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蕭白雪、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1.04.14 02:34 am
國民黨前大掌櫃劉泰英(中)昨天假釋出獄,由他兒子(左)接回台北住家。
記者曾增勳/攝影
國民黨前大掌櫃劉泰英服刑近四年,因為參加台北監獄比賽戒菸成功,為累進處遇加分;加上他已七十六歲,執行逾七成刑期,法務部考量他表現良好,出獄應不會再犯,昨天讓他假釋出獄。
台北地院裁定劉泰英假釋後,一年七個月又四天的殘刑期間,必須交付保護管束。因此劉泰英今天要向戶籍地的士林地檢署觀護人報到,假釋期間,也要定期報到。
劉泰英還捲入國安密帳案,由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中。
劉泰英因侵占橋頭寶公司購地款及新瑞都案,各被判刑一年十月及五年六月定讞;侵吞國民黨政治獻金和金援菲律賓款項,判刑十月、減為五月,得易科罰金確定。法院最後裁定執行刑為五年八個月。
矯正署官員指出,劉泰英於2008年7月18日發監到台北監獄執行,加上他被羈押的月數,執刑時間近四年。
劉泰英即使曾權傾一時,但他兒子幾乎每周都以一般會客方式探監,和其他受刑人一樣,劉泰英隔著玻璃、透過話筒和兒子通話。比起陳水扁家人都是以面對面的「特見」方式探視,劉泰英家人相對低調。
北監指出,劉泰英在獄中恪遵禁規,也不惹事。去年端午節前夕,曾爆出國民黨立委送鼎泰豐粽子給劉泰英及黃宗宏等特權事件;但監所人員指出,劉泰英的門生或友人探監,只要符合會客、送菜規定,並不影響他在獄中表現。
依規定,劉泰英服刑超過二分之一刑期,累進處遇達一級,符合提報假釋資格。監所曾行文他戶籍地的鄰里長,詢問對劉泰英的假釋意見,並無不良意見反映。
法務部日前同意劉泰英假釋,台灣高檢署向高院聲請假釋交付保護管束後,昨天函文桃園地檢署轉知北監辦理假釋。