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歐洲特派員陳玉慧/十四日電】 2008.08.15 03:19 am
瑞士司法當局要求台灣協助調查陳致中和黃睿靚涉嫌洗錢案,承辦的瑞士檢察官歐丁格十四日對聯合報表達了他身為司法人員的不滿,他說他無法了解,為何由他和另一位檢察官賴顧伯等人聯合署名的秘密文件會流傳出去。他的反應也證實了這份文件的真實性。
這份文件由歐丁格和賴顧伯等檢察官聯名撰寫,由瑞士聯邦檢察署署名交給駐瑞士台北經濟文化代表團,這是瑞士官方繼汪傳浦佣金案後第二度向台灣請求司法合作,要求台北當局在國際洗錢刑事案件上提供司法協助。
歐丁格在洛桑辦公室接聽記者詢問案情時,異常震驚,一度中斷和記者的電話交談,直接向辦公室的其他成員詢問,文件何以對外流傳?歐丁格語氣十分焦慮,他並詢問聯合報記者,如何得到此份文件?
歐丁格的反應已證實了這份文件的存在。他說,他不但不解,且感到生氣和受到威脅,他做為檢察官,無論如何,偵查絕不公開,對文件外流,他感到遺憾。
這份由瑞士聯邦檢察署署名的文件,是因為陳致中和黃睿靚涉嫌洗錢,觸犯瑞士刑法第三百零五條,瑞士要求台灣司法當局提供相關文件或訊息,包括陳致中夫婦及前總統陳水扁夫婦的刑事追蹤資訊,陳水扁家屬對瑞士刑事訴訟有關的文件副本及陳水扁年薪和陳致中夫婦的職業資訊。
按照這份流傳出來的中文文件,瑞士當局已將陳致中夫婦的存款與陳水扁夫婦畫上等號,如果陳水扁家屬無法交代金錢來源,將捲入瑞士刑事案件,這是有史以來台灣總統首度涉及國外洗錢案件。
依照近年的瑞士銀行法,任何客戶都必須交代金錢來源,瑞士司法當局則會抽檢客戶所提供的資料是否屬實。七年前,汪傳浦將近九億美元以兒子汪嘉興名義存入瑞士銀行,正因汪提供的金錢來源是變賣汪傳浦妻在台灣的小型不動產,引起檢察官的懷疑。
而此次瑞士檢察官對黃睿靚所提出的金錢來源亦持懷疑,由文件看來,黃睿靚和陳致中從未提出可信證據,因此瑞士認為陳水扁家屬四人涉嫌洗錢活動,因此轉向台灣司法單位要求進一步的清查和證據。
不過,瑞士當局雖以涉嫌「洗錢」來偵辦此案,但追查重點應該還是陳水扁家屬的款項來源,陳水扁家屬至今無法交代金錢來源,而金錢又由其他銀行和公司行號轉入,行逕形同「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