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民生戰線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扁族親貴及弊案追蹤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週刊爆:扁借黃睿靚帳戶 匯美3億
 瀏覽43,093|回應655推薦5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5)

看ㄎㄢ、
渴望和平
藍海翔
MOGI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8.14 03:37 am
  
壹週刊昨天報導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曾接獲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艾格蒙聯盟」通報,指前總統陳水扁與吳淑珍夫婦曾利用媳婦黃睿靚及黃家人的帳戶,匯款三億元到美國,懷疑這些錢是海外密款。

但調查局昨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洗錢防制中心從未接獲新加坡、美國等艾格蒙聯盟通報陳前總統有「海外密款」訊息,週刊報導與事實不符。

至於洗錢防制中心有無在台開案或國務機要費案偵辦期間,清查前第一家庭的帳戶及資金;調查局官員則說,個案涉及偵查不公開,「這部分不能證實有沒有,也無法透露」。

壹週刊指出,陳水扁匯出海外的三億元資金,是先經由新加坡,再轉匯到美國陳致中及黃睿靚的戶頭;分批匯出的時間點是在九十五年底,也就是台開案與國務費案爆發期間,當時陳致中曾隻身飛往美國。

報導還說,陳致中到美國後曾到銀行辦事,當時保護陳致中的國安人員,都被交代在銀行外面等候。

壹週刊報導,雖然陳水扁強調沒有海外密款,但檢調仍將他複雜的資金網路查得一清二楚,除了三億元外,還發現另有其他匯往海外的可疑資金,金額可能直逼十億元。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2982113
 回應文章 頁/共66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致中夫婦「無業」 9億從哪來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8.08.15 03:19 am
  
前總統陳水扁媳婦黃睿靚在瑞士有海外密帳四個戶頭,流通金額高達九點三億元;目前沒有工作的陳致中、黃睿靚夫婦怎可能擁有這樣的鉅款?

退一步講,若這筆錢是扁家的錢,以扁當總統一個月約四十二萬元左右的薪水,一年國務機要費約五千萬元,八年下來不吃不喝還不到五億元,陳致中夫婦九億多元的鉅款到底從何而來,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對照陳水扁在總統任內,二○○七年匯款往新加坡的巴紐十億元鉅款,時間點與扁媳匯款海外的時間接近,這其中是否真有關連,讓外界產生極大疑問。

這一回立委洪秀柱再爆料,目標直指陳致中和黃睿靚夫婦,洪秀柱出示的瑞士司法部門文件,成為強有力的證據,逼著陳前總統在昨天下午不得不出面開記者會,但扁言詞閃爍,留下許多謎團,前第一家庭也陷入前所未有的政治風暴中。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2984946
剩餘款捐出變匯出 扁說詞前後不一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8.15 03:19 am
  
陳水扁昨天說吳淑珍將他四次選舉的剩餘款匯往國外,不過,陳水扁先前才向特偵組表示,總統大選的剩餘款及選舉補助款都已捐出,說詞前後不一。

據指出,陳水扁日前至特偵組應訊時曾向檢察官供稱,他兩次競選總統的競選補助款三億四千萬元,都捐給民進黨部;而競選募款剩餘的三千多萬元,則捐出成立凱達格蘭學校。

對於陳致中夫婦在瑞士等地帳戶內的資金來源,陳水扁又說是四次選舉的競選剩餘款,檢方認為他的說詞與之前說法不一致。

【記者何明國/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承認競選經費申報不實。根據中選會資料,陳水扁二○○○年申報的競選總統結餘款是兩百餘萬元,二○○四年是一百廿餘萬元,兩次結餘款總共只有三百多萬元。

二○○○年扁呂申報的競選經費,收入是九億四千九百餘萬元,支出是九億四千七百多萬元,結餘兩百多萬元。二○○四年申報的競選經費,收入是十二億兩千多萬元,支出是十二億兩千多萬元,結餘一百廿餘萬元。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2984944
瑞士函件 我代表處延誤通報一個月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 2008.08.15 03:19 am

立委洪秀柱昨天公布瑞士司法部聯邦檢察署向台灣申請刑事案件協助的函件,以協助調查前第一家庭可能涉及的洗錢案。
記者高智洋/翻攝

立委洪秀柱指稱前總統陳水扁疑似利用媳婦黃睿靚名義設置海外帳戶洗錢,外交部發言人陳銘政證實,外交部的確在三周前收到瑞士聯邦司法部送來請求配合調查的相關文件,並在第一時間轉請台灣相關單位協助調查。

陳銘政表示,外交部對於國際司法合作案的處理原則,一向是直接轉發給相關單位,請兩國的司法單位彼此互相協調處理。外交部不會去了解內容,且這又是個偵查中的案件,外交部對此案沒有任何評論。

據了解,外交部駐瑞士代表處,早在六月中就收到瑞士聯邦司法部送來的文件,但代表處卻延誤至七月中下旬才轉回台北,台北的外交部驚覺事態嚴重,第一時間轉給法務部。

外交部高層坦承,瑞士代表處在此事處理上「確實大有問題」,不是政治敏感度不夠,就是「別有用心」。民進黨政治任命的瑞士代表劉寬平,是否要為此負起全責?高層說,這部分外交部已經在做內部調查,在沒有查明真相前,不會隨意揣測,但「誰該負責誰就負責」,如果有涉及違法或行政疏失,外交部會主動將調查結果送交司法單位或監察院。

此外,由於帳戶成立時間點與金額與巴紐案太過巧合,令人質疑。外交部高層說,這部分外交部也正在調查,如調查結果屬實,外交部是「樂見其成」,終於可以把十億追回歸國庫,「我們也很急著知道調查結果」。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2984943
瑞士查洗錢 索扁家資料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李祖舜/台北報導】 2008.08.15 03:19 am
  
立委洪秀柱昨天公布黃睿靚在瑞士的鉅額資金帳戶,資料來自瑞士司法部聯邦檢察署,向台灣申請刑事案件的協助函。瑞士檢方在函中要求我方提供陳水扁年薪、陳致中與黃睿靚職業等資訊,也要求我方對該案進行搜查問詢,以協助調查前第一家庭可能涉及的洗錢案。

瑞士檢方要求我司法當局提供的資訊,包括「有關前總統家屬一切可能刑事追蹤資料,特別指陳水扁、吳淑珍夫妻與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四人」、「前總統家屬對瑞士刑事訴訟有用之有關文件副本(特別指定法院判決書、起訴狀、警察局報告、其他報告、聽證、銀行及金融報告)」。

這份由瑞士聯邦司法部檢察署候補檢察官(Graziella de Falco Haldemann)署名發函、向台灣司法當局申請刑事案件司法協助函,是在今年六月十六日轉給我駐瑞士代表處,再轉回國內,原件是法文,瑞士官方翻譯成中文版本給我國。

該文件共九頁,除了陳述陳致中夫妻可能涉及洗錢外,也直指黃睿靚與陳致中因觸犯瑞士刑事法典洗錢罪,因此附上瑞士刑事法典第三百零五條洗錢罪與第三百卅七條組織犯罪、資助恐怖行動與經濟犯罪的條文內容,供我方參考。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2984942
瑞士銀行法 查客戶存款來源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歐洲特派員陳玉慧/十四日電】 2008.08.15 03:19 am
  
瑞士司法當局要求台灣協助調查陳致中和黃睿靚涉嫌洗錢案,承辦的瑞士檢察官歐丁格十四日對聯合報表達了他身為司法人員的不滿,他說他無法了解,為何由他和另一位檢察官賴顧伯等人聯合署名的秘密文件會流傳出去。他的反應也證實了這份文件的真實性。

這份文件由歐丁格和賴顧伯等檢察官聯名撰寫,由瑞士聯邦檢察署署名交給駐瑞士台北經濟文化代表團,這是瑞士官方繼汪傳浦佣金案後第二度向台灣請求司法合作,要求台北當局在國際洗錢刑事案件上提供司法協助。

歐丁格在洛桑辦公室接聽記者詢問案情時,異常震驚,一度中斷和記者的電話交談,直接向辦公室的其他成員詢問,文件何以對外流傳?歐丁格語氣十分焦慮,他並詢問聯合報記者,如何得到此份文件?

歐丁格的反應已證實了這份文件的存在。他說,他不但不解,且感到生氣和受到威脅,他做為檢察官,無論如何,偵查絕不公開,對文件外流,他感到遺憾。

這份由瑞士聯邦檢察署署名的文件,是因為陳致中和黃睿靚涉嫌洗錢,觸犯瑞士刑法第三百零五條,瑞士要求台灣司法當局提供相關文件或訊息,包括陳致中夫婦及前總統陳水扁夫婦的刑事追蹤資訊,陳水扁家屬對瑞士刑事訴訟有關的文件副本及陳水扁年薪和陳致中夫婦的職業資訊。

按照這份流傳出來的中文文件,瑞士當局已將陳致中夫婦的存款與陳水扁夫婦畫上等號,如果陳水扁家屬無法交代金錢來源,將捲入瑞士刑事案件,這是有史以來台灣總統首度涉及國外洗錢案件。

依照近年的瑞士銀行法,任何客戶都必須交代金錢來源,瑞士司法當局則會抽檢客戶所提供的資料是否屬實。七年前,汪傳浦將近九億美元以兒子汪嘉興名義存入瑞士銀行,正因汪提供的金錢來源是變賣汪傳浦妻在台灣的小型不動產,引起檢察官的懷疑。

而此次瑞士檢察官對黃睿靚所提出的金錢來源亦持懷疑,由文件看來,黃睿靚和陳致中從未提出可信證據,因此瑞士認為陳水扁家屬四人涉嫌洗錢活動,因此轉向台灣司法單位要求進一步的清查和證據。

不過,瑞士當局雖以涉嫌「洗錢」來偵辦此案,但追查重點應該還是陳水扁家屬的款項來源,陳水扁家屬至今無法交代金錢來源,而金錢又由其他銀行和公司行號轉入,行逕形同「洗錢」。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2984941
扁媳鉅款來源不明 瑞士查封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李祖舜/台北報導】 2008.08.15 04:24 am
  
立委洪秀柱昨天爆料,黃睿靚在瑞士美林銀行以個人和公司名義,先後成立四個帳戶,金額超過新台幣九億三千萬元,瑞士聯邦檢察署認為有洗錢之嫌,已依瑞士刑事法典,查封相關帳戶。

洪秀柱質疑,陳致中和黃睿靚都沒有工作,為什麼有這麼多錢?這筆款項和陳水扁是否有關係?

壹週刊指陳水扁海外密款高達三億元,洪秀柱昨天表示,壹週刊資料有誤,黃睿靚是在瑞士而非美國開戶,匯入的金額約三千一百萬美元,折合約台幣九億三千萬多元。

洪秀柱指出,黃睿靚二○○七年二月十五日,以「HUANG Jui-Ching」在瑞士美林銀行(MERRILL LYNCH BANK)開設帳號464528〈Sorbona 1〉號和464625〈Sorbona 2〉號兩個帳戶。而二○○七年二月十五日與三月二日,有兩筆來自新加坡瑞士信貸私人銀行未註明帳戶、約兩千零九十四萬美元和十四餘萬美元,分別匯入這兩個銀行帳戶。

洪秀柱表示,二○○七年五月,黃睿靚也委託美林銀行代為成立於開曼群島註冊的BOUCHON LTD公司,所有權人是黃睿靚,授權代理人是陳致中,藉這個公司開設467683號和467722號兩個帳戶,黃將前述兩筆約兩千一百零八萬美元,再轉入BOUCHON LTD公司所開設的這兩個公司帳戶。

在二○○七年十一月底,黃睿靚經由BOUCHON LTD公司之法定簽名人陳致中,從設於蘇黎世蘇格蘭皇家COUTTS銀行(GALAHAD MANAGEMENT公司)帳戶,又匯約一千萬美元到BOUCHON LTD公司。

洪秀柱說,由GALAHAD MANAGEMENT公司移入一千萬美元,黃睿靚未能向銀行提供合情理由,可能是洗錢,所以瑞士檢方將BOUCHON LTD的財產查封。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2984940
陳致中夫妻9日出境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08.15 03:25 pm
  
瑞士聯邦檢察署日前透過司法互助,請台灣協助調查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海外鉅款來源。特偵組國務機要費案發言人朱朝亮今天指出,陳致中與黃睿靚目前在國務費案仍非被告,檢方並未對他們限制出境,兩人已在九日搭機出境。

記者黃國樑/特稿

曾經有一段很長的日子,前總統女婿趙建銘一定很悶,因為,他揹了一個台開內線交易案,他跟老婆、公主陳幸妤,似乎關係降到冰點,丈母娘吳淑珍罵他是「蓋頭鰻,不知死活」,他老婆要他老爸趙玉柱乾脆去死好了,他自己被迫離開台大,回麻豆新樓醫院看診。

曾經,這兩三年來的日子,趙建銘是默默承擔著一切,因為扁家跟趙家進行著「超完美切割」,好像一切的貪贓枉法,都是趙家,趙玉柱跟兩個不肖兒子幹的,陳幸妤什麼都不知道,還一度傳出兩人要離婚,最後,是扁家念在女兒的幸福份上,勉強再接納了趙建銘。

現在,隨著扁的媳婦在瑞士開的帳戶曝光,扁也坦承自己有海外帳戶,那個一直以來想像拚圖終於完整了,的確,趙建銘不過是近墨者黑罷了,一塊白布被染黑罷了。一個曾是恩師眼中有為的年輕醫師,在看盡了那種天文數字的金錢搬運法,那種神秘而潛行水面底下,見不得光的犯罪手法,他不過是技癢也一起下海而已,或者,他根本就是有一個佛地魔,在教他這些魔法秘技。

真正的宗師顯然是扁珍,不知從何而來,一個海外帳戶就可以擁有近十億元的鉅款,這些錢扁畢竟信不過他人,由自己唯一的兒子陳致中以及媳婦黃睿靚,用層層流轉的洗錢手法,流入瑞士美林銀行的帳戶,一切洗錢手法盡皆像是「典型示範」,開設紙上公司,再由紙上公司設立帳戶,金錢繞過整個地球,最終猶如進入的神秘湖底,靜靜等候主人有朝前來探問。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2984938
高檢署:「查案幅度 史無前例」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08.15 03:25 pm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上午證實,偵辦國務機要費案除了追查前總統陳水扁支領費用涉及貪汙案情外,將全面清查前第一家庭海外資金是否為犯罪所得,「查案幅度超過前台灣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的辦案範圍。」

此外,特偵組自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基礎案情發展,基於相關犯罪事實不可切割的偵查策略考量,未來,凡是捲進弊案的扁家親戚,包括黃百祿、趙玉柱兩個前第一親家成員,都有可能因扁家涉及海外洗錢遭致調查。

特偵組也證實,經過7月24日、8月12日兩度傳訊陳水扁後,由於陳水扁提出選舉結餘款捐出3.4億元等答辯,特偵查在調閱查證案情後,會繼續傳訊陳水扁出庭。

國務機要費案發言人朱朝亮指出,過去查黑中心是偵辦陳水扁、吳淑珍夫妻違法詐領148 萬元的國務機要費案,特偵組日前接獲來自瑞士的疑似洗錢資料,「內容中的確有可以再發展的空間」,會全面清查有關資金。

截至昨天陳水扁自爆吳淑珍匯款到海外前,外界始終認為國務機要費案再啟偵查,只是根據前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的起訴範圍「依樣畫葫蘆」,特偵組上午明確表態,已重新釐定偵查範圍,擴大追查與扁家資產有關的所有犯罪疑情。

特偵組指出,再辦國務機要費案,目前只有簽分陳水扁一人為特偵字案被告,由於吳淑珍業經起訴並移審台北地院,因此,如有需要吳淑珍出庭作證,將會以證人身分對她發出傳票以利查證陳水扁是否犯罪。

特偵組說,「錢在帳戶中轉來轉去,不構成犯罪」,「不過,如果吳淑珍透過媳婦黃睿靚匯出的海外資金與國務機要費案、扁嫂炒股案、巴紐醜聞等案件有關,則不排除先追加起訴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涉及貪汙,再分案追查扁的其他洗錢管道與犯罪事實。」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2984937
扁聲明未洗錢 稱匯款2千萬美元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新聞網、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 2008.08.15 04:33 pm
  
陳水扁上午發布聲明稿,強調匯留海外資金的總額為2000萬美元,並非部分媒體所報導的3000萬美元,有此誤傳是其中有1000萬美元的匯款,被重複計算。

對於外界質疑資金為何在數家銀行間流動,有洗錢的嫌疑,陳水扁在聲明稿中澄清說,相關資金的異動,由「荷蘭銀行」轉到「標準銀行」,再轉到「瑞士信貸」,是因為個人銀行業務承辦人工作異動而隨之移轉,絕非意圖洗錢。

陳水扁在聲明中強調,相關資金並非於2007年1月才一次匯出,而是於2007年前早已存在,與「巴紐案」相關資金的被領走的時間不符合,更無任何關係與牽連。

陳水扁重申指出,相關選舉經費剩餘款不是一己所有,這些錢來自於社會,應用之於社會,應全數用於公共用途。其中,部分資金在相關資訊被披露前,已用於台灣的國際外交工作,未來他將信守承諾,將歷次選舉的剩餘款捐出,全數用於關懷弱勢等社會福利之用。

此外,由於陳水扁的媳婦黃睿靚的戶頭,正是壹週刊和國民黨立委洪秀柱所揭露陳水扁匯款海外的帳戶,外傳陳致中夫婦現在人在美國,陳水扁辦公室對此三諴其口,僅強調說,「不清楚」。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2984936
冷眼集》扁超完美切割 為洗錢脫罪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特稿】 2008.08.15 03:25 pm
  
前總統陳水扁家人爆洗錢疑雲,從瑞士查到國內,迫使陳水扁昨天不得不坦承違法(做了「法律所不許可的事」),不過,律師出身的陳水扁,畢竟是法律老手,昨天,他將匯款之事說是吳淑珍所為、所匯款項則是「選舉剩餘款」。

就法律面來看,可謂是「超完美切割」,如此一來,法律上的效果是,扁的說詞可以讓扁家先撇開「洗錢」重罪。

洗錢防制,目前已是國際間共同合作打擊的犯罪,不過,要構成「洗錢」,前提必須是所洗的錢為重大犯罪所得,依陳水扁說法,該筆款項是選舉剩餘款,換言之,就非重大犯罪所得,因此,陳水扁昨天等於身兼律師,並替家人「辯護」,否認扁家涉及洗錢。

由於當時政治獻金法尚未立法,嚴格說來,隱匿選舉的剩餘款僅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罰錢而己,其他幾乎無法可罰,因此,陳水扁昨天出席記者會的時間雖短,卻是實實在在的替自己和家人做了最重要的辯護,剩下無關緊要的,才交給律師。

依瑞士請求司法互助的內容是要求我方提供陳致中、黃睿靚涉及該國刑法第305條之2洗錢犯罪的相關資料,顯示瑞士方面已高度懷疑該款項的正當性,並希望我方協助查出款項的源頭。

不過,要查出該款項的匯款流程,的確有實際上的困難,尤其是匯款是經由新加坡轉出,以過去檢調偵辦巴紐案的經驗、新加坡方面金融機構的配合度,若想從新加坡回頭查匯款源頭和流向,有其困難度。

若查不到資金來源,在目前舉証責任分配下(檢調應負舉証責任),檢調若無法反駁陳水扁說法,在法律上只能選擇「相信」,若果真如此,這樁「頭條新聞」的前第一家庭洗錢疑雲,到最後可能仍是不了了之,這也是多年來,司法檢調單位最被民眾所詬病的;此次,檢調該拿出點能耐來,改改民眾的印象吧。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2984935
頁/共66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