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何炯榮、劉明岩、凌筠婷/彰化縣報導】 2013.01.13 04:00 am
採購弊案遭聲押 複訊卓伯仲 / 凌筠婷
彰化縣長卓伯源的胞弟卓伯仲(左)捲入縣府採購案,羈押禁見。
記者何炯榮/攝影
彰化縣行政處文書科長李耀全辦理環保袋採購標案,因無法交袋標案變更的原因,羈押禁見。
記者何炯榮/攝影
彰化市汽車旅館大亨黃四吉涉嫌與卓伯仲謀議後,向敞盛公司借牌承攬彰化縣府的環保袋標案,羈押禁見。
記者何炯榮/攝影
彰化縣長卓伯源的胞弟卓伯仲捲入縣府採購案,彰化地院昨天裁定卓伯仲和縣府科長李耀全、業者黃四吉羈押禁見。據了解,本案是檢調掌握卓伯仲一支未公開的手機通聯才有所突破,卓伯仲看到譯文時當場傻眼。
彰化檢方去年一月開始追查彰化縣府主辦二○一二台灣燈會環保袋採購案,直到九月間掌握到卓伯仲的一支神秘的「人頭手機」,截獲卓伯仲與縣府主管「全都錄」的對話,期間檢察官拿手機的監聽譯文說服法官連續三次延長監聽一個月。
本月九日,檢調展開約談搜索,也是根據這支神秘手機,確認卓伯仲人在新北市三重區住處,順利拘提到案。
檢調偵訊後,認為卓伯仲、縣府前行政處代理處長楊瑞美、文書科長李耀全、承製環保袋的敞盛公司負責人馮啟峰妻子伍碧蓉,及涉嫌向敞盛借牌承攬環保袋標案的黃四吉,有共同觸犯貪汙治罪條例「購辦公用物品舞弊」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彰化地院昨天召開羈押庭,認為馮啟峰尚滯留大陸,以有串證、湮滅事證之虞裁定卓伯仲、黃四吉和李耀全羈押禁見;楊瑞美在偵訊時否認涉案,疑在羈押庭說出重要情節,法官諭知以一百萬元交保;伍碧蓉以五十萬元交保。
卓伯仲被送上警備車時,說了兩次「我是冤枉的」,媒體問他「有沒有對不起你哥哥?」他回答「沒有」。
楊瑞美的辯護律師是她的胞姊前彰化副縣長楊玉珍,在法官諭知交保後,楊玉珍替妹妹辦保後一起離去。事後楊瑞美的手機關機,無法連絡。
據了解,檢察官曾詢問卓伯仲有關縣府水果月曆採購及廠商匯款三百五十萬元繳房款一事,他強調是借款,「砍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他還說,廠商承包月曆根本沒有三百五十萬利潤。
卓伯仲並否認介入縣府採購案,強調從來不過問縣府業務,或許有時候在場,但卻不知道對方在談什麼,「我又不是縣長,怎麼做決定?」
檢調還問,為何會罵縣府主管?卓伯仲回答,「因縣府若做不好,就會有人罵縣府,應該說罵我哥哥,我出於關心,才出面幫忙,罵對方不要害哥哥」。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說,檢方全力追查環保袋採購弊案,不會對楊瑞美獲交保提抗告。據了解,檢調除繼續查辦環保袋案,下一波將追查水果月曆、重陽節碗組等採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