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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委員難產 將放寬任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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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2008.06.06
【王尹軒/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任委員名單半年難產!NCC指出,一直在等待行政院提新委員名單,但卻遲遲未見,可能肇因於委員任用資格過於嚴格,為「降低規格」,已向行政院呈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提名限制解套。

     NCC第2屆委員名單原本應在今年1月提名,但迄今未見行政院提出人選,雖然NCC發言人石世豪表示,「好的名單值得等待,」不過,NCC昨(5)日委員會還是決議通過,透過修法放寬擔任委員的資格限制,修正草案已呈報行政院待核。

     按現行組織法第6條,對3年內曾任及現任公務及公職人員,不具備行政院長提名為NCC委員候選人資格的規定,對許多資深專業且有傳播工作經驗人員,無法依法獲得提名資格,限縮NCC委員會遴選範圍。NCC修法放寬擔任委員的消極資格限制,也獲得不少學者支持。

     據了解,行政院方面曾詢問NCC,最近是否有重大急迫的案子要審查,NCC表示「很急迫,」希望行政院能儘速為新委員名單作出提名,以便早日送立法院通過。

     石世豪表示,NCC修法內容,並未放寬專職黨務人員的限制,僅對於政府公職或公營機構的有給職及顧問資格,希望藉著取消3年的旋轉門條款,促進委員會成員的多樣性,照顧到不同產業及層面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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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需要大格局與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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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社論】 2010.09.23 03:23 am 
 
從凱擘與台灣大合併、中視與壹電視頻道申請被拒,到這幾天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修正案的四三對決,NCC近來的許多行為,除了引發各界議論紛紛外,掌聲與肯定卻相對有限。更遠一點,我國無線電視數位化的規劃,幾乎與美、日等國同時開始,但美國已於去年完成並關閉類比頻道,日本則訂明年關閉類比頻道,並給予有線電視明確的數位化要求及租稅減免。反觀我國,十年來無線台數位化停滯不前,第二波數位無線執照與行動電視的發照時程也一延再延,有線電視的數位化指標與時程亦是一變再變,無所適從。

這種大格局延宕、小事件不斷的發展,顯示NCC可能存在著公共政策上「堆積主義」(incrementalism)的負面困擾。堆積主義是指決策者因受到各種條件限制,只以微觀、局部的方式處理問題個案,以期透過這種微小行為的堆積,逐步達到最終目標。堆積主義並非不能做為政策形成的機制,但在欠缺清晰的方向、整體藍圖與落實框架的指引下,即使每個小決定在微觀下看似合理,長期卻可能形成「小決定的獨裁」(tyranny of small decisions);最終的整體政策架構,反而是由眾多堆積的微小行為決定,而非政策藍圖。

以電視數位化為例,其成功的關鍵,是消費者歷經換機、加盒甚至漲價的改變後,節目內容增加多少新牛肉的問題。對此,外界不清楚NCC要以何種策略方法推動數位節目的發展,只看到以0.2%的政府持股與前科為由,做成拒絕新節目上架的決定。姑且不論這些決定的爭議,NCC推動數位節目的整體政策不清不楚,才是令人憂心之處。

又如無線與有線電視數位化的推動,乃至於電信市場的競爭,實具有政策上的競合關係;特別是第二次數位無線電視台,將直接對有線電視數位化產生壓力,而有線電視的數位化與寬頻化,則可提升電信寬頻市場的競爭,但過去政府與NCC揭示的無線電視數位化與發照時程,一改再改,未受尊重;有線電視數位化政策除了只有棍子、沒有蘿蔔,連原本的棍子也可能隨著委員的更替而煙消雲散。這些小決定及不決定與整體方向的關聯性不清,卻阻礙了大局的前進,已然出現小決定獨裁的風險。

再看近期各界矚目的有線電視經營權換手問題。在數位匯流下,有線電視逐漸成為一種數位載具與平台,加上招商引資是政府後ECFA時代的政策主軸,因而關注的焦點不應在投資人資格,而應參考固網發照與南山人壽的經驗,制定出新經營者必須達成的發展指標(如數位化、資金到位)與投資承諾;凡能達成指標、提出承諾者,即使是私募基金,亦無排除之理,僅陸資得基於通信安全而另有考量。反之,無法證明其能達成者,即使是本國業者,也須三思。但要達成這點,NCC須以大局為基礎,及早建立通訊傳播業外資審查的通案準則,否則未來審查除口水戰不斷外,最後還是無法擺脫小決定的格局。但NCC組織法修正案中的兩派對立,令人憂心合議制下因共識難尋,反而惡化堆積主義。

漸被遺忘的通訊傳播基本法,其實已給予NCC明確的指示與適用彈性。例如基本法第6條要求,政府應鼓勵通傳新技術及服務之發展;無正當理由,不得限制,而且通傳相關法規的解釋及適用,應以不妨礙新技術及服務之提供為原則。更重要的是,第16條賦予NCC在通傳法規與基本法牴觸者,得依該法原則為法律的解釋及適用。所以,NCC最需要的並非法律工具及已提出幾回的政策藍圖與框架,而是回歸基本法所揭示的原則,並能前後一致、持之以恆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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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茶壺裡風暴的背後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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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7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彭群弼】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週三的委員會議,引發一場「茶壺裡的風暴」,對於攸關「正、副主委」任命方式的修法內容,新舊委員「壁壘分明,毫無共識」。會後,NCC主委蘇蘅特別公開澄清,強調委員之間,只是看法不同,絕非出現「新舊差異」。

    NCC成立以來,風波不斷,朝野對峙,甚至動用大法官釋憲,關鍵都在於建構「獨立性」過程中引發的爭議。台灣的政治生態與媒體關係緊密,負責監管媒體的NCC自然成為政治的角力場。媒體想要擺脫政治的干預,朝野政黨也試圖透過制度建立,機關的調整,保護傳媒不受當權者黑手影響。但似乎一直是一項艱難的任務,這一次因為首長任命方式,引發NCC成立以來最嚴重的意見紛歧,多少也反映出此一困境。

    NCC週三的委員會議之後,NCC副主委陳正倉說了重話,他以「有人想要幹掉獨立機關」來形容正副主委任命權改變,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支持修正改為閣揆指派的NCC主委蘇蘅,在晚間補開的記者會上,則是從法、理兩個角度,分析NCC的獨立性與主委的產生方式,兩者並非絕對有關,透過制度設計,獨立性不會因為任命的改變,而產生衝突。雙方意見果然南轅北轍。

    不過,在隔天的媒體報導中,並沒有獲得重視,甚至絕大多數的媒體,甚至根本找不到這一條新聞,這一場看似只是一場「茶壺裡的風暴」,背後究竟有哪些值得探究之處?有趣的是,這一場看似茶壺裡的風暴發生同時,國際間歷史悠久的國際新聞協會,明年選擇到台北召開年會,國際新聞協會追求的,就是新聞獨立,報導自由,來台召開年會,自是一種肯定。

    引發爭議的關鍵是NCC正副主委的任命方式,究竟要維持現狀,由委員們相互推舉?抑或依照政府組織再造之後的修法規定,採合議制的獨立機關,正、副首長由閣揆從專任委員中,選擇任命。一方強調需「依法調整」,一方則堅持不能讓外力介入。NCC的獨立性與首長任命是否有直接關連,自有社會公評,可透過更多討論,釐清事實與揣測。

    但如果觀察NCC主委的任命,除了第一屆委員採「政黨比例」產生,互選過程並未傳出內定,蘇永欽以多數席次,加上行政與學養背景豐厚,獲選主委,並無爭議。但從第二屆起,經大法官釋憲,重新修法調整組織架構的兩屆主委產生過程裡,或者當事人提前公開表達意願,抑或媒體傳出「內定」的說法,雖然至今無法證實,有沒有「內定」或「指派」的任何證據,但NCC的確也很難擺脫,外界對於執政當局有意介入或主導人事的刻板印象。

    NCC組織法設計新舊交替,每隔兩年就有半數委員新陳代謝,目的是希望維持NCC的專業,避免因為委員更迭,導致業務熟悉階段運作停擺。用意雖好,但實際運作的結果,是不是反而會變成執政者,藉機清理門戶,重新布置權力架構的機會?目前也面臨考驗。

    第三屆NCC委員上任,依照當初的組織設計,NCC第一次有了委員輪替,新舊委員並存共組委員會。但是包括主委產生的票選過程,以及這一次的修法過程,兩次都出現四票對三票,新任委員態度一致,留任委員也口徑相同,但兩邊看法就是不一樣的結果。兩次的表決,新人支持新人,老人站在老人陣線,即便蘇蘅主委明白表示:不希望外界解讀為新舊委員之爭,但要如何解釋兩次一模一樣結果的巧合?恐怕仍留下了問號。

    特別是,新任的NCC委員才到任短短一個月,多數委員在獲得任命之初,對其他委員多數並不熟悉,卻選擇一致支持,接下來,又選擇「一致」支持行政院交辦的修法版本?面對留任,負責傳承經驗的留任委員的看法,卻不為所動?這一場新兵與老鳥之間的對峙,背後只是單純的「理念」之爭,還是權力佈局的對峙?的確讓外界很難不去質疑?恐怕也需要時間來證明真相究竟何在。

    媒體對社會影響力無遠弗屆,政治受媒體牽引,無日無之。當初NCC成立的目的,就是希望將媒體監管,以及數位匯流之後,也會跨足媒體的通信產業,都能夠從「行政機關主導」的手中,交給「具備獨立運作能力」的合議制委員會負責。因此,包括NCC的組成,委員的遴選,乃至於具有領導職能的正副主委產生方式,都是NCC獨立運作的關鍵因素之一。這也就怪不得從綠營執政,乃至於政黨輪替,藍營當家,NCC始終都背負著外界憂心:「執政當局」可能想要影響的陰影。

    在台灣政治的場域中,「人脈」與「實力」決定了大多數的政治權力分派。人事的任免,當然決定了權力的行使,為了避免「個人意志」凌駕「社會利益」,透過委員制的合議過程,多少可以避免或減少類似問題的發生。一旦合議制落入了「分派結群」的困境。一旦花力氣對峙,外界又如何能期待未來的運作能夠展現更好的決策品質。外界又如何能夠放下政治力不在介入的疑慮?

    畢竟,對於政治來說,透過媒體產生影響,避免因媒體揭發黑幕,導致權力及利益受損,恐怕是當權者永遠放不下的最愛。這樣的憂慮,在台灣社會何時可以釋懷。NCC的機關首長任命之爭,也再度反映出台灣社會對政治的焦慮與不安。

    媒體與管理媒體機關之間的錯綜複雜問題,媒體選擇不報導,自然也是其來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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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主委誰任命… NCC爆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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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10.09.16 03:31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委員會上個月才開始運作,昨天就爆發「內戰」。針對NCC組織法修法,正副主委是否改由行政院長任命,主委蘇蘅等四位新任委員支持政院提名制,副主委陳正倉領軍的三位舊委員力主維持互選制,雙方意見嚴重分歧。

明年元月上路的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明定,獨立機關首長必須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NCC為此得配合修改其組織法;七位委員卻分為兩派人馬,在正、副主委的任命權壁壘分明,最後在投票下形成四票比三票的局面。

包括主委蘇蘅、委員張時中、魏學文、劉崇堅等四人贊成修法,依法將正副主委任命權交還給行政院提名,但副主委陳正倉、委員鍾起惠、翁曉玲則力主為了維護獨立機關的自主性,應維持「委員互推選舉產生」;雙方意見嚴重分裂,最後蘇蘅等人以一票勝出,決議兩案並陳,交由行政院裁定。

對此,反對行政院拿回任命權的的三位委員都表示,NCC獨立機關精神恐將喪失,陳正倉更直言「NCC監理電子媒體,一旦行政院拿回正副主委提名權,恐影響獨立機關的獨立性,未來政治力更有介入媒體的疑慮」陳正倉等三人將聯名寫不同意見書,甚至不惜挑戰行政院意志。

蘇蘅昨晚指出,投票過程確實壁壘分明,她強調依法行政,NCC組織法依照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廿一條和第卅五條規定必須配合修法,由行政院長提名正、副首長;這樣做並未傷害獨立機關的自主性,就如公平會、中選會的主委都不是由委員互選,仍能維持獨立機關的特色。

她也強調兩案投票結果僅相差一票,由於這是攸關NCC調整的重大法案,該會在權責上很難處理,為求更周密,因此兩案併陳送行政院,希望行政院再度考量NCC有監理媒體的特殊性。蘇蘅強調,這次討論過程辯論熱烈,但並無「對摃」或不理性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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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不應再用廣電惡法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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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0 中國時報 【本報訊】

     猜一猜,如果國內最佳的上市公司─如台積電、聯發科、宏達電等,對數位匯流有興趣,要投資廣電事業,國內通訊委員會(NCC)會如何發落?答案是:不准,因為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這就是一個惡法加上法匠把關,造成的荒謬結果。

     廣電三法中所謂的「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主要是為矯正過去黨政軍介入媒體經營的弊病,其訂定有其時代背景。但訂定法條時,規定黨政軍不論直接、間接,連一股都不得持有廣電媒體的股權,其嚴苛與不合理,這兩年已非常明顯,受害者可說不計其數,表面上是非常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實際上則是嚴重影響產業發展與企業經營。

     例如,國內績優的上市企業台達電投資從事衛星廣播事業的愛爾達科技公司,愛爾達的產品在中華電信的MOD有上架。但因為政府基金有投資台達電,被NCC認為「違反黨政軍條款」,經協商後被迫賣掉持股。再如最大的系統台凱擘,因境外股東有國內封測龍頭日月光投資,政府基金也有投資日月光,因此也是「違法」而挨罰。還有一些系統台,其股東為某投資公司,此投資公司又有一上市公司投資,此上市公司的「股東的股東」,又有政府基金投資,所以,也不行。

     最「大尾」的受害者,就是富邦集團旗下的台哥大,去年九月從外資凱雷手上買下凱擘,總交易金額三二八億台幣,加上承接凱雷二四○億元的負債,總投資金額近五七○億元。不過,這個投資案最後也過不了NCC這關,因為,富邦金控持有台哥大股權,而當年富邦銀行與台北市政府旗下的台北銀行合併時,台北市政府改持有富邦股票。層層算下來,嘿,又違反了「黨政軍條款」,所以死路一條。富邦要以家族個人身份再買凱擘,不到一年時間,價格暴漲一、二百億元,NCC的「不當執法」,凱雷算是最大獲利者吧!

     日前,中視以中視文化的名義申請生活旅遊台、綜合台等四台被NCC駁回,原因,與前述的情況同樣荒謬。因為NCC「意外發現」台北市政府持有富邦金控股權,富邦金控又持有富邦人壽股權;而富邦人壽「復持有」中視股權,中視又為中視文化之股權。所以,即使已經算到「孫子的孫子」公司了,還是踼到「違反黨政軍條款」的鐵板。

     從以上「血跡斑斑」的案件,顯現「黨政軍條款」的問題,加上執法者NCC的法匠性格,整個產業發展都大受打擊。「黨政軍條款」的訂定固然有其時代背景與考慮,但其出發點是不讓黨政軍力量控制廣電媒體。執法的NCC不察其精神,一味拘泥在「直接間接都不得持有一股」的型式,終而造成這種荒謬與可笑的結果。

     且不談台北市政府持有富邦金控股權的「併購共業」,由於政府四大基金持續在股市進出,且其持有投資標的多是各產業大型的龍頭股與績優股,NCC這種可以不論政府基金是否有控制與經營權,一律算到孫公司的孫公司都要算的審查,幾乎擺明所有大型上市與績優企業都不能碰廣電事業,因為,努力多查幾層,最後總會出現政府基金的影子。

     NCC這種作法,根本無視於這些政府基金都是財務投資,且持股極低,對該企業既無經營權也無控制權,即使該企業投資廣電事業,事實上並未違反「黨政軍條款」的精神與實質意義。NCC的「嚴審」,只是讓廣電產業更難發展、更難有活水,更難引進優秀的企業與經營。

     黨政軍條款的不合理,NCC不是不知道,因此也提出修法放寬,但修法過程緩慢,而在未完成修法前,NCC又堅持且持續的以這種不合理的方式執行黨政軍條款,讓產業界一再受害。在數位匯流、三網合一的趨勢下,NCC的作法,說嚴重一點是影響整個國家的發展。

     過去,黨政軍「合體」,且控制諸多媒體時代,以「矯枉過正」的嚴厲手段打破黨政軍控制媒體,也許有其需要與意義。但在政黨輪替成為常態,媒體又處高度競爭時代,其意義已不復存在。甚至在現階段,黨政軍介入媒體的問題,恐怕還遠遠不及外資大舉介入國內廣電媒體的問題來得大、來得實際。相較其對產業與國家發展的負面影響,我們希望政府有關單位應儘速完成修法,在完成修法前,NCC亦應體察法令精神與產業發展需要,不要再拘泥法條、以法匠精神審查相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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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壯:NCC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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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王健壯】 2010.09.05 03:06 am 
 
NCC才成立四年半,但對國庫卻貢獻良多,到目前為止大概已替國庫賺進了三、四億的罰金。

這麼一大筆罰金,其實祇是針對無線與衛星電視違法的處分所得,電台罰鍰尚未包括在內。其中衛星電視部分,九十五年罰鍰案件二六六件,金額八千七百多萬元;九十六年一八七件,七千兩百多萬元;九十七年一五四件,六千七百多萬元;九十八年一一七件,四千三百多萬元;今年到七月為止共一三四件,罰鍰四千多萬元。

無線電視部分,九十五年七件,罰鍰兩百六十一萬元;九十六年十五件,兩百八十五萬元;九十七年三十九件,八百萬元;九十八年三十二件,六百四十六萬元;今年到七月為止共三十一件,罰鍰七百七十二萬元。

在四年半約一千件的罰鍰案件中,除公視外,幾乎每家電視台都被NCC處分過,理由不是節目廣告化,就是違反分級處理辦法;但記者節當天,NCC的手終於也伸進了公視。

公視被開罰十五萬元的理由,是因為五月播出電影《黑狗來了》,其中跳鋼管舞、靈堂前車震、棺木旁偷情等畫面,涉嫌有性意涵,但公視卻未標示級別,違反分級處理辦法,也違反公視法「不得在任何時段播放兒童及少年不宜觀賞的節目」規定。

《黑狗來了》是金馬獎得獎電影,祇要看過這部電影的人(我是在NCC開罰後才看的),應該都知道NCC認為有性意涵的片段,其實都祇是點到為止,也都符合劇情需要,更充滿黑色喜劇效果,既無淫穢情態的表現,也沒強烈的性暗示;更何況,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中,既然規定連人體裸露鏡頭,都得視劇情需要可以列入普級,又為何更符合劇情需要的跳鋼管舞等畫面,竟然為法所不容?

政府為了保護兒少,以公權力介入電視播放內容,雖然於法有據,但如果NCC對性尺度的拿捏,對性意涵的認定,與現實社會有太大的差距,用上古史來定義現代史,這種介入不但是過當的介入,其實已是無知的管制;連被稱為聖人的王建?,都可以寫書教導別人性技巧,《黑狗來了》那幾段無傷大雅的畫面又何罪之有?難道NCC真要扮演「國家保母」或「道德重整委員會」的角色?

NCC首任主委蘇永欽,曾自我警惕不要讓NCC變成另一個警總,剛卸任的主委彭芸,也自我定位NCC是為了數位匯流而存在,但四年半來,NCC的作為卻是內容管制過多,結構管制太少,而且對內容管制又是高度管制過多,低度管制太少,到現在仍然擺脫不掉「但可管則管」與「但可嚴則嚴」的威權管制心態;今年三月,NCC因電視播出立法院打架畫面,而大動作警告處分每一家電視台,就是具體例證。

如果NCC真要管制,《黑狗來了》電影中有賭博,有殺人,有玄奇怪異,也有反映社會畸形現象,其中任何一項都可能違法,但NCC卻挑了涉嫌性意涵這條罪名開罰,也難怪公視不服而要訴願。

黑狗仔是《黑狗來了》電影裡的黑道老大,人人聞其名而心驚膽跳,NCC如果不改開罰公視的那種老大心態,「NCC來了」與「黑狗來了」其實又有何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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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蘅:NCC合議制精神 不會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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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10.08.05 03:41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委員會首次召開,針對外界認為,四位新委員與三位舊委員間,對主委提名方式「壁壘分明」,且有委員憂心NCC獨立機關精神不再,新主委蘇蘅昨天回應,委員會就是NCC最高決策機關,合議制精神的設計不會改變。

昨天蘇蘅與其他六位委員出席記者會,針對行政院有意將NCC正、副主委改為「派任」,取代目前「委員互選」,四位新委員曾表態支持派任制,但三位舊委員認為既有法規是「委員互選制」,才不會違背NCC獨立機關的精神。

蘇蘅表示,在修法前,正副主委產生方式沒有任何改變,委員會採合議制,是NCC最高決策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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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聞/壹新聞准不准 頭號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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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特稿】 2010.08.01 02:21 p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任委員今起走馬上任,立即面臨嚴峻挑戰,無線電視第二單頻網、行動電視釋照、2G頻段重新規畫等重大議題,牽動產業界逾千億元商機。壹電視新聞台選在第二屆NCC委員任期結束前一天網路首播,時機頗為巧合,究竟是否核發新聞台執照給壹傳媒,也成新任委員的燙手山芋。

NCC委員今天下午交接,七名委員中有三名新任。雖然NCC採取合議制,但委員各有專長,過去相關議案多由相關專長的委員主導推動,出現不少爭議,交接後的NCC委員會動態,受到外界關注。

第二屆委員任職期間,包括推動電信資費X值降價政策,引發五大電信業者高層齊向行政院陳情,近期外界關注的行動電視產業,也因委員對於適用法令各有意見,原本今年底將完成釋照,也延到這一屆再議,多項政策都引發產業界不少爭議。

另一方面,壹電視新聞台選在7月30日網路開播,迴避執照未過難題,發言人陳正倉日前指出,NCC無法管網路電視,但會監看內容,以壹電視如何運用動畫呈現新聞,將會做為未來續行審照的依據,壹電視新聞台選在新舊任委員交接前在網路開播,多少有些特殊用意,NCC未來如何處理,大家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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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改選 蘇蘅險勝接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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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10.08.02 02:51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票選新任主任委員,政大新聞系主任蘇蘅當選。
記者黃義書/攝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四名新任委員昨天上任,並票選新任主任委員;新委員、政大新聞系主任蘇蘅以四票對三票險勝現任副主委陳正倉當選主委。陳正倉還有兩年任期,依規定將續任副主委。

NCC委員共有七人,其中四人是新任,「三舊」、「四新」在主委投票上壁壘分明。電訊傳播業界高度關注NCC委員會未來運作,並憂心重蹈第二屆委員會「內部紛爭白熱化」的問題,以致已箭在弦上的行動電視、無線電視第二單頻網、第十一梯無線廣播電台釋照、數位化轉換與廣電三法與電信法修法等進度延宕。

第二屆委員鍾起惠、翁曉玲、陳正倉都還有兩年任期,謝進男、李大嵩屆滿卸任,原主委彭芸則提前卸任,三委員遺缺由蘇蘅、張時中、魏學文接任,劉崇堅則是屆期再獲政院提名續任四年。

據了解,新主委的互選過程暗潮洶湧,包括張時中、魏學文與劉崇堅等「新任委員」,全部力挺蘇蘅。三位舊委員則認為,NCC當初採四年任期交錯方式,就是為了經驗傳承,主委一職應由更具會務經驗的舊委員擔任,兩年後再交棒,較符合當初的設計精神。

此外,三位舊委員也認為,NCC是國家獨立機關,主委一職不該由「上級機關指定」,所以決定「自行推派」陳正倉角逐主委,新、舊委員壁壘分明,雖然選舉結果一如預期,卻為NCC未來運作投下變數。

蘇蘅昨天致詞時表示,她有信心不負所託,NCC未來將面臨許多挑戰,工作會相當辛苦,她期許新的組合團隊更全力以赴,成為一艘「快樂的戰艦」。

卸任主委彭芸則鬆了一口氣說:「我退伍了,像重獲自由的小鳥自在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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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NCC第三屆委員會面對的首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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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1 工商時報 【本報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任委員將於今天上任,第三屆委員會明天起正式展開運作。在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同時,如何促進我國傳播及通訊產業的健全發展,既是NCC基本職責,國人也寄以高度期待。發展相關產業涉及層面廣泛,其中應該優先處理的項目,無疑是外國私募基金掌控國內有線電視系統造成的問題。

     台灣經濟發展的早期,政府部門設計許多誘人經濟策略,吸引外商到國內設廠生產。重要外商決定到台灣投資的消息,經常成為政府宣傳的政績。理由無它,因為外商進入台灣投資生產,經常可帶來三項好處:一是資金,二是技術,三是管理。這些都是開發中國家經濟發展過程極需的重要生產要素。

     台灣製造業的發展史如此,它是否可一體應用於不同屬性的服務業呢?1999年私募基金凱雷集團收購國內有線電視系統,包括桃園地區的南桃園、台中地區的群建、苗栗地區的信和、吉元,以及新竹地區的北視,組成台灣寬頻(TBC)的多系統經營(MSO)。2006年凱雷將台灣寬頻轉賣給另一私募基金集團麥格理,同年凱雷再從東森集團手上,買下凱擘(原名東森媒體科技);2007年安柏凱(MBK)則買下中嘉網路,正式加入台灣有線電視產業的經營。一時之間,台灣有線電視五大多系統的前三名,都掌控於外人手中。

     私募基金進入國內有線電視市場後,立即以無形資產作價的方式提高公司的資產價值,然後再向國內銀行大幅貸款。以北市某系統商為例,其原登記的股東權益為新台幣3億元,無形資產的鑑價為27億元,因此向銀行團借了25億元,形成私募基金收購過程根本用不到自己的資金,有線電視系統商的最大債權人則變為國內的銀行團,私募基金引進資金的效果根本不存在。

     過去NCC內部發現私募資金對有線電視產業發展不利的事實,曾發文要求三家私募資金業者進行減少貸款的瘦身計畫,但業者以自由經濟為理由頑抗。而在主管機關推動數位化政策時,又有若干業者藉由極高利率水準向股東關係人借款的方式,將當年的獲利轉入私募基金的口袋,然後再宣稱沒有足夠資金配合數位化政策的執行。主管機關藉由評鑑機會加以規範時,業者立即拿出由經濟部投審會、公平會、金管會、財政部等部門會商的同意書,表示該經營策略是經過政府相關部門的審核,具有正當理由。迄今台灣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程度不及5%,甚至不如第三世界國家,並非沒有原因。

     私募資金的投資年限一般都規劃為3-5年,一旦投資目標達成時,立即退出投資的市場,在其他產業或其他國家,尋找更高投資報酬率的標的。是故,私募資金的投資,就像早期的遊牧民族一樣,那裡有水草即逐那裡。說得更難聽一點,被它所投資產業只是它謀利的工具,它既要投資期間的收益,更要轉換投資時的資本利得。期望其出現長期的投資行為如配合執行數位化政策,乃是不切實際的妄想。凱雷集團收購東森媒體科技只有短短的兩年時間,但投資報酬率已達到設定的目標,所以急切地售予國內台灣大哥大公司,此即為明證。

     不過十分弔詭的,在我國的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9條第2項對外國人持股有線電視的規定,卻大方地給予極為優厚的待遇,外國人直接及間接持有系統經營者之股份,允許持有經營者已發行股份總數60%;外國人直接持有者以法人為限,合計可達系統經營者發行股份總數20%,在此寬厚上限的規定下,遂造成台灣有線電視極高比例為外資所控制。

     更令人憂慮的是,萬一這些系統商的所有權未來若是落入我們不樂見的國家、團體或個人手上時,台灣社會言論自由會不會因此而受到傷害?會不會產生令人不安的扭曲?在私募資金所控制的台灣各種電視台熱絡交易的當下,政府是否要重新定位我國的有線電視政策,未雨綢繆修法制訂更精緻的管理手段,以讓私募基金進入國內時,能夠發揮較為正面的效果,協助有線電視產業長期的健全發展,顯然將是NCC第三屆委員會無法迴避的課題。

     最近6月30日台哥大與凱擘的買賣協議期間到期,雖然雙方宣稱持續協商新的交易協議,但凱擘已開始在市場上進行尋求新買主。市場上也的確有其他的企業集團,對凱擘所持有的有線電視系統商有興趣。在此同時,市場則引發了其它許多電視公司的出售潮,例如凱擘計畫先將東森電視出售,預估金額新台幣150億元,安柏凱(MBK)則計畫將八大電視出售,在市場上的喊價為新台幣60-80億元,連本土的三立電視亦提出出售股份的策略,求取最大的商業利益。對於這種市場情勢的發展,主管機關的國家傳播委員會是應當對國外企業集團介入國的媒體經營,進行分析與檢討的時候了。

     有線電視的高報酬,過去幾年吸引了世界各國的私募基金,如凱雷、麥格理、安柏凱等投入台灣有線電視市場的經營。以至於截至目前為止,台灣的有線電視市場五大MSO集團的前三大中嘉、凱擘、台灣寬頻均為外國人所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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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跨媒體監理 面臨崩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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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31 中國時報 【林上祚/新聞分析】

     壹電視在無照狀況下砸重金租用頻寬播出網路電視新聞,就像當初蘋果日報進入台灣市場,砸下重金主動提供書報架,擠進便利超商通路一樣,目的就是為日後新聞台暖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同意壹電視引進SNG車,則無異幫壹電視「開了小門」,和其他案件動輒以跨媒體壟斷祭出附附款,NCC前後判若二人。

     不僅如此,擔任NCC頻道外部審議委員之一的羅世宏,還在蘋果日報言論版投書,支持有條件通過壹電視新聞台申設,認為有助於扭轉台灣藍綠分明的媒體生態。

     壹電視新聞台向NCC提出三次申請,三次都未過關,最後一次預留伏筆,給予「續行審議」的處分,壹電視為了證明自己內容乾淨,遵守台灣廣電尺度,居然選在第二屆NCC委員任期結束前一天網路首播,並選在人潮最多的百貨公司公播。

     業者分析,壹傳媒如果要在台灣搞大一點,一個月數據專線租金可能要上億元,但壹傳媒似乎打定主義要砸錢,希望透過網路新聞,扭轉台灣民眾長期閱聽習慣。

     綜合新聞台主管看法,壹電視在還沒開台以前,網路電視內容只會中規中矩,這樣淨化的內容,很難引起網路宅男的共鳴,新聞台短期內不擔心壹電視網路版威脅,倒是擔心NCC被這樣淨化的內容給矇蔽,發新聞台執照給壹傳媒。

     蘋果日報進入台灣以後,並未改變媒體生態。不要忘了,NCC去年以高標準審查三中集團的股權交易,還為此召開公聽會,壹電視新聞台如果在第三屆NCC委員上任後,迅速取得執照,等於是完全否定第二屆NCC委員設下的跨媒體整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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