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台灣的新聞頻道內容好像再度走向單一化,公投議題帶來的多元討論彷彿已經結束,取而代之是鋪天蓋地的王力宏婚變消息,而許多政論節目則是被指稱過度偏向單一人物報導,有新聞內容報導偏頗的嫌疑。
日前,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國民黨參選人顏寬恒批評,有7個電視台政論節目一個多月來針對他造謠抹黑,並認為NCC有偏袒之嫌。儘管NCC於第一時間表示,若民眾認為新聞台有違反《衛廣法》第27條事實查證,可提出申訴,而目前已經收到顏寬恒方面的檢舉案45件,民眾檢舉13件,NCC將依法發函給三立跟民視,請業者啟動自律機制。
的確,NCC不能主動干涉新聞內容,新聞節目是採事後審查制,而非事前審查。然而,新聞內容本有善盡平衡報導的責任,NCC就算不能主動介入調查,但若新聞節目內容過於不當,難道非得等到擊鼓鳴冤才能盼來NCC的覺醒?究其原因,這不是因為NCC尊重新聞自由,而是NCC對於新聞節目處理失當的態度太過怠惰。
根據NCC受理申訴陳情的SOP,陳情人向NCC陳情立案後,案件將由「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進行審議,再由NCC做決議,且依法僅得於播送日起20日內調閱播出資料。可是,若細看NCC過去對違規新聞節目或內容的裁處案例,從陳情立案到NCC決議公告時間,至少兩個月,至多甚至超過半年以上,如此冗長的審議期間,如何能讓因不當新聞內容而導致權益受損的當事人恢復公正報導的權利?
此外,對於政論節目或新聞內容是否有針對單一對象報導過當的事實,NCC表示「有對新聞報導進行統計監測」,所指的是兩個月才公布一次的觀測資料。現在已經12月底,但觀測結果僅公布到10月,而11月與12月的觀測報告最快要明年2月才會有結果。
更者,根據最新觀測報告,由於11月的陳柏惟罷免案,導致陳柏惟在10月的聲量衝破過去慣性,進入前五名。但是,監測報告無法辨別新聞內容是否對特定人物有惡意攻擊的現象。無論是陳柏惟的罷免案,還是顏寬恆的補選案,只靠監測報告恐怕都無法還給當事人清白。NCC明知如此,面對質詢卻還是這般回答,坐實了監理機關不但業務怠惰,更讓人覺得態度傲慢。
簡單來說,對於新聞頻道無法自律的現況,NCC仍需等到民眾或受害人陳情後立案方能審查,或要求新聞台啟動自律機制。但是,若不積極審議陳情案,釐清新聞報導是否有偏頗,受損的當事人權益如何回覆?光靠監測報告是沒有任何具體效果的。更遑論NCC過去審議中天或TVBS案件時,曾將審議結果列入換照評估的條件,卻有多次被法案撤銷退回的前例,更讓NCC面對此類案件的公正性備受存疑。
NCC主委陳耀祥說,新聞事件就像一波波的海浪。難道主委天真的以為船過水無痕?這顯然是小看了新聞報導滴水穿石的力量。主管機關對於新聞報導影響力的理解錯誤,讓NCC的怠惰顯得順理成章。新聞內容不自律,原來是因為NCC的縱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