐大的經費流向不明,不是沒有收據,就是沒有績效報告,甚至部分經費「出口轉內銷」,回流到國內帳戶。例如扁政府以執行拉美專案為由,指示外交部支付二千萬美元,這筆錢由FAPA(台灣人公共事務協會)前會長吳明基領走後,流向不明。

     另外,陳水扁擔任總統任內,以「共創雙贏,胸懷世界之旅」名義,出訪巴拿馬與貝里斯十一次,外交部每次都會提供十萬美元供扁作為宣慰僑胞或犒賞之用,這筆錢其實是外交部提供元首出訪的「零用金」。據指出,這些經費並未用完,扁每次都剩餘二至八萬美元,前後總計三十餘萬美元,事後並未繳庫。

     對於扁將沒用完的外交「零用金」納入私囊,檢調也相當驚訝。不過,扁辯稱經費並無剩餘,有時還要自己貼錢,而且也沒有人告知剩餘款要繳庫。但特偵組不採信其辯詞,認定扁涉嫌利用出訪機會,侵吞外交經費,涉及侵占公有財物罪。

     特偵組還查出,「安亞專案」是透過泰國籍政要疏通WTO高層,九十三年間外交部執行的安亞專案只有三期,前兩期由外交部前次長高英茂執行,每一期各匯款三十萬美元至泰國某政要指定帳戶,第三期改以空白旅行支票支付,但尚未查到兌現地點。檢方日前訊問高英茂後,對他發布境管通知,顯示其中確有疑點。

     至於安亞專案第四期經費五十萬美元,特偵組懷疑邱義仁侵吞,一度以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目前邱交保候傳。特偵組懷疑扁政府多名官員涉及「假外交、真A錢」弊端,日內將先行起訴扁及邱義仁等人外,至於其他流向不明的機密外交款,與扁家海外密帳有無關聯,則是後續追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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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扁家洗錢案 特偵組傳喚陳鎮慧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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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 2日電】 2009.07.02 04:16 pm 
 
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洗錢案,今天以證人身分傳喚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到案,說明扁家存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的資金進出狀況,以及元大馬家與扁家的資金往來,訊後將她飭回。

陳鎮慧上午11時許戴墨鏡及口罩,低調進入特偵組,直到下午 1時許離開,由檢察官林(吉吉吉)慧負責訊問。

特偵組查出,元大馬家於民國94年間透過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將新台幣 2億元送到玉山官邸,交付給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吳淑珍也於民國 95年6月間要求胞兄吳景茂等人,將扁家存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的 7.4億元款項,交付元大馬家處置。

特偵組認為,吳淑珍及前元大金控營運長馬維辰、前總經理馬維建等人的行為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今年2月間已將他們列為被告。

特偵組近日密集傳訊吳淑珍、馬維辰及多名洗錢案證人,並於中午傳喚熟悉扁家資金往來的陳鎮慧到案,鞏固相關事證。

知情人士指出,特偵組偵辦馬維辰、馬維建涉及洗錢的案情已告尾聲,不排除近期內先行將這部分案情偵結;至於元大證併復華金過程中是否涉及不法?檢方仍積極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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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二次金改等案 特偵組密訊吳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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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4 新聞速報 【中央社】

     特偵組今天下午在最高檢察署訊問前總統夫人吳淑珍,據指出,檢察官訊問重點在部分企業負責人匯款扁家的過程,及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代為處理新台幣2億餘元的過程。

     吳淑珍於2月3日向特偵組遞交陳報狀,指稱自20位企業負責人收受新台幣1000萬元至2億元不等的款項,金額合計逾10億元。檢方連日來訊問相關當事人後,多數人否認此事;部分企業負責人則證稱,相關款項為政治獻金,並非賄款。

     檢察官隨即密集訊問企業界人士,並傳喚二次金改承辦官員後,下午再度要求吳淑珍提出說明。

     另外,特偵組查出,黃芳彥曾協助吳淑珍處理2億8000萬元資產,除了原來存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的6000萬元款項外,另有2億2000萬元的來源及去向不明,檢察官也將就此訊問吳淑珍。9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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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機密、洗錢案律師 扁未解除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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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4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扁案,前總統陳水扁抗議合議庭「司法不公」,已解除三名律師委任;不過,扁另涉侵占外交部機密經費、國泰世華銀行八億元洗錢等案,刻由特偵組持續偵辦中,惟迄今,扁並沒有向檢方陳報解除三律師委任。

     自扁案爆發後,扁一再批評特偵組、合議庭「司法不公」,但扁只就法院審理中的案件解除律師委任,面對特偵組偵查的其他涉嫌不法案件,至今沒有解除委任,這種「選檢棄院」的考量,是不是基於特殊的訴訟策略?有待觀察。

     特偵組說,扁自從廿一日在法院當庭口頭解除三名律師委任後,迄今檢方沒有接獲扁或扁律具狀陳報解除委任。因此,檢方近日若再赴北所就訊扁時,會依規定通知三律師到場。

     目前特偵組繼續偵辦中的扁家弊案,至少還有機密外交貪汙案、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八億元洗錢等多起案件,現積極調查中。

     檢方說,機密外交貪汙案,共有陳水扁、涉及「安亞專案」的邱義仁、高英茂、人頭蔡X玲、陳X慶等五名被告。

     此外,涉及國泰世華銀行八億元洗錢案的被告有十人,包括有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陳俊英、吳文清、杜麗萍、馬維辰、黃芳彥。

     特偵組認定,九十五年扁家在國泰世華保管室共有八億元,包括辜仲諒的二億元,還有元大馬家為了購併復華金,給予扁珍二億元外,還有其他企業捐輸的四億元。特偵組已經掌握了這四億元的來源,正清查其不法的對價關係中。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查出扁家交付黃芳彥支付購買寶徠住處六千萬元的頭期款,是來自存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中八億元的一部分,因此寶徠部分資金疑似與洗錢、貪汙不法所得有關,日後法院判決有罪,須依法追繳。故而檢方已經透過陳致中轉告扁家,不得將寶徠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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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扁家洗錢案 傳訊陳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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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9.05.22 02:58 pm 
 
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洗錢案,上午再以洗錢被告傳訊前第一家庭成員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出庭應訊,針對國泰世華保險室7.4億元的來源及流向調查,與陳致中委任律師葉大慧研商緊盯匯款進度,並追查犯罪。

特偵組要追緝的黑錢,一筆是被瑞士聯邦檢察署凍結的2108萬美金,也就是俗稱的「海角七億」,另筆是1000萬元美金加2.4億元台幣共5.7億元,這筆款項最早由扁家寄放在國泰世華保險室有7.4億元,後轉藏在元大花園廣場,部分由元大金控代為操盤匯款。

特偵組分別去年12月12日、今年5月5日兩波起訴扁案,起訴範圍包括龍潭購地等四大弊案及扁家向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勒索2.9億元、收受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賄賂,犯罪金額並不包括5.7億元,因此仍需偵處。
 
瑞士凍結款 致靚願匯回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9.05.23 06:24 am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左)、媳婦黃睿靚(右)昨天到特偵組說明。
記者陳易辰/攝影

最高檢特偵組昨天約談陳致中、黃睿靚夫婦,要求兩人說明瑞士五點七億元匯回台灣的進度。據了解,陳致中夫婦表示願意將錢匯至特偵組指定帳戶,但因資金已被瑞士凍結,何時能解凍匯回台灣仍是未知數。

至於陳水扁聲請停止羈押及對法院裁定延長羈押的抗告案,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均駁回確定,陳水扁羈押期限,至少到七月廿五日。

據調查,陳致中夫婦除了在瑞士的兩千一百萬美金(約七億台幣)遭瑞士檢方凍結,後來從國泰世華保管室搬出、藉由元大馬家匯至瑞士的五點七億元,日前也被瑞士凍結。

陳致中夫婦昨天向特偵組表示,有誠意將錢匯回台灣,並已委請當地律師向瑞士法院聲請解凍,但至今沒下落,希望特偵組協助提出相關請求。

特偵組在陳致中夫婦認罪前,已掌握五點七億元的海外流向,並向瑞士聲請凍結成功,如今為加速瑞士將這筆款項匯回台灣,檢方會把扁案的起訴書翻譯成外文,向瑞士法院聲請返還犯罪所得,讓扁家的海外款項能交給台灣查扣。

特偵組昨天要求陳致中、黃睿靚確認筆錄中有關帳戶資金來源等,並簽署願意暫時將瑞士資金匯至特偵組指定帳戶的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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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經費也A? 調查局再補1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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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6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特偵組昨天第二波偵結扁案,但陳水扁仍身陷機密外交、企業「錢進」扁家等多起弊案。調查局發現,陳水扁疑在總統任內,利用出訪友邦機會,涉嫌侵吞外交部編列給友邦的經費,涉嫌貪汙,調查局已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嫌,將陳水扁函送特偵組偵辦。

     特偵組目前偵辦的扁家弊案,企業部分,包括國泰世華保險室案、元大馬家二億行賄扁家案、五億七千萬元洗錢案、鄭深池及黃芳彥洗錢二億二千萬,辜仲瑩協助扁家洗錢案及開發金經營權疑涉不法等六案。

     檢調偵辦機密外交貪汙案,共有五名被告,除陳水扁外,還包括涉及詐領「安亞專案」五十萬美金的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人頭蔡X玲、陳X慶等四人。

     涉及扁案洗錢、行賄案被告,除扁珍外,還包括黃芳彥、鄭深池、杜麗萍、馬維辰、馬維建、林文淵、辜仲瑩、邱德馨、吳文清、吳景茂、陳俊英、陳致中、黃睿靚等多人。特偵組仍持續偵辦中。

     檢調說,陳水扁所涉及的機密外交貪汙弊案,與「安亞專案」無關。據了解,特偵組在第二波結案前,曾訊問扁暗槓外交部經費一事,但扁否認A錢。

     檢調日前與外交部查帳,並以證人訪談多名駐中南洲、非洲友邦外交官後,發現陳水扁總統多次出訪友邦前,指示外交部編列預算,兌換美金旅行支票,作為援助友邦、鞏固邦交之用,但事後這些經費並未全部援助友邦。

     檢調懷疑,陳水扁以執行另外的機密外交名義,將外交部經費挪為他用,涉嫌侵占公有財物罪。特偵組認定,九十五年扁家在國泰世華保管室共有八億元,扣除辜仲諒的二億,還有元大馬家為了購併復華金,給予扁珍二億元外,還有四億元的來源仍不明朗,正鎖定部分企業家調查中。

     這八億元中,吳淑珍將六千萬交給黃芳彥先付購買寶徠豪宅頭期款,其餘交給馬家洗錢的七億四千萬元中,被檢方查扣了一億七千六百萬。

     馬家匯出洗錢的五億七千萬,被分成一千萬美金及二億四千萬台幣兩筆,匯往瑞士,以陳致中夫婦為名設立紙上公司,進行投資理財。

陳鎮慧:珍指示國務費付保險費
2009-05-06 中國時報 【郭良傑/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5日傳訊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見圖)與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對質。(陳志源攝)
 
     台北地院五日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馬永成、林德訓為與吳淑珍切割,委任律師詰問陳鎮慧時細問相關匯款單,陳鎮慧都說是「夫人指示」。她並證實,九十四年八月,吳淑珍曾指示動用國務費機密費一百七十萬元,支付陳水扁保險費,她僅在收支總表註明,未填核銷單。

     官邸稅單用國務費的機密費支付,陳鎮慧證稱,是吳淑珍交辦的,她有點哀怨的說:「夫人要我去繳費,又沒有給我錢,我還敢去跟她要錢嗎?」

     馬永成、林德訓的委任律師李勝琛,昨天針對陳水扁九十四年八月一筆二百廿六萬餘元的保險費詰問陳鎮慧,質疑她記帳不實。因為陳鎮慧只在收支總表上,登載有用一百七十萬元機密費支付這筆保險費,剩下的五十六萬餘元,是吳淑珍交給她去匯錢付款。

     陳鎮慧證稱,一百七十萬元是奉吳淑珍指示交辦,從機密費中轉出,她沒有寫內部核銷單,也沒記在支出明細表內。

     另外,九十三年二月,陳鎮慧受吳淑珍指示捐款給雲門文教基金會六十萬元,但是陳水扁在一銀城東分行的帳戶中只剩下五十四萬六千八百八十六元,她只好以機密費填補不足的五萬三千多元。

     至於九十一年間,一筆五十萬元的機密費,記載「奉示轉到基金會」,陳鎮慧答稱,當時是馬永成叫她把錢轉到由吳淑珍擔任董事長的「福爾摩沙基金會」,馬永成還告訴她,錢只是預借、轉支,但後來一直沒歸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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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3.1億喬人事 扁珍加訴3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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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6 中國時報 【陳志賢、顏玉龍/台北報導】

     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五日完成第二波偵結。檢方認定,陳水扁、吳淑珍利用職權,以「喬」金融機構人事、「政治獻金」等名,分別向陳敏薰、辜仲諒收受一千萬、三億元,依貪汙治罪條例職務上收受賄賂罪、圖利罪及違反政治獻金法追加起訴扁珍兩人,並連帶追繳沒收三億一千萬元,併案台北地院審理。

     台北地方法院明日將召開陳水扁延押庭,特偵組昨天表示,由於扁的羈押原因仍未消滅,檢方希望能繼續延押。

     政治獻金法案 首名起訴被告

     扁珍在扁案爆發後,對企業賄賂,都說是政治獻金,沒想到,卻也因此栽在政治獻金法上。檢方說,本案是九十三年四月二日實施政治獻金法後,第一件適用該法起訴的案例,該法還是扁任總統時公布施行,但扁卻是首位因被起訴的被告。

     檢方認定,扁珍三億一千萬元貪汙所得中,有八千萬元違反政治獻金法,檢方特別請法院宣告沒收。

     不處罰行賄者 陳敏薰逃牢災

     檢方查出,陳敏薰雖以一千萬台支行賄扁珍,但扁珍是以總統掌控閣員人事任免權,逼迫前財政部長林全喬人事,構成職務上收賄罪。因該罪不處罰行賄者,因此將陳敏薰行賄罪部分簽結。

     有關辜仲諒致贈扁珍八筆、共三億元款項,由於辜曾在法庭上公開宣稱,給扁家的巨款是「不樂之捐」,但他並未感受到被扁家「勒索」的感覺,因此檢方認定,扁珍利用辜仲諒多次交付政治獻金機會,暗中中飽私囊,涉嫌圖利扁家三億元,因此辜仲諒不算行賄,沒有刑責。

     宣稱不樂之捐 辜仲諒免刑責

     不過,特偵組強調,辜仲諒因另涉紅火案等案件,被列為背信罪被告,檢方仍持續偵辦中。檢方懷疑,紅火案中有三億資金流向日本,有可能是遭辜仲諒挪用,彌補先前他以自己及家族資金,支付扁珍三億的損失。

     檢方指出,扁珍向辜仲諒收受三億元中,九十一年的二千萬、九十三年三月間的二億元,因當時尚未實施政治獻金法,且扁珍是以推動秘密外交、成立基金會等理由要錢,這二億二千萬,與政治獻金沒有關連。

     九十三年四月施行政治獻金法後,該法明訂政黨代表人未經許可設立專戶,不能收受政治獻金,當時身兼民進黨主席的陳水扁,與妻子以政治獻金名義,向辜仲諒要錢,違反政治獻金法。

     選舉加紅火案 辜被扒三次皮

     檢方認定,扁珍在九十三年下半年,以當年舉辦的立委選舉為由,向辜索討五千五百萬元;九十四年下半年,又以資助羅文嘉競選台北縣長,收受一千五百萬政治獻金;九十七年一月間,辜仲諒因紅火案逃亡海外,扁透過馬永成向辜索討一千萬政治獻金,總計這八千萬元,檢方認為違反政治獻金法。

     辜仲諒、陳敏薰交付扁珍三億一千萬資金流向,陳的一千萬是流到扁家瑞士帳戶內;另辜仲諒的三億元部分,吳淑珍坦承辜的二億元是存入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內,檢方認為,辜仲諒給扁家的錢,大部分都已被洗錢到海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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