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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三讀通過 主婦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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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祖舜/台北報導】 2008.07.19 02:25 am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國民年金法修正案」,確定農保制度與國民年金新制脫鉤,農保將繼續存在,廿五歲到六十五歲、為數約八十萬人的農民可選擇留在農保,或加入國民年金。

國民年金新制十月一日實施,年滿廿五歲至六十五歲、未參加各種社會保險如家庭主婦等四百七十萬人得以加入新制,我國正式邁入全民保險時代。

國民年金十月一日上路,勞保年金明年元月一日實施,為避免有意加入國民年金的資深勞工,趕在國民年金上路前搶領勞保老年給付,昨天三讀修正案,放寬在元月一日勞保年金實施前,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仍可加入國民年金。

國民年金採柔性強制加保,不投保並沒有罰則。開辦第一年,被保險人以基本工資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為月投保金額,保戶每月保費六百七十四元。繳滿四十年,被保險人從六十五歲起,可終生每月領取八千九百八十六元。

至於參加國保的中低收入與身心障礙被保險人,政府會提供保費補助,低收入戶和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則全額補助。

選擇參加農保的農民每月繳交保費七十八元,每月六千元的老農津貼仍將繼續發放。

趕在立法院會期最後一天,國民黨團封殺了民進黨提案,順利通過行政院版修正案。

主張農保加入國民年金新制的民進黨團,痛罵國民黨「欺騙農民。」民進黨團認為,農保與國保脫鉤後,加保規模縮小,將導致國民年金財務出現問題;國民黨團強調,國民年金被保險人中較弱勢的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只有四十三點三萬人,佔保戶不到十分之一,且納保的家庭主婦、自由業者與學者未必是繳不出保費的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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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赤字,應當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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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2011.01.16 03:01 am 
 
台灣的國民年金據估計有相當的潛在赤字。我們用「潛在」二字,乃因年金實際支出視未來老人存活率而定,故現在尚未實現其赤字。據主管機關的試算,該潛在赤字目前已達二千一百億,就算未來收支順暢,年金也將在民國一百卅八年破產。為了年金永續發展計,內政部遂研議將保費由六‧五%調高至七%,另外再調高營業稅一個百分點以為因應。

國民年金法上一次修訂是民國九十七年,距今也不過短短兩年半,依常理判斷,年金既是由當事人及僱主分期於工作期間提存,再於無工作時予以給付,則其本質就是社會保險。既然如此,國民年金在收支之間,原則上應該維持平衡,不該動輒以政府稅收挹注。但是,我們的國民年金法四十九條又明定「本保險之財務,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同法四十七條又規定政府除保費外可以用「公益彩券盈餘」及「營業稅調增百分之一」以為籌措,這就給了立法院及政府機關相當大的怠惰空間。既然「最後」有政府挺著,主管機關與民意代表又何必當壞人呢?因此,保費只想調○‧五%,壞人留給財政部做,讓他們去調高營業稅一%。

國民年金法四十七條將年金財源與營業稅掛勾,其實是非常懶惰、非常不合學理的設計。記得在一個月前討論健保費率時,有人將二代健保的費基無限擴大牽拖,也受到類似的批評。在原制薪資所得之外加上股利所得或執行業務所得還說得通,但再扯上「證券交易稅」,就顯得不倫不類。健保背後確有貧富之間扶持支援的意義,但貧與富都是所得或財產的概念,與「證券交易」金額大小無關。進出股市金額大者未必賺錢、金額小者未必賠錢,故由股市交易大戶身上揩油挹注健保,並沒有社會正義的理論基礎。

回頭來看國民年金的保費設計。年金的計費基礎也是薪資,制度設計背後也有社會保險的意義,其保費高低之間當然也是希望富人多出、窮人少繳,有些「劫富濟貧」的重分配功能。但是國民年金法四十七條所規定的營業稅財源,卻是個間接稅、累退稅,完全不符合社會保險、富貧互濟的精神。

以公司大老闆為例,他們的汽油支出與餐宴支出雖然有納營業稅,但多數都掛在公司支出項下,事實上是由所有股東在承擔稅負,這表示營業稅是間接稅,並非由富人在承擔。而年所得上億的有錢人就算油品餐宴支出多,也不會是年所得五十萬者的兩百倍,這表示營業稅是累退稅,於直接稅的累進設計不同。年金的政府財源與這樣一個間接、累退稅掛勾,實在是不符合年金法第一條社會保險的立法宗旨。

既然營業稅不具有貧富重分配功能,當初國民年金法硬要與此稅掛勾,就只有一個目的:圖個簡單。營業稅稅率的改變依法可由行政機關核定,不必經過立法院修法。但是這樣「圖個便利」的立法設計究竟是利是弊,就很難說了。第一,調營業稅率雖然不必經立法院,但此案要通過同樣有選票考量的執政黨行政院,又豈是易事?第二,行政與立法機關既然預期事後可以輕易調營所稅,事前就不願意在訂定年金保費費率時負起責任。他們一定會訂下一個偏低費率,當下博取人民好感,未來再把責任推給調高稅率的單位。因此,一個只圖當下便利的立法,其實反而是治絲益棼。

綜上所述,我們給內政部的建議非常簡單:不要再動調高營業稅的腦筋,踏踏實實地依據人口趨勢與殘病比例數據,提出保費調整的適當精算。我們給財政部的建議也非常簡單:要認真開始研議擴大稅基的做法,不能永遠只向薪資所得者揩油。內政部與財政部先做好份內的功課,才有資格向人民訴求國民年金收費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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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國保費率依法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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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1.01.11 03:08 am 
 
國民年金費率將調漲,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內政部是依法撥足經費,作為國民年金保險基金之用;目前公益彩券盈餘已不足,依法調高營業稅一個百分點,約可增加四百五十億元的收入。

為求國民年金穩健財源,內政部依法建議調高國保費率,由百分之六點五調高到百分之七,平均每個被保險人每月增加廿六至五十二元支出。

江宜樺表示,無論是國保費率的調整或營業稅率的調整,內政部做為主管機關即可決定,因此在行政院核定後,內政部將在適當時機對外宣布;勞保已於今年元月一日調整。

內政部官員說,由於公益彩券盈餘在去年九月已出現入不敷出情形,只有依法調高營業稅一個百分點;若未來財務更差,依法將由公務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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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費率 調高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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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2011.01.10 09:18 am 
 
繼勞保調漲費率之後,國民年金費率也要依法調漲,內政部已報行政院,國民年金費率將由6.5%調高至7%,待行政院核定即可實施。另外,政府財源不足部分,依法將調高營業稅稅率1個百分點支應,但內政部官員指出,報院版本未建議調高營業稅稅率,由行政院綜合考量。

內政部次長曾中明昨(9)日表示,國民年金費率調整是依法辦理,行政院核定即可實施,不必再經立法院同意。至於費率調漲後是否追溯至今年元旦,還要再討論。

根據國民年金法,實施第一年費率訂為6.5%,於第三年調高0.5個百分點。國民年金於97年實施,按理99年就該調高費率,但內政部去年一直表示暫不調漲。五都選後,開始調整費率。

國民年金法的費率訂定與勞保相似,第三年調高0.5個百分點的費率後,以後每二年調高0.5個百分點至上限12%。不過,內政部並沒有像勞委會一樣,把未來的費率逐年訂下來,而是採取屆時報院核定方式。曾中明說:「未來每次費率調整前,都要先報行政院核定才能調整。」

和勞保不同的是,國民年金費率調整涉及的政府財政負擔比較大,國民年金的保費四成由政府負擔。所以,漲費率,漲的不只是保戶負擔,還有政府支出。

曾中明說,根據國民年金法,政府負擔部分先由公益彩券盈餘支應,再來是公務預算,接下來是調增營業稅率1個百分點。現階段已確定公益彩券盈餘不足以支應,但有關政府支出部分由行政院考量,內政部報院版本並沒有建議調升營業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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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費、營業稅擬雙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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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玉君、賴昭穎/台北報導】 2011.01.10 05:48 am 
 
行政院好不容易拚完二代健保費率調整案,接下來馬上要拚國民年金保險費率漲價案。行政院相關官員昨天透露,內政部已向行政院要求調升國民年金保險費率與營業稅,建議國民年金保險費率調漲零點五個百分點、營業稅率調漲一個百分點,本周將開會討論。

若按內政部建議,國民年金保險費率將由現行的百分之六點五調升到百分之七,一般人的保費將調漲五十二元,從六百七十四元漲到七百二十六元,保費收入將增加約二十億元。

至於營業稅率由現行的百分之五調漲到百分之六,則可挹注約四百五十億元至五百億元。

內政部官員估計,兩者合計,至少每年將增加四百七十億元,對國民年金捉襟見肘的財務狀況不無小補。

不過,行政院官員低調表示,國民年金調整費率與調漲營業稅茲事體大,特別是營業稅率「牽一髮而動全身」,恐會拉抬國內物價全面起漲,全案仍待跨部會充分討論後才會定案。

國民年金保險法裡規定,每兩年應提高保險費率零點五個百分點,也賦予調高營業稅率一個百分點。因此這兩項調高收入方案,只需行政院核定,不需送交立法院審議。

國民年金自二○○八年十月上路,已實施超過兩年,依規定必須重新精算保險費率。另外,雖然規定所有沒有社會保險者,如家庭主婦、失業民眾等(總人數約四百萬人),都必須強制加保,但沒有定罰則,導致繳費率不斷下降,去年上半年繳費率只有五成三,相當於有一百九十萬人欠繳保費。

根據國民年金最新的精算報告指出,國民年金長期財務入不敷出,目前潛在負債已達兩千一百億元。若不計收入、只算支出,現有基金餘額只能再支撐八年(到民國一百零七年);就算是收支一切正常,預估到民國一百三十八年,國保基金就會破產。

財政部官員說,尊重內政部以提高營業稅增加國保年金收入的方案,但這次加稅是因應國民年金的財務缺口,無法裨益稅收和債務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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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費 可能月增26~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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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1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朝野立委關切國民年金費率是否由現行百分之六點五,調整為百分之七?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當國民年金餘額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支出時,依法須調漲,內政部已呈報行政院,若最後決定調高為百分之七,每人每月最多增加五十二元保費,最少增加二十六元。

內政部次長曾中明指出,國民年金費率依法實施三年就應檢討,並編列調漲預算,內政部於十至十二月,增列調高費率百分之零點五的預算,明年也依此費率編列,但還要看行政院決策。民進黨立委黃淑英、劉建國、陳節如等,提案建議維持百分之六點五的費率,他們認為,依國民年金費率精算財務評估報告,國保基金目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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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揆:不另設國民年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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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程嘉文、李承宇/台北報導】 2010.09.25 03:31 am 
 
行政院組織再造計畫中,原規畫將現在由勞保局代管的國民年金、農保等業務,都移交給國民年金局,引發疊床架屋的質疑。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在立院答覆立委吳育昇時表示,目前不打算另設國民年金局。

依行政院原來規畫,國民年金局要在二○一二年成立,隸屬衛生福利部。昨天吳育昇質詢時,批評另設國民年金局,是「官僚本位主義思考」。

吳敦義表示,組織調整一定會有震盪,相較之下,由勞保局續辦國民年金保險,頂多只需再增加一些人員,用不著把業務拆出去,「現階段,我們不會討論設置國民年金局」。

兩年前國保開辦時,政府強調勞保與國保「無縫接軌」,目前勞保與國保均由勞保局辦理,未來民眾退休時,勞保局也依其參加勞保與國保的年資,計算應得的老年給付總額。

但若國民年金局成立,勞保局勢必不再處理其他業務,可能出現「有工作跑勞保局,沒工作跑國保局」的不便情況,勞保與國保投保資料的銜接,也會變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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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大轉彎 便民還是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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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5 01:03 工商時報 薛孟杰

 政院規劃將勞保局負責的國保、老人津貼、農保,轉交給內政部成立國民年金局負責,導致兩單位間上演「業務保衛戰」。但廣大勞工,更關切國保業務若移轉,是否更便民、權益更保障,以及國民年金「朝日本年金規劃」的必要性,政院在拍版定案前都應更清楚說明。

 勞保局代操國保基金迄今,雖因投保率近6成,難與其它政府基金相提並論,但97年10月上路迄今,亦已累計近達800億規模,負責主管的內政部想要取回業務主導權,其實不難理解。

 只是,政府高喊組織精簡多年,政院雖堅持主管單位管錢的「正當性」,但在民眾眼中,卻難免擔心業務若移轉恐怕要跑更多櫃台,還有添購辦公設備、資訊軟硬體、為安撫公務員提供更多福利保證,結果都要大花公帑。令人不禁要問,若政府能透過橫向溝通解決「門戶之爭」,或乾脆將相似業務統整由一個部門總其成,會不會更節省公帑,更減輕民眾負擔?

 尤其令人擔憂的是,在國保業務傳出移轉之際,政院重提「國保朝日本年金規劃」,撇開日本年金制在日本亦有爭議不談,國保甫上路不久又要大轉彎,究竟是國保政策有問題、勞保局操作績效未如人意、還是為了讓新單位成立更具正當性,政府都有必要說清楚,才不會讓組織精簡的美意徒留口號,受拖累的還是一般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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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主導權 恐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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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5 01:03 工商時報 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勞保局代操國民年金績效一覽
 
 甫上路不到2年的國民年金爆主導權之爭。行政院研考會規劃在101年,於內政部下另成立國民年金局,取回目前由勞保局代操的國民年金主導權,另外,農保、老人津貼業務亦同時移轉,引發勞保局產業工會強烈質疑,藍委亦揚言杯葛。

 此外,研考會規劃未來國民年金將比照日本「基礎年金保險」方向改革,由於日本強制國民參加國民年金,勞工是否要再勞保外,強制參加國保,備受矚目,亦傳出該變革與成立國民年金局有關之說。

 勞保局產業工會理事長王明華指出,政院研考會規劃101年成立內政部國民年金局,統整國保、農保、老農津貼業務,勞保局國民年金處等相關單位300多人將隨業務轉移,內部人心惶惶。

 除擔心移轉後福利權益受損,工會亦認為,業務移轉後現行單一窗口辦國保、勞保一元化服務不再,不僅勞工不便,政府還要另花10幾億建置電腦軟硬體,行政效率將遭波及。

 國保基金主管單位為內政部,目前由勞保局代操,應納保人數為400萬,由於柔性強制加保,實際繳費者僅6成。到今年7月底,國保基金規模781億,盈餘4.27億,報酬率0.59%,由於國保監理會在初期採穩健操作策略,績效不算太差。

 面對產業工會強烈反彈,勞保局十分尷尬,發言人羅五湖副總經理低調的說,家長要自己管小孩,勞保局「沒理由說不」。

 在此同時,研考會主秘施宗英向立委透露,國民年金保險未來將朝日本基礎年金保險方向規劃,引發外界關切。

 羅五湖表示,日本基礎年金強制國民參加,勞工另投保勞保,台灣是否比照辦理,他沒看到規劃,不清楚。但他也表示,若要實踐該規劃,勞保恐需切割成兩塊,基本工資(當時為17,280元)以下是基礎年金,17,280以上是勞保年金,惟勞保戶投保條件都不同,切割有困難,至於要勞資另繳錢參加國民年金難度更高,幾乎不可能。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則認為,研考會以「主導權」為由轉移國保理由牽強,否則農委會也應要求自行負責農保業務,如此豈不天下大亂。他要求研考會開議後清楚交代業務轉移理由,並將社會保險歸納到一個機關辦理,否則不排除杯葛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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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 朝基礎年金保險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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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承宇/台北報導】 2010.08.27 03:08 am 
 
行政院上個月核定未來在衛生福利部下成立「國民年金局」,辦理現在由勞保局接受委辦的國保、農保和國民年金業務。研考會昨天指出,要新成立國民年金局的原因之一,是考量未來國民年金保險有意仿效日本,朝「基礎年金保險」的方向規畫。

日前本報披露成立國民年金局後,原本民眾可以在勞保局辦事處單一窗口搞定的相關保險問題,未來可能要問好幾個地方。昨天勞保局產業工會與立委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研考會主任秘書施宗英指出,國民年金保險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受委託實際辦理業務的勞保局卻隸屬勞委會,內政部沒有勞保局的人事任免權,「無法直接指揮監督」。

然而勞保局員工覺得「事權不統一」這個理由牽強,因為未來應屬農業部主管的農保,未來改委託國民年金局,事權還是不統一。立委潘維剛、蔣乃辛都認為,未來社會保險都應歸納到一個機關辦理,免得備多力分。

施宗英提到,未來國民年金保險考慮朝「基礎年金保險」的方向規畫;目前日本的國民年金採基礎年金制度,也就是每個人都要保國民年金保險,如果是勞工,再加保勞工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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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報馬仔 給付權益報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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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10.04.21 02:56 pm 
 
走過一甲子的勞保局,服務觸角既廣又深,今年1月更配合內政部的「馬上關懷」,推出「國民年金報馬仔」,讓勞保局服務更具社會關懷。

今年79歲的朱媽媽就是受惠於「國民年金報馬仔」,在兒子過世後,不但申領國民年金喪葬給付,還意外多領了一筆勞保老年一次金。

勞保局的「國民年金報馬仔」,主要結合內政部的「馬上關懷」,當各縣市馬上關懷窗口接獲遭逢急難事故,導致重傷或死亡個案時,就會通報當地勞保局辦事處,由勞保局主動查詢個案當事人是否符合請領相關保險給付規定,並告知當事人相關權益及協助申辦各項給付。

朱媽媽是勞保局苗栗辦事處今年2月間接獲的「國民年金報馬仔」通報個案。朱媽媽的兒子朱大華(化名)因病去世,朱大華是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已經離婚、有一子但行蹤不明,唯一與朱大華同住的是高齡老母朱媽媽。唯受限於國民年金相關法規規定,國民年金遺屬年金第一順位受領人是配偶和子女,除非受領人死亡,否則其後序遺屬(如父母)不得申請遺屬年金,朱大華的兒子因為還存在,致朱媽媽不能請領遺屬年金,但她是實際支付殯葬費用的人,所以可以申請國保喪葬給付。

此外,勞保局苗栗辦事處人員與朱媽媽訪談過程中,意外發現朱媽媽年輕時曾加過勞保,但從來沒領過勞保老年給付,勞保局同仁馬上聯想朱媽媽很有可能就是所謂的「勞保斷保族」(勞保年金於98年修法通過後,沒領過勞保老年給付,無論斷保多久,都可以在年滿60歲時,向勞保局申請老年年金或老年一次金)。

勞保局後來果然查到朱媽媽仍有4年又168天勞保年資,因此馬上主動派同仁攜帶國保喪葬給付申請書及勞保老年給付申請書到朱媽媽家中。沒想到受詐騙集團盛行之累,勞保局同仁竟被朱媽媽懷疑是詐騙集團,甚至擔心如果真的領了勞保老年給付,會影響其現有老農津貼資格。經過朱媽媽自己與苗栗大湖農會查證,勞保局同仁也向農會解說,確認朱媽媽勞保年資是在87年11月11日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法前的斷保年資,且是在民國80年4月就加入農保,而且未中斷,所以即使領了勞保老年給付,完全不影響老農津貼領取資格,朱媽媽才放心填寫申請書。

如今,朱媽媽的國保喪葬給付及勞保老年一次金,都已經陸續入帳,朱媽媽也對勞保局提供的全方位服務感激萬分,對當初誤將好心同仁當成詐騙集團,感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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