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8.06.16
江慧真/台北報導
▲馬政府厲行廉能公約,將擴及公立醫院醫生、國立大學教授,受規範公務員達20萬人。圖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舉辦年度優良醫師表揚活動。(本報資料照片/王遠茂攝)
馬政府厲行廉能公約,也將擴大規範公立醫院醫生與兼任行政職大學教授!行政院上周通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而從八月一日起,無論是地方政府、監察院、考試院、立法院等公務員,甚至公立醫院醫生、兼任公立學校行政職的老師、國公營事業公務員,全得遵行照辦。
未來,公立大學兼有行政職、或是受歡迎的教授老師,無論是出席演講、座談、研習及評審等活動,都要受到「鐘點費每小時不得超過五千元」的規範;受邀寫稿者,每千字不得超過兩千元。照這個標準,演講稿費是重要收入的國立大學教授若適用,形同變相減薪。
收禮有規定 鐘點費稿費也限額
至於國立大學兼任行政職的教授,如上電視台政論節目與電視邀請評論時,是否也適用演講、座談的規範?行政院官員表示「適用」。
公立醫院醫生,也準用公務員的規範,包括不得任意收禮、飲宴應酬、接受請託關說,在受贈同一個人送禮、包紅白包(如婚喪喜慶等)一次最多只能收三千元,一年內不能超過一萬。
上周四行政院院會中,這套廉政規範引發閣員熱烈討論。退輔會主委高華柱便曾發問,公立醫院的醫生是否涵蓋在此規範?經建會主委陳添枝也詢問,公立大學教授是否也是適用對象?
人事局長陳清秀則舉例說,如果參加一個飯局,到了現場才發現廠商或相關對象在,要不要繼續留下來吃?擔任青創會會長的青輔會主委王昱婷則質疑,青創會會員幾乎都是中小企業主,這些餐會都不能去了嗎?僑委會委員長吳英毅則面有難色的認為,他的業務對象全是各國僑胞,未來不用再和他們打交道搏感情吃飯?
八月起上路 違反者將遭受懲罰
但行政院長劉兆玄認為,台北市政府採更嚴格版本,行政院自然不能自外於廉能要求,於是拍板定案加強宣導,八月一日就上路。
法務部長王清峰也強調,公約宣導之後,公務員要是違反,將依公務員服務法、考績法、公務人員懲戒條例等處罰;「若涉及刑事責任,還得吃上官司!」
根據這項規範,未來公務員不得任意收禮、飲宴應酬、接受請託關說,就連自己的配偶、直系血親、同財共居(同住一起且共有財產者)的家屬也通通不准;透過第三人名義的「白手套」,再交給公務員或上述親友,通通都算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