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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委員難產 將放寬任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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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2008.06.06
【王尹軒/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任委員名單半年難產!NCC指出,一直在等待行政院提新委員名單,但卻遲遲未見,可能肇因於委員任用資格過於嚴格,為「降低規格」,已向行政院呈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提名限制解套。

     NCC第2屆委員名單原本應在今年1月提名,但迄今未見行政院提出人選,雖然NCC發言人石世豪表示,「好的名單值得等待,」不過,NCC昨(5)日委員會還是決議通過,透過修法放寬擔任委員的資格限制,修正草案已呈報行政院待核。

     按現行組織法第6條,對3年內曾任及現任公務及公職人員,不具備行政院長提名為NCC委員候選人資格的規定,對許多資深專業且有傳播工作經驗人員,無法依法獲得提名資格,限縮NCC委員會遴選範圍。NCC修法放寬擔任委員的消極資格限制,也獲得不少學者支持。

     據了解,行政院方面曾詢問NCC,最近是否有重大急迫的案子要審查,NCC表示「很急迫,」希望行政院能儘速為新委員名單作出提名,以便早日送立法院通過。

     石世豪表示,NCC修法內容,並未放寬專職黨務人員的限制,僅對於政府公職或公營機構的有給職及顧問資格,希望藉著取消3年的旋轉門條款,促進委員會成員的多樣性,照顧到不同產業及層面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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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將換血 牽動釋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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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林宗勳/台北報導】 2010.07.29 03:25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第二屆委員昨(28)日召開最後一次委員會,下屆委員預計本周日(8月1日)交接走馬上任。第二屆委員任職期間,包括推動電信資費X值降價政策,引發五大電信業者高層齊向行政院陳情,近期外界關注的行動電視產業,也因委員對於適用法令各有意見,原本今年底將完成釋照,將延到下屆再議,多項政策都引發產業界不少爭議。

NCC委員8月1日將交接,七名委員中將有三名為新任者,為政大新聞學系主任蘇蘅、台大教授張時中、暨大教授魏學文,挹注新血。由於行動電視釋照、2G頻段重新規劃釋照等重大議題都將在下屆NCC委員會規劃政策,牽動逾千億元商機,也讓交接後的NCC委員會動態,備受關注。

業界表示,行動電視將牽動台灣逾千億元的硬體產值與市場商機,不過今年初交通部原本規劃採電信法釋照,並交由NCC執行,卻因部分委員有意見,認為應採用其他法令釋照,加上已近委員交接,將由下屆委員會來定案。但是釋照時程將較原本預期為年底,延遲半年以上,影響整體市場發展甚鉅。

NCC成立目的之一,推動電信、傳播數位匯流。以有線電視數位化為例,第二屆委員剛上任時,主委彭芸曾表示,「將把數位化比率,由低於5%,提高到20%」,迄今有線電視數位化仍停留在5%,二年來未見成長。

業者指出,有線電視數位化的關鍵在於數位機上盒進入用戶家中,但是NCC對機上盒,該「送」或「借」的認定與業界並不相同,市場無法自由發展,也是數位化成效不佳的主因之一。

據透露,雖然NCC採取合議制,但是七名委員各有專長,因此相關議案多由相關專長的委員負責推動,使得特定個案的發展出現不少爭議。業界認為,NCC新委員即將上任,與業界或既有委員將有一段磨合期,但是包括行動電視、2G頻段執照重新規劃等,都可能由新任委員主導,後續如何發展將是觀察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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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幹新枝 三人都有主委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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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林宗勳/台北報導】 2010.07.19 03:39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主任委員將在下月1日產生,據瞭解,原本外界評估,將接下現任主委彭芸任期的政治大學新聞學系主任蘇蘅,將順勢接棒,出任下屆主委,但近日傳出有NCC委員認為,主委應由較熟悉NCC運作的委員傳承。NCC新主委人選,出現檯面下較勁的意味。

本屆NCC委員任期至7月31日,訂8月1日交接。這次委員交接,包括蘇蘅、台大教授張時中、暨大教授魏學文等三位為新任委員,現任委員劉崇堅則獲提名續任,加上現任副主委陳正倉、委員翁曉玲、鍾起惠,共七人組成新一屆委員會。

據透露,若沒有意外,新主委人選擬由蘇蘅出任,但最近業界傳出劉崇堅的呼聲也不小,主要考量是讓委員會能傳承。但高層指出,若以傳承考量,現任副主委陳正倉的條件不是應該更佳?

部分NCC委員提出建議,如果由新任委員接任主委職務,因為對NCC業務較不熟悉,對外或跨部會溝通恐怕會產生困難,應該由較熟悉運作的委員接任,新主委人選究竟為蘇蘅、陳正倉及劉崇堅,備受外界關切。

NCC委員表示,新委員會中,有四位委員為新任性質,針對下屆主委人選也有所協調,「應該會照劇本演出」(擬蘇蘅出任主委),主因NCC七位委員,四票已過半,變化機率不大。

通訊傳播業者表示,NCC為合議制,主委條件除了專業性外,更應該具備溝通、協調能力,是委員間的調合劑,希望新的NCC委員會能走出「山頭文化」,做出實際政績,提出有效政策,才是產業期待的。

NCC委員表示,NCC組織法雖有意朝首長制方向修法,但是NCC針對組織法仍在修法階段,因此主委仍將由委員互選的機制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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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換血 牽動行動電視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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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林宗勳/台北報導】 2010.07.19 03:39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8月1日換血,新委員會走馬上任, 由於行動電視、無線數位電視等釋照,皆未能如期在本屆委員內推動完成,延遲產業發展。未來包括2G頻段重新規畫換照等,都是NCC未來二年主要政策方向之一,牽動超過千億元以上的市場商機與產值。

NCC委員透露,以行動電視為例,原本今年初擬規畫將採用電信法釋照,最快在今年底完成,不過,期間部分委員則認為,行動電視涉及內容傳播,應採用廣播電視法,經過NCC多次討論後,目前擬採用電信法與衛星廣播電視法分別管理平台與內容。

現任七位委員中,其中三位將在7月底卸任,NCC評估後決定將行動電視的釋照作業,交由下屆委員會決定發照方式;但業界認為,新任委員上任後,仍需要一段熟悉期,行動電視執照可能將延後到明年上半年才會出爐,但若新任委員對釋照還有疑問,時程恐怕還會再變。

市場估計,若市場使用者每月支付200元到300元月租費,以台灣超過2,500萬行動電話用戶估算,一年則可創造約900億元的商機規模,但釋照如果遲遲無法定案,商機也推延。

此外,NCC委員指出,包括無線數位電視台釋照、2G執照展期規畫與4G相關業務,廣電三法及電信法的階段性修法任務等,都是本屆委員開始推動,預計將在下屆委員的任期內完成。不過,新任委員各自具備傳播、電信等專業,因此與既有委員間的意見磨合,將左右台灣通訊相關產業發展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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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 評-NCC不該檢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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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5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五月有條件通過中天董事長和董監事變更案,中天電視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法院判決NCC敗訴。其實,NCC輸掉的案子不止這件,該機構甚至已被評為「為業界帶來風險」。

     去年六月,台視針對其健康生活節目被NCC處罰提起行政訴訟,結果高等行政法院做的判決,是台視勝訴;這不是第一件,是當年台視第三件獲得法院判決勝訴NCC的事件。

     中華電信去年十月,也因擴建設備案被NCC罰了三十萬元,中華電提訴願,NCC竟然自己作成「訴願決定」,結果也是被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於法不合,NCC又是敗訴。

     今年四月,台固旗下五家系統台,遭NCC各罰款十萬元,台固不服向行政院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認定NCC處分有違行政罰法之虞,要求NCC「另為適法之處理」。NCC,還是輸。

     很少一個主管單位如NCC一樣,與其管理的業界有如此多的衝突、對立!更慘的是,NCC顯然也不是合法的站在真理、正義這方,因為大大小小的訴願不斷,NCC輸掉不少。

     何以致之?NCC作為主管機關本就應該先守法,不是憑委員自由心證,愛怎樣就怎樣。這種主觀意念凌駕法令的作風,讓NCC本身就成為最大的風險。中華信評不久前電信資費問題的報告就指出,NCC不透明的監理政策,讓業者面臨法規的不確定性,為業者帶來風險─NCC造成的法規風險,被評為電信業者的主要風險。這般表現,難道不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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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處分/罰款破表、情節重 電視就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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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10.06.16 03:08 am 
 
今年七月中起,廣電頻道若不斷違規,累計罰款「破表」將強制停播三到九十天,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強調,若頻道一年內被罰款兩次,第三次違規「情節重大」者,NCC可立即勒令停播!

為遏止電視內容頻頻出現暴力、商品不當置入等媒體亂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通過通傳會執行廣電法、衛廣法停播處分要點,所有廣電頻道在兩年內累計一定裁罰金額,NCC就可視情節嚴重度裁處三天到九十天不等的停播處分,確保閱聽人收視權益。

依照停播處分要點規定,NCC衛星頻道在兩年內,罰款累計總額超過一千萬元,無線電視累計超過六百萬元,廣播電台超過三百萬元,NCC即可視情節輕重處停播三天到九十天,但在罰款累計達警示門檻時,NCC會施以行政指導督促業者改善。

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表示,這項遊戲規則自七月一日起實施,為了公平起見,所有頻道在此之前的罰款不列入累計紀錄,所有業者歸零計算。此外,被勒令停播業者,停播期間仍必須以「黑畫面」呈現,並以固定式字卡告知觀眾,降低停播時對收視戶的衝擊。

何吉森強調,頻道遭停播處分時,收視戶可依定型化契約執行,向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依比例求償,確保個人收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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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拋開紛擾與爭端 迎接全新的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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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9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圖為政大新聞系教授蘇蘅。(王遠茂攝)
 
     趕在休會前最後一刻,立法院昨天全數通過了行政院所提名的蘇蘅、劉崇堅、張時中、魏學文等四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任委員。依現行NCC組織法規定,這四位新任委員在八月一日就任後,將由所有委員互選出新任的正副主委。由於NCC全部委員只有七名,這回大幅替換了半數以上的委員,又將產生新的正副主委,儘管在屆次上仍屬第二屆,但實質上已等於邁入全新的階段。可想而知,這七位委員未來的任何作為,都將牽動台灣傳播與通訊產業的發展與競爭力,他們所背負的國人期待,是相當高的。

     就在立院對NCC委員行使同意權前夕,多位立委公開表達了對NCC過去兩年作為的負面評價,其中有些批評,不諱言講得非常重,如「山頭林立」、「各自為政」、「七頭馬車」、「扛著獨立機關的光環,連行政院都不理,早已經失控」、「只看到管制,對產業毫無幫助」、「以學術的眼光、用道德的尺度看待產業,不僅沒幫助產業發展,還打壓產業不遺餘力」、「如果再這樣下去,整個產業都會死在他們手上」,一個職權行使與專業理念上都應受到尊重的獨立機關,竟被立委冠上這麼多不堪的評價,難道是偶然的?

     上述這些評價,或許讓部分NCC委員聽來有些刺耳,甚至認為對他們不盡公平,問題是回顧過去兩年,從美僑商會所提出的報告,從業者對政院提出的多項訴願,乃至NCC內部成員不時傳出的種種不和傳聞等,在在都顯示第二屆的NCC委員,在行使職權上所引發的爭議,遠比他們所解決的爭議還多;他們的許多作為,並未贏得多數通訊與傳播產業業者的信服與尊重,反而是經常讓業者陷入更多的無奈與嘆息。多數立委對NCC所提出的批評,並不是憑空捏造而來,其中許多正是傳達了相關產業的真實心聲。

     這屆NCC會廣受到外界爭議的另一個原因,即是內部不斷傳出「山頭林立」的運作痕跡。導致主委的職權完全被架空不說,更讓少數委員藉派閥競合的操作,掌控了整個NCC的決策,擔任主委的彭芸教授,儘管名義上對外代表NCC,必須經常赴立法院接受各種質詢,也必須承擔NCC一切決策的政治責任,但在NCC內部的運作上,她的職權卻是小到連一個主祕的人事都無權置喙,更遑論在NCC諸多關鍵政策的決定上,她能享有多大的發言空間了,這也難怪媒體報導彭主委會提前去職,實在是因為已經幹不下去了。

     對照當初彭芸在出任NCC主委時所顯現的企圖心,如今卻在「不願多言」下堅持求去,這中間有多少不足為外人道的內情?有部分立委還因此提出修法建議,希望能比照公平會、中選會等獨立機關,由行政院長指定主委,如此才能在兼顧機關獨立性的同時,也能落實行政院的政策,更有立委還倡議應制訂NCC委員的退場機制,以免少數委員挾山頭綁架整個NCC的決策。這些倡議未來是否會真正落實尚未可知,但至少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過去兩年NCC上述諸多被外界質疑的爭議,真不能再重演了。因此我們也特別重視八月一日所舉行的正副主委改選,由於諸多「內部動員運作」的傳聞甚囂塵上,我們在此要特別呼籲新任委員拿出道德勇氣,絕不能再容許少數委員的權位私心,汙染整個NCC的形象與清望了。

     四位新任NCC委員即將就任,過去兩年所有有關NCC的風風雨雨,不論是在職權行使上、在政策作為上、亦或在與相關行政部門及產業的互動上,NCC所留下的爭議,四位委員相信都有所聽聞,也都對NCC在台灣通訊與傳播產業發展上該扮演什麼正面的角色,懷有特定的見解。期昐新任委員就任後,能夠給台灣一個全新的NCC,一個不再製造紛擾與爭端,而是引領台灣邁向數位匯流時代的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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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換血 蘇蘅等4人全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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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2010.06.09 03:28 am 
 
立法院昨天中午進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人事同意權投票,四位被提名人蘇蘅、劉崇堅、張時中、魏學文,全數通過。民進黨立委集體缺席,沒有人投票;蘇蘅已內定接主任委員。

NCC原主委彭芸請辭,委員謝進男、劉崇堅、李大嵩即將於七月底任期屆滿,行政院提名政大新聞系主任蘇蘅、現任委員劉崇堅、台大電機系教授張時中、暨南電機系教授魏學文四人。

開票結果,蘇蘅獲得六十三票同意、一票不同意、六票無效;劉崇堅六十六票同意、零票不同意、四票無效;張時中六十五票同意、一票不同意、四票無效;魏學文獲得六十四票同意、零票不同意、六票無效。

蘇蘅是台大法律學士、政大新聞研究所碩博士、美國密西根大學傳播碩士,擁有政大傳播學院研究暨發展中心主任、新聞系主任等經歷,專長傳播產業轉型、新聞傳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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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的重組是改革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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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社論】 2010.06.06 03:10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委員本周將提名任命,負起產業興革之責。惟NCC成立以來,批評多於掌聲,除成立之初的摸索,更存在不少結構性障礙,亟需重組後的NCC調整心態、全面排除,台灣通訊傳播產業方有發展之機。

以指標評比,世界經濟論壇(WEF)2010年全球資訊科技報告指出,台灣網路整備度排名第11,但政策與法規環境僅排名第44。在另一全球性的e-readiness指標中,2009年台灣排名第16,法規環境指標亦是16強最低者。這個產業表現與法令環境的明顯落差,顯示在台灣通傳產業中,存有政策法規造成的無效率及被法令抑制的潛力。要解決這個問題涉及很多環節,但NCC必然是關鍵之一。

從數位匯流發展趨勢觀察,NCC的成立是先進的一步。數位匯流促成「電信業廣電化、廣電業電信化」的結構性改變,除帶來一次購足的便利性外,更是下世代寬頻網路普及、市場競爭深化、資源效率提升,及資通訊軟硬體的發展動力,並提供雲端服務、數位內容等新興策略產業發展的基礎。數位匯流的經濟效益如此多元,在政策上已然具有高度的戰略意義,更是決定國家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亦因如此,先進國家莫不積極投入。NCC集電信、廣電監管權限於一身,符合數位匯流的方向,也給予NCC從匯流高度觀察產業發展的視野。

但NCC自2006年成立以來,其作為與外界有明顯落差。直覺上,NCC應是政策與法規改革的主要推動者,但其定位與近年表現並非如此。大法官會議613號解釋確立了NCC屬行政權但得以獨立自主決定的定位,第一、二屆NCC委員即以維護競爭環境、確保通訊自由的準司法機關自我期許。依此定位,NCC需與行政權、產業保持距離,以摒除上級或政黨干預,並維持裁判者的中立;委員會、多數決的設計,則是以合議裁判制避免專斷。

但匯流產業推廣與發展政策的規劃及執行,需要的是有業務員性格、領頭羊式的行政作為。主管機關必須走入產業界與消費者間傾聽發想,需要與其他部會通力合作,更需要有各種資源獎勵輔導。但這樣的特質,與NCC的原有定位似不相容;更何況,合議制的NCC讓領頭羊不只一隻,羊群自是無所適從。目前NCC凡事合議的運作方式,主委於內無法凝聚共識,對外無法代表NCC做成決定,實在無法滿足領頭羊的需要。

再者,依通訊傳播基本法,通傳產業的發展是由NCC以外的行政院機關辦理,亦即由交通部擔任帶領通傳產業前進的主體。然而,此一設計不符現實,因產業發展政策無法脫離市場監管而獨立存在,二者須相互為用方能收效;更何況,NCC還是握有法令工具的機關,交通部規劃的政策,未必獲NCC青睞,兩單位間的橫向溝通,又因NCC的合議制而無法順暢展開。以近來數位無線電視第二單頻網與行動電視執照的規劃為例,涉及產業發展、市場競爭、文化多元等多個面向,交通部與NCC各有想法,決策動向不明。這種政策的不可預測性正是產業發展的最大障礙。

NCC的設立原是為因應數位匯流,將舊法規政策更新,與技術及市場匯流接軌,是NCC這個「匯流機關」現階段最為核心的任務。但過去四年,外界看到好幾個躺在桌上的規劃藍圖與策略分析,也常看到NCC做著電波警察、消基會與過去新聞局在做的事,而數位電視轉換、匯流法制等政策時間表,眼看著將一一跳票。

NCC新委員任命在即,我們建議NCC應朝向「金管會化」的方向改革,亦即在獨立機關的定位外,應強化與各部會的合作及與產業界的互動;NCC更應以推動數位匯流革新做為核心任務,並提出一致的目標、步驟與時間表,提高產業政策能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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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主委改首長制 由政院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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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唐孝民/台北報導】 2010.05.31 02:57 pm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午審查行政院提名NCC委員同意案,被提名人蘇蘅台下備詢。
記者高彬原/攝影

被外界視為接替彭芸、出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主委一職呼聲極高的政治大學新聞系主任蘇蘅,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表示,台灣正面臨發展為科技島的轉型期,NCC主管的相關科技政策,必須與行政院政策密切配合,她不反對,NCC主委由現行的NCC委員互選,改成由行政院長指定的首長制。

由於NCC主委彭芸決定在8月1日去職,另包括謝進男、劉崇堅與李大嵩等3位委員,2年任期亦在7月31日到期,日前行政院長正式提名蘇蘅、張時中、魏學文與劉崇堅(留任)等4人出任NCC委員。立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進行上述4位被提名人的資格審查,並在6月8日院會中行使人事同意權。

國民黨立委朱鳳芝在質詢時,批評NCC與行政院的關係曖昧不清,為即將去職的NCC主委彭芸抱屈,認為身為主委的彭芸,常陷入行政院政策與委員會共識不一,她個人理念亦與委員會不一致的尷尬處境。

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在答詢時表示,NCC雖然為獨立機關,但相關政策與修法方向,仍然須要經過行政院會的審查。NCC委員會議既然是採共識決,只要經委員會議充分討論,形成共識後,NCC對外就只有一種意見。

朱鳳芝隨後要求接受資格審查的4位被提名人,就NCC主委是否改由行政院長指定表示各自的看法。

蘇蘅表示,獨立機關與首長制各有好處,但台灣目前正面臨發展為科技島的轉型期,NCC主管的科技產業政策,4必須能配合行政院的相關規畫與作法,所以她個人不反對NCC主委改由行政院長指定。

劉崇堅表示,現行NCC組織法規定,主委由委員互選產生,但他個人也贊成改成首長制。目前為台大工業工程研究所教授兼代所長的張時中指出,他專長機制設計,認為NCC主委由行政院長提名也很恰當。暨南國際大學通訊工程研究所所長魏學文表示,對於正、副主委的產生,他的意見與大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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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陷政黨於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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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2 中國時報 【胡元輝】

     時代在變、潮流在變、「黨政軍退出媒體」當然也可變。問題是:變什麼?怎麼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近為政黨間接投資媒體事業,大開方便之門,已把「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基本精神變了調,所傷害者將不只是媒體而已。

     「黨政軍退出媒體」可謂台灣民主化歷程的重要標記,但是這麼一個平常的道理,卻是許多有心人士長期爭取所致。以廣電媒體為例,即使是解除戒嚴,都無法立即回歸民主常軌,直到數年前才初步完成無線電視公共化與民營化作業,足見「黨政軍退出媒體」說起來容易,做起來並不簡單,它的坎坷遭遇正是台灣媒體民主化歷程的最佳註腳。

     「黨政軍退出媒體」雖不過是一句簡單的陳述,可是什麼是退出?又要如何退出?卻非單純的觀念所可涵蓋。否則,看似被政府預算支持的公共媒體將無立足之地,同樣的,我們也無法要求政府制定任何媒體政策。因此,NCC重新定義「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意涵,可以理解,但是NCC此次修改「黨政軍條款」,不僅看不到完整的政策論述,而且將政黨與政府的角色一視同仁,豈不怪哉?

     根據NCC的新聞稿顯示,該會之所以決定開放黨政軍可以間接持股,理由是「黨政軍投資企業的情況,在開發中國家初期是必然現象。為發展經濟,政府主動擔任投資者角色,扶植重要產業,媒體業亦是如此。」但台灣是初期開發中國家嗎?民主國家固可見政府在妥善監督機制下,投資非政治性傳播產業,可是為何政黨亦在解禁之列?

     其次,NCC端出「市場經濟自由化原則及產業界反應」,認為「如一味禁止而不考慮黨政軍投資行為是否已達控制衛廣事業,實不盡合理,此外,完全禁止黨政軍投資可能導致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無法接受更多資金挹注,影響產業發展」。撇開NCC的規定是否真能解決實質控制的問題不論,此處論述仍然看不到任何「黨政軍」必須一體對待的道理;何況,若NCC對市場經濟自由化的陳述有理,為何我們在民主進步國家幾乎看不到政黨投資廣電媒體的例子?

     最後,NCC指出:「光是禁止投資反不若去監理媒體的黨政色彩更為有效。因此,有限度開放間接投資(不超過十%)是合理的作法。」若然,我們是否可以反問:在不開放「黨政軍」投資的情況下,媒體的黨政色彩都已無法遏制,一旦開放「黨政軍」持股,即使是有限度持股,又如何能說服社會「明天會更好」?

     政府是政府,政黨是政黨,前者有相對嚴謹的民意監督機制與憲政規範,後者係鼓吹特定主張、代表特定利益的團體,兩者在民主政治中角色迥不相同,NCC不僅隨意送作堆,甚至完全不顧執政黨一再做出的終結黨產的宣示。難道NCC真要扮演魔鬼誘惑者,陷政黨於不義嗎?

     (作者為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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