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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刊爆:扁借黃睿靚帳戶 匯美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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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ㄎㄢ、
渴望和平
藍海翔
MOGI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8.14 03:37 am
  
壹週刊昨天報導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曾接獲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艾格蒙聯盟」通報,指前總統陳水扁與吳淑珍夫婦曾利用媳婦黃睿靚及黃家人的帳戶,匯款三億元到美國,懷疑這些錢是海外密款。

但調查局昨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洗錢防制中心從未接獲新加坡、美國等艾格蒙聯盟通報陳前總統有「海外密款」訊息,週刊報導與事實不符。

至於洗錢防制中心有無在台開案或國務機要費案偵辦期間,清查前第一家庭的帳戶及資金;調查局官員則說,個案涉及偵查不公開,「這部分不能證實有沒有,也無法透露」。

壹週刊指出,陳水扁匯出海外的三億元資金,是先經由新加坡,再轉匯到美國陳致中及黃睿靚的戶頭;分批匯出的時間點是在九十五年底,也就是台開案與國務費案爆發期間,當時陳致中曾隻身飛往美國。

報導還說,陳致中到美國後曾到銀行辦事,當時保護陳致中的國安人員,都被交代在銀行外面等候。

壹週刊報導,雖然陳水扁強調沒有海外密款,但檢調仍將他複雜的資金網路查得一清二楚,除了三億元外,還發現另有其他匯往海外的可疑資金,金額可能直逼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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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格蒙聯盟 反恐防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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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5 中國時報 【林家群】

     媒體報導我國檢調收到由「艾格蒙聯盟」(Egmont Group)轉來的情報稱,前總統陳水扁的家族有資金流向美國等地,讓檢調偵辦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之外,也在了解是否有其他資金的流向與來源。

     雖然調查局昨天馬上發布新聞稿否認接獲「艾格蒙聯盟」情資,但「艾格蒙聯盟」是什麼組織?

     有鑑於國際經濟犯罪猖獗,尤其透過洗錢(money laundering)讓不法所得透過轉帳變成合法,加上國際恐怖主義橫行影響世界安全,為防止恐佈分子獲得資金遂行犯罪,一九九五年六月,美英法等國及國際貨幣基金(IMF)及七大工業國(G七)金融行動工作小組等國際組織,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的「艾格蒙宮」(Palais d’Egmont-Arenberg)集會,籌設一個能交換有關不法洗錢及預防恐怖分子獲得資助的情報網的非正式組織,以開會地取名「艾格蒙聯盟」。

     「艾格蒙聯盟」的全稱是「Egmont Group of 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s」,重點在於後面的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s(FIU,即各國的金融情報單位),它要求各FIU須是各國調查與偵辦金融犯罪的專責機構。

     一九九五年「艾格蒙聯盟」剛成立時只有十四個FIU,但至今全球已有一○六個FIU加入。目前聯盟設立一個由十四個會員組成艾格蒙委員會,以及法律、營運、訓練、資訊科技及外部聯繫等五個工作小組;近年為了讓聯盟運作以及與其他國際組織交流聯繫,另在加拿大多倫多市設立秘書處。

     我國是在一九九八年以調查局的洗錢防制中心(Money Laundering Prevention Center,MLPC)名義加入,成為FIU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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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開案當時 即已查出案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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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5 中國時報 【張孝義、王健聖/台北報導】

     法務部昨天雖稱是接獲外交部轉來瑞士司法部要求合作調查陳致中、黃睿靚涉嫌洗錢案,唯據透露,檢調人員早在陳水扁卸任前就已掌握相關資料,甚至在台開案爆發時就要求檢察官許永欽進行偵辦,但許檢認為與台開案無關,因此拒絕。

     許永欽昨晚表示,台開案偵查過程中,調查人員確曾在台新銀行南門分行發現一些事,但因與台開案無關,所以檢方並沒有審視這份資料,也沒有跟檢察長報告,更沒有另外簽分案件來偵辦。

     許永欽說,當時調查人員呈交了一份黃色牛皮紙袋給北檢,表示是資金清查資料,經過詢問這份資料與台開案無關,因此將資料退回調查局。

     據熟悉內情人士透露:兩年前在調查台開案時,曾發現陳水扁在台新銀行有一帳戶,內存一億餘元。由於這筆錢來源不明,因此在蒐集相關資料後,即交給偵辦台開案的檢察官許永欽,同時請許檢向檢察長顏大和報告,當時調查局還派了專人,準備配合檢察官辦案。

     據了解,這筆一億餘元的鉅款,在調查人員展開偵查後不久,就被提領一空,當時曾懷疑是有人向陳水扁洩密,但因檢察官不肯偵辦台開案的「案外案」,最後也就不了了之。如果當時許檢採取行動,也許陳水扁家族就不會有後續的匯款境外行為。

     據《壹周刊》媒體報導,陳致中、黃睿靚匯往瑞士的資金達三億元,唯據調查單位掌握資料,「絕對不只這個數目」,且陳家在海外的帳戶絕不止這個,陳水扁最好一次說清楚,不要爆一個說一個,否則會愈來愈難堪。

     據一位對案情頗為了解的檢調透露,外界對陳致中夫婦究竟匯了多少錢到瑞士,眾說紛紜,媒體報導是三億元、藍營立委估算九億多元,但實際數目卻是介於三億元以上,不過也沒九億元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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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庫」破堤 扁被起訴機率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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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5 中國時報 【陳嘉宏/特稿】

     陳水扁在記者會道歉說他做了「法律所不容許」的事,但如果這筆錢真如他所說是「選舉結餘款」,扁其實僅違反財產申報及選罷法等法令,充其量不過追加數十萬到百萬的行政罰鍰。但洗錢案勢將波及目前檢方在追查的國務機要費案,尤其將使扁陣營反詰檢方的「大水庫理論」破堤,扁依貪瀆罪遭到起訴的機率將大增。

     多數參選公職的政治人物都有兩筆帳,公帳用以公開申報,私帳密而不宣,作為「安家」之用;在沒有政治獻金法之前,不少政治人物私下坦承,選舉真是讓他們「愈選愈有錢」。就如同二○○四年爆發的陳由豪獻金案情節一樣;紅頂商人登堂入室,私下塞給欲「投資」的政治明星數百萬甚至更多的政治獻金,其實是司空見慣,過程中,沒有資金來源流向,更查不到對價,有誰管得到?

     陳水扁說這筆錢是「選舉結餘款」,對他而言是最安全的說法;結餘款其實就是政治獻金,在獻金法還沒三讀以前,只要假選舉政治獻金之名,再鉅額資金捐贈都可納入這座「水庫」裡,只要檢方無法證明這筆錢是「非法所得」,就算透過洗錢防制法翻查再多遍,恐都徒勞。

     但即便扁的「結餘款」說法暫時過得了關,然這筆「意外」多出來的兩千萬美金勢將波及正在偵辦的國務機要費案。

     為了清查國務機要費案,檢方將扁家財產總歸戶,一度得出財產無異常增加的結論,這讓扁仿馬英九特別費辯論模式,提出的「大水庫理論」頗具說服力。

     不過現在水庫已破堤,檢方自然可以合理懷疑「消失」的上千萬國務機要費,就出現在這筆兩千萬美金獻金裡,扁的國務機要費訴訟已是命運坎坷。

     但此事最不可思議之處,還在於陳水扁已貴為總統,居然還膽敢堂而皇之地鉅額獻金匯出國外,就算不論是否有一家人「落跑」的準備,其過程之不堪,用心之深沉,都已經讓曾經支持民進黨與陳水扁的人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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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剩款?公用? 為何匯出不捐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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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高源流/文字工作者(澎縣馬公)】 2008.08.15 11:35 am
  
很多人看陳水扁的作為,多認為他當總統的時間比較少,當總統候選人的時間比較多。不過我認為,陳水扁當被告的時間最多,被告的任期比他總統任期還長。所以要解析陳水扁的種種作為、說詞,不要從他總統或者前總統的身分著眼,而應該以被告的角度來看。

無論是台開案、SOGO案,或者國務機要費案,如果從總統的角度來看陳水扁的辯詞,總會覺得他說的話實在離譜得聽不下去。但是,如果從陳水扁被告的角度看,就合情合理。

因為,當被告有個特權,就是有特大的自由可以隨便說話,全力為自己辯護,而且在遇到不利自己的東西,自己又解釋不清楚的時候,還可以選擇不說,或者說謊。

昨天傍晚,陳水扁再度把他被告的角色扮演得淋漓盡致,不但把他個人的責任撇得一乾二淨,而且還不懷好意的把國內政壇幾位大人物也拖下水,用來表明天下烏鴉一般黑。陳水扁這種作法,讓人看不下去,非得要說上幾句,以免天下人,特別是特偵組的檢察官們,受到不當影響。

陳水扁在昨天記者會中說,這些海外匯款是吳淑珍私自弄的,他不知道。問題是,這些匯款的金額不是三兩百萬,而是十億,吳淑珍怎麼瞞得住他?況且,這些匯款的帳戶,用的是陳致中、黃睿靚,即便是吳淑珍想瞞陳水扁,陳致中夫婦難道也會瞞陳水扁?萬一陳致中夫婦真的也刻意要瞞陳水扁,那麼這筆匯款的來源、匯款目的就有見不得人的疑問了。

至於匯款的目的,陳水扁解釋說,吳淑珍是為了他卸任總統之後的「公用」才匯出的,但是,如果為了公用,就表示可以光明正大的用,何必用自己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的名義開戶,而且還用近似違法洗錢的方式,把這些錢從台灣、新加坡、瑞士、美國匯來匯去?

最關鍵的是,陳水扁說,這些匯到他兒媳海外帳戶的鉅款,不是什麼非法所得,而是選舉剩餘款。那我要質問陳水扁:今年民進黨財政困難的時候,怎麼沒看到你把錢捐給民進黨公用?所以我高度懷疑,這根本不是什麼選舉剩餘款。

至於陳水扁最後說的,他絕對清白,願接受調查云云,參以他過去在國務機要費案偵審期間的種種阻撓偵審行為,大家就當耳邊風聽聽,不能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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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卸責?》法律不允許的事 究竟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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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鄭小平/公(台北市)】 2008.08.15 11:35 am
  
陳水扁在證據明確之下,承認他「曾經」做了「法律所不允許的事!」問題在於,他究竟做了有多少事情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事。

俗話說:「窮寇莫追!」陳水扁認罪之後,竟將該事件企圖轉化成政治事件,為防患未然,所以司法機關應有所警覺,並且加快腳步蒐集相關通聯紀錄及證據,快速處理,而且一有結果,應階段公布處理查證結果,讓全民了解,以免司法事件演變成政治事件,又將賠上多少社會成本。

許晴/退休人員(北縣土城)

看到陳水扁在記者會上說出道歉的話,但是在最後還是要把馬、蕭、連、宋拉進來,說他們也是選舉經費申報不實,也有將選舉補助款匯到海外,這有點像一個被抓到作弊的小朋友說別人也有作弊,但是你能脫掉你的罪責嗎?

至少別人沒有被抓到,如果有也請檢調把其他人一起調查,還給其他人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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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雲一波波 困獸猶鬥的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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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施正鋒/東華大學民族發展所教授兼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 2008.08.15 11:35 am
  
身陷國務機要費風暴的前總統陳水扁,最近因為馬英九總統註銷機密檔案,面對如何脫身司法與憲法糾結困境,屋漏偏逢連夜雨,媒體爆料兒媳匯錢美國的疑雲,隨即又有立委揭露,瑞士當局要求政府協助調查陳致中夫婦涉嫌洗錢,並獲得外交部證實。

在眾人匪夷所思之際,原本以為只是八卦雜誌興風作浪、或是喜好作秀的國會議員胡言亂語,阿扁卻慎重召開記者會,公開承認扁嫂在年初告知、將自己的選舉經費餘款匯往國外,不禁令人產生無限的遐想,恐怕會打破社會上「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兩極對立民意。

陳水扁在兩千年贏得大選,原本背負著多少本土選民的殷切期待,可惜執政八年,不要說未能認真履行選前對於支持者的承諾,一般政務的推動也乏善可陳;當然,這一切都可以歸咎朝小野大的國會結構,讓民進黨政府推說心有餘而力不足。

然而,當政府的貪腐與民進黨的清廉錯愕結合,無形中把台灣的形象拉丁美洲化了,就已經不能怪罪媒體的偏見、或是司法好拿放大鏡檢視。

阿扁首先坦承,他過去做了法律不允許的事,也就是四度申報競選經費不實。雖然罪行並不嚴重,不過,惡小而為之,下台後卻要被迫認罪,扁想必相當懊悔,為何當年善小而不為、不尋求修改不合理的法規?無非因循怠惰,將陋習當作慣例,甚至於習以為常,終於惹火上身,委實怪不了別人。

比較令人好奇的是,為何阿扁在這個節骨眼要出面下召罪己?重點應該是在前第一家庭的確巨額匯款海外,紙包不住火,因此,不得不先出面消毒一番。只不過,究竟這些錢的來源為何、為何要費事將錢外流、以及為何又是扁嫂?聲嘶力竭之餘,扁恐怕還必須進一步再做說明。

儘管扁的律師信誓旦旦,阿扁財產早已經在四年多錢辦理信託,而夫婦財產也都依法向監察院申報,因此,如何有可能鉅款流向海外?如果選舉經費申報有多次造假,選民當然也就可以合理懷疑,是否有可能來自不足為外人道的政治獻金?也就是說,這些錢並非選舉經費的結餘款、而是財團的政策調整後謝?

即使交代清楚鉅款來源,也就是阿扁並非刻意誤導人們的想像空間,大家可能還是會存疑,阿扁曾經貴為一國之尊,為何第一夫人對於自己的國家卻充滿失敗主義的思維,竟然在下台之前暗地把所有的家當移出台灣?難道是擔心國民黨政府會抄家滅族、還是有其他難以啟口的痛?如果說「商人無祖國」是一種無奈,國家領導者的自我漂流,應該是老百姓的最大不幸?

相對於阿扁,綠色選民對於身體不便的扁嫂,其實是有較多的同情;根據坊間的理解,與其說扁嫂是因夫而貴,倒不如說扁是因為阿珍的鼓勵,才毅然投入美麗島辯護律師的行列。究竟是阿扁因為愧疚而縱容老婆、還是扁嫂不知自我節制而亂政,歷史最後一定會有公評,然而,如果政治人物老是以懼內為藉口,對於女性未必公允。

當我們看到,阿扁不惜把前總統李登輝、以及前省長宋楚瑜當墊背,義正詞嚴牽連新瑞都、興票案,彷彿是正義的化身,那麼,再看他慷慨激昂誓言如何將這筆錢用於公共事務,感覺上就沒有那麼的真實。

不過,我們最後還是要提醒馬英九總統,即便把陳水扁槍斃了,也不能掩飾政府迄今的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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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射來的陽光:應考慮羈押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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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2008.08.15 03:02 am
  
陳水扁昨天終於承認,陳家確有海外秘密帳戶,且曾由台灣匯去巨款;就在前天,陳水扁還透過律師宣稱,他家沒有海外帳戶,財產皆已信託,一切都可攤在陽光下。

如今,瑞士的一縷陽光從萬里之外射到台灣,射穿了陳水扁的大謊。聯邦檢察官發現,陳致中與黃睿靚在瑞士等地幾處銀行,以個人及公司名義開了六個帳戶,且與他們夫婦在開曼群島的公司,有三千餘萬美元的金錢流通。瑞士檢方認為涉嫌洗錢,已查封相關帳戶。如此一來,陳水扁再度成為國際新聞主角,又是:「台灣第一次,全世界都在看!」

此一最新發展顯示:一、陳家確有海外帳戶,而且在本案中就查到六個;且陳致中夫婦在開曼群島更有洗錢的公司;二、僅本案涉及的金錢即趨近十億台幣,相信這亦僅是陳家財產的局部,可以想像陳水扁的家產有多麼雄厚,台灣的「民主政治」居然是如此驚人的「營利事業」。

近兩年來,陳水扁一家大概說過幾十次「沒有海外帳戶」,所有財產皆已申報;如今這個謊話已被瑞士檢方戳穿,於是陳水扁不免要再用一百個謊話來圓這個謊。現在,後續的第一個謊言已經拋出,陳水扁說:那些匯出去的錢是選舉經費的剩餘。

陳水扁眼看瑞士檢方已正式成案,無可抵賴,於是避重就輕,把這筆巨款說成是選舉的獻金。這句話能不能信,要等檢察官作個判斷。然而,無論如何,陳水扁如今至少已自己承認犯了三種罪:一、洗錢;二、選舉經費申報不實;三、非法贈與。特偵組不能再置若罔聞。

當然,這筆錢究竟是什麼來路、什麼性質,並非陳水扁說了算;其中倘涉及貪瀆,那就更是代誌大條了。若從陳水扁的「素行」來看,這樣的判斷可以說是合理的懷疑。

陳水扁已在布置脫罪,兵分二路。就罪行本身言:一、說這些錢是選舉經費的剩餘;二、說這是吳淑珍自作主張匯出,他不知情;三、說這些錢將捐供國際工作。就政治操作言:一、他把李連宋馬蕭的選舉經費都拖下水;二、最勁爆的是,舉出李登輝在新瑞都案用人頭匯出了十億台幣。雖說「天下烏鴉一般黑」,國人可見識到陳水扁之厚黑至此。

陳水扁已陷於困獸之鬥。他的國務機要費案還未正式開場,如今海外秘密帳戶案又告爆發,可以想像陳水扁必將拚個「寧可動搖國本」,也不容偵審順利進行。國人期望的司法正義,恐將在陳水扁的操作中扭曲,甚至幻滅。

特偵組應當迅速偵辦此案,及時限制陳致中及黃睿靚出境;倘查出此案涉及貪瀆嫌疑,或其他重大不法,亦應當考慮羈押陳水扁。陳水扁是一毫無誠信、亦毫無承擔的被告,此為社會所共見;例如,在國務費案中,居然以總統身分與幕僚串供,掰出一個「南線專案」,此人之無恥可見一斑;倘若在海外密帳案中,又臨時找人頭偽證冒充金主,亦是可想而知。如此,司法即受踐踏,正義亦告蕩然。何況,陳水扁夫婦是共犯,若未能迅速將之隔離,如何防止串供?

果然,國務費案只是陳家黑幕之一角,而瑞士的海外帳戶亦當是陳府龐大家產之「金山一角」;瑞士的曙光既已射來,我們台灣的司法倘若仍然不能還原真相及伸張正義,將如何向國人交代?

處此新局,我們再次規勸陳水扁以廉恥心及法治觀念來面對司法,並再建議民進黨勿將陳水扁的貪案政治化;當然亦寄望特偵組與法院,能將這一縷瑞士射來的陽光,化作端正民主、彰顯法治的司法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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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扁不說 檢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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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蕭白雪】 2008.08.15 03:19 am
  
陳水扁承認吳淑珍將數億元匯到海外,證實了有海外帳戶這筆錢的存在,但巨款來源是否真如陳水扁所言為競選剩餘款,還是其他不法所得?在財產來源不明罪遲遲未能完成立法前,如無法確認是犯罪贓款,仍不能以「不明財產」的理由論罪科刑。

長期以來,扁家只有陳水扁擔任公職的收入,陳致中夫婦至今仍沒有工作,扁家卻一直有著讓外界難以理解的巨額財產;什麼原因讓扁家能夠如此迅速累積財富,頗令外界好奇。

前天還說財產早都已信託的陳水扁,昨天承認吳淑珍將近十億元匯到海外,當他說巨款是四次選舉剩餘款時,民眾心中對錢的來源仍有諸多問號。

此外,多年前吳淑珍疑用人頭戶炒作股票的資金來源及最後去處、查黑中心調查國務費時查到陳鎮慧按時將國務機要費的錢裝在小信封裡交給吳淑珍,這些錢的去向,至今也成謎。

另外,檢調辦台開案時,查出趙建銘帳戶中有許多不明來源的現金匯入;高捷案時,陳哲男家族帳戶中查出一筆又一筆數百萬元金錢匯入;陳由豪也於海外指控,曾帶著現金四百萬元到民生官邸當面送交吳淑珍。

對於這些錢財,如果當事人不據實交代,檢調即使有再多懷疑,依然莫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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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扁家族資金 令人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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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08.15 03:19 am
  
法務部昨天證實收到瑞士司法部要求提供前總統陳水扁夫婦及兒子陳致中夫婦等人資料,協助查明他們可能涉嫌的洗錢犯行;台北地檢署今天將分「助外」字案,交由涉外小組檢察官處理。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則表示,早已掌握相關資料,對於陳水扁昨天記者會的說詞,近期內將傳喚陳致中夫婦到案說明,不排除要求吳淑珍親自說明。

特偵組表示,過去花費很多時間與人力追查陳水扁家族資金,已查出一些令人「Surprise」(驚訝)內容;最後會追出什麼東西,大家可拭目以待。

對於陳水扁表示瑞士的帳戶是太太吳淑珍自作主張,將他的選舉剩餘款匯往海外;特偵組表示,會對陳水扁的說詞再查證,由於相關資金流向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帳戶及公司,主要操盤手又是吳淑珍,特偵組近期內將要求他們到案說明;考慮吳淑珍的身體因素,特偵組將另研擬就訊方式。

法務部指出,上月卅一日收到外交部轉來瑞士司法部檢察官要求我方提供陳水扁家族涉嫌觸犯該國洗錢犯罪的相關資料;瑞士方面並表示將來如我方有需要,基於互惠原則,願意提供我方相同協助。法務部隨即將該案轉請高檢署轉台北地檢署依法辦理。

據了解,台北地檢署已完成部分調查,並先將所查資料送交高檢署轉法務部,但仍有部分協助事項在調查中。

特偵組表示,五二○前便掌握陳水扁家族有人在瑞士銀行、開曼群島開立公司等可疑資金流向海外相關情資,指揮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等單位追查了一段時間,了解相關資金來源是否與國務機要費有關。

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指出,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在SOGO案偵辦期間,曾被查出匯款七千萬元到新加坡,這筆款項是否也與吳淑珍有關,有必要再行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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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款入口袋扁沒申報 監院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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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何明國/台北報導】 2008.08.15 03:19 am

圖/聯合報提供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坦承太太吳淑珍把選舉剩餘款匯往海外。監察院財產申報處處長謝育男表示,選舉剩餘款若轉入私人口袋,就必須納入財產申報,監院將派人調查。

謝育男表示,過去監察院曾調查陳水扁夫婦帳戶兩次以上,因為有人檢舉他漏報,連過去立委爆陳水扁的台新密帳,監察院也查過該帳戶,都沒有發現昨天陳水扁講的那些錢。

謝育男表示,有可能是這些錢存在海外,財產申報處無從查起,也有可能是財產申報處查的是「申報日期」當天的戶頭金額,如果在申報日期之前先轉出去,或之後再轉回來,申報處也查不到。

謝育男表示,選舉剩餘款如果進入私人的口袋,就屬個人的財產,應依法財產申報。他說,財產申報法八十二年開始實施,陳水扁擔任四年台北市長、八年總統,每年都必須申報財產,其間如果有選舉剩餘款變成個人財產,若每年都沒有申報,就是故意申報不實,可罰六至三十萬元的罰款。

謝育男表示,陳水扁昨天在記者會上的說法,今天會蒐集媒體的報導了解,若陳水扁將選舉剩餘款進入個人的口袋而沒有申報,監院申報處將派人調查,並函請陳水扁說明。

謝育男說,財產申報如果確定不實,可以一年一年罰,也可以幾年累積罰一次,但每次罰的金額在六萬至三十萬元之間。他說,新修正的財產申報法最高可罰到四百萬元,但新法不溯既往。

至於競選經費申報不實方面,過去中選會都只是採形式審查,實質意義不大,但現在陳水扁自己坦承申報不實,中選會是否要調查開罰?中選會官員低調表示,了解狀況後再說。

【記者尚毅夫/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昨天說,太太吳淑珍將選舉剩餘款匯出國他不知情。立委洪秀柱聞言痛斥扁「滿口謊言」,瑞士聯邦檢察署今年一月查封扁的兒子及媳婦有關戶頭,陳水扁早就知情,直到被媒體、民代揭露才說明,還把責任推給老婆。

洪秀柱說,她姑且認為這筆鉅款是扁選舉剩的錢,但要存新加坡就存新加坡,存瑞士就存瑞士,何必轉來轉去?扁的律師還說扁出面很有勇氣,這算哪門子勇氣?扁的兒子陳致中及媳婦黃睿靚掛名公司在瑞士的戶頭一月九日被查封,此事未被揭露前,扁不說明,直到被發現後才道歉,還看人家透露多少來決定回應多少,最後把責任推給老婆。洪秀柱呼籲扁要像個男人,她也要求司法單位徹查扁全家的帳戶及流動情形。

洗錢防制法規定,金融機構對一定金額的匯款應確認客戶身分及留存交易紀錄憑證,並向行政院指定之機構(洗錢防制中心)申報,「扁匯出這麼大筆錢為何未被徹查?」吳育昇說,他懷疑有關單位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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