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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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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方背書 外交部宣示保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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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per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王光慈、李明賢/台北報導】 2008.06.12 02:53 am
  
台北縣瑞芳籍漁船「聯合號」在釣魚台海域作業遭日本海上保安廳船艦撞沉,行政院發言人史亞平昨天強調,釣魚台是「我國的領土」,政府宣示主權的決心不變;她呼籲台日間應儘速恢復漁權談判,以解決釣魚台海域的漁船爭議;政府此刻將重新檢討現行暫定執法線,確保漁民安全。

府方高層則透露,撞船事件後外交部昨天下午再度發出「立場很堅定的新聞稿」,都是經過總統府與行政院溝通充分,「內容也與過去馬英九一貫主張相同」。

據指出,外交部新聞稿提出「我政府一貫堅持釣魚台是我國領土,政府宣示及維護主權的決心不容置疑,也不會改變」一段文字,事前也曾獲得府方的認可。不過,王郁琦不願證實向外交部直接下指令,僅提到總統府與外交部事前都有充分溝通,外交部昨下午發表新聞稿,也代表政府對外的立場。

史亞平昨天說,政府將再檢討海巡署的編裝,各項裝備是否足夠?加強海上執法能力與護漁功能。

行政院官員表示,農委會主委陳武雄在第一時間以電話向行政院長劉兆玄說明政府處理情形,並將會同外交部、海巡署、國防部等,統整對外的發言基調。

上一次台日雙方漁船談判至今已三年,外交部表示一直有積極向日方表達繼續談判意願,但日方態度消極,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表示,外交部希望日本儘速與我進行談判,以消弭紛爭,避免損及兩國友好關係。

根據國際公法相關規定,鄰近兩國的專屬經濟海域如果有重疊,可透過談判協商出雙方共管水域及規範,台日談了十年十四次卻始終談不攏,主要的問題還是卡在釣魚台主權。

目前我方執行護漁任務,是由海巡署依據「中華民國第一批專屬經濟海域暫定執法線」規定,在我方認定的暫定執法線內護漁,但這條暫定執法線並未獲得日方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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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辭典/召回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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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與國之間如果發生糾紛,一般情況下,首先採取的措施是外交交涉,如外交部發言人舉行記者會聲明立場、外交部長在外交部召見他國派駐本國大使抗議、本國大使向駐在國政府遞交抗議節略等等。若是交涉不成,衝突升高,由於特命全權大使代表國家,則可宣布大使不受歡迎,限期離境,或召回本國駐他國大使表達抗議,最嚴重的是宣布斷交、展開報復制裁。

其中,在召回大使階段,程度如果嚴重則不再回任,相對較緩和的是大使接受訓令後重返駐在國,這次召回駐日代表可類比為這一級。

國與國之間關係是相互對應的,並非單方面決定構成,當一方變動關係時,他國態度也可能連動產生改變,如台日僵局無法打開,或日方採取對應措施,台日關係恐怕會因而重挫。

台灣的國際處境特殊,與大部分國家沒有正式外交關係,但與重要國家維持有實質關係,並設代表處、派有代表,在外交實踐上,等同大使館、大使。(記者范正祥)
 
自由時報  97 06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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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回顧/一九六三年周鴻慶事件…我也曾召回駐日公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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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外交圈人士昨添指出,在台日關係史中,一九六三年末的「周鴻慶事件」,台灣政府曾經召回駐日公使及參事、駐日大使奉准辭職,當時整個中華民國駐日本大使館,參事級以上資深外交官員全被召回,只由一等秘書留館,造成台日關係相當緊張。

外交圈人士表示,這次台灣政府不滿日方處理日本巡邏艦撞沉台灣聯合號海釣船的作法,決定召回駐日代表,這與當年相比,雖都是抗議,但強度有別。

外交圈人士說明,周鴻慶事件起因於一九六三年十月,中國油壓機械考察團團員周鴻慶,於東京向蘇聯駐日本大使館要求政治庇護,蘇聯將周鴻慶轉交日本政府。由於周鴻慶所雇的計程車司機供詞指出,周原本想前往「中華民國大使館」,因大使館遷址,才跑到蘇聯大使館。當時,台灣方面要求日本尊重周鴻慶意願,不能遣返中國。但在同年十二月,日本將周鴻慶交給中國。

一九六四年一月,台灣政府發表聲明,要求日本明確對台政策,之後駐日大使張厲生奉准辭職,駐日大使館參事層級以上官員全部返台。周鴻慶被押返中國後,台灣政府並曾宣布暫停台日貿易往來,停止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的對日採購。日方後來派特使來台溝通,才化解僵局。

不過,八年後,日本政府於一九七二年與中國建交,並與台灣斷交迄今。
 
自由時報  97 06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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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台爭議應與聯合號事件分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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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6.15 
中時社論

     聯合號海釣船十日清晨在釣魚台海域遭日本保安廳巡邏艦撞沉,雖然人員均幸運地平安獲救,但回顧過程,相關單位的處理可謂糟糕透頂,遲緩、冷漠、顢頇且進退失據,實在太讓民眾失望了!

     聯合號只是民間的休閒船隻,被突如其來的日本巡防艦撞出大洞,船員和乘客緊急跳海逃生,當時情景驚險萬分。但船長妻子打電話給海巡署求救專線時,應該負責聯絡救援的接線人員,卻叫她自己打到海洋巡防總局,海洋巡防總局又說必須問漁業署。緊急狀況中可能只有打一通電話的機會,第一線的處理怎麼可以這樣輕忽?

     馳援的台灣海巡艦,明明已駛到釣魚台九海里處,卻又在外交部日本事務會執行長蔡明耀的電話指示下,退回十二海里外。雖然蔡明耀事後曾提出解釋,但他只聽到日方的片面說詞便下令撤艦,事涉台日兩造,難道不必向我方查證清楚再作決定?

     外交部及政府高層在第一時間的反應,則讓人更加失望。一艘武裝的大船,衝撞無武裝的民用休閒船,且小船並無挑釁動作,在世界任何海域都是不允許的。即便日本自認事件發生於其領海,但也不能過當執法。如今船隻破損沉沒,屬財物損失;人員遭遇滅頂危險,逃生時受到輕傷,導致精神與身體的傷害;而個人物品落海,也是財物損失。這些,都有權向日方提起告訴並要求賠償。

     但是,日本巡防艦如此明顯失當的行為,我國政府竟沒人在第一時間就提出強烈抗議與譴責,也沒有立即協助受害人訴諸司法討回公道,實在愧對保護人民權益的職責。

     馬英九總統重申主權並要求放人、道歉、賠償的聲明,態度很硬,但來得太慢,在各方撻伐後才端出來,其中的拖延令人無法理解。遇到這種事,老百姓只能仰賴政府公權力的保護。然而,相關官員對民眾權益與自己的職責,顯然都太輕忽了。如果我們的政府不敢捍衛人民,台灣人怎麼會被人看得起?

     雖然在民意及輿論批判下,政府的反應終於轉為強硬,分別在台北及東京正式向日方表達立場,並對失職人員追究懲處,外交部長歐鴻鍊也決定召回駐日代表許世楷。但此時外界赫然發現,二○○五年成立的日本事務會根本是個體制外的黑機關,一個司長級的執行長就可以號令海巡署的海巡船,這種運作根本莫名其妙,因此行政院長劉兆玄也決定予以裁撤。

     政府部門前恭後倨,相反的,政治人物打一開始就競相比狠,而且不乏政治炒作意味。綠營痛批行政院喪權辱國,質問「不惜一戰」的熱血青年馬英九如今安在,卻忘了舊政府對釣魚台主權問題向來輕輕放過。有立委一再逼問行政院是否做好戰爭準備,彷彿巴不得早日出兵;卻說不通台灣一直不希望兩岸開戰,如今又有什麼理由要和日本打仗?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還決定到釣魚台海域「國內考察」,如果成行,難說不會發生更嚴重的擦槍走火。

     這種暴虎馮河的義和團式言行,一時也許自我感覺良好,也宣洩了民間的不滿情緒,但對解決問題毫無助益,甚至反而會製造更大的問題。聯合號被撞事件,接下來應該循司法程序,向日本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查真相、賠償及道歉,逼日本給一個交代。其他人士在旁叫囂助陣,對司法勝算並無助益。

     而主權爭議,坦白說,如果不是無解,也至少是一個極難解決的問題。世界上很少有國家願意放棄手上領土,但台灣是強調民主和平的國家,不可能以強硬手段奪回,否則將嚴重衝擊台灣的國際處境、經濟發展與國家形象,何況日本軍力未必亞於台灣。因此現階段只能持續提出異議,以保持釣魚台的主權爭議狀態。

     至於漁民關切的漁權問題,過去台日十六次談判,由於漁民的意願與日方的方案仍有差距,因此始終無法簽署協議,只能對彼此均不入釣魚台十二海里達成默契。這次事件也許能促使雙方再度展開談判,但過程仍然會相當複雜漫長。

     總體而言,釣魚台爭議涉及主權、漁權、台日關係及區域局勢,是一個長期且複雜的問題,應該與聯合號事件分開處理,以免彼此牽扯。現在最迫切的,是政府應全力對聯合號受害人提供司法與行政支援,以盡速向日方爭取應有的賠償與公道。至於立委們要出海宣示主權,還是請慎重三思,為國珍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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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我具有司法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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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6.15 
陳志賢/台北報導

     台灣「聯合號」漁船在釣魚台海域,遭日本巡邏艦撞沉,並造成船長受傷。法務部十四日表示,釣魚台是我國領土,我國對該事件具有司法管轄權。只要船長提出刑事告訴,檢察機關必須依法追訴日方刑責。

     法務部表示,本案可能涉及刑法第二七七條傷害罪、第二八四條第二項業務過失傷害罪、第三五四條毀損罪,均屬告訴乃論之罪,如我方「聯合號」船長、船東提出刑事告訴,有管轄權之檢察機關,自當依法追訴日本大型巡邏艦「Koshiki」(甑)船長「堤信行」及有關人員之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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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日為何忽軟忽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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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6.15 
陳嘉宏/特稿

     從發表四平八穩的抗議聲明,到昨天突由外交部召回駐日代表,馬政府對日態度在三天內忽軟忽硬,讓新舊政府裡的知日派無不捏一把冷汗。

     釣魚船遭日艦撞沉一事是台日間的意外事件,若非我海巡署船隻「意外」進入釣魚台十二海里海域又退出,不會引發如此政治波瀾。若以「保釣熱血青年」的角度來看,馬總統三天前的四點聲明的確稍嫌軟弱,但若以國家元首的視野來看,卻稱允當。難不成,我方真的要為釣魚台事件派出軍隊,不惜一戰。

     就在我外交部宣示要召回駐日代表的前一天,閣揆還在全力澄清絕對沒有說過「不惜對日一戰」的用詞;三天前的總統府四點聲明,府方人士也私下宣稱,這是「強硬的極致」了。如今突然使出「準斷交」的外交抗議手段,那這兩、三天來的舉棋不定又從何而來?

     熟悉對日關係的高層人士指出,三年前我方軍艦曾為了主權問題巡弋到釣魚台海域處,不過當時日本政府清楚民進黨對日政策底蘊,沒將此事列為兩國間的軍事外交衝突;但下周三即將啟航的巡弋團卻已無當時的客觀環境,稍一不慎,衍生兩國間的外交風暴,不是不可能。

     一國的外交政策思維本就會隨著客觀環境而改變,若我方認為可在兩岸關係和緩之際,我方可適度「調節」對日關係,或許無可厚非。但關鍵是,馬政府到底要以何種國際戰略思維面對台日關係?真的已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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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台 馬的夢想與幻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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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林端/台大社會系教授兼社科院副院長(台北市)】 2008.06.15 02:37 am 
 
到底人是為什麼而活著?人的行動的動機與意義何在?

德國社會學大師韋伯在研究西方現代資本主義社會崛起的時候,提出了三個答案:理念、精神上的利益與物質上的利益。他寫下著名的一句話:「是利益(物質上的與精神上的),而不是理念,直接支配人類的行動。但是由理念所創造出來的『世界圖象』,常如鐵道上轉轍器,決定了軌道的方向,在這軌道上,利益的動力推動著人類的行動。」

法國社會學巨擘布迪厄則強調文化領域中的實踐,都有自我利益的邏輯,而這種自我利益的邏輯,卻被知識分子「誤認」為「超功利」的邏輯,在實踐中否定經濟與政治利益,以掩蓋他們背後的功利動機。有時他用幻象來稱呼知識分子這種「存在於超功利中的功利」。這種知識分子的實踐,建立在經濟與政治場域的基本原則顛倒的基礎上,排斥對利益的追逐,例如在宗教、藝術、科學等場域,透過它的實踐(如為藝術而藝術),建立了一種在幻象上實現願望的正當形式。

綜合而言,人可以為四種目的而戰:理念、精神上的利益、物質上的利益與幻象。幾十年來,台灣人想要保衛釣魚台,似乎也脫離不了這四個目的。

首先,釣魚台是物質上的利益:它是經濟利益,自古以來,附近的海域是台灣漁民的養家活口之所繫,現在又是石油與天然氣的潛在礦場;它也是政治利益,是展現國家公權力的領土。

其次,它是精神上的利益:多年來,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始終在為其國際人格而戰,層出不窮的釣魚台悲歌,一再暴露國家主權空洞化的危機,拚命維護釣魚台,就是力圖挽救國家主權的象徵與精神利益。

沒錯,我們主要是為了物質利益與精神利益而要保衛釣魚台,但是我們在釣魚台裡追求這兩種利益的時候,卻受到理念這個轉轍器指引了方向。釣魚台體現了一種世界圖像,一種集體意識,一種集體價值與良心,一種國族主義的理念。

保衛釣魚台,就是要保衛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國族主義,聯合號被撞沉,敲響了國族主義的警鐘,船長的傷痕,是國族主義的哀痛。弔詭的歷史,留下了釣魚台的公案,年復一年,戕害著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國族主義與集體良心。

而今,釣魚台風雲再起,昔日不惜一戰的熱血青年安在?馬齒徒增的保釣中年,究竟為誰而戰?為何而戰?自我懷疑與自我弱化的決策,在釣魚台上,既追求不到物質與精神利益,也懸擱了自己一向奉為世界圖象的國族主義理念。於是,釣魚台對我們的意義,剩下的是什麼?只是夢想與幻象而已。

這不是空穴來風的論斷。二○○三年九月廿七日,時任國際法學會理事長與台北市長的馬英九,出席時任東吳大學校長劉兆玄主持的「第二屆釣魚台列嶼學術研討會」,發表一篇「釣魚台問題簡析」的論文,在第十頁接近結論時,他寫道:「卅年來我一直有個夢想,期望有一天能到國際法院,代表中華民國參加這個訴訟,捍衛釣魚台主權,這個夢想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有實現,也許以後也沒有這個機會,但是我們還是要做好這個準備,法律的、歷史的、地理的、地質的資料統統要做好準備。」

我們準備好了嗎?就法論法,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讓船長一個人在沒有任何律師與我國官員陪伴下,孤獨面對日本國家機器的偵訊,這就是我們保釣的實際作法。即使事後不接受日方將雙方移送的處分,召回代表,也只是亡羊補牢而已。所以釣魚台之於馬英九,釣魚台之於台灣人,終究只是個夢想與幻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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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智慧處理釣魚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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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社論】 2008.06.14 02:21 pm
  
「聯合號」船長何鴻義昨晚回到台灣。釣魚台事件引起國人義憤以來,這是唯一稍堪告慰的事。

日本巡防艦在釣魚台海域撞沈台灣漁船,欺人太甚,可惡之至。是可忍孰不可忍!船員家屬急切向政府求救,漁民也憤怒抗議,甚至焚燒日本旗洩恨。事關不僅漁民福祉,更是國格尊嚴,台灣民眾都覺得不可示弱。

群情憤怒之中,表現最激情的倒是一批政客。有地方官立刻要求政府應派軍艦戰機伺候,立委們連番表示將出海「保釣」,並責問國防部長是否準備好了,「不惜一戰」之聲充斥國會殿堂,儼然即將對日宣戰。這些平日至多扔扔水杯、花拳繡腿的立委們,此刻慷慨激昂,彷彿人人神勇不可擋。難怪有輿論在問:立委們準備好「為國捐軀」了嗎?

釣魚台事件令人氣憤,是真的;政府不應示弱,也是對的。不過,立委們爭先恐後作態要出征,是不是真有必要呢?國事如麻,海域不太平,此時此刻,政府的確需要民氣作後盾,但恐怕難有餘裕應付這種亂上添亂吧!

釣魚台主權糾紛其來有自,非始於今朝。台灣處境艱難,外交籌碼不多,此亦政治現實。正因為這事要談很難談,要打又占不了優勢,台灣需要格外的智慧和理性,衡量得失,以小搏大,用可能的途徑保護國家利益。此事涉及主權糾紛,且宣稱釣魚台主權而「抗日」的尚不只中華民國一方而已,國際間恐不會輕易表態支持任一方。

但日本巡防艦「大欺小」的畫面總是很難看,國際間也並不討好。台灣內部民氣可用,如果國人抵制日貨,自發性減少赴日觀光,多少也會形成壓力。所以,包括外交途徑在內的種種抗議手段,尚未窮盡。朝野各方應協助政府,以理性、以智慧、以台灣可能用上的實力,促日方走向合理解決途徑。這次日本並未太過拖延釋放船員,事後也呼籲以台日關係大局為重,態度多少已見軟化,可見我方或仍有折衝餘地,值得政府繼續努力。

無論如何,民氣應為政府後盾,支持政府保護國格和漁民利益。這種氣氛下,立委諸公們也許不必太急著出海宣戰,與其花費國防資源,難道真要「為國捐軀」?還不如多多為國珍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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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破網:釣魚台風波暴露國安機制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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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2008.06.15 02:37 am
  
這次釣魚台沉船事件,因外交部「日本事務會」官員在第一時間處置失當,釀成風暴。最令人驚訝的是,這個連資深外交官都未曾聽聞的「日本事務會」,竟是扁政府時代為了「增進對日關係」在外交部設立的黑機關。

多年來,釣魚台的問題始終是「主權」與「漁權」互相纏繞,難以切割。在外交上,兩國對主權問題或許可以暫時擱置爭議;但現實上,漁民在兩國重疊海域捕魚不時碰撞出的漁權問題,卻逼得雙方政府不能不面對。過去我國漁民在這塊爭議海域作業,至多是遭到日本艦艇以水柱驅離;但這次日艦竟直接撞沉我遊樂性質的海釣船,使十六名乘員全部落海,又拘捕留置船長,難怪輿論譁然。

撞船糾紛揭露了我國官方對涉及釣魚台事件的處理機制,令人錯愕。事端發生後,海巡署派遣「和星艦」前往馳援蒐證時,竟遭外交部「日本事務會」執行長蔡明耀一通電話阻止;更令人震驚的是,蔡明耀是在當天接獲日本駐台機構「日本交流協會」官員電話後,即逕自去電指示海巡署要和星艦退卻(另一說是指示其待命)。蔡明耀似乎犯了四項錯誤:一是未依規定向外交部長報告,越權指揮。二是他猶如是受日本交流協會的指揮而行事。三是他對現場狀況並無充分了解,即驟然下指令。四是使和星艦因此退出十二浬海域,喪失平等交涉的立場與尊嚴。

事實上,海巡署近年對護漁已建立一套標準作業程序,重疊海域範圍有清楚界定,發生糾紛則明訂要依「平等互惠」原則處理。這次和星艦以蒐證為由進入九浬拍照,從護漁和維護主權的立場看,都站穩了「對等對應」的立場,可稱允當。沒想到,日本交流協會的一通熱線電話,居然使得外交部的「日本事務會」如響斯應,以致後續處理發生嚴重偏差。

要了解蔡明耀為何會做出有失分寸的指令,回頭看「日本事務會」成立的背景,即不難了解。二○○五年十月,扁政府為了加強對日交流,外交部長陳唐山在國安會指示下成立「日本事務會」,整合亞太司、亞東關係協會及台日關係協會的人力和業務,成為一個新的任務編組;等於甩掉了「白手套」,直接讓官方的「手」伸出去。這種作法,表面上因不需受體制層層節制,好像更便於操作,也象徵台日關係「更升一級」;但這不僅違反外交部組織法,最後卻變成了脫離體制而無法駕御的怪物。

近三年來,日本事務會脫離了亞太司的管轄,直接隸屬外交部長指揮。從這次撞船事件即可看出,這個黑機構的成立,雖方便了日本交流協會官員與外交部間的熱線連繫,卻造成我「低層官員」在「高層事件」中作出錯誤處置,甚至傷害了國家主權形象。如果這就是陳水扁政府所設立的「釣魚台危機處理」的國安機制,能不令人不寒而慄?

經歷這次撞船事件,釣魚台政務有三個層次的問題必須釐清:一、主權層次,中華民國對釣魚台主權必須絕對堅持;二、危機處理層次,事件發生時,不能教台灣船隻找不到求救的窗口,國安機制包括國安會、外交部、國防部、海巡署等,也須有連動的應變機制;第三、政治層次,政治人物不宜利用外侮來製造政潮,你一句不惜一戰,他一句準備一戰,口水多,真誠少,將主權事件演成一場鬧劇,實非國家之幸。

朝野應當嚴肅面對這次撞船風暴。釣魚台問題早晚必須徹底解決,要解決當然要有不惜一戰的決心;無此決心,必無法解決。然而,是否這次就要訴諸一戰,那卻是另一個問題;恐怕至少要等到抵禦外侮之決志高過酣於內鬥之嬉鬧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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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號遭撞沉》學者:政府應務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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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2008.06.14 02:50 pm
  
台灣海釣船在釣魚台海域遭日本艦艇撞沉,學界質疑政府的表現亂了步驟,前法務部長廖正豪說,事件發生後,政府幾次態度表達凌亂反覆,外交部能否恰當處理,讓人擔憂。文化大學日本研究所所長陳鵬仁指出,政府應該了解美日同盟的情勢,務實處理,不該輕易說出不惜一戰。

多個學術社團上午舉行釣魚台事件座談會,前法務部長、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理事長廖正豪說,釣魚台衝突事件的發展讓人憂慮,也看得出政府面對危機時,處理上是亂了步驟,外交部日本事務會致電海巡署船艦不要進入釣魚台作為更讓人質疑。

陳鵬仁指出,美、日是軍事同盟國家,我方長期仰賴美國,無法與日本交戰,雖然民間態度可以激動、強硬,但政府說出不惜一戰只是廢話。陳鵬仁說,目前包括日本、台灣、中國大陸、韓國都主張擁有釣魚台,以歷史等各方面條件判斷,對我方與中共最為有利,建議政府應向國際法院提出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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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日本藐視國際海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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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十四日電】 2008.06.14 11:11 pm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今天發表三項聲明強調,釣魚台附近海域是中華民國領海,日本巡防艦在中華民國領海內撞沉台灣籍海釣船,完全罔顧人命,並嚴重侵犯中華民國領土主權、粗暴藐視國際海洋法規範,這種違反國際法的暴力行為,絕對為文明法治所不容,應負國際責任並負擔賠償義務。

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日凌晨二時二十分左右,在釣魚台南方海域上,發生日本大型巡邏船「Koshiki」(甑)與台灣小型船「聯合號」海釣船衝撞事件,造成「聯合號」海釣船沉沒、船長何鴻義受傷案,由於發生地點在中華民國領海內,不僅引起中華民國政府關注,法務部除發表三點聲明外,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也在晚間發表三項聲明,表達立場。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第一項聲明表示,從各方面證據來看,釣魚台列嶼絕對是中華民國領土,附近的海域也是中華民國領海,因此日方的行為嚴重侵犯台灣領土主權。政府應展現捍衛主權決心,並以符合國際法的方式解決爭端。

不論從歷史、地理、使用,以及法律各方面來看,釣魚台列嶼絕對是中華民國領土。其中,國際法方面的主要論點有二:首先釣魚台列嶼是由國人發現、命名、先占,且在明清兩代有近六百年有效統治,並納入海防,歷史證據皆充分支持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

其次,日本在1894年前從未將釣魚台列嶼劃入琉球,併入日本領土是中日甲午戰爭將台灣、澎湖割讓給日本後的結果,因此當戰後日本將台灣歸還給中華民國之後,釣魚台列嶼自然應一併歸還。

第二項聲明指出,釣魚台列嶼與台灣有極為密切的關係,是台灣附屬島嶼,周圍海域是台灣漁民傳統作業漁場,政府也早已將釣魚台劃入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管轄,所以釣魚台列嶼附近的海域是中華民國領海。日本巡防艦在中華民國領海內撞沉台灣籍海釣船,導致船員與乘客十六人落海,險象環生,所作所為完全是罔顧人命。

日方行為嚴重侵犯中華民國領土主權、粗暴藐視國際海洋法規範,這種違反國際法的暴力行為,絕對為文明法治所不容,日本應該負國際責任並負擔賠償義務。

第三項聲明中強調,釣魚台列嶼問題不應該只簡化為漁權問題,核心應該是領土主權,因此中華民國政府一定要展現捍衛主權決心。學會支持政府以符合國際法的方式和平解決與日本之間的爭端,而且為了要捍衛釣魚台列嶼主權,政府應當要妥善準備法律、歷史、地理,與使用等相關資料,持續強調在國際法上此一爭議並未解決,絕不放棄台灣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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