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陸倩瑤/台北報導】 2008.07.18 02:34 am
金管會昨天宣布「放寬國內企業募資赴大陸投資方案」。在台灣已設立營運總部,或跨國企業在台子公司,不管在國內或海外市場募集資金,資金用途不受限制。預估有四百四十九家上市櫃公司受惠最大。
未取得營運總部的一般上市櫃公司(大陸投資未超過淨值的六成),如在國內股市籌資「伸手要錢」,所募集資金的六成准予「登陸」投資;海外募資則完全不受限。
這項新方案是台股開市四十多年資金用途最大鬆綁。金管會官員說,不但取消上市櫃公司登陸籌資緊箍咒,也讓許多大陸投資瀕臨超限、或「追著錢跑」的企業獲得喘息空間,未來集資管道將更多元化,資金運用更具彈性。
金管會統計,目前有五十二家上市櫃公司大陸投資金額超過百分之四十上限,一旦經濟部鬆綁投資上限至百分之六十後,只剩十三家不符規定,卅九家上市櫃公司不僅登陸投資超限問題「就地合法」,並取得從國內股市集資赴大陸投資的權利。不過金管會不願透露卅九家企業名單。
金管會統計,到今年第一季為止,赴大陸投資的上市櫃公司共九百家,其中,跨國子公司約有五家;已取得營運總部的四百四十四家,市值約十一兆元,占全體上市櫃公司總市值的六成。
依現行規定,上市櫃公司赴大陸投資,取得資金管道有三:一、自有資金;二、銀行貸款;三、海外市場。但目前上市櫃公司在國內發行公司債、特別股或辦理現金增資等,凡是透過股票市場取得的資金,一毛錢都不准流向對岸。
上市櫃公司即使赴國外籌錢,例如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或可轉換公司債等,資金用途也有限制,海外募集資金僅二成准許投資大陸,若符合特定條件,上限可提高至四成。
金管會主委陳樹說,過去政府限制資金用途,台商擔心「錢進來出不去,出去了進不來」,資金反而不能回流;新方案把上市櫃公司留在國內籌資,企業不必迂迴調度資金,徒增不必要的成本,如此更可促進台商與國內資本市場緊密連結,建立台灣成為亞太籌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