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2008.07.01 02:53 am
行政院新聞局昨 (30)日宣布,恢復新華社及人民日報來台駐點採訪,並放寬大陸媒體來台駐點記者在台停留時間,從現行的一個月放寬至三個月,同時開放大陸地方性媒體申請來台駐點。
陸委會委員會議昨天通過放寬大陸媒體來台駐點,新聞局長史亞平隨後宣布,恢復新華社及人民日報駐點及放寬大陸媒體記者停留時間,是落實馬總統所提「兩岸媒體相互駐點採訪正常化」政策的第一步,展現我方善意。
新聞局表示,目前大陸在台駐點媒體包括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新聞社,加上即將來台駐點的新華社及人民日報共計五家媒體。
新聞局指出,將再開放五家大陸地方性媒體申請來台駐點。透過大陸記者所做相關報導,幫助大陸人民了解台灣政經文化及風土民情等各種資訊,促進兩岸相互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