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何明國/台北報導】 2008.08.12 03:02 am
圖/聯合報提供
農委會打算送部會首長一籃台灣水果,但因單價超過五百元,有違廉政公約而緊急喊卡。新聞局長史亞平說,行政院長劉兆玄希望部會首長自行價購水果,這樣也可以幫助果農。
人事局長陳清秀認為,劉揆及王清峰的立意很好,但或許可放寬來看這件事。他說,上次院會他剛好在國外,如果他在場,他會提供不同意見。
陳清秀說,法務部現在公布的「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基本上是他在擔任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時台北市政府推行的那一套,陳清秀說,根據這個倫理規範的意旨,農委會送水果給部會首長,其實是屬於「公務禮儀」,不必拘泥受贈不得超過五百元的規定,不然觀光局若出版一本定價超過五百元的台灣觀光旅遊的書,要送給部會首長,是不是也不可以?
史亞平說,上周行政院會結束後,農委會主委陳武雄提到為推廣農產品,想在過節時送水果給各部會首長。但法務部正推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陳武雄詢問法務部長王清峰適不適合,王清峰建議,如果部會首長自己花錢買,其實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