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民生戰線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有關媒體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NCC委員難產 將放寬任用資格
 瀏覽14,116|回應73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工商時報2008.06.06
【王尹軒/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任委員名單半年難產!NCC指出,一直在等待行政院提新委員名單,但卻遲遲未見,可能肇因於委員任用資格過於嚴格,為「降低規格」,已向行政院呈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提名限制解套。

     NCC第2屆委員名單原本應在今年1月提名,但迄今未見行政院提出人選,雖然NCC發言人石世豪表示,「好的名單值得等待,」不過,NCC昨(5)日委員會還是決議通過,透過修法放寬擔任委員的資格限制,修正草案已呈報行政院待核。

     按現行組織法第6條,對3年內曾任及現任公務及公職人員,不具備行政院長提名為NCC委員候選人資格的規定,對許多資深專業且有傳播工作經驗人員,無法依法獲得提名資格,限縮NCC委員會遴選範圍。NCC修法放寬擔任委員的消極資格限制,也獲得不少學者支持。

     據了解,行政院方面曾詢問NCC,最近是否有重大急迫的案子要審查,NCC表示「很急迫,」希望行政院能儘速為新委員名單作出提名,以便早日送立法院通過。

     石世豪表示,NCC修法內容,並未放寬專職黨務人員的限制,僅對於政府公職或公營機構的有給職及顧問資格,希望藉著取消3年的旋轉門條款,促進委員會成員的多樣性,照顧到不同產業及層面的議題。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2896636
 回應文章 頁/共8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NCC推動部落寬頻網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經濟日報╱記者費家琪/台北報導】 2009.08.05 04:26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年深耕偏遠地區寬頻網路服務,今年將陸續在51個部落推動寬頻網路建設,預期投入7,700萬元布建相關寬頻服務。

推廣服務

投入7,700萬元

遠傳轉投資的新世紀資通昨(4)日在嘉義縣番路鄉大湖村7鄰及12鄰兩個地點,提供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提供當地民眾寬頻上網速率至少2Mbps以上的服務。

NCC主委彭芸,委員謝進男、劉崇堅、李大嵩等都到場了解新科技的運用情況。彭芸說,NCC前年建設了46個部落,去年建設50個,今年也要達到51個地區的寬頻服務,希望透過政府與民間的合作,推動偏遠地區寬頻建設。

依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統計,全國有730個部落,經NCC委外調查結果,目前尚有24個部落沒有寬頻,預計明年以後可達到「部落(鄰)有寬頻」的目標。

NCC表示,新世紀資通在大湖鄉建設的寬頻網路,是光纖通信加上ADSL方式的規劃,延伸嘉義市的光纜到大湖村活動中心,並結合工業技術研究院執行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電力線暨電力管溝佈建高速網路示範計畫」。

深入偏遠

縮短建置時程

由於電力線路已深入偏遠鄉鎮,結合目前光纖或無線技術,運用電力線網路通訊技術,可縮短建置時程,提供偏遠地區民眾寬頻網路服務。

除了大湖地區,目前也在台北市中山、萬華、內湖等不同住宅環境執行示範驗證中,希望藉此了解在不同環境下,電力線通訊的適合性與是否會出現干擾等問題。

美國電力線通訊也進入商業化應用,IBM在去年宣布協助IBEC(International Broadband Electric Communications)於美國東部的電力合作社安裝電力線寬頻網路,提供偏遠地區居民寬頻上網服務的電力網。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3556646
彭芸點名 蘇永欽機要空降NCC主祕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9-06-23 中國時報 【林上祚/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祕書職缺,在NCC主委彭芸裁示由「法制職系」公務人員接任下,最近傳出由前NCC主委蘇永欽機要祕書葉寧接任;由於葉寧去年離開NCC時只是十職等以下專門委員,如今卻能空降十二職等職缺,引發NCC副主委陳正倉等委員的不滿,茶壺裡的風暴再度形成。

     第一屆NCC主任祕書吳嘉輝,由於捲入亞太匯網的弊案交保候傳,轉任技監一職。NCC發言人李大嵩表示,根據NCC組織法第十條,「NCC置主任祕書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根據NCC處務規則,NCC主祕職責為,承主委、副主委之命,協調各處公務、文稿初閱、工作報告彙整等工作,由於NCC委員多是學者轉任,不熟悉行政法令,NCC主祕是極為重要的幕僚。

     據了解,儘管部份NCC委員,準備把前電信總局副局長高凱聲拱出來接任主祕,但由於衛廣法與中視/中天董監變更案,暴露出NCC委員在法制上的弱點,彭芸力主由「法制職系」公務人員接任,「電信職系」的高凱聲慘遭淘汰。

     彭芸在蘇永欽前幕僚建議下,把目前擔任政務委員高思博助理的葉寧又找了回來,葉寧從蘇永欽擔任公平會主委起就一路跟隨蘇,這次則再從行政院調回。

     據了解,吳嘉輝三年前擔任NCC主祕,當初是透過NCC委員會討論決定,但彭芸認為,NCC主委對於主祕有人事任命權,陳正倉等委員對於彭芸逕行指派葉寧接任主祕做法並不贊同。

     陳正倉昨日接受訪問時強調,他上周五休假,該項人事公文,當天他並沒有批,對於NCC內部人事安排,陳正倉強調,應該秉持公正、公平、客觀原則,讓這個五百多人的獨立機關,建立起合理的升遷制度,處長級以上相關人事,應由委員會討論。

     彭芸昨日全天都無法取得聯繫,但彭芸辦公室主任張麗真昨日表示,該人事案目前尚未正式批准。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3496873
NCC如何走出泥淖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8-07-11 中國時報 【熊杰、陳彥龍】

     扁政府時期朝小野大的政治現實,讓NCC自二○○六年三月掛牌以來,持續身陷藍綠政治惡鬥的泥淖中。如今NCC走過釋憲與修法歷程,邁向新的里程碑,新政府則在七月初提出第二屆NCC委員人選。這份尚待立院同意的名單,被提名人幾經更換,最後出線的七人,除少數學者外,外界多感陌生,產業界甚至以「跌破眼鏡」來形容。

     筆者認為,基於半世紀來的機關沿革與使命,NCC委員選任,必須與NCC本身的職能契合,新政府不宜將NCC視為一般行政機構,提名應以專業優先,排除政治性考量,才能將NCC推向歷史新頁。

     首先,被提名人專長,應具備通傳匯流政策與規管經歷。在產業匯流、科技匯流、市場匯流已然發生的今日,《通訊傳播管理法》並未如期完成立法,各界對NCC可謂期盼殷切。從法規匯流的機關使命來看,NCC委員應是一群嫻熟NCC主管之通傳法規與監理政策的專家,而不僅是一份狹隘相符組織法規範中,具備電信、資訊、傳播、法律、財經各領域專長的集合名單。從這次名單看來,兼備跨領域通訊與傳播政策,以及熟恁匯流法規之專才,人數並不若預期。一旦全數通過,難以想望未來NCC的通傳政策制定能順暢無礙。

     其次,一黨獨大,NCC委員的資歷更應受檢驗。第一屆NCC委員選任過程中的違憲爭議,經大法官釋字第六一三號解釋,目前已完成修法。七席委員席次,行政院恰好就提名七人,舊委員僅一人獲提名,已使交錯任期之業務銜接意義變得不大。筆者憂心,只要被提名人不具政治爭議性,國民黨占絕對多數的國會一定不難通過同意門檻,若被提名人的專業適任無人聞問,結果與橡皮圖章又何異?如此同意權審查,不僅無助於NCC委員專業、中立形象之建立,反讓NCC落入一黨獨大的「行政干預」陰影。

     此外,NCC委員同意權行使,應納入公民審議機制。第一屆NCC委員選任,被提名人必須透過全程公開之聽證程序,透過網路直播,就有關通訊傳播領域所涉及各類議題進行詢答。十八位候選人,戰戰兢兢歷經長達三天馬拉松式公開聽證審查,最後方選出十三人。審查日尚有「公民媒改聯盟」等民間團體代表,透過審查會委員之口,對被提名人提出公民團體所關切的傳播議題。聽證會詢答紀要事後也經整理摘錄,存錄於傳播期刊,以做為施政檢證。

     從前述第一屆NCC委員選任雛具的公民審議得以說明,公民社會對於NCC的殷盼。事實上,大法官在釋字第六一三號對此早有提示,即NCC委員選任,應納入「立法院或人民團體參與」之設計。因此筆者主張,第二屆NCC委員之選任,應加入公民審議機制。

     更進一步,委員既然已全由行政院長提名,行政院握有絕對的人事決定權,那麼NCC主委、副主委,實可修法由行政院長直接任命。藉此,讓NCC與行政院有更好的聯繫,正向影響行政院通傳政策之決定,此即「獨立而不孤立」之機關目標。現今美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FCC)五名委員,均由總統提名,主席亦由總統指定,即為適例。

     回顧兩年多來,NCC風雨飄搖,獨立機關的職能未如實的實現。著毋庸議,我們需要一個能力與智慧兼備,以因應快速變遷與挑戰的通訊傳播監理機關,我們當然也需要一群「準備好了」的NCC委員。

     基於被提名人在未來通訊傳播政策與法規制定過程中的關鍵角色,建議新政府應審慎考量並重新規畫第二屆NCC委員名單。為使同意權之審查有實質意義,被提名人亦應多於七席,選任過程亦應受公民社會所共同審視。否則,產業界和公民社會均難以想望新政府對我國通訊傳播產業發展之遠景。

     (本文作者熊杰為世新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院長,陳彥龍為長榮大學大傳系講師)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2941367
頁/共8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