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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三讀通過 主婦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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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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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祖舜/台北報導】 2008.07.19 02:25 am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國民年金法修正案」,確定農保制度與國民年金新制脫鉤,農保將繼續存在,廿五歲到六十五歲、為數約八十萬人的農民可選擇留在農保,或加入國民年金。

國民年金新制十月一日實施,年滿廿五歲至六十五歲、未參加各種社會保險如家庭主婦等四百七十萬人得以加入新制,我國正式邁入全民保險時代。

國民年金十月一日上路,勞保年金明年元月一日實施,為避免有意加入國民年金的資深勞工,趕在國民年金上路前搶領勞保老年給付,昨天三讀修正案,放寬在元月一日勞保年金實施前,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仍可加入國民年金。

國民年金採柔性強制加保,不投保並沒有罰則。開辦第一年,被保險人以基本工資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為月投保金額,保戶每月保費六百七十四元。繳滿四十年,被保險人從六十五歲起,可終生每月領取八千九百八十六元。

至於參加國保的中低收入與身心障礙被保險人,政府會提供保費補助,低收入戶和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則全額補助。

選擇參加農保的農民每月繳交保費七十八元,每月六千元的老農津貼仍將繼續發放。

趕在立法院會期最後一天,國民黨團封殺了民進黨提案,順利通過行政院版修正案。

主張農保加入國民年金新制的民進黨團,痛罵國民黨「欺騙農民。」民進黨團認為,農保與國保脫鉤後,加保規模縮小,將導致國民年金財務出現問題;國民黨團強調,國民年金被保險人中較弱勢的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只有四十三點三萬人,佔保戶不到十分之一,且納保的家庭主婦、自由業者與學者未必是繳不出保費的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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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繳國保 壯年族群「欠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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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2014.11.22 04:08 am
 
國民年金保險實施才六年,上路以來一毛保費也沒繳的已破兩百萬人、共七百六十億元應收保費沒入袋,收繳率僅五成七,又以廿七到卅九歲壯年人「欠最大」。勞保局擬妥「催繳攻略」,將優先催繳即將請領年金者,以免民眾投保年資因欠費被「吃掉」。

明年起,國保將首度「三漲」,同時調高月投保金額、保費和給付,其中每月保費將從現行七百七十八元漲到八百七十八元,恐再衝擊「低檔」的收繳率。

勞保局提醒,欠費雖不會挨罰,但若逾十年沒補繳,投保年資不列入計算,將影響後續國民年金的數額。

勞保局說,該局擬有「催繳攻略」,會優先催繳即將六十五歲請領國民年金者,也會催繳欠費金額較少者,並針對欠費金額多者採分階段催繳,如共欠五年保費,先催繳前兩年的欠費。

勞保局分析,廿七到卅九歲的被保險人收繳率最低,只有三成多,可能失業無力繳費或只是短暫投保;廿五到廿六歲,因剛畢業尚未就業或還在就學,保費多由父母負責,收繳率約四成;四十到六十歲收繳率則高於平均,但不到六成。

勞保局發現,逾六十歲者,愈接近請領國民年金的年紀,收繳率愈高,像六十一到六十三歲,收繳率有七成,六十四歲來到八成,六十五歲則衝高到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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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藏負債暴增 國保基金32年後恐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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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俊偉、黃文彥/台北報導】
2014.09.21 03:38 am
 

圖/聯合報提供
 
國保最新精算報告出爐,國保基金潛藏負債較兩年前精算時一口氣暴增逾一倍;在維持現行費率百分之七點五的情況下,預估民國一百廿年會開始吃老本,基金餘額將「快速下降」,一百卅五年餘額轉為負數,將不足以支應給付支出,也就是卅二年後破產。
「國民年金法」規定,年滿六十五歲才能請領國民年金,推估破產這年、滿六十五歲者為七十年次的民眾,也就是今年卅三歲以下的被保險人,屆時一毛國民年金也領不到。

根據報告,這次精算是以去年十月一日為評價日,當時基金餘額為一千五百多億元,推估後潛藏負債達五千四百多億元,不僅較上回精算多出逾一倍、兩千八百多億元,提存率(基金餘額支應潛藏負債的比率)也從三成六降到只剩兩成八。

精算報告說,若費率維持不變,國保基金一百廿年開始收入不夠支出,收支逆差情況比上回精算又提早一年,直至一百卅五年基金餘額就會全部虧空。

報告還預警指出,未來四十年保費收入呈現平緩狀況,但國民年金仍屬開辦初期,請領給付的人數還不多,一百廿年前都屬於在「儲蓄階段」,但隨著請領給付的人逐年增加,每年支出會開始增加,加上受高齡化影響,一百廿年以後基金餘額即將「快速下降」,未來勢必產生「財務失衡狀況」。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專委姚惠文說,精算基準並未考慮未來費率會調漲,只要基金餘額不足,國保每兩年就會調高百分之零點五的費率,目前基金還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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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保費、給付 明年可能雙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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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2014.05.10 02:57 am
 
國民年金保險給付、保費明年「雙漲」。勞保下月將首次反映物價加碼年金給付,國保因CPI累計年增率也逼近百分之五的門檻,明年元月起,月投保金額若也反映CPI調高後,除有五十五萬人拿到的國保給付會增加,約三五五萬名被保險人的保費支出恐怕也會跟著變多。

假設反映的漲幅剛好是百分之五,月投保金額將從現行的一萬七二八○元上調到一萬八一四四元,民眾每月保費將從現行的七七八元漲到八一六元,約漲卅八元。

勞保局說,除了身障或低收入戶等特殊對象不必負擔、或可減免保費,其餘約三五五萬名一般被保險人的保費支出,全將因反映CPI而調漲。目前國保費率是百分之七點五,被保險人和政府分別負擔其中六和四成。

不過,相關給付也會跟著調增,包括老年、身障、遺屬年金及喪葬、生育給付等,因都採月投保金額計算,將跟著反映CPI而調高。像是一次發給五個月月投保金額喪葬給付,將從原本的八萬六四○○元,增為九萬○七二○元。

另外,像被保險人年滿六十五歲可請領的老年年金給付也會略增。以年資五年為例,原本月領四○六二元,月投保金額調整後,將可領四○九○元,微幅增加廿八元。若以去年有領取相關給付的人數粗估,約有五十五萬人受惠。

勞保局說,「國民年金法」和施行細則規定,CPI累計年增率達百分之五時,月投保金額將依該成長率於隔年元月起調整。由於國保是九十七年十月上路,CPI「年度」計算因而是從十月算到隔年九月;截至去年九月,CPI累計年增率已達百分之四點七三,今年九月再結算累計後,極可能破百分之五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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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國民年金財源 政府「作帳」生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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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周刊 2014/01/24
國民年金保險費主要收入,來自於民眾自付額與政府補助,民眾自付額最高達60%,其餘則由政府出資。隨著人口老化,政府負擔的金額,從2008年的62億8千萬元,一路攀升到2014年的365億餘元,且金額還會逐年遞增。

【文/吳美慧】
有一家股票掛牌公司告訴投資人,2014年的營收預估有788億元,但其中二分之一的收入還不知道怎麼來,這家公司你會不會投資?這例子就發生在國民年金身上。在2014年「國民年金保險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簡稱國民年金)中,首度出現政府以「其他財源」項目替代「公務預算撥補」,來填補中央應負擔款項。此舉除凸顯政府財政窘困,380萬名參加投保民眾的權益,也正面臨考驗。

怎麼說?國民年金保險費主要收入,來自於民眾自付額與政府補助,民眾自付額最高達60%,其餘則由政府出資。隨著人口老化,政府負擔的金額,從2008年的62億8千萬元,一路攀升到2014年的365億餘元,且金額還會逐年遞增。對舉債達上限的政府來說,每年必須煞費苦心「找錢」來補足應負擔的金額。

移走財源,卻無替代方案

為補足財源,2012年政府曾把開徵的奢侈稅稅收歸給國民年金,平均每年稅收約42億元。但從2014年開始,中央卻把奢侈稅稅收運用權收回,讓國民年金硬是少了一筆財源。

中央把財源拿走,卻又未能立即找替代財源調補,「我們曾向行政院主計總處詢問替代財源,得到的答覆是,院內的資金調度及預算分配會有安排,要我們不要擔心,」主管國民年金的衛生福利部專門委員姚惠文說,主計總處則對此問題不回應。原財源被移為他用,只是諸多案例之一,還有多少原屬於部會的預算憑空不見?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找到足夠財源才是上策。財政部曾把擴大稅收的腦筋動向調降兩稅合一股利抵稅額,與提高營業稅稅率。前者優惠減半,可增加600多億元的收入,卻可能傷及投資人長期投資股票意願;後者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就可增加300億元稅收,卻可能誘發物價波動。每一個動作,都有助於紓解財政,但也會引來企業、民眾撻伐。

依照目前國民年金提存準備,至少還可撐30年。只是一個原本隱藏在「國民年金保險基金預計平衡表」中責任準備收入項下的科目改變,卻凸顯政府編列預算時,只想用美化帳面的方式對民眾交代,難掩政府「挪用」資金的事實。

【完整內容請見《商業周刊》1367期;訂閱商業周刊知識庫;訂閱商業周刊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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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溢領 勞保恐也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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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2014.01.19 02:26 am
 
勞保局說,目前已發現近六十件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溢領情況,其中最長溢領達十五個月、四萬多元。勞保局說,勞保年金和國民年金未來也可能出現「年金木乃伊」,現階段有必要就找出防堵之道。

勞保局說,這些延遲申報死亡、溢領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案件,有的是因獨居老人,也有的則是因死者遺產分配搞不定,以致家屬遲未辦理死亡登記,但目前尚未發現有惡意溢領情事。

勞保局說,目前已知國保基金雖損失不到七十萬元,所有溢領金額也已陸續追討回來,不過,恐怕還有更多溢領件數還沒被找出來。

勞保局還說,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請領者,全是早在國保上路前就已年滿六十五歲、領取敬老津貼的長者,不少人目前年歲已大,以致目前「年金木乃伊」僅侷限在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但隨著勞保年金、國民年金實施時間拉長,恐怕會出現更多溢領情事。

目前月領勞保年金人數共有四十九萬人,但年齡超過八十歲的不到一萬人。

四十五萬多名月領國民年金的人當中,甚至還未出現逾七十五歲者,但領取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八十歲以上人數,卻有近廿一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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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提供就醫資料 健保署:可能公文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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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黃文彥/台北報導】
2014.01.19 02:26 am
 
國保年金發生死亡後仍詐領案例,勞保局為清查八十歲以上民眾就醫紀錄,向中央健康保險署調閱就醫資料卻遭拒。健保署承保組長葉逢明指出,可能公文不清楚,讓承辦同仁擔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才會拒絕。

葉逢明表示,個人資料保護法上路後,政府機關調閱健保資料,必須符合公益原則,就算調查局與警政單位來調閱資料,都有可能被拒絕。

不過,他強調,健保署與勞保局合作關係良好,勞保局想清查年金使用情形,應符合公益原則,為何遭拒絕?有可能是公文交代不清楚。

日前警政單位也曾為了查尋失蹤人口,向健保署調閱投保資料而遭拒。葉逢明表示,如果是涉及民事案件,健保署通常會拒絕提供資料,以維護個人權益。

葉逢明表示,勞保局如果是要求調閱死亡資料,建議應該向內政部戶政司提出請求會比較有效率;但如果是要查閱退保日期,健保署將會全力配合。

由於昨天適逢周末假日,葉逢明表示,勞保局需要健保署怎麼配合,明天上班後儘快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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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錢照領 國保爆「年金木乃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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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2014.01.19 09:29 am
 
為防堵過世卻還在領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年金木乃伊」,勞保局打算祭出「眼見為憑」招數,有意登門拜訪超過八十歲、兩年內卻無任何健保就診紀錄的請領者;不過,卻被健保署打回票、拒絕協助篩選對象,讓代國保年金主管機關衛福部收保費、發給付的勞保局只能乾著急。

日本幾年前曾經發生一位高齡一百一十一歲的人瑞被通報死亡;隨後卻發現此人早已過世卅年,家屬遭懷疑詐領數百萬元日幣的年金,被稱為「年金木乃伊」事件,日本當局因此全面展開清查。

勞保局說,國保被保險人若身故,須由家屬到戶政機關辦理死亡登記和除籍,勞保局才能透過戶政系統停發給付;但勞保局卻曾發現,有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請領者被申報死亡時,登記的死亡日期竟是半年前,意外發現原來國保也有「年金木乃伊」。

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是過去敬老津貼的延續,這些人不用投保,就能月領三千五百元的年金。

國民年金上路才五年多,勞保局至今已陸續發現近六十件,人都死亡多時,卻還照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黑數恐怕更多;不僅引發國民年金監理會的關切,也遭審計部要求改善。

為避免出現「年金木乃伊」,勞保局想出防堵措施,打算親訪八十歲以上、兩年內無健保就診紀錄的溢領「高風險」者,確認請領實況。但勞保局日前發文給衛福部,衛福部卻只轉來健保署婉拒協助篩選就診紀錄的公文。

勞保局說,目前每個月領取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人數高達七十六萬人,八十歲以上的請領者則約有廿一萬人,勞保局不可能逐一清查,才會想出針對八十歲以上長者進行篩選查訪;因為高齡卻長達兩年沒有就診,通常不是老人家身體真的很硬朗,要不就是可能已經往生。

勞保局說,近日將再次發文給衛福部請求協助;若衛福部認為勞保局的措施行不通,也請主管機關幫忙設法防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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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上路5年 200萬人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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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2013.08.21 02:31 am 
 
國保上路快五年,一期保費也沒繳的欠費人高達兩百多萬,其中有近五萬人「聯絡不到」,欠費單只能寄到登記在戶政事務所的戶籍地址,甚至年滿六十五歲了可領國民年金也不知道,有人至今已累計十八萬多元的國民年金沒領。

勞保局近日針對欠費人依規定,以上網公告方式完成送達效力,以避免欠費人未來衍生十年補繳期的起算爭議。「國民年金法」規定,逾十年沒繳就不能計算投保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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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催繳/配偶欠費沒正當理由 罰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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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2013.06.16 03:16 am 
 
老婆(老公)欠費,老公(老婆)挨罰!有民眾不解,不繳保費是自己主動喪失請領國民年金的資格,結果被保險人欠費沒事,事後卻要配偶來補繳,直呼「莫名其妙」。勞保局說,配偶有「正當理由」可免負連帶繳費責任。

國保是「柔性強制」的社會保險,一方面規定民眾只要無任何社會保險,就會被自動強制納保,另一方面卻未要求被保險人的繳費責任,以致開辦不過四年多,一毛保費也沒繳過的人數已衝破兩百萬人。

民眾簡如安說,開辦國保若是為了照顧民眾老年生活,就應與勞、健保一樣強制投保和繳費,無法理解「柔性強制」到底是要柔還要強?勞保局說,被保險人和配偶互負繳費連帶責任,是國保上路就有的規定,但過去就是因為條文爭議大,勞保局遲遲不敢向配偶催繳。

據了解,過去雖曾打算刪除爭議條款,但有立委認為有些配偶明明有能力幫忙負擔,最後因而還是保留條文,但另增配偶有「正當理由」可免負連帶責任。

勞保局說,主管機關內政部去年已訂出「正當理由」,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配偶有家暴、入獄、羈押、失蹤或嚴重傷病、無戶籍的外配或兩人都沒工作、沒參加社會保險等,配偶就可不必連帶負擔繳費責任,勞保局去年底因而才開始針對大戶配偶催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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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費催繳 追年薪逾200萬大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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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2013.06.16 03:16 am 
 
國民年金上路逾四年半,累計已有兩百多萬人一毛保費也沒繳過。勞保局去年底首次針對年薪逾兩百萬元的欠費配偶進行催繳,開罰五十五人後,至今仍有卅七人「抵死不從」,上月遭送強制執行。勞保局說,近日會再啟動第二波「大戶」催繳作業。

「國民年金法」規定,保險人和其配偶間互負保費連帶繳納義務,被保險人若未依規定繳費,負責執行收費和給付業務的勞保局可以限期要求配偶繳費;配偶若無「正當理由」未在期限內繳費,可開罰三千到一萬五千元。

勞保局為此去年底首次開始向欠費配偶「追討」,並鎖定兩百名年薪在兩百萬元以上的大戶催繳,有五十五人未在期限內補繳挨罰三千元,其中有卅七人不僅不願幫另一半補繳,連自己的罰款也不理。勞保局說,已有卅四人因經合法送達罰款處分且逾行政救濟期限,上月底遭送強制執行。

勞保局透露,最快下月會再另啟一波大戶催繳行動,催繳對象將從未繳費、未申請延期或分期,且年薪超過兩百萬元的欠費配偶中,隨機篩出兩百人。勞保局說,會先向兩百名被保險人催繳,卅天內不繳再向配偶催繳,配偶若還是不繳,就會開罰;未來每年都會催繳。

國民年金若有財務危機 內政部:將修法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內政部次長曾中明昨晚表示,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如果繳不起保費,可以用分期繳或延期繳的方式補繳,十年之內都可補繳。不過,最慢須在領取國民年金給付前,要交完欠繳的保費。

至於國民年金法所定配偶負繳付的義務,曾中明說,勞保局對欠費配偶進行催繳,相信可以達到繳費的目的;但若制度設計確實已造成國民年金財務危機,就有必要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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